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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论究竟有多少属于原创的东西:(五)一场著名的学术优先权之争--庞加莱迟到的荣誉(D,中) 爱因斯坦虽然多次否认在创立相对论之前知悉洛伦兹的一些重要工作,但是他却从未否定洛氏在创立相对论中首屈一指的地位与作用。比如一次他说(【Lor20】,pp.11-12): "相对论这个词汇是指时间与空间......这导致荷兰教授洛伦兹以及我自己创立了狭义相对论。" 在谈到自己与洛伦兹私下的交流、交往情况时,他说: "虽然同您相比我自感智慧低下,但是这却无损于我们的交谈所带来的巨大乐趣,特别是您对所有人慈父般的友善决不会让人有任何沮丧的情绪生起。"又说,"洛伦兹是深邃的洞察力与美妙机智集成的奇迹,是一件活着的艺术品。在我看来,他是当时所有理论家中最睿智的一位。" 1953年在纪念洛伦兹百年诞辰时爱因斯坦这样说道(【Lor57】,p.5): "在已经过去的这个世纪之交,洛伦兹被全世界的理论物理学家们视为领袖之神;他们这样做是有完全的根据的。" 为何爱氏尽其平生对洛伦兹赞美有加?这当然跟二人的友谊有关,也与洛氏接纳后进的孜孜不倦与饱含热情有关,但是最重要的,恐怕还是与洛伦兹对爱氏的庇护有关。以洛伦兹的智慧当然不会看不出爱氏理论的了无新意甚至抄袭性质,也不会不知道这个理论自身,或者爱氏对它的理解,出了偏差的地方,既然如此,洛伦兹为何不及早或彻底地与爱氏撇清呢?这恐怕又与二人关系的互惠性质有关:一方面,爱氏可以借助洛氏的领袖地位减小自己获得世人认可的阻力,而另一方面,洛氏也可以从媒体对爱氏一边倒的宣传中迅速扩大自己理论的影响力。洛伦兹当然很清楚在爱氏的背后究竟是什么样的势力在支持他以及这种力量到底有多么强大。然而更重要恐怕还是因为这一众所周知(或相信)的事实,即洛氏的理论与爱氏的理论有着共同的实验预测,从而使他们在于对手Abraham、Bucherer以及Kaufmann的竞争成为天然的盟友(【Pais】,p.159)。学过生物学的人都知道,自然界的不少动物之间有共生关系,但是有时我们会忘记,共生关系不仅在人类之间存在,而且常常表现得更微妙、更高级。 但是另一方面,爱因斯坦对庞加莱所显示的尊重却远远不如对洛伦兹的;事实上,他直到生命的最后几年才承认庞氏对他的影响,他说,"对休谟的阅读,以及对庞加莱与马赫的阅读,对我的事业发展产生了一些影响。"前面我们已经看到,就二人对相对论创立的贡献来说,洛伦兹与庞加莱可以说是理论物理天空中的双子星座,那么为何爱氏对庞加莱的赞誉远远不如对洛伦兹的那么热情洋溢呢?剔除了学术因素,我们知道这还跟庞加莱对爱氏的态度有关,因为如所周知,庞氏一直到死也不曾承认爱因斯坦对相对论的贡献。那么这又是为何呢?我们稍后再做分析。 2. 洛伦兹 关于庞加莱对相对论的贡献,洛伦兹说: "对于进入公式的某些量,我们未能指出最适合它们的变换,这项工作是由庞加莱完成的,而后又有爱因斯坦与闵科夫斯基相继加入......我未能建立起严格和普适的相对性原理,相反,是庞加莱获得了电磁方程的完美不变形式,并阐述了‘相对性假设';它是第一个使用这术语的人......让我补充一下,庞加莱在纠正我工作中的不完善时,他从未因此而责备我。" 联系到相对论的发生、发展史,恐怕没有人比洛伦兹给出这个有关庞加莱的评价更合适的了;而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对洛氏与庞氏的公开与私下的学术往来有一个起码的了解,那么便不可能不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恰如其分的定位。 那么洛伦兹又如何看待爱因斯坦对相对论的贡献呢?关于这个,洛氏曾说: "我无法在这里详谈爱因斯坦对相对性原理所做的很多非常有趣的应用。他的有关电磁学与光学现象的结果同本书此前诸页所获得的大体相同,主要的差别在于,爱因斯坦把我们从电磁场方程所推导的东西简单地当做假设,虽然这样做不无困难并差强人意。" 不能不说,这是一段相当中肯的评价;但是更重要的,这段评论却包含了非常丰富的内容: - 一、结合这个评价与洛氏对庞加莱工作的评价,可以清楚地看出洛伦兹认可的只是爱氏对一些应用问题的研究而不是相对论理论本身。我们注意到有多个学者有过类似结论,比如惠特克爵士(Edmund Whittaker,1873-1956)在一本有关以太与电的科学史专著中曾以"洛伦兹与庞加莱的相对论"为其中的一章的标题(【Whi54】,p.31)。作者谈到(【Whi54】,p.40):
