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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下落容器实验可证明惯性力场不存在
[楼主]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2014/10/19 23:03
点击:459次

在静止地面上,一道光线,从容器(比如是个电梯)左边小孔射入,从右边小孔射出。这个光线是水平的直线。光会完全射出,容器内不留下光斑。假定电梯宽度是1.5米,水平光线有左孔进入到达右侧壁需要t=L/c=1.5/299792458=5.00346143e-9秒
这个时间是固定的。
电梯如果从零速开始自由下落,这个电梯会越来越快,相同时间间隔内,右边光斑的偏移量会越来越向上。

比如重力加速度是a=10米/秒秒,在t=1秒时刻电梯速度达到10米/秒,孔的位置下落到5米的地方。此时射入的光线将在(1+5.00346143e-9)秒时到达右壁,
此时电梯的位置又下落了(1/2)10*(1+5.00346143e-9)^2-5=5.00346144e-8米,因此光斑向上偏离右孔5.00346144e-8米。


假如在下落后的100秒时计算,电梯速度达到1000米/秒,孔的位置下落到50000米的地方。此时射入的光线将在(100+5.00346143e-9)秒时到达右壁,
此时电梯的位置又下落了(1/2)10*(100+5.00346143e-9)^2-50000=5.00346143e-6米,因此光斑向上偏离右孔5.00346143e-6米。

两个时刻的光斑位置之比达到99.9999998。因此自由下落时间越长、电梯速度越快,光斑偏离右孔的距离越大。

从光在静止场中走直线、电梯不携带静止场的原理中,我得到这个试验结果。

 按照光在场中匀强静止场中方向不变的的原则、按照自由落体不能带动静止场运动的理念。进行如上实验。

如果自由落体电梯是惯性系,那么光线应该始终在左孔进入、右孔出。但现在实验结果并不是这样,而是光斑向上翘。
这个实验是容易做的,左边小孔可为固定光源,右边小孔可用半导体线阵代替。

光线在自由下落的电梯中如果被证实不是直线,则等效原理中提到的惯性力场不存在。不存在和电梯等速度的、相对加速电梯速度为零的和场强。因此也能证明等效原理不成立。那么自由下落的电梯是惯性系的说法自然就不攻自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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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0 08:35 

局部惯性系(物理参考系):
在一个有限的局部空间内,若存在一个相对于匀强引力场的静止物体,该物体可视为该局部的惯性系。

惯性系的性质:
在局部惯性系中静止的物质,具有相对该惯性系的最小能量。

光在局部惯性系中速度不变。

惯性系在空间是运动着的,场也是运动的。

场的性质:
场是物质微粒所组成的,是可被力致极化和电致极化的微粒物质所组成的。
场物质颗粒是光传导的媒介。
场有质量、有密度。
场随实体天体运动,并充满空间。
场密度大,光速低。光速和场密度存在反比关系。

场密度不均匀,会产生光的折射。
场无所不在,能渗透到任何实体之中。

[楼主]  [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2 00:25 

以往的惯性系定义是:牛顿力学在其中成立的参考系。

而今我重新定义惯性系是:光在其中各向同性的参考系是惯性系。惯性系也是物理参考系。

而光在其中各向同性的参考系也一定是牛顿定律在其中成立的参考系。

相对惯性系做匀速直线运动的参考系,称为运动参考系。除电磁波外,宏观物体在其中,牛顿力学依然成立。本质上在其中的物理运动要归结于在惯性系。
[楼主]  [4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2 20:54 

我的这个实验,对等效原理是一个致命的打击!相对论认为这个自由落体的电梯是惯性系,但实验证明光线在这个所谓的惯性系中并不是走直线,而是曲线。也就是说这个电梯系中看到的光并没有做惯性运动。

我的这个电梯实验,也只有我这个智商只有亿万分之一朱顶余先生智商的人才能想出来。事实上,我也摧毁了一些人的精神支柱,比如等效原理坚不可摧的信念。
[楼主]  [5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2 21:00 

更正[1]楼倒数第五行:
“按照光在场中匀强静止场中方向不变的的原则、”为“按照光在匀强静止场中方向不变的的原则、”
[楼主]  [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3 03:01 

其实这种实验很早就有人想到过,采用光学方式。但都没有对实验后果进一步进行分析。否定等效原理的目的其实应该是对电梯惯性系的否定。
人或物在电梯中漂浮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瞬时相对位置、速度不变。物体失去支持力,导致失重。这和太空中的失重完全是不同性质的。
[楼主]  [7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3 06:29 

