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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牛顿第一定律的修正 费邦镜 牛顿是在继承了伽利略和笛卡尔惯性原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提出惯性定律,并在《原理》中把惯性定律作为运动第一定律正式提了出来:“每个物体都保持其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的状态,除非有外力作用于它迫使它改变那个状态。”[1] 但是,我们都知道,每一个关于运动的陈述都包含着一个物理的参考系,我们只能相对于其他物体来量度位移和速度。而第一定律却并没有明确给出这个参考系,也就是说,牛顿并没有告诉我们,第一定律中的“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是相对于什么参考系而言的,以致爱因斯坦说:“我们有了定律,但是不知它们归属于哪一个框架,因此整个物理学都好像是筑在沙堆上一样”[2]。 笔者在《论引力场就是以太也是绝对空间》[3] 一文中已论证了:“引力场就是以太,引力场让光的传播有了一个可靠的绝对参考系,能对原先各种充满矛盾的光学实验给予圆满的解释”;还论证了:“引力场就是牛顿的‘绝对空间’,引力场把牛顿和马赫对于水桶实验的解释统一起来了,让牛顿力学也有了一个可靠的绝对参考系,牛顿力学再也不是‘筑在沙堆上’的学说了”。并进一步指出:既然“惯性定律”有了绝对参考系,“惯性”自然是物体相对于引力场而言的。这同马赫“惯性起源于全宇宙所有物质施加的综合影响”[4] 的观点是一致的。 这让我们想起了一个老问题:为什么惯性运动必须是直线的呢?好像没有什么理由。 其实,“在这个定律中,牛顿改变了伽利略提出的‘物体会沿着水平方向永不停止地一直运动下去’的惯性运动的表述,明确提出,惯性运动是匀速直线运动而不是水平运动。” [5] 笔者认为,牛顿的这一改变是毫无道理的,是错误的。惯性运动就应该如伽利略所说的那样,是水平运动而不是直线运动。何以见得?理由相当充分: 既然“惯性”是起源于引力场的影响,是物体相对于引力场而言的,那么,惯性运动的方式就应该与引力场的分布有关。在地球本征引力场中,水平面就是一个等势面,物体在只受到平衡力的情况下,只能是保持静止,或沿等势面运动。这才符合机械能守恒定律。 仅仅在匀强引力场中,才可能出现真正直线的惯性运动,地面的惯性运动都是近似的直线运动,只不过近似的程度很高罢了。 那么,非直线的惯性运动有没有实例呢?当然有: 伽利略早就指出:“地球的惯性运动是圆周运动,而且由于重力会使一个物体趋向它的中心(它绕之而运行的点),这样的物体实际保持的状态或惯性状态也是圆周运动。因此,伽利略的惯性原理,与笛卡尔的惯性原理或牛顿的惯性原理不同,必须把它称作为‘圆周惯性’原理”。[6] 另外,不受到任何作用力的物体是绝不可能找到的,即使它距离其他物体足够足够远。任何作惯性运动的物体,都是因为所受之力相互平衡的缘故。 因此,笔者认为,牛顿第一定律从此应修正为: “每个物体,如果所受之力相互平衡,将相对于其所处的引力场,保持静止状态或按原方向、沿等势面作等速运动的状态不变。” 你看,修正后的第一定律,不仅有了牛顿梦寐以求的绝对参照系,机械能也守恒了,是否比原来的完美多了? 这是牛顿定律在找到了绝对参考系之后,应有的合理修正。 霍金曾指出:“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所预言的运动和牛顿理论略有不同。爱因斯坦的预言和观测相符,而牛顿的预言与观测不相符,……然而我们在大部分实际情况下仍用牛顿理论,因为在我们通常处理的情形下,两者差别非常小。(牛顿理论的另一个巨大的优点在于,它比爱因斯坦理论容易处理得多!)” [7] 笔者期待,在牛顿第一定律得到了修正之后,牛顿理论可以取代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因为“四维时空”实在无法想象。 参考文献 [1] 牛顿,自然科学之数学原理,武汉出版社,王克迪译,1992,13~14。 [2] A.爱因斯坦、L.英费尔德,物理学的进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79,155。 [3] 费邦镜,论引力场就是以太也是绝对空间,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feibangjing>。 [4] 赵峥,相对论百问,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2。 [5] 朱鋐雄,物理学思想概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17。 [6] 安东尼.M.阿里奥托,西方科学史(第2版),商务印书馆,鲁旭东译,2011,340。 [7] 史蒂芬.霍金,时间简史,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10~11。
作者:上海金标软件有限公司,费邦镜,发表日期:2013/01/10 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feibangjing> 搜狐博客: http://i.sohu.com/p/=v2=ZYo=4mpu2GJimcQq/blog/ 电子信箱: feibj@sh1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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