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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惯性系定义是:牛顿力学在其中成立的参考系。
而今我重新定义惯性系是:光在其中各向同性的参考系是惯性系。惯性系也是物理参考系。 而光在其中各向同性的参考系也一定是牛顿定律在其中成立的参考系。 相对惯性系做匀速直线运动的参考系,称为运动参考系。除电磁波外,宏观物体在其中,牛顿力学依然成立。本质上在其中的物理运动要归结于在惯性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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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1]楼倒数第五行:
“按照光在场中匀强静止场中方向不变的的原则、”为“按照光在匀强静止场中方向不变的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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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 在自由下落的电梯内水平射击子弹 这颗子弹也会向上漂移么?
你必须 首先 弄清楚 光子 在静止于地基上的室内 水平发射 会不会像子弹那样向下沉降……这就需要特地专门做一个光学实验,看光子在地面上水平照射其光斑会不会下沉?你有什么依据认定不下沉?你做过实验了么?即你必须拿出证据 证明光子掠过引力场时不弯曲 或者证明 光子 不被引力场作用, 光子沿着直线 保持频率不变的传播的参照系 属于惯性系 这是个每个中学生都知道的常识,看来你王普林自作多情 原来连一个中学生的物理水平都不具备 还在这里聒噪呢 也不怕 懂行的人捧腹大笑 我早就中肯地劝道你王普林不要再来 做些丢人现眼的自作多情了 你的物理天赋太低下 不要自以为是 你以为没有你的聒噪 基础物理就沦为谬论 真叫人捧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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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中的一个惯性系中,光速各向同性。比如我们把地面做一个惯性系,那么和地面平行匀速运动的所有参考系就是准惯性系。在准惯性系中,除电磁波的传播不保持各向同性,但其他宏观物理规律不变。也就是说在惯性系中每一个运动的物体都可以通过线性变换,变换到另一个系后,依然适合牛顿力学规律。
但加速下落的坐标系不能!因为它对于惯性系不是匀速直线运动,对地面来说,它是加速的。即使在电梯坐标系中看起来满足牛顿力学规律,但也不是真实的。它和惯性系之间不能进行线性变换,因此它不是惯性系,依然是非惯性系。 |
| 我还用得着“证明光子掠过引力场时不弯曲 或者证明 光子 不被引力场作用”吗?水平竖井中安装的光源说明了一切。要我做这个证明也实在太可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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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9楼]你的第二段话,看似有理,实则才真正让人可发一笑。说明你根本不知道光怎么传播的。
记得我刚来不久时,也讨论过类似话题,那个是电梯加速上升时的情节,我记得很清楚,我也是用光线的方法。后来也是被你用完全相同的话给蒙蔽了,一时没能回过味儿来。可是时过境迁,两年过去了,我有长进了。我发现了你说得并不对,其实当时是你误导了我。如今我已经回过味儿来了。我那时说的并不错,错的是你。可你也是两年多过去了,却没长进,还是相同论调。须知,沉舟侧畔千帆过。我这次开了两个小孔,不再用电梯里的一个光源往对面发了。这样就容易讲理了。我的光线来自小孔之外,小孔之外是竖井井壁。我在竖井侧壁上安装光源,调整每个光线都是水平平行射向对面井壁上对应的点。电梯不来,这些光线都打在井壁的对应点上。如果电梯慢速经过这里,由左孔射入的外部光线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到达右孔并射出。但是电梯快速加速经过光线,对面井壁将得不到光斑,光没有能从右孔射出,而是照在了电梯右孔上方的侧壁上了。 这是一个精妙绝伦的实验!是你这位中学生老师所没有想透的。我想透了,所以我卷土重来了。你不知就里,还照方抓药。 |
| 又磨叽上了——前面劳而无益的写了七个帖子。朱顶余先生只用一个帖子就教育、帮助了你。而你却看不懂,又劳唠叨叨的发七个帖子——科盲就是科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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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狠一点:
假如在下落后的1000000秒时计算,电梯速度达到10000000米/秒,孔的位置下落到5000000000000米的地方。此时射入的光线将在(1000000+5.00346143e-9)秒时到达右壁, 此时电梯的位置又下落了(1/2)10*(1000000+5.00346143e-9)^2-5000000000000=5.00346143e-2米,因此光斑向上偏离右孔5.00346143e-2米。这个距离已经达到一个小拇指的长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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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主题贴的[7楼]给出爱因斯坦的“在上述电梯里的实验家不仅通过任何力学现象看不到引力迹象,而且通过其它任何物理实验也都看不到引力的迹象。”这个引伸。
我就有权利使用“任何物理实验”证明他错。 我的这个光束实验,在朱顶余先生眼里是已经被他“早就嚼烂了”,可是他竟然跳出来反对。可见他并未“早就嚼烂了”。他原以为,这个光线也会随电梯下落,并不会在电梯内上翘,因此他才会质诘我“你以为 在自由下落的电梯内水平射击子弹 这颗子弹也会向上漂移么? ”,可见他此前对光线上翘一无所知或拿不定主意。也能看出他对光线和子弹都是一视同仁的对待。这从本质上说明了他对光的理解一点不到位。 在我的另外一个帖子中,他说“用电磁学实验是否能够鉴别 引力场还是惯性力场 赵凯华说爱因斯坦也没有实现电磁引力大统一 争辩这类问题 缺乏理论依据”也证明了我说的他没有把握,拿不定主意是真的。因此这个他“早就嚼烂了”的东西,其实并未嚼烂。 原因就是以前他的想法中不包含两个孔。这两个孔至关重要,它告诉我们,光原本就是在静止的重力场中从左到右传播的,和电梯存在不存在没有关系。电梯不具有引力场,它的到来,不能改变光线路径上引力场的方向和密度,也就不能改变光的原有方向。 从我[13楼]提出竖井内的水平光束后,到现在。他不说话了,因为他意识到走嘴了。现在他无论回答是还是否,对他都不利。我这个后7贴是预谋在先的,我在前面的两个小孔上已经埋下了伏笔。这后7贴至关重要,它和主贴是相照应的,是隐身的保镖。一旦主贴遭受攻击,它便挺身而出。这个效果显现出来了。 为什么我要把预谋讲给大家听?这是斗争策略。但我并不是想害谁,这是一种辩论的方式。 |
| 你说我的电梯宽度太短,这是因为我按照不太离谱的原则做的。尺寸小,也保证了局部的意义。其实我加大重力加速度的数值是一样的,比如我把重力加速度设为1000ms-2,这样竖井不用很深,不影响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