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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我早就推出了运动介质拽引光速的... 下一主题:偏振光理论是完全错误的
[楼主]  [31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8 09:45 

对[30楼]说:
给你打电话?一个实验原理都看不懂。你也配?
[楼主]  [32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8 10:43 

我的这个实验是我经过大脑正确推理出来的理想实验。在这个理想实验中,你只参与了不这边际的扯淡,任何实质性的诘难也发不出来。闲扯什么光行差,看起来你多知道几个词似的!也只有你这样的人,一不会有正确的思路,二找不出人家实质性的问题。无言以对后,开始骂街。骂完不过瘾,又来纠缠是否实际做过实验。这个实验我自始就没有说是真实实验,所有过程都是在正确思维下的产物。你和我辩论过程中,你没有表现出正确的思维能力。现在又恼羞成怒,来找这个茬了?整天骂骂咧咧,一点斯文都没有。

你有一百万月薪也和我没关系。你爱打宇宙长途电话也没人管你,拿什么八千元月薪显摆呢?我不吃你的不喝你的,你花多少钱也是你的事。我看你就是找茬。“孔的位置下落到5000000000000米的地方。”这么深的竖井我挖得了吗?你从我这些数字上看不出来这是理想实验吗?我撒什么慌了?我发什么虚假言论了?倒是你说要弄个“光源与反射壁至少也得有一两个光年的距离。”这么大的电梯涉嫌造假。如果按你所说,你的等效原理的老祖宗爱因斯坦也没有坐过砍断缆绳的电梯,它怎么弄等效远离就不算作假?不但他作假,你还贩假。你还用假来反真理。你根本不配和我讨论问题!自此以后,我把你当郭连成先生、曾云海先生同样对待,不理!请便吧!
[楼主]  [3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8 10:43 

我在那个《能量和质量……》帖子中[49楼]已经回答你的“我的本项理想实验已经完成。”了,已经告诉你这是理想实验了!你还来这里吹什么毛?求什么疵?整个一个无理取闹!你的这种行为会被人家笑话的。
[楼主]  [34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9 06:36 

朱顶余先生:
你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你问的问题没有在理的地方。光线是我事先设定好的水平光线,这个光线在静止场中没有任何对它改变方向的行为。电梯没有到来时,它从左井壁A点水平射向右井壁的一个固定点B上。电梯下来时,电梯先把这个光线截断,直到左孔和A点相齐、右孔和B点相齐的时刻,才能射进一小段光线。
1、这小段光线是不是朝B点继续前进?
2、光线从左孔进来以后到达右边需要不需要时间t?
3、在这段时间t中电梯是不是一直在下落?
4、光线还能不能从右孔出去?如果没有出去,它照射在哪里了?

这么明显的问题你能给出你的答案吗?
你问我根据什么定理证明,我还问你根据什么定理否定呢?光的方向没有改变,光速也没有改变,它依然是朝静止点B点而去。但是B点和右孔之间有速度,时间t时还有了位移。光线奔向B点时已经不是对着右孔了。最后它只能打在右孔上方。

你胡搅蛮缠什么光行差,挨得上边吗?这个光线投影的光斑,在电梯内看,只有三个结果:在右孔之上、从右孔射出、在右孔之下,你给个选择吧!

其实以你的聪明,你不是不懂我这个实验原理,你也不是不能作出回答。你之所以来回打岔,就是不想正面回答我的实质性问题。原因前面我已经说过,无论你回答是哪一个,你都要面临进一步的追问。你很清楚这点,所以你总闪烁其辞,东拉西扯。

讨论问题是要双方交流看法的,不是扔下话就走的,总要对自己说的负责。你也不要妄想通过向我索要实验报告、举荐信、鉴定书无果来否定我,达到你逃脱的目的。你要在理论上先否定了我的实验才行。我的1、2、3、4哪个环节你能否定?我后面的三个选择你能否肯定一个?
[楼主]  [35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9 17:01 

你嫌我电梯宽度太小,我可以做大电梯宽度到30万公里(假设水平地面无限大)我在30万公里的距离上竖立两个标杆A、B,上面有距离地面的刻度1米、两米……,比如我在A杆5米处放置一个线光源,调整其发射角度总能使光线射在B杆5米高度处。

