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智胜爱因斯坦》断章取义一段话,供纪黎明先生参考——
8.4.3 相对论的光速可变论 以上发言摘自《智胜爱因斯坦》第六章。本书网络版目前在http://eshu.myetang.com/E书备份/科普哲学 爱因斯坦在1916年《广义相对论的基础》一文中完整地推出广义相对论时,基于光在引力场中的运动,又提出了如下光速可变论,爱因斯坦给出的光速可变论的内容是: “根据这些考虑,就会看到,广义相对论的建立,同时必定会导致一种引力论;因为我们只要仅仅改变坐标系就能“产生”一种引力场。我们也就立即可知,真空中光速不变原理必须加以修改。因为我们不难看出,如果参照 r ,光是以一定的不变速度沿着直线传播,那么参照 R ,光线的路程一般必定是曲线。”(参见商务引书馆1977.7《爱因斯坦文集》第二卷282页) 综合爱因斯坦的光速不变假定和光速可变论我们可以说:从狭义相对论不考虑引力到广义相对论考虑引力,爱因斯坦从假定的理想情况向实际的客观情 况迈进了一步,仅仅是向实际情况迈进的这一步,爱因斯坦就认识到了光速不变假定是不能普遍成立的,至少在考虑引力的情况下是不能成立的。那么在实际情况中,引力是无所不在地普遍存在的,除了引力之外,还有其它相互作用的广泛存在,所以,除了头脑想象的情况,光速不变假定是不能成立于任何实际情况中,可以说,把这种不能成立于实际情况中的光速不变假定对实际情况的种种应用,实际上就是对客观事实的歪曲解释。 总而言之,由于光速不变假定是一个不符和事实的假定,是一个无中生有的怪胎,所以,光速不变假定应该被扬弃掉。光速可变论到是一个接近事实的说法,它到是应该得到发展。作者认为,综合人类对光的已有认识,人们已经有条件建立一个全面深刻地反映光的产生、运动和作用的物理学理论,这个物理学理论不但能解决相对论中关于光的种种困难,例如光速不变假定的困难,而且能解决量子论中关于光的种种困难,例如光的波粒二象性困难等等。 小结一句话:想把无中生有说成事实,只好牵强附会、强词夺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