爱因斯坦在加速下落的电梯中看到物体全部失重,因此他认为观测任何物体的任何力学现象都不能看到任何引力的迹象。这显而易见是正确的,因为所有物体都在重力场中加速,都保持一种相对静止。

“接着,爱因斯坦作了更进一步的引伸,他认为,在上述电梯里的实验家不仅通过任何力学现象看不到引力迹象,而且通过其它任何物理实验也都看不到引力的迹象。”——引自《从牛顿定律到爱因斯坦相对论》方励之,褚耀泉。
错就错在这个引伸上了。

在太空静止的飞船内也有相同的失重情况出现,那里的情况是,飞船及内部的一切处于受力为零的状态,也就是说飞船可当作惯性系。这里的光速也是各向同性的。飞船内的光线在这个惯性系内不变,走的是直线。从一个侧壁发出的光束永远射向对面的固定点上,永不漂移。这个惯性系才是真的惯性系,也就是我如今定义的惯性系——光在其中各向同性的参考系叫惯性系。
如果物理学家有了这个认识(知识),那么他在自由下落的电梯中会看到,射向侧壁的光斑会不断向电梯顶部移动。他如何解释这个现象呢?他将根据知识,得到这个电梯中的失重是物体瞬时速度时刻相同的结果。而相对物体的场却在向上加速。他会意识到是电梯、人、仪器都是瞬时速度时刻相同而已。根据牛顿力学,他也能知道这些都是在同样的加速度中加速。他也会知道真正的光斑的向上漂移的原因。
如果实验物理学家,没有飞船在太空的知识——无知。他会认为电梯静止,光线受到了引力。因此他会得出引力并没有局部消除的结论。因为引力场是静态的,加速的只是场中的电梯,所以场本身并没有自由下落。光又是在场中做直线传播的,所以他会说光受到了向上的重力。但是他又看到其他东西没有受到向上的重力,他会感到莫名其妙。当然他是无知的,不能怪他。

结合不同的两种情况,正常的人会选择太空的惯性系为真惯性系。因为在真惯性系中,光走直线、牛顿定律也适用。不正常的人才会选择和场有相对加速度的参考系——电梯系为惯性系。
我是正常的人,因此我选择了光速各向同性并且牛顿力学在其中成立的参考系做惯性系。而电梯系并不是惯性系,因为光受到向上的引力,并没有被局部消除(电梯内看)。这两种情况其实存在本质的区别。

在我的真惯性系内看电影,可坐在椅子上观看。在电梯里看电影,要是看上一个小时,观众的脸要从先前看逐渐转移到朝天花板看。请问,这样的系算惯性系吗?

我不仅破坏掉了一个旧的、假惯性系,我还建立了一个新的、真惯性系。

那就是:光在其中各向同性的参考系是惯性系。
我抛弃了牛顿力学在其中成立的参考系叫惯性系的说法,但是牛顿定律在我的惯性系中依然成立。我的惯性系具有不排它的性质。即相对我的惯性系做匀速运动的参考系依然适合牛顿力学。但这个参考系不是惯性系。
当然把这种类型的参考系叫运动坐标系或准惯性系来得更确切一点。

准惯性系除了光速在其中不是各向同性以外,一切宏观物理活动和在惯性系无异。

 [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4/10/23 21:26 

你以为 在自由下落的电梯内水平射击子弹 这颗子弹也会向上漂移么?

你必须 首先 弄清楚 光子 在静止于地基上的室内 水平发射 会不会像子弹那样向下沉降……这就需要特地专门做一个光学实验,看光子在地面上水平照射其光斑会不会下沉?你有什么依据认定不下沉?你做过实验了么?即你必须拿出证据 证明光子掠过引力场时不弯曲 或者证明 光子 不被引力场作用,

光子沿着直线 保持频率不变的传播的参照系 属于惯性系 这是个每个中学生都知道的常识,看来你王普林自作多情 原来连一个中学生的物理水平都不具备 还在这里聒噪呢 也不怕 懂行的人捧腹大笑 我早就中肯地劝道你王普林不要再来 做些丢人现眼的自作多情了 你的物理天赋太低下 不要自以为是 你以为没有你的聒噪 基础物理就沦为谬论 真叫人捧腹
 [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4/10/23 21:28 

你以为 在自由下落的电梯内水平射击子弹 这颗子弹也会向上漂移么?