我的大电梯还不用自由下降,仅仅是以匀速1米/秒下降,那么左孔处于A杆5米处时,右孔处于B杆5米处时。左孔进入的光线在1秒时到达B点高度位置,但是电梯右孔此时下落到4米处了,光线只能打在右孔上方1米处,如果这地方是半透镜,你会发现光点还是落在5米的刻度上。很显然,由于电梯宽度加大,即使电梯下降速度很低,但也很说明问题。这就是我说的宽度越大越灵敏。
 [3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4/10/29 19:05 

对【34楼】说:
“光线是我事先设定好的水平光线,这个光线在静止场中没有任何对它改变方向的行为。” 王普霖,你终于招工了:我就是要你承认你是在一厢情愿的想当然 无稽之谈 乱扯淡 妖言惑众 毫无意义 自取其辱 平抛出去的光子在重力场中飞行路线究竟是不是水平直线,这是一个很严肃的科学的客观事实依据,你必须丝毫不能马虎 极其慎重,因为这是你的一切讨论的基石,建设理论大厦的地基,这个环节最重要,必须提供确凿的证据,要么依据爱因斯坦的理论 平抛的光子在重力场中逐渐下沉,并不是保持一条水平直线等频前进,而是逐渐下沉 频率渐增的过程。要么 你就用自己的光学实验(上传录像视频截图)来证明 在重力场中平抛光子,光子将沿着水平直线等频前进。这都是必须首先严肃认真做好的第一步,因为这是下面一切讨论的基础,没有这个坚固的基础,一切讨论都是流言蜚语 妖言惑众 无稽之谈 胡扯淡 而你 却不打自招:原来 你所依据的基础 基金是你自己 一厢情愿的主观武断的想当然的虚拟的 毫无依据的 “事先设定的”,光子在重力场中的行为客观规律 原来就是依靠你王普霖随心所欲 主管臆定出来的 也可以事先设定,你王普霖有多大的权利 有多大的能耐 有多大的声威 居然有权利随心所欲“事先设定” 光子在重力场中的飞行规律 太自不量力了……你王普霖把你自己当成 党中央九人小组成员 了吧?如此大胆妄为 居然敢 擅自随心所欲“事先设置” 光子在重力场中的客观运行规律 居然将自己凌驾于客观规律之上 即使 黄德民 那小子 也没有这个权利和胆量 我相信黄德民也不会恬不知耻到这种地步。你是在搞强权政治 你是在强迫客观事实 你是在亵渎自然科学探讨规则 你居然敢将自己的主观臆想强加于客观规律,也就开始一系列振振有词的讨论了……哈哈哈真的令人喷饭 你说 你的电梯实验证明了惯性力场不存在 原来你是在撒谎 原来你根本没有做过什么实验 原来仅仅是你的 “事先设定”而已 那你一开始就说 如果 在重力场中平抛光子,发现光子沿着水平线等频飞行 那就意味着 惯性力场 与 匀强引力场 具有不同的物理本质,不能互相抵消 在匀强引力场中自由下落的电梯中就不属于惯性系 而你这种无稽之谈的一连串假设又有何意义呢?谁又不知道这个小儿科的道理了? 所以当务之急 就是你要立即认真做一个真实的光学实验 ,看在重力场中平抛光子,究竟是不是沿着水平线等频前进???你不要搞什么理想试验 你不适宜做理想试验,因为你的智商极其低下…… 等你上传录像视频截图时,我再搭理你 你的理想试验 事先设定 就免了吧 你根本不懂光行差 所以你理解不了 光的横向多普勒效应 你也不知道 光子为何在惯性力场中下落必将会发生蓝移 我猪大侠就能振振有词地给出肯定逻辑结论。而不是你的所谓“事先设定好的” ,我的结论都来自于坚硬的逻辑结论 即从坚不可摧的基本事实出发步步为营严谨逻辑出来。我从不从“事先设定好的”起步。都是从公认的不争的基本事实作为出发点进行步步为营的严格的逻辑推导 所得自然可信的逻辑结论,这就是 曹盛林博导欣然挥笔举荐的缘由。你王普林从“事先设定好的”大前提作为起点进行的逻辑推理得到的结论 绝不会得到哪位博导的署名认同举荐信!
[楼主]  [37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9 21:59 

朱顶余呀!要不这里很多人都说你顶愚呢?

