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30楼】说: 无须否定“相对光速”,也无须否定“相对性惯性系”。 在常识中,速度是相对的,所以: 相对光速V,与观测者的运动有关,在不同的参考系看来,有不同的光速,那是光相对观测者所在参考系的速度。 相对性惯性系,可以认为是两个相互作匀速直线运动的观测者,他们各自所在的惯性系,只是两个假想的惯性系,但实际可能并不存在。不过,可以认为有近似惯性系,如地面参考系,或与地面相对匀速运动的火车、轮船等参考系。 |
对【30楼】说: 无须否定“相对光速”,也无须否定“相对性惯性系”。 在常识中,速度是相对的,所以: 相对光速V,与观测者的运动有关,在不同的参考系看来,有不同的光速,那是光相对观测者所在参考系的速度。 相对性惯性系,可以认为是两个相互作匀速直线运动的观测者,他们各自所在的惯性系,只是两个假想的惯性系,但实际可能并不存在。不过,可以认为有近似惯性系,如地面参考系,或与地面相对匀速运动的火车、轮船等参考系。 |
对【33楼】说: 你提出的概念,我感觉有些深奥,难以理解 |
对34楼说:
毛病出在你深陷爱氏诈骗,也把动词性的‘相对’(一般为文、史、哲中所用。)当作物理学中名词性的‘相对’。(我在10楼、29楼都已说过)。 简而言之,物理学中的‘分属两个运动的物体间的间距速度’简称为‘相对速度’,所以其‘相对’表示‘两个’之意,是名词性的。 而动词性的‘相对’,等同于动词‘与’,例如‘我与你’可说成‘我相对你’。 |
35楼的‘分属两个运动的物体间的间距速度’,应增补两个字为‘分属两个运动的物体间的间距变化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