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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楼】说: 老陆好。相对论讨论速度用“参考系”来糊弄人,目的是要把人搞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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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8楼:
地面虽有公转还有自转,但因拥有引力,带动了V(或U)与自己同属一个运动,所以V(或U)是与地面的‘绝对速度差’。 但是V与U却是分属两个运动的(‘分属两个运动’简称为‘相对运动’),两者互不影响,两者之间是‘间距变化速度’。 然而,有一种情况,如刘波弟弟从V速的刘波身上射出来,则刘波弟弟与地面的‘绝对速度差’U=V+U’(U’的撇号表示叠加,表示U’叠加在V之上;当V=0,则有U=U’;为简,这里仅设V和U’在同一直线上。)。可以叠加,表明V和U’是同属一个运动的上、下级的‘绝对速度差’,即V是与地面的一级‘绝对速度差’,U’是与地面的二级‘绝对速度差’。 要注意的是,V和U’都可取正、负值,所以V+U’的这加号‘+’,是始终不变的;可见‘叠加速度’是决不能用减号‘-’的! 上面两种情况,因都是用‘地面参考系’,所以符合客观事实,即便不可计算的‘间距变化速度’,也是客观事实,是真概念。 但爱氏为了编造伪论“狭相”,妄图撇除‘地面参考系’,把分属两个运动的V和U说成O系-O’系(即所谓“相对性惯性系”)来替代,显然,O-O’间的所谓“相对速度”υ,是爱氏编造的假人“观察者”的视觉表象,是假概念! 可见爱氏为诈骗,故意搞混,使人们误认为“相对速度”就是‘相对运动’!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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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9楼:
其实,‘相对运动’的‘相对’和“相对速度”的“相对”也词性不同,‘相对’是名词,表示‘分属的’的意思,而“相对”是动词,相当为动词‘与’。由于名词的表达具有固定性,所以‘相对运动’的表达具有固定性;而动词的表达具有随意性,所以“相对速度”的表达也具有随意性,于是以V速的刘波可“相对”于‘参考点’,也可“相对”于任意其它非‘参考点’,甚至可“相对”于其以U或U’速的弟弟,都是所谓“相对速度”υ,埋灭了客观存在的‘绝对速度差’V! 所以,我在表述中,一律改“相对”为‘与’;因此也建议丁版主把【速度都是相对于某一个参考点的速度】修缮为【速度都是与某一个参考点的速度】,以达尽善,未知是否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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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10楼:
总之,由于一般小物体不拥有引力,所以以V(或U)运动的小物体不能成为‘参考系'(即所谓“惯性系”;爱氏把‘参考系'诡辩为“惯性系”。),更不能形成所谓“相对性惯性系”。这就是说,“惯性系”、“相对性惯性系”都是假概念,客观并不存在。 好了,有了上面几楼准备,现在可以评说楼主关于【相对光速,与绝对光速】的表述了: 楼主并没有否定了“惯性系”、“相对性惯性系”而是将之改称为‘参考系’,所以是在踩着盖子揭盖子,空折腾。 须知,“惯性系”、“相对性惯性系”是伪论“狭相”的最基本假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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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简化分析
其实,在分析光速的变化问题时,一般是采取简化的方式: 如将三维空间简化成二维的平面, 然后将平面再简化为一条直线, 直线,可再简化为射线, 这样简化后,分析起来就方便了许多 可以将光波看作相对一个参考点的运动, 并且,只是其中一个方向的光速, 如从参考点发射的光波的光速 或从光源射向观测者的光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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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11楼对刘波先生12楼说:
其实,你都很有见地,你关于【相对光速,与绝对光速】的表述,实质就是在否定 “相对性光速不变原理”,但因你没有首先否定“惯性系”、“相对性惯性系”,才成了空反相。 事实上,你否定 “伽利略相对性原理”就已经在否定“惯性系”、“相对性惯性系”了,只是你自己还不知道呢。 须知,“伽利略相对性原理”就是“相对性伽利略变换式”(可简称为“相对性伽变式”)的别称。 我已彻底证实,伽利略变换式有真、假之分,真的可称‘伽变原式’,假的就是这“相对性伽变式”! 很有趣,“相对性伽变式”是假式子,把它画成图就是荒谬的“相对性惯性系”,写成命题就是假命题“伽氏相对性原理”,再加一条有悖的“相对性光速不变原理”,就进而得到假命题“狭义相对性原理”。 有了“狭义相对性原理”,爱氏就可以继续造假造出“相对性洛变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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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太是一种假说,一直没有证实。但是,就像我们可以假设光速不变一样,也可以假设有一个以太(宇宙中的绝对静止参照物)。
光的绝对速度是指光在宇宙中相对“以太”的速度。 光的相对速度是指宇宙中相对以太以一定速度运动着的物体与绝对光速之问的速度差。 大概的定义应该是这样解释或理解的。 但问题是,如何找到静止参照物?就算找不到以太,也要找一个相对以太静止或已知相对以太的速度恒定不变的物体当参照物才能表述绝对坐标系。 想像一下,假如宇宙中一切天体都不发光,也不发出任何射线,我们就绝对无法感知我们周围还有什么太阳、月亮、星星之类的天体。因为就像现在一样,我们虽然推导出了各种运动方程,虽然知道了F=ma,但是我们谁感觉到了太阳的引力存在呢? 在茫茫黑暗的宇宙中,我们根本感觉不到我们是静止还是在运动,也感觉不到任何来自除了地球系统内部以外的任何力的作用。因为F=ma,我们会因为在引力场中受的力与我们相应的加速度产生的惯性力相互的抵消而无法感觉我们在作着加速度运动,我们甚至无法知道我们的地球还在自转着。因为我们感觉到的重力也是地球的引力与离心力的合力。真不知道那种情况下和物理学将会是什么样子的。 没有参照物就谈不上运动的表达和描述,连最起码的感觉都不存在。这是每一个但凡学过一点物理学的人都知道的起码的道理。 我们知道,在求解一些具体的问题时,我们可能会为了解决问题的方便而选择一个参照物,这个参照物原则上可以任意选择。 比如这样一道简单的题: 一汽车正在以1米/秒/秒的加速度起步,在其后面40米处一个人同时在以8米秒的速度追这辆车,问是否追得上,如果追不上最近时与车的距离是多少,如果追得上他跑了多长时间和距离。 如果我们就按题目默认的地面作参照物,我们就必须列一个方程来解,还是个一元二次方程,学过微积分的人甚至还会想到求导的方法得到距离的最小值。 但是我们换汽车当参照物就直接得到答案了:8米/秒的初速度每秒减1米,8秒减到0,平均速度是4米/秒所以4×8=32,最近时还差8米没追上汽车。 可见,假设是没有对与错的要求的,只有合理与不合理的问题。合理的假设可以大大简化问题的分析过程和解决过程。 以太是看不见摸不着,甚至到现在都无法证明是否真实存在的一种假想的绝对静止参照物。即便以太存在,如何捕捉也是一个极大的问题,更谈不上用它当参照物。我们也会找一个相对它以一定速度运动的其他物体来当以太的替身。 光是我们现在能够相信的唯一相对以太以恒定速度运动的物质了,虽然也不一定和人们以为和相信的那样,但是即便不是恒定的速度,误差也是最小的。 经典物理学的相对性原理允许选择任何参照物,又相信光相对以太的速度是恒定不变的,那选择光作为以太的替代品不是很合理的选择吗? 就像前面那一道题一样,选择了汽车当参照物,自然列出的方程与选择地面当参照物时的方程不同,但是,结论一定是相同的。 也就是说,对于相对论来说,光速不变是前提,就像我们把“汽车静止”设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前提一样。前提不需要证明,因为前提不一定必须真实。 我们可以研究如何检验光的真实速度与相对速度,但是我们不需要因为光的速度会变而改变或修正相对论的任何内容。因为光速变与不变对相对论的结论没有任何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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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4楼】说: 相对光速V,与绝对光速C,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相对论将两个不同的光速,混为一谈,就有了“光速不变原理”! 相对光速V,与观测者的运动有关,在不同的参考系看来,有不同的光速; 电磁学或光学实验能够测量出地球相对于光以太的漂移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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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13楼对15楼说:
看来,你未看懂我13楼。 那我再说简单些: 你【 相对光速V,与绝对光速C,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句虽然说得没错,但却是多余的,因为科教书中都已印着(在非相对论书中印着‘光速不变’,而在“狭相”中印着“相对性光速不变”,即所谓“光速不变理”)。所以你切不要再自己说一套,以免误会。 非相对论书中印着的‘光速不变’就是你所说的【绝对光速】,“狭相”中印着的“光速不变原理”就是你所说的【相对光速】;显然,“光速不变原理”是假命题。 现在你理解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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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16楼:
只要判断了“相对性光速不变”(即所谓“光速不变理”)是假命题,从而就可逻辑推定“相对性惯性系” (“惯性系”为何必是“相对性惯性系”,这是爱氏做假留下的大猫腻,要知原因,请看拙帖《革命性的发现了洛仑兹的五条原真式子被爱氏分别埋灭……》)是假概念。 我13楼已说过“相对性伽变式”是假式子,把它画成图就是荒谬的“相对性惯性系”,写成命题就是假命题“伽氏相对性原理”,再加一条有悖的“相对性光速不变原理”,就进而得到假命题“狭义相对性原理”。 有了“狭义相对性原理”,爱氏就可以继续造假造出“相对性洛变式”。 而把你的【相对光速】当作“狭相”的“光速不变原理”来否定,我们就让“相对性惯性系”逃了,不能否定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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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5楼】说: 错了,光速不变原理是经典物理学的内容,不是相对论的内容,和相对性原理一样。 相对论只是把这两个原理作为前提假设,这样就回避了这两个原理是“真”是“假”的问题,避免了为了证明光速变与不变的各种实验和推理。 相反,经典物理学则必须要证明光速不变原理,因为这涉及到经典物理学大厦的命运。叠加原理的失效导到一切以此为基础的物理学理论同时失效,这对经典物理学是致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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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8楼】说: 由《光速不是极限!超光速,有证据了》,我们知道: 光速不是极限!两个物体之间的相对速度,是可以超过2倍光速的! 相对论在速度计算方面,存在错误; 经典的速度计算公式,无须进行相对论变换 用经典的速度公式来计算,那么,就会发现,其实有许多超光速现象! 只是因为相对论的计算方式,真相被掩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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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8楼】说: 由《相对论的圈套,误导了全世界!》,我们知道: 单向光路实验只是证明,地球表面测量的光速具有各向同性的特征,而运动光源实验只是证明光源运动不影响光速。这不是光传播独有的特征,声音传播具有同样的特征。如果以上实验能够证明光速不变原理成立,那么声速不变原理也同样成立! 只在一个惯性系做的实验,能证明在所有惯性系中结果都相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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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17楼专对19楼说:
虽然你这楼总的说来是错误的,表明你已深陷爱氏陷阱,但你的【两个物体之间的相对速度,是可以超过2倍光速的】,确实说出了几乎所有反相者从未说出的大道理。 我9楼说过,“相对速度”υ是爱氏编造的视觉表象速度,是假概念,即便附会成‘间距变化速度’也不会υ<c,而是υ<2c!所以爱氏“相对性洛变式”中的假γ里的是“相对速度”υ;显然,假γ=√(1-υυ/cc)不成立,爱氏就把υ改写为v来以冒充已被埋灭的‘洛变原式’,因为‘洛变原式’中的是真γ=√(1-vv/cc)才成立,因为v(‘绝对速度差’)<c。 爱氏是用了假概念“相对性惯性系”(即O系-O’系)才编出假概念“相对速度”υ的,所以要否定“相对速度”须先否定“相对性惯性系”! 注意,‘绝对速度差’在‘伽变原式’中还是大写的V,到了洛仑茲,它发现‘绝对速度差’应小于c,于是求得了真γ,从而即有V=γv和‘洛变原式’;但爱氏为了搞伪论,埋灭了V=γv。(洛仑茲求真γ、V=γv和‘洛变原式’的具体、详细方法,请看拙帖《革命性的发现了洛仑兹的五条原真式子被爱氏分别埋灭……》之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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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23楼大赞刘波先生:
你这【两个物体之间的相对速度,是可以超过2倍光速的】的大道理,就是否定了爱氏的假概念“相对性惯性系”! 这就是说,O系-O’系(即“相对性惯性系”)间的所谓“相对速度”υ<2c;但客观事实,应如我8楼的实例,刘波和刘波弟弟不能分别成为O和O’,因其与‘地面参考系'中‘参考点’的V和U是‘绝对速度差’(即V<c,U<c),即不能成‘系’,仅是运动物而已! 这是所有反相教授都未说出的大道理,是直中“狭相”死穴的大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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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24楼 :
“相对性惯性系”既是假概念,那伽利略变换式有真、假之分就成了铁的事实: 原来爱氏先有一条所谓"相对性伽变式"x'=x-υt (是由用‘地面参考系’表达的‘伽变原式’r'=r-Vt破坏并篡改而来;请看拙帖《革命性的发现了洛仑兹的五条原真式子被爱氏分别埋灭……》之27楼)是假式子。 即便不计"相对速度"υ是假概念,也可证实"相对性伽变式"是假式子,因为按“狭相”的本义,x'和x平权,即x'≡x,所以x'=x-υt的减号‘-’失效,所以式子不成立,是假式子(足有10多种方法可证明其是假式子,为简,略。) 为了极尽遮掩其假,爱氏继而把"相对性伽变式"编成有四条分式子的 x'=x-vt,y'=y,z'=z,t'=t,这样,其画成图就是所谓“相对性惯性系”,即O-XYZ和O’-X’Y’Z’并立。 这就是说,“相对性惯性系”和"相对性伽变式"是两假同一! 待续 (注意,敬请大家评点、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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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25楼 :
爱氏埋灭了洛仑茲真的一套,搞假的一套来冒充,就只有仿照洛氏求真γ的一套的方法,照葫芦画瓢来编造假γ,否则就无法向世人交代“相对性洛变式”的来历。 爱氏知道,照葫芦画瓢,仅有“相对性伽变式”和“相对性惯性系”是远不够的,于是再把“相对性伽变式”写成假命题“伽氏相对性原理”和另加一条有悖的“相对性光速不变原理”合成假命题“狭义相对性原理”,从而连骗带蒙编造了“相对性洛变式”。这样,除“相对性光速不变原理”有涉光速不计外,共五假同一了! 天那,这不是在玩‘真假猴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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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26楼 : 好了,限于本帖主题,该总结了: 只有用‘地面参考系’,在这‘系’中的所有运动物的的匀直速度V(或U)才都是与‘系’中‘参考点’的‘绝对速度差’,这才具‘绝对’性;而把作匀直速度的运动物做为‘惯性系’则必谬成假概念“相对速度”υ,这就是“相对”性。 洛仑茲的‘洛变原式’表达的就是V=γv,这就是‘绝对论’;而爱氏的“相对性洛变式”表达的是 t’=γt或t=γt’ 和 x’=γx或x=γx’这就是“相对论”! 所以,要反相,须先搞懂‘绝对’和“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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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27楼 : 所以,要反相,须先搞懂‘绝对’、‘相对’和“相对”(‘绝对’是‘一个运动’的简称;‘相对’是‘两个运动’的简称;而“相对”是动词,即动词‘与’之意,“狭相”把分属两个运动的速度(由其上的“观察者”)用‘与’联为一个“相对速度”,所以“相对速度”是假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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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29楼问楼主 :
前面几楼,怕说得太多,我现在总结成简单的一句问你: 你否定“相对光速”很对,但要否定“相对光速”,须先要否定“相对性惯性系”(即O系-O’系),你认同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