我招供什么了?我告诉你在均匀引力场下的水平光线就是直线!你看不懂吧?我已经在你新发的帖子《惯性系、非惯性系……》中给你做了回答。

光线只有在有心重力场中才有偏折!这是你所没有领悟的。

我的水平直线是调整出来的,看到我说的话“我在A杆5米处放置一个线光源,调整其发射角度总能使光线射在B杆5米高度处。”没有???(见[35楼])

这样,即便光线到达30万公里处会弯曲,我也能调整发射仰角使其在30万公里处打在同样高度。懂不懂?最后光斑依然落在5米处,而木板上的孔下落到4米处。能想明白吗?而我是站在木板上看问题的。我分明看到的是光打在了木板上——孔上方1米处。这个慢速度足够你观察了。
[楼主]  [38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9 22:24 

你连光是如何受重力影响的你都不知道。其实除我知道真不一定有人知道。

如果地面上空存在无限大的均匀引力场,光子是不受重力影响的。它可以始终垂直于地面飞行!这你想也想不到!

凡是能影响水平光线的,都是有心引力场。

有心引力场对空间光介质密度分布产生了作用,使其出现高度方向的密度梯度。光是在密度梯度下发生偏离的。

在无限大均匀引力场中,水平方向密度没有畸变,光会一直走下去。

所以你的论据不值一驳。

对于1米5宽的电梯,在有心重力场中能弯曲多少?几乎就是直线!但是当我的加速时间到达一定时(看贴去),光斑偏离了5厘米,小手指的长度啊!你还不承认吗?

你越这样,大家看得越明白。你已经抵抗无力了。

什么叫事先设定你也不懂?我这里的设定就是安装、调整。即便光在1米5的距离内光也不走直线,我也能微微调整发射仰角,使发射点A发出的光线落到水平线AB的B端。依然不影响我那个5厘米的偏移!

你回过头去再看你的论据是不是苍白无力?是不是吹毛求疵?是不是负隅顽抗?

你挑什么字眼也不可避免地落成本场辩论的失败者。你用任何字眼诋毁我也无济于事。你提及的任何和本实验无关的东西对你丝毫帮助也没有。

你可以把我原贴及后续的交锋,提供给沈建其、赵凯华,看他们能不能判决你本场胜利?
[楼主]  [39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9 23:33 

你找不出我实验错误开始找字眼了。光在1米5的电梯宽度下走的就是直线,不信你就用水面去测量。光线的弯曲程度比水面小多了。我们知道,地球上的大海海面也是球面,你把你住的房间地板上放满水,水面也是球面的。存在真正的水平面都是球面。擦地面而过的太阳为什么不能环绕地球?就是因为光的直线程度比水平面还要高,懂吗?

我们这里说的水平,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水平。我认为,在1米5宽的电梯竖井中,通过等高的两点A、B的直线就是水平线。从A射向B的光线就是水平光线。你给我一个下降的数值也是一样。比如你说光线在1米5的静止场路程中有下降,下降了1微米。我把右孔向下做1微米就完事了,什么都解决了。

我在本贴[15楼]中早已经对这个问题予以答复:
“光线在地面水平方向基本没有多少下沉。就算它有下沉,我总可以在地面静止时把右孔的位置调整好,使光线完全透出。 ”
上面这段话你看到过没有???你睁开你的眼仔细看看!我早堵了你的后路了。矫情?
[楼主]  [40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30 05:41 

你说:“那么究竟光子在重力场中作平射,该该光子会不会逐渐下沉,会不会像在匀加速上升系统那样‘逐渐下沉’呢?谁也说不清”