你必须 首先 弄清楚 光子 在静止于地基上的室内 水平发射 会不会像子弹那样向下沉降……这就需要特地专门做一个光学实验,看光子在地面上水平照射其光斑会不会下沉?你有什么依据认定不下沉?你做过实验了么?即你必须拿出证据 证明光子掠过引力场时不弯曲 或者证明 光子 不被引力场作用,

光子沿着直线 保持频率不变的传播的参照系 属于惯性系 这是个每个中学生都知道的常识,看来你王普林自作多情 原来连一个中学生的物理水平都不具备 还在这里聒噪呢 也不怕 懂行的人捧腹大笑 我早就中肯地劝道你王普林不要再来 做些丢人现眼的自作多情了 你的物理天赋太低下 不要自以为是 你以为没有你的聒噪 基础物理就沦为谬论 真叫人捧腹
[楼主]  [10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3 22:05 

我的光速在其中各向同性的惯性系一旦定义,一切相对我惯性系做匀速直线运动的坐标系是准惯性系也就成立了。但这要是在我的惯性系范围之内运动的坐标系才可以。远离惯性系之外的、在不均匀场中的、或相对我惯性系加速运动的坐标系不能称为惯性系,准惯性系也不算。那么自由落体就是相对我惯性系加速的,因此它连准惯性系也不算。
[楼主]  [11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4 00:37 

太空中的一个惯性系中,光速各向同性。比如我们把地面做一个惯性系,那么和地面平行匀速运动的所有参考系就是准惯性系。在准惯性系中,除电磁波的传播不保持各向同性,但其他宏观物理规律不变。也就是说在惯性系中每一个运动的物体都可以通过线性变换,变换到另一个系后,依然适合牛顿力学规律。

但加速下落的坐标系不能!因为它对于惯性系不是匀速直线运动,对地面来说,它是加速的。即使在电梯坐标系中看起来满足牛顿力学规律,但也不是真实的。它和惯性系之间不能进行线性变换,因此它不是惯性系,依然是非惯性系。
[楼主]  [12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4 00:54 

以地面为惯性系,光从北京到达南京的时间和从南京到北京的时间相同。这个光速在地面上任何静止位置上看都是c。但在北京向南京发出的速度为v的敞棚列车(准惯性系)上看,北京向南京的光速是c-v、南京向北京的光速是c+v。
也就是说,在我把光速不变的参考系作为惯性系以后。光也可以被看成为物体一样在两个坐标系内变换了!这就是绝妙所在。
[楼主]  [1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4 02:09 

我在电梯竖井的左边安装无数的平行的水平光线光源。如何?如果电梯小孔停留在任意一个光线位置,光都会通过电梯从右孔出去。
但是我的电梯是加速下落的。小孔经过光线时,透入一丝光线,等光线到达右壁时,右孔已经下落了。在电梯内看,光斑是不是上飘了?

仔细看明白点儿,不要使性子,不要闹义气。
[楼主]  [14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4 02:15 

我还用得着“证明光子掠过引力场时不弯曲 或者证明 光子 不被引力场作用”吗?水平竖井中安装的光源说明了一切。要我做这个证明也实在太可笑了。
[楼主]  [15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4 04:36 

对[9楼]说:
子弹不会向上飘。子弹也在重力场中同步加速下落。子弹的运动不依赖于场密度。
你有所不知,虽然你知、我知、大家都知道“光子沿着直线 保持频率不变的传播的参照系 属于惯性系”,但是你去查看一下惯性系的定义去看看。
人们并没有把“光子沿着直线 保持频率不变的传播的参照系”作为惯性系的必要条件。而是把惯性系定义为牛顿力学在其中适用的参考系叫惯性系。这可是有天壤之别的,你这都看不出来吗?亏你说得出啊!其实在这个认识上,你也就停留在中学生知识上了。属于不等于等于。这些词句都有很微妙的一点变化。这是你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东西,你自然看不出来错误所在了。这叫熟视无睹。

光速和光源运动速度无关,光子从左孔位置发出一瞬间,就已经脱离了光源,此后它就在静止场中直线前进。而电梯的速度越来越快,光到达右壁绝对落到右孔上方!

光线在地面水平方向基本没有多少下沉。就算它有下沉,我总可以在地面静止时把右孔的位置调整好,使光线完全透出。

告诉你,办法我有的是:在地面挖个竖井,在竖井的左面,电梯左孔位置安装固定在井壁上的光源,水平射向右井壁。5米深处、5000米深处、到处都装上水平射出光线的光源!电梯没有来到之前,它们都开着。每束光都是水平的。每个光束都没有电梯的下落速度。电梯小孔经过光束时就透过一瞬间光,如果在时间5.00346143e-9内,又孔还在原位,则光速经过电梯还能从右孔射出,该光在井内是水平进,水平出。但是因为电梯并没有静止,而是加速下落,所以在5.00346143e-9后,光再也找不到右孔了,只能打在孔上方的墙上。
为什么我主题中用的是两个孔啊?防的就是象你这样的人。无论多么深处,我的光线永远都是水平的,光源也是没有速度的。


