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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也是认为假设光速相对于介质是常数可能最符合客观实际。但通过后来看了些资料发现这种假设实际上应该是被否定了。 虽然环球通信实验还没有做,实验应该可以证明光速相对于光缆及光缆中的光纤(实际上是一种介质)不是常数。而类似的实验(Sagnac实验)早就有人做了,如下图所示。还有光纤陀螺仪,虽然我没见过原理图,但我想如果相对于光纤,光速是常数则陀螺仪是无法工作的。 光速不变只是相对于爱因斯坦同步时钟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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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也是认为假设光速相对于介质是常数可能最符合客观实际。但通过后来看了些资料发现这种假设实际上应该是被否定了。 虽然环球通信实验还没有做,实验应该可以证明光速相对于光缆及光缆中的光纤(实际上是一种介质)不是常数。而类似的实验(Sagnac实验)早就有人做了,如下图所示。还有光纤陀螺仪,虽然我没见过原理图,但我想如果相对于光纤,光速是常数则陀螺仪是无法工作的。 光速不变只是相对于爱因斯坦同步时钟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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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您说的对,光速相对于“普通”介质不是常数! 尽管您说的SAGNAC实验我不太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光速相对于介质并不是常数,斐索流水实验就说明了这一点。如果光速相对于流水介质恒定,则拖动系数应为1,可实验结果却只为0.43。这说明,光速相对于流水介质并不恒定。另外,您提到的光纤陀螺仪也证实了这一点。 应该说,我对历史上的光速实验是充分研究并认真思考过的,单纯的发射假设和波动假说都不能全面地解释这些实验结果,所以我才提出了“光介子假说”,并专门设计了新的实验方案。可惜,能够讨论的人太少。 黄德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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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的观点在斐索流水实验中给予否定。 如果说光相对于介质的速度为恒定的速率的话,也就没有斐索流水实验所测定的结果了。也就是说我的观点是对的话,就不存在牵引系数的问题了。完全带动的结果应为c/n+u。为什么不是这样的结果呢?问题又出在哪里呢? 也以讲,逆子至今未从中找到答案。从电磁波的传递原理来讲,如导线中传导的电磁波,它的速率是相对于导线的。导线中传导的电磁波相对于导线才会有恒定的速率,而相对于导线运动的观测者而言,它的速率并不是恒定的。为什么在光的问题上就行不通呢? 对于斐索流水实验计设我没有看出有什么问题,为什么会出现牵引系数这是值得研究的。 黄先生的光介子假说好象可以解释斐索流水实验,但黄先生又把光当作粒子来理解,光粒子与光介子的关系又如何处理呢? 你认为光粒子具有质量,光介子也肯有质量,那两者不就会有碰撞的可能吗?这也是不可处理的问题。 ※※※※※※ 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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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是这样的—— 光在空间各处的传播速度是由当地的空间性质决定的。光在不同的空间区域内自有不同的速 度,光在不同的介质中也有不同的速度。我们知道,光在介质中的传播速度比在真空中的 要小。且介质的密度越大,光速减小的就越多。我们可以发现,对于一定频率的光来说,光速的减小量与介质的密度 大体成正比关系。 光在运动介质中的传播各个方向仍不具有对称性。它在各个方向的传播速度仍与光源的运动情况无关。在低速运动的介质中,从一点光源发出一定频率的光。光在各个方向的传播速度与真空同步惯性系相比,将遵从“通缩原理”,即光在介质中的测量速度通缩为真空情况下的 1 /n . c′ =(c — u cosφ )/ n(1 — uu / cc ) ≈ (c — u cosφ )/ n 式中φ为真空中,光的传播方向与惯性系运动方向的夹角。这样以来,在介质内,光在任意闭合路径中传播的平均速度仍将都是 c = c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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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马国梁 前面对了,后面错了.光速与惯性系运动的角度也没有什么关系. ※※※※※※ 明学达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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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光速不变和相对论不利的证据,兼答马先生 黄先生的大作未曾拜读,可否发给我一份。我当然希望有一种新理论能够取代或至少部分取代相对论的位置。但据说一种新理论要得到承认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深厚的数学基础,二是可推出新的可检验的结果,并得到验证。实际上广义相对论得到承认时就满足了这两条。我还相象不出用什么可以取代相对论能够更好一些,我现在主要作的是找出问题究竟出在那里。 相对论的书中只是列举了对相对论有利的证据,而对相对论不利的证据多避而不谈。包括一些应该是常识的东西。 Sagnac实验就是一例,实验在爱因斯坦提出广义相对论之前就已经做了,后来有很多人做过这个实验,包括迈克尔逊。其理论至今用在光纤陀螺仪上,但在相对论的书中却很少提及(国外相对论网站中有详细介绍)。由其理论可以推出光沿相反方向环绕回路一周产生的时间差,或干涉条纹的移动,与光纤的n无关。我想马先生恐怕会推出不同结果吧。 一个更大的问题是,我们现在使用的标准时间TAI, UTC和GPS 时间就是坐标时间(coordinate time),即从地心惯性系到固定在地球上的参考系之间进行变换时,用的是伽利略变换t=t'。也就是说用符合标准时间的时钟测的光速不可能是常数,如果测到的光速是常数,他用的一定不是标准时间。这一点专家们(当然包括研究相对论的)制定标准是很清楚的,只是他们不说就是了。为什么用不符合相对论的时间作为标准时间呢?显然是不得已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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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感兴趣,我可以将书送给您! 