你说不清的问题不见得我说不清。我就说得清。

光在场中运动只取决于场颗粒分布。光子不受重力场影响。重力场只影响场物质密度分布。如果场颗粒是理想均匀的,如食盐晶格,严格保持立方结构,并不发生畸变,则同一条线上的点阵永远是一条线。则光子在这样的场中永远在原动量的驱使下,朝下一个最近的晶格(介质颗粒)跳跃。
光在引力场下变弯曲是因为这些晶格(介质颗粒排列)密度产生了不均匀,即畸变。光子在从一个介质颗粒跳跃到下一个颗粒上改变了方向,是因为下一个颗粒的位置有一个非常微小的直线偏离。这个你也在71年时就领悟到了吗?你现在听我说完你才领悟到。而这是我73年开拖拉机时就领悟到了的。光在大气中会走弯路,太阳在没出地平线时我们却看到了太阳,这是光的折射。我看《十万个为什么》我就理解了。高空大气稀薄,地面大气稠密。光向稠密处弯折。事实上是光介质排列在重力下产生了畸变。使得光线向下一个颗粒跳跃时不得不改变方向。

你不懂的东西不见得别人都不懂!光介质颗粒可以受到重力作用,电子可以受到重力作用,惟独光子不能(纯正电粒子)。为什么不能?光子(伽玛粒子不是光子)是纯正电颗粒,是单极物质。介质颗粒、电子都是偶极物质。地球引力场只作用于偶极物质,不作用于单极物质。重力是磁力的一种。磁场力是偶极子场。光子在重力场中偏转是受到相邻计划介质的作用,而不是直接受重力作用。

如果存在无限大均匀引力场(非有心力),则光子垂直于引力场的水平方向运动永远为直线,并不下弯。这就是王普霖的论断!

我只能说你已经笨得可以了!你是不是觉得就你知道光线受引力弯曲呀?这里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地面上水平光线会弯曲,但你不知道机理。

如果较真地说,在地面上不存在水平直线,不存在水平直线一点不妨碍我的这个实验。我可以发射时调整它照射到水平点B上去。这你根本不懂吧?可以调整到1微米误差,还可以再小。

但是我实验的结果在一定的时间内都可以达到5厘米,这绝对不是你这点光下落误差所能埋没的。你不懂测量、不懂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你这里提出的水平直线问题,没有电梯也照样存在,有电梯也照样存在。这个误差是可消除的。

也就是,不管光线在电梯里如何受重力,静止看光线和加速看光线也是不一样的。
[楼主]  [41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30 05:44 

什么叫真正的惯性系?

光相对场的速度是c,这是我一再强调的。……(1)

在均匀场中静止的物体才是惯性参考系,这是我特别强调的。……(2)

在惯性参考系中,周围的一切场物质(颗粒)都是静止的。……(3)
(3)是(2)的反演。

那么只有惯性系中,光才是各向同性的,各个方向光速都是c。
这是(1)和(3)的推论。

相对惯性系加速的参考系不是惯性系,是非惯性系。……(4)
非惯性系中不存在静止的场物质(颗粒)。……(5)
依据是(3)

在静止场中加速的物体不具有静止的场……(6)
无须证明,自身就是证明。

因为自由落体是在静止场中加速的,因此自由落体不具有静止的场。……(7)

因此光不依从自由落体参照系。

因此,无论天空在下什么,雨、雹子、金钱还是馅饼,如何在加速。它们周围的场都不变,光该怎么走还怎么走。
自由落体不具有自己的场,因此它也不是惯性系。

下落的只剩下两侧板的电梯,不具有静态场,它是在场中加速的。因此光不听它的,依旧在走自己的路。

[楼主]  [42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30 05:45 

透过左孔的一小段光线是惟一的。当电梯下落速度到达一定时,静止的人看静止的B点是得不到光的。如果你说光线在加速下落的电梯内看,光依然是左进右出,那在静止的人看来,B点附近能得到光。这就矛盾了!这其中必有一假。

谁假?你假!

我把开始下落的电梯的顶盖、地板、前后侧板全弹射出去不要了,仅保留左右两个侧壁。不考虑有空气(就当是在月球上做实验),那么加速的电梯内部掠过的空间和静止的外部看到的空间没有任何区别。没有任何理由水平发出的光穿过第一个孔后改变方向,它会一直向B走去。和电梯同步下落的人,会看到光从左边进,不能从右边出。

穿过一块下落的侧板后还回到原空间的光不会弯曲拐弯。还是向B点运动。到达右壁时,右壁上的孔已经下落,光只好撞击在电梯的另一块板上。

向上偏不是弯曲么?在惯性系会发生这种事吗?

