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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GZK截断不存在证明光的本性不是以... 下一主题:怎样写模糊论文
 [31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12/12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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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2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12/12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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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12/12 14:58 

位置只有前后、左右、上下的比较,从来也没有位置大小的说法。如果位置能比较大小,那就是“开天辟地君真健,说项依刘我大难”。
 [34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12/12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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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12/13 08:37 

对【34楼】说:

在求解不等式过程 难免会出现 复数 的结果

[楼主]  [3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12/13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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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7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12/13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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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12/13 10:15 

谁能使 猪马牛羊这些愚蠢的动物 考取高校呢?没有!绝对没有!人的形状大同小异 但人的智商却天壤之别 不可逾越 不可忽视
在我看来清清楚楚 简简单单 的朴素道理 但在 你等看来简直艰涩难懂 不可思议 这就是 大脑结构的差异所致 大脑进水咯 大脑中有屎 有淤泥 丧失了思维能力
 [39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12/1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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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12/13 18:37 

我力争旨在学术上展开讨论与争论,并不想指责别的的智商。但是你一而再,再而三地超越讨论的话题,肆意抛出侮辱别人智商的语言,明显伤害到正常学术讨论的氛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个是常识。做人还是要谦虚一些低调一些。不要自认为老子天下第一。如果认为除了自己别人都是白痴,我不好说什么,但我可以借用郭连成先生说过的一句话“白痴眼中全是白痴”。
关于你认为的复数可以比较大小,你确实是进入了死循环了,必须使用NMI或RESET退出来。我帮你退出,是帮助你,你不要介怀,更不要恼羞成怒。用你自己的话说,就应该只要真理不要面子。还有就是请你放心,就算你错了,我也不要你的八百万。也许将来有一天我去拜访你,你免费请我吃一碗八块钱的牛肉面就是了。如果这也是奢求,那就我自掏腰包,也没什么好争竞的,是吧?
[楼主]  [4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12/13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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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12/13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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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4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12/13 19:06 

任意给出一个不等式方程 都必然有解 只不过不一定都有实数解
[楼主]  [4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12/13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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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12/13 19:08 

不等式成立不成立,就是要看解出的未知数代回原来式子,是否存在不等关系。我并不否定你能解出含有复数的解,但是你必须要将解代回原式,使原式中不出现非零的虚单位。
 [4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12/13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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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12/13 19:44 

其次,我并没有你[41楼]说的“你认为 这个不等式 并不成立”,而是说你解这个不等式能够解出复数的解,并不是错误,是很正常的结果。这个结果对复数不能比较大小不能构成否定关系。事实上,不等式形式上不等,并没要求解是不是实数。只要将解代回原式即可验证。
[楼主]  [4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12/13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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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12/13 20:43 

对[48楼]说:
你这个不等式的解,除了你所说的部分外,还包括全体实数。
[楼主]  [5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12/13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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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12/1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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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2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12/13 21:13 

对【49楼】说:

我只是强调其虚数部分…… 那么你如何求出这些虚数的部分呢?你又如何用代数式(不等式)来表达这些虚数值的集合呢?所以这直接要求 明确 虚数之间的大小的判定法则,这必须与实数大小的判定法则可以互相演变 平稳过度 必须使用统一的逻辑法则 譬如 当某种“操作(运算)”导致不等式两边各项同时 易号 时必须随即更改不等号的方向

必须死死咬住这个通行的运算总则 一切问题便迎刃而解

 

 [5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12/13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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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12/13 21:35 

虚轴上,虚数和虚数可以比多少,比如你比我虚得多,我比你虚得少,这个靠b来表示。实数轴上,你比我实得多,我比你实得少,这个靠a来表示。所谓虚,就是实际不存在,就是为了定义一种数学关系才引出来的。你不能把实的规则硬往虚的上套。如果全往上套很困惑的。比如你把实轴看作矢量,把虚轴也看作矢量,然后求矢量和,会得到i^2+1^2=0的结果,你要在复平面上作图,依平行四边形法则画出来,则不是这个结果。所以不是各种实数规则都适合复数。对于复数这个不合自然的定义,只能按照原本定义的规则办。
我是最不迷信教材的人,我也创造出一些我自己的词汇,但是我的原则是,能不改变原有定义意义的就不去改变,哪怕另创一个新的名词,不要和旧的掺和。
 [55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12/13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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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12/14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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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7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12/14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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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12/14 08:48 

对【55楼】说:

因为不等式方程的解一定是一种不等式,

譬如 x^2+1>0 其解为:x<i  (譬如 0.8i、0.5i 、0.2i  、 ......0.0 都能满足 )

这就要求 虚数之间也存在大小关系  譬如 要求 0.2i  <  i 

^^^^^^^^^^^^^^^^^^^^^^^^^^^^^^^^^^^^^^^^^^^^^^^

你既然驳不倒这个例证,就意味着我的挑战已经成功!即已经否定了 复数 无大小 的规定。

而且 数学软件 也对x^2+1>0 这个不等式束手无策   而实际上却存在着解

 [59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12/14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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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3/12/14 09:38 

你要证明的不是解是复数,而是不等式式面上是复数,比如你去证明a+i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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