你不该发出以上言论啊!这是你自毁形象啊!从你后三行的语言来看,你有点象另一个人了。
仅仅就你这句“光子沿着直线 保持频率不变的传播的参照系 属于惯性系 这是个每个中学生都知道的常识,看来你王普林自作多情 原来连一个中学生的物理水平都不具备”,就说明你语言逻辑都存在问题。
既然我能够定义出光速各向同性的参考系是惯性系,就说明我具备你说的中学知识。而你根据我具备中学知识为理由说我不具备中学知识,这是什么逻辑?我看你想打击我,都快疯狂了,手段都不择了?理智都丧失了?

牛顿力学在地面上适合,在你电梯里也适合,于是两个你都把他叫惯性系,然而这是两个是互有加速度的,你如何去处理?你如何去变换?你起码违反了两个惯性系之间的运动必须是匀速直线运动的最低要求。
[楼主]  [1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4 04:49 

对于[9楼]你的第二段话,看似有理,实则才真正让人可发一笑。说明你根本不知道光怎么传播的。
记得我刚来不久时,也讨论过类似话题,那个是电梯加速上升时的情节,我记得很清楚,我也是用光线的方法。后来也是被你用完全相同的话给蒙蔽了,一时没能回过味儿来。可是时过境迁,两年过去了,我有长进了。我发现了你说得并不对,其实当时是你误导了我。如今我已经回过味儿来了。我那时说的并不错,错的是你。可你也是两年多过去了,却没长进,还是相同论调。须知,沉舟侧畔千帆过。我这次开了两个小孔,不再用电梯里的一个光源往对面发了。这样就容易讲理了。我的光线来自小孔之外,小孔之外是竖井井壁。我在竖井侧壁上安装光源,调整每个光线都是水平平行射向对面井壁上对应的点。电梯不来,这些光线都打在井壁的对应点上。如果电梯慢速经过这里,由左孔射入的外部光线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到达右孔并射出。但是电梯快速加速经过光线,对面井壁将得不到光斑,光没有能从右孔射出,而是照在了电梯右孔上方的侧壁上了。

这是一个精妙绝伦的实验!是你这位中学生老师所没有想透的。我想透了,所以我卷土重来了。你不知就里,还照方抓药。
[楼主]  [17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4 09:37 

更正[15楼]:“又孔还在原位,则光速经过电梯还能从右孔射出,”应为“右孔还在原位,则光束经过电梯还能从右孔射出,”
[楼主]  [18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4 09:49 

更正[14楼]“水平竖井中安装的光源说明了一切。”应为“竖井中安装的水平发光的光源说明了一切。”
 [19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4/10/24 12:08 

又磨叽上了——前面劳而无益的写了七个帖子。朱顶余先生只用一个帖子就教育、帮助了你。而你却看不懂,又劳唠叨叨的发七个帖子——科盲就是科盲。
[楼主]  [20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4 12:54 

对[19楼]说:
你早不发话晚不发话,偏偏这个时候发话,你是想羞辱朱顶余先生吗?
[楼主]  [21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4 13:37 

真正没看懂我后面这7贴的人是你[19楼]。朱顶余先生已经看懂了。我在等待[8楼]承认错误。如果他是只认真理不认人的人,他应该有个回复,而不是选择沉默不语。我和朱顶余先生的争论是针锋相对的,是纯学术上的。即便他说些不好听的话,那都是次要的,我也一样回敬的。但朱顶余先生尽管这次错了,也是出于认识上的判断失误,我还认为他是正经和我讨论问题的,只是废话多点而已,这是他的一贯作风,是他的一种风格。我不怪罪他。
你则不然,我看到朱顶余先生多次在其他帖子中也提到过你。如果朱顶余先生看到你在这个时候对他的话予以肯定,不知他是该感谢你呢还是该感谢你呢?
[楼主]  [22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4 15:35 

说得狠一点:
假如在下落后的1000000秒时计算,电梯速度达到10000000米/秒,孔的位置下落到5000000000000米的地方。此时射入的光线将在(1000000+5.00346143e-9)秒时到达右壁,
此时电梯的位置又下落了(1/2)10*(1000000+5.00346143e-9)^2-5000000000000=5.00346143e-2米,因此光斑向上偏离右孔5.00346143e-2米。这个距离已经达到一个小拇指的长度了。
[楼主]  [2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4 18:38 