为什么我要除去天花板和地板,还有前后侧板呢?我的目的是让你明白,你所在的“系”不过是个空架子。它不具有带动场的能力,静止光源发出的光线还是原来的光线,和有没有你和两块侧板下落都没有关系。你的电梯侧板只是起了遮挡一下光线的作用。你左板在t0时放过一段光,在t1时,光到达右边要出去,但是你在这期间下落了,孔也下落了,因此光找不到孔了。

这个光线是唯一的,静止的人看没有过去,你在侧板上看也是没过去。不可能出现两个结果。

你仔细画张图看看,画五张图:一张电梯没下落时的、一张电梯开始遮挡住光的、一张两孔和光线重合的、一张左孔离开光线的、一张光到达右侧板的。从静止者角度画,看看你得到什么结论?一个破电梯的两个破侧板究竟对光线产生了什么影响?分析完后,你在把自己置身于随那个无底的破侧板一起下落的位置,看前后发生了什么?你会发现,咦?光分明是从左边水平进来的,为什么不从水平的右边出去呢?

真累呀!我都把电梯拆散了,你还不醒悟?
[楼主]  [4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30 05:49 

更正[38楼]第二行“垂直”为“平行”
[楼主]  [44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30 05:59 

我[35楼]的这个大电梯大不大?要说重力对光线的影响也应该不小了。比如到达30万公里处能下降100米或1000米(多给你点儿),我总可以在A静止点调整发射仰角,使光线最终落到B点。

这样呢,光线路径在地面上看就不是直线了,是一个上抛的线。但是我在B标杆前运动的木板上看,它下落后的点依然高了1米,依然还是比静止地面上看上翘!气人不?

原因在哪里呢?原因是我根本就略去了光在电梯中这段过程,我只看终点光斑的位置。其实光走不走直线都不影响结论。结果是运动中的人和静止中的人看到的总不一样。
[楼主]  [45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30 16:10 

名言摘录,作者朱顶余,发表时间:2014/10/29 23:37

《奉献 一个思想法宝:“源位不变定理”》:
奉献 一个思想法宝:“源位不变定理”,即在电磁波诞生的时刻在笛卡尔直角坐标系的坐标在惯性系是永恒不变的。

具体地说,当一架直升飞机匀速直线平行于一条地面直线铁路飞行着 ……此时 天上的直升飞机与地面上的列车保持同向同速前进着 当地面列车上的一位乘客与站立在路基侧旁的一位修路工对齐时,天上的直升机闪出一束闪光,直升机离地面的高度等于三十万公理,直升机与地面列车的前进速度都等于每秒三十万公里。

经历了一秒钟,站立在路基旁的这位修路工看到了来自三十万公里高空的直升机在一秒钟前发出的闪光,其实此时,这架直升机已经到了三十万公里的前方上空了,也就在此时 那位一秒钟前与这位修路工对齐的列车上的乘客也经历了一秒钟即与这位修路工同时看到了自己正上方三十万公里高空的飞机在一秒钟前所发出的闪光。在此,列车上的乘客与在地面上 的修路工都认为这一束闪光是从自己的正上方垂直下落的!那么究竟这一束闪光是从谁的正上方下落的呢?众说纷纭 争论不休 ……但列车上的观察者的观测实践也证明这一束闪光是从自己的正上方垂直下落的 因为这可以用垂直的细管来检验 如果光子能够沿着列车上的竖直细管下行 那就不应该同时也能沿着站立在路基上不动的竖直细管下行?但观测事实证明 都可以,即站在路基上的观测者也以为光子来自正上方,而且其速度都一样。

这就是所谓的 “源位不变定理”,即在光子诞生时刻光源与观测者的相对位置 是永恒不变的。 这之所以叫源位不变定理,就是因为这不是像王普霖 爱因斯坦 等 大蠢蛋 那样 信口开河 随心所欲 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自己事先设定好的 而是依据基本的物理原理严格地步步为营地推导出来的坚硬结论。

不过这似乎不可思议,怎么会不变的呢?如果说发出闪光的光 源就是直升机的闪光灯,那么 这个闪光灯 的位置要么就保持与列车上的观测者保持不变,要么就与路基上的那位观测者的相对位置保持不变,怎么能理解成都保持不变的呢?这简直不可思议 ……对!这里的理解确实很有难度