您可以将您的详细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发到hdmin@xihuanet.com信箱,我即给您寄来。或者您来西安参加会议时,我当面送给您。 《论物理现象的本质——物质作用论挑战相对论》一书全面地解释了相对论曾经解释过的问题,有数学公式,而且给出了新的预言,可供检验。 黄德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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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子,你最大的遗憾是根本不考虑“光是粒子”这种可能性! 确实,我认为光是粒子,光介子也是粒子,而且两者都有质量,它们会相互碰撞。但在光介子假说中,光子和光介子不在同一物质层次,就象乒乓球和水分子不在同一层次一样。正是因为光介子对光子碰撞的结果,使光子的“粒子速度分量”会发生改变,最终变得与光介子层的速度一样,但光子的波动速度分量不变。 顺便说一句,从这次西安会议的投稿来看,有好几篇文章是以粒子性为基础来讨论光的波动现象的。 说实在的,我对网上的讨论有些失望。我不知道你认真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没有:挑战相对论的出路在哪儿?突破口在哪儿?老是在网上争论有出路吗?我认为,突破口关键在于新的实验证据。可惜你似乎对新的实验方案不感兴趣。比如我提出的新的光速实验方案,你一句话就打发了,认为不可能出现预期的结果,可是原因你一点也没有讲。我一直等着你说说为什么。 黄德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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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不太中听的话。 黄先生好: 正象您说的:“光子和光介子不在同一物质层次,就象乒乓球和水分子不在同一层次一样”。 可以假定光子的质量或者说“个头”远远大于光介子,但这种说法还是没有逃避对撞的可能。更进一步讲是光子的运动必定遇到阻力,这种阻力就是光介子的阻力。光子通过有阻尼力存在的空间后,它又是如何回恢到它初始的速率呢?黄先生您对些有更多的考虑吗? 如果存在光介子的阻力的话,黄先生的理论也需进一步的完善才对。 ※※※※※※ 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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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突破口关键在于新的实验证据> 同意<突破口关键在于新的实验证据> 刘武青,三个效应,http://cqfyl.nease.net> 确实,我认为光是粒子,光介子也是粒子,而且两者都有质量,它们会相互碰撞。但在光介子假说中,光子和光介子不在同一物质层次,就象乒乓球和水分子不在同一层次一样。正是因为光介子对光子碰撞的结果,使光子的“粒子速度分量”会发生改变,最终变得与光介子层的速度一样,但光子的波动速度分量不变。 顺便说一句,从这次西安会议的投稿来看,有好几篇文章是以粒子性为基础来讨论光的波动现象的。 说实在的,我对网上的讨论有些失望。我不知道你认真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没有:挑战相对论的出路在哪儿?突破口在哪儿?老是在网上争论有出路吗?我认为,突破口关键在于新的实验证据。可惜你似乎对新的实验方案不感兴趣。比如我提出的新的光速实验方案,你一句话就打发了,认为不可能出现预期的结果,可是原因你一点也没有讲。我一直等着你说说为什么。 黄德民 ----------------- ※※※※※※ 刘武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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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刘先生 你说:在光纤陀螺仪中“光沿相反方向环绕回路一周产生的时间差,或干涉条纹的移动,与光纤的n无关”。——我不同意!在真空管陀螺仪中,没有介质的拖拽,两束相反的光不可能发生干涉。因为其平均光速相同。光的干涉情况与介质种类肯定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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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子,你或许还是没有认真看我对光速的假设。 请你注意,在我的假设中,光速是由“两个分量”组成的。光介子与光子碰撞,或者说光介子的阻力(有时也表现为推力),只影响到其中的“粒子速度分量”,波动速度分量不变,最终结果是使光子的粒子速度分量与光介子层的速度一样。从光介子层中出来的光子,不存在你说的“速度恢复”问题,它仍保持在光介子层中时的粒子速度分量和波速度速度分量不变(并不是恢复它以前的速度),直到碰到另一部分光介子层再使它的粒子速度分量发生改变。请你一定要注意,在这儿,粒子速度分量始终扮演变化的角色,而波动速度分量始终不变。 至于光速为什么要分成两部分,我说不出来太多理由,但我有一个感觉,这样划分是合理的,在书的最后一章,我阐述了我的一些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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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马先生 你提的问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用3棵地球同步通信卫星就可以做另一种环球通信实验。与我在文章中说的实验相比只是复杂一点,本质上是一样的,与Sagnac实验也是一样的。相对论的说法是,在惯性系中光速是常数。非惯性系则有不同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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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子的波动性与粒子性的矛盾不可化解的。 黄先生认为光速是由“两个分量”组成的。即,“粒子速度分量”和波动速度分量。 不错,黄先生在书中有此论述。但仅是两个名词而已,你根本没有可以给两个名词来下定义。因为两者在光传播中的地位始终无法权衡,处于相互矛盾之中。 再着讲黄先生把光子假定为有光速存在的属性。即光子一经产生,它应以光速运行、存在,如果光子经阻力停止,一旦这一阻力消失光还是以光速运行下去。实际上你把光子速率的回恢问题归了光子的属性上。也就是说黄先生遇到不可化解的理论矛盾时,只能赋予光子这样的玄妙的属性了。 黄先生,逆子也说句真格的,你对光子的观点是应重新修正一下。否则的话是走不出这个死胡同的。 ※※※※※※ 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