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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光速不变和相对论不利的证据,兼答马先生 黄先生的大作未曾拜读,可否发给我一份。我当然希望有一种新理论能够取代或至少部分取代相对论的位置。但据说一种新理论要得到承认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深厚的数学基础,二是可推出新的可检验的结果,并得到验证。实际上广义相对论得到承认时就满足了这两条。我还相象不出用什么可以取代相对论能够更好一些,我现在主要作的是找出问题究竟出在那里。 相对论的书中只是列举了对相对论有利的证据,而对相对论不利的证据多避而不谈。包括一些应该是常识的东西。 Sagnac实验就是一例,实验在爱因斯坦提出广义相对论之前就已经做了,后来有很多人做过这个实验,包括迈克尔逊。其理论至今用在光纤陀螺仪上,但在相对论的书中却很少提及(国外相对论网站中有详细介绍)。由其理论可以推出光沿相反方向环绕回路一周产生的时间差,或干涉条纹的移动,与光纤的n无关。我想马先生恐怕会推出不同结果吧。 一个更大的问题是,我们现在使用的标准时间TAI, UTC和GPS 时间就是坐标时间(coordinate time),即从地心惯性系到固定在地球上的参考系之间进行变换时,用的是伽利略变换t=t'。也就是说用符合标准时间的时钟测的光速不可能是常数,如果测到的光速是常数,他用的一定不是标准时间。这一点专家们(当然包括研究相对论的)制定标准是很清楚的,只是他们不说就是了。为什么用不符合相对论的时间作为标准时间呢?显然是不得已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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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感兴趣,我可以将书送给您! 您可以将您的详细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发到hdmin@xihuanet.com信箱,我即给您寄来。或者您来西安参加会议时,我当面送给您。 《论物理现象的本质——物质作用论挑战相对论》一书全面地解释了相对论曾经解释过的问题,有数学公式,而且给出了新的预言,可供检验。 黄德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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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子,你最大的遗憾是根本不考虑“光是粒子”这种可能性! 确实,我认为光是粒子,光介子也是粒子,而且两者都有质量,它们会相互碰撞。但在光介子假说中,光子和光介子不在同一物质层次,就象乒乓球和水分子不在同一层次一样。正是因为光介子对光子碰撞的结果,使光子的“粒子速度分量”会发生改变,最终变得与光介子层的速度一样,但光子的波动速度分量不变。 顺便说一句,从这次西安会议的投稿来看,有好几篇文章是以粒子性为基础来讨论光的波动现象的。 说实在的,我对网上的讨论有些失望。我不知道你认真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没有:挑战相对论的出路在哪儿?突破口在哪儿?老是在网上争论有出路吗?我认为,突破口关键在于新的实验证据。可惜你似乎对新的实验方案不感兴趣。比如我提出的新的光速实验方案,你一句话就打发了,认为不可能出现预期的结果,可是原因你一点也没有讲。我一直等着你说说为什么。 黄德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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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刘先生 你说:在光纤陀螺仪中“光沿相反方向环绕回路一周产生的时间差,或干涉条纹的移动,与光纤的n无关”。——我不同意!在真空管陀螺仪中,没有介质的拖拽,两束相反的光不可能发生干涉。因为其平均光速相同。光的干涉情况与介质种类肯定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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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子的波动性与粒子性的矛盾不可化解的。 黄先生认为光速是由“两个分量”组成的。即,“粒子速度分量”和波动速度分量。 不错,黄先生在书中有此论述。但仅是两个名词而已,你根本没有可以给两个名词来下定义。因为两者在光传播中的地位始终无法权衡,处于相互矛盾之中。 再着讲黄先生把光子假定为有光速存在的属性。即光子一经产生,它应以光速运行、存在,如果光子经阻力停止,一旦这一阻力消失光还是以光速运行下去。实际上你把光子速率的回恢问题归了光子的属性上。也就是说黄先生遇到不可化解的理论矛盾时,只能赋予光子这样的玄妙的属性了。 黄先生,逆子也说句真格的,你对光子的观点是应重新修正一下。否则的话是走不出这个死胡同的。 ※※※※※※ 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