原来 光源 是可以被分解的。 这是电磁波(含光)的波源专有的属性,是可以给出细致的通俗的严格的证明的,必须注意:机械波波源不具有这种特性。 即对于每一个观察者都有一个专有的“分光源”紧随其后(保持着相对静止),所以每一个光源可以同时被分解成无穷多个“分光源”,这就是为什么对于 每一个观察者 不管你是站立在路基上 还是乘坐在列车上 只要 光源在向你发送光波的那一时刻在你的正上方 三十万公里处 那么 尽管你在这一秒种内先前跨越了很遥远 这个光源 就像你的影子一样始终停留在你的正上方 而且光子也总是在你的正上方往下落 所以你总是感觉闪光是在你的正上方落下来的,对于 那个一直站着不动的观察者也一样 也有一个专有的“分光源” 一直停留在他的正上方 所以两个观察者 都会认为 飞机是在他们的正上方发出闪光的。但是这各个分光源的频率并不一定相同,譬如 对于逃离光源的观察者来说 虽然也有一个分光源紧随其后 但这个分光源是个低频光源。但这个低频光源与这个匀速直线逃离着的观察者的相对位置是永恒不变的;而且这个观察者所接收到的低频光子就是从这个低频光源“发货”的。这个低频货 走了多少路程 在路上花费了多少时间,与其他观察者都一样。所以 所有观察者只要在光源发出闪光的时刻处在同一个位置,不管以后他们因为各自的速度不同而分居各方 但他们却都将经历相同的等待 方可收到各自相同方位的但频率各异的光子。
所以说 路基上的修路工 与前方的乘客都将在一秒钟后同时接收到了来自各自的正上方垂直下落的光子。 这就是“源位不变定理”的运用。
当然我所说的这只是指匀速直线运动的情形 对于加速直线运动 或 旋转运动 的情形 又如何运用“源位不变定理” ,这就更复杂了…… 这只能留在 博士研究生 教材中 继续 讲授 ……这里许多网友 如 王普霖 之流 是不可能听懂的 。
[楼主]  [4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31 16:14 

光就是在静止场物质颗粒中传播的,这里所谓的静止是相对光说的。在大天体周围,总有跟随天体转动的场物质,场也是运动的。但在运动的场中总能找到一个运动的局部空间,在这个局部空间里总能安排一个运动的点为参考系,在该参考系下满足光速各向同性。这样的一个参考系就是一个局部惯性系。
毫无疑问,这个点是和这个局部空间同速的,它相对这个运动的局部空间静止。这个局部空间中的场颗粒也相对该点静止。以该点建立的惯性系中的场是静止场。
地球就是建立在太阳引力场中的局部惯性系,地表是建立在地球引力场中的局部惯性系。地表的场相对地表静止,地表的光也在地表的场中传播。
电梯竖井中的光也是在地表场中传播的。电梯没有拖动场的能力,因此在加速中的电梯内,是不可能看到水平直线的光的。

惯性场是存在的,刚才我定义的惯性系就是惯性场。在这个场里,物体不受合外力保持匀速运动或静止。光子就是按惯性行走的,因此光子在惯性系中走直线。

但是惯性力场是不存在的。因为惯性是物体质量表现出的性质,它不是力场。物体在重力作用下自由下落,它是在静止场中加速,因此静止场对下落物体来说是向上加速运动的场。凡是在静止场中做惯性运动的物体,包括光,在加速的电梯上看,都不是做匀速直线运动。

相对惯性系匀速直线运动的参考系是准惯性系。在准惯性系中的场是定向匀速直线运动的。因为物理光速只相对静止场而言。因此在准惯性系中,光速在坐标系中的运动场中光速不变,但对坐标系来说,要加或减一个场速度。牛顿力学在准惯性系中依然适用。

这样定义惯性系以后,光、场都可以作为坐标变换的对象了。永远也不再有“相对惯性系做匀速直线运动的参考系也是惯性系”的说法了。在准惯性系中,光速在场运动方向不是c。“光对任何观察者光速不变”可以休矣。