"爱因斯坦曾发表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以某种放大的方式建立了洛伦兹与庞加莱的相对论,并受到了极大关注。他把光速的常数性质作为一个基本原理来表述,即在所有相互之间做匀速直线运动的参照系中光在真空中的速度都是一样的:这个断言虽然当时受到广泛欢迎,但是却受到以后学者的严厉批评。" 惠特克在别处又说(【Whi55】,p.42): "这样所获得的所有变换的集合,连同普通空间内所有转动的集合,构成一个群,庞加莱把它叫做洛伦兹变换群" "爱因斯坦采纳了庞加莱的相对性原理并使它成为物理学新的基础,并由此证明洛伦兹变换群可以为研究运动物体之间的物理关联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方法。在这篇文章第一次出现的显著结果包括光行差与多普勒效应的相对论公式。" 但是要提请读者注意的是,光行差与多普勒现象其实当时已有相当成熟的研究,爱氏所添加的只是相对论效应。但是问题可能恰恰出在这里;待时机成熟我们再来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 二、洛伦兹并未承认爱氏的理论有什么创新之处。请注意,区别不等于创新或进步。另外,想借此区别抬高甚至神化爱因斯坦的人,请千万小心,先搞懂了而后再发言,不要弄巧成拙:-)
- 三、爱氏的研究问题的方法可能成问题。不管读者知不知道,或者愿不愿意承认,把别人的结果当做自己理论出发的前提可是爱氏的独创,或者说习惯。这算不算创造力严重不足的表现呢?请读者自己判断。另外,正是有证据显示爱氏是常常知道了别人的结果,然后才尝试着用别的方法推导同一结果,才使得多个学者指责他涉嫌抄袭。事实上,有学者甚至得出结论,爱氏不仅涉嫌抄袭,他根本就是一个抄袭惯犯(【Bje02】)。
- 四、爱氏的理论不仅不能让人感到满意,而且这个理论是包含困难的。毋庸置疑,每到此刻就会有人开始贩卖洛伦兹不懂相对论的歪论,但是这些人却忘记了,爱氏是终生奉洛伦兹为师的,他从来没有明说也从来没有暗示,自己是超越洛伦兹的(恕无忧仙人无知,若事实相反,请提供证据)。所以,那些贬低洛伦兹的论调可以休矣。
下一个贴子:相对论究竟有多少属于原创的东西:(五)一场著名的学术优先权之争--庞加莱迟到的荣誉(D,下) 主要参考文献: 【Lor20】H. A. Lorentz,The Einstein Theory of Relativity,Brentano's,New York(1920)。 【Lor57】G. L. De Haas-Lorentz(editor),H. A. Lorentz:Impressions of His Life and Work,North-Holland Pub. Co. (1957)。 【Whi54】E. Whittaker,A History of the Theories of Ether and Electricity,Volume II,Philosophical Library Inc.,New York (1954) 【Whi55】E. Whittaker,Biographical Memoirs of Follows of Royal Society,Volume 1,Royal Society,Headley Brothers LTD.(1955)。 【Bje02】C. J. Bjerknes,Albert Einstein: The Incorrigible Plagiarist,Xtx Inc.(2002)。 ~无忧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