我正式请朱顶余先生,给我解释这个电梯内的5厘米的光斑上翘有没有。我是很严肃的对待这个问题的。你如果能回答则回答,你若回答不了,你道歉!
 [24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4/10/24 19:10 

ji ba
[楼主]  [25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5 00:57 

对[24楼]说:
不知你发出的“ji ba”是什么意思?
[楼主]  [2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5 15:33 

我在主题贴的[7楼]给出爱因斯坦的“在上述电梯里的实验家不仅通过任何力学现象看不到引力迹象,而且通过其它任何物理实验也都看不到引力的迹象。”这个引伸。

我就有权利使用“任何物理实验”证明他错。

我的这个光束实验,在朱顶余先生眼里是已经被他“早就嚼烂了”,可是他竟然跳出来反对。可见他并未“早就嚼烂了”。他原以为,这个光线也会随电梯下落,并不会在电梯内上翘,因此他才会质诘我“你以为 在自由下落的电梯内水平射击子弹 这颗子弹也会向上漂移么? ”,可见他此前对光线上翘一无所知或拿不定主意。也能看出他对光线和子弹都是一视同仁的对待。这从本质上说明了他对光的理解一点不到位。
在我的另外一个帖子中,他说“用电磁学实验是否能够鉴别 引力场还是惯性力场 赵凯华说爱因斯坦也没有实现电磁引力大统一 争辩这类问题 缺乏理论依据”也证明了我说的他没有把握,拿不定主意是真的。因此这个他“早就嚼烂了”的东西,其实并未嚼烂。
原因就是以前他的想法中不包含两个孔。这两个孔至关重要,它告诉我们,光原本就是在静止的重力场中从左到右传播的,和电梯存在不存在没有关系。电梯不具有引力场,它的到来,不能改变光线路径上引力场的方向和密度,也就不能改变光的原有方向。

从我[13楼]提出竖井内的水平光束后,到现在。他不说话了,因为他意识到走嘴了。现在他无论回答是还是否,对他都不利。我这个后7贴是预谋在先的,我在前面的两个小孔上已经埋下了伏笔。这后7贴至关重要,它和主贴是相照应的,是隐身的保镖。一旦主贴遭受攻击,它便挺身而出。这个效果显现出来了。

为什么我要把预谋讲给大家听?这是斗争策略。但我并不是想害谁,这是一种辩论的方式。
[楼主]  [27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5 16:04 

[8楼]的三句话,没有一句站得住脚。没有一句是有力证据。所以怎么可能给出我问题的正确答案呢?是你智力此时不够用了。

承认光斑上移吧,等于自己自扇耳光,把[8楼]自己的话自己吃回去了。
不承认光斑上移吧,自己又给不出光随电梯一起向下加速的机理。真是急死人哪!

就承认自己说错了,就完了。何必在那里赧颜?
[楼主]  [28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5 21:09 

我还需要博采众长,马老师既然也参与进来了,就一块儿讨论讨论吧!你说光线在电梯内上翘不上翘?
[楼主]  [29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10/26 01:41 

你说我的电梯宽度太短,这是因为我按照不太离谱的原则做的。尺寸小,也保证了局部的意义。其实我加大重力加速度的数值是一样的,比如我把重力加速度设为1000ms-2,这样竖井不用很深,不影响结论。
 [3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4/10/28 09:33 

王普林,你的实验观测仪器添置过程总共花费多少万元人民币?观测报告 投递出去了么?具体数值是多少?光斑上移的距离是用什么仪器具体测量的?

你究竟是在介绍你的实测情况,还是在胡说八道 乱扯淡 仅仅是一种假想而已,根本就没有亲手做一做 测一测 究竟是不是如你所想象的那样?你怎么学会 马天平那一套哪? 马天平 到处叫喊 他马天平的铜球 与铁球实验结果 否定了等效原理 结果马天平 根本就没有看见过 什么叫 铜球 连泥球都没有,整天在 叫喊你的实验结果证明了 惯性力场不存在?你的试验场地设在哪一个研究所的实验室?你为什么 撒谎了?你学会了 网络上的言过其实 虚假广告 的恶习 你为什么要发虚假言论呢? 既然你根本就没有做过什么实验,那你就应该说你有一个幻想 那也符合实际
我从来没有说过 做过实验 我只是说我依据某某基本原理遵循某某逻辑法则 推导出某某新结论,这些都是 真实的 没有虚假 而你与马天平 都在妖言惑众 误导他人 虚假信息 胡说自己的实验证明了 某某新理论 原来你根本没有做过任何实物仪器装置 怪不得连一分钟长途都舍不得拨出的 原来都是一些躲在大桥洞里的乞丐 在胡说八道
我们都是 由财政拨款的 八千多元的月薪 所以 我就经常一口气拨打几百分钟的长途电话进行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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