我否定加速下落的电梯系的依据这是它不具有静态的场。在电梯内看,在静态场中做惯性运动的光子路径不再是直线。而是“向上加速”的路径。

因此电梯系不是惯性系。
 [47楼]  作者:tyger01  发表时间: 2014/10/31 16:31 

“电梯如果从零速开始自由下落,这个电梯会越来越快,相同时间间隔内,右边光斑的偏移量会越来越向上。”

这个说法不成立。只要加速度不变,偏移量就不变。偏移量不由速度决定,只由加速度决定。

 [48楼]  作者:tyger01  发表时间: 2014/10/31 16:32 

“电梯如果从零速开始自由下落,这个电梯会越来越快,相同时间间隔内,右边光斑的偏移量会越来越向上。”

这个说法不成立。只要加速度不变,偏移量就不变。偏移量不由速度决定,只由加速度决定。

 [49楼]  作者:tyger01  发表时间: 2014/10/31 16:52 

什么叫真正的惯性系?

相对观测者以匀速直线运动的系统,就是真正的惯性系。

惯性系和定义就是匀速直线运动(一切物理现象等价)的系统。但是那一定是观测者观测到的效果,不是想像出来的效果。

因为是观测的效果,因而是相对性的。比如两个同时在做自由落体运动的系统互相观测对方就是惯性系统。
[楼主]  [50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1/02 05:25 

孔和光斑的距离公式:S=gt Δt+gΔt^2/2。t为任意时刻开始射入光线的时间。Δt是光水平走1米5所用的时间,这个时间是固定值Δt=L/c=5.00346143e-9秒。假定光子和普通物体一样受重力作用,它所贡献出的下沉只有(1/2)gΔt^2=1.22669669e-16米(取g=9.8ms-2),它和一个原子核直径差不多。而且无论在多大电梯速度下,什么时刻开始进入的光,都只具有这个固定的下沉。你说我制造一个电梯,要掏两个孔,水平度需要控制在一个原子核的精度上吗?
由此可见,重力对光的下沉是没什么作用的。

而式子S=gt Δt+gΔt^2/2。加号右边这部分就是这个下沉量,由于是固定值

S=gtΔt+1.22669669e-16

看看,当电梯下降时间比较长时,右孔和光斑的距离就随时间线性增加。而那个固定量是个原子核尺度的极小值,可忽略。式子变成
S=(gΔt)t=kt,
k=9.8*5.00346143e-9=4.9033922014e-8 ms-1

这个位移量随时间增长是线性变大的,“下沉”量在这里几乎任何作用都不起。
下落100万秒的时候射进来的光会落到右孔上方4.9033922014e-2米,就是一根小拇指的长度了。你说你那个下沉起了什么作用了?

这就是基于静止光源发出的水平光线在右壁上的直接投影位移。
我在这里不使用跟随电梯的光源。就是为了避免运动光源带来的麻烦。但是我用它证明了电梯参考系中能产生出光线的这种奇特行为。在惯性系中是没有这种行为存在的,你也制造不出来。

所以我认定自由落体电梯参考系不是惯性系。就这么简单。
既然证明它不是惯性系了,那它一定是非惯性系。

谁如果不服气,你都可以创造一个惯性系中的实验。让惯性系中出现光线弯曲。

这就是我在电梯中通过观察光点的位移随时间线性增长,推翻电梯中诞生的所谓“惯性系”的全部理由。

[楼主]  [51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1/02 06:03 

对[49楼]:
你和朱顶余一样,都是在没充分解读我的实验原理,就盲目发言的。
他现在懂了。但是他提出的问题和我的实验没有关系。
他要我计算的实际上是运动光源,我实验中恰恰不使用它。不使用运动光源结果可是完全不同的。

你应该看到,我使用的是在惯性系中的静止光源,这个和固定在电梯内的光源完全是不一样的。我使用这样的手段,就可以在这样一个所谓的“惯性系”中制造出一小段光线在参考系中上翘的效果。

而如果你在真正的惯性系中,你是无论如何也制造不出来光线上翘。在真正的惯性系中,光总是走直线。

我就是根据这个判断电梯系不是惯性系的。朱顶余提出的任何反对意见都是无效的,他现在已经承认光线上翘了。而上翘就是我要得到的惟一结果,有了它,我就认定电梯系不是惯性系。

朱顶余目前还在纠缠在光在重力场中是否有下落、电梯内的运动光源发出的光会不会下落。你的其实也同样是这个问题。但你们一定要看清楚,我没有使用你们的光源。因此实验中不存在你们二位提出的问题。他在我讲解下已经明白了,这个光线必上翘。但他却纠缠一个我实验中不存在的问题——运动光源的问题。

[楼主]  [52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1/03 10:41 

两列同方向的加速列车。一个速度是v1+at,另一个速度是v2+at。两列车的相对速度总是
|(v2+at)-(v1+at)|=|v2-v1|。列车上的人互相看对方总是匀速运动关系,但每个列车都是在加速。所以你[49楼]的说法是极端错误的。判断一个匀速运动的物体是不是惯性系,首先要判断观察者所在是不是惯性系,而不是仅仅看相互运动。只有你列车上的水杯中的水面是水平的,你才能够判断自己是不是在非惯性系中。只有你证实光在你的车上各向同性,你才能判断自己是不是惯性系。

光速各向同性,你处在的位置是惯性系。
光速各向不同性,但水杯的水面是水平的,你处于准惯性系。
水杯的水面是倾斜的,你处于非惯性系。

[楼主]  [5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1/03 22:33 

请大家记住我的话:
任何仅靠“看”“自己和对方相对位置关系”来判定对方的状态的做法都是极端错误的。相对论以及这里的很多人所举的很多例子都有这样的成分:

在加速下落的电梯中看和自己相对静止的物体(爱因斯坦)
在加速的列车上看被拉伸的弹簧系住的、和乘客静止的小球(费邦镜)
在加速列车上看向自己加速滚过来的小球(沈建其)
相对观测者以匀速直线运动的系统,就是真正的惯性系。(tyger01)
[楼主]  [54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1/06 07:04 

观察者自身置身何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把握得不对,你的所有分析就都是错误的。

爱因斯坦所犯的错误,所有根源都来自没搞清自己所处的环境是不是惯性系,这里的惯性系是指我定义的光速在其中各向同性的参考系。

在我重新定义惯性系概念之前,还没有人试图重新定义惯性系。我的这种定义,从本质上区分开了具有静止场的参考系和具有运动场的参考系。这种区别对待,就指出了匀速运动物体构成的“准惯性参考系”不同于惯性系。这种区别,爱因斯坦是不知道的。所以他才把相对惯性系做匀速直线运动的参考系和惯性系不加区别地使用。牛顿力学是相对性力学,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都是相对的。因此宏观物体在准惯性系的规律和在惯性系的规律没什么两样。

但是光的传播是依赖于场物质的,它只相对静止场保持恒定速度。这和声波的传播具有相似的性质。声音在静止空气中的传播速度是一恒定量,各向同性。但是如果这个空气整体对地面做运动,有了一个速度,那么声速相对空气并没有变,但是相对地面却变了。仅对声音来说,空气静止时地面是惯性系;空气运动时,地面是准惯性系。

同样,在v速运动的敞篷车上,相对地面静止的空气却在车上有个速度-v,车尾发出的声音传到车头的速度就要变慢一个v,车头到达车尾的声速就要减少一个v。但声速始终对空气的速度没有改变。
因为敞棚汽车不拥有静止的空气(静止场),却拥有一个速度为-v的空气(运动场),因此在汽车参考系中,声音的速度要用-v去修正。光也是这样,它的速度在准惯性系中也需要-v去修正。这就是我推出的、经我完善后的伽利略变换:x'=x-vt、y'=y、z'=z、t'=t、u=c-v。
u为O'系的光速。c为惯性系光速。u、c均为与x'轴正向同方向时为正。

 [55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3  发表时间: 2014/11/06 07:37 

对[30楼]说:
541218 还记得【铜球 与铁球】呀。那么,是否记得我已经承认【铜球 与铁球】的文章失败了?
另外,这里再次谢谢你批评【铜球 与铁球】的文章。

[楼主]  [5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1/06 16:12 

更正[54楼]倒数第五行:
“车头到达车尾的声速就要减少一个v”应为“车头到达车尾的声速就要增加一个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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