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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熵:一个不是物理量的概念 下一主题:朋友们,近段我写了新文章:浅谈...
 [61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11/04 23:55 

to 33楼:
——“如果你打来电话,或发来视频对话 或干脆与我当面讨论,或干脆你交纳高昂的“治疗费”,我保证你恍然大悟!彻底放弃你那套异端邪说,彻底治愈你的思想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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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侠:
你不是保证让我恍然大悟么?
动量守恒——这可不是我瞎掰的吧?
角动量守恒——这也不能算是我异想天开吧?

可现在他们俩自己打起来了,更不能怪我挑拨是非吧?
你的保证这么快就不管用了吗?

倒底谁该治一治思想病呢——你,我,还是教科书呀?
莫非你还真打算金盆洗手了不成?——看你能熬多久!
 [62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11/05 07:45 

to 33 楼:

——“但冯建明并不罢休!依然与我胡搅蛮缠!只有他自己说的才对!你与冯建明具有相似的特点!固执己见 一意孤行!自以为是,自迷心窍 至死不悟!病入膏肓 无药可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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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30370.html?PHPSESSID=3ff94277c730ec1ba3a40d8a9246b757
这一篇帖子中,都是转述教科书的定律,例证,和推论。
没有一丝一毫的个人杜撰。
只需请你选择:
1,动;
2,不动;

这等于是教科书给你提的问题,不是我。——这也是“固执己见”么?——
莫非你也认同:“教科书已经病入膏肓 无药可救”了么?
[楼主]  [6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1/05 10:29 

“即使(圆盘) 有平动,其平动动量也不可能与mv等值吧?”问题就出在这里!你没有依据否决:圆盘的反冲平动动量必然与mv不等值?科学结论 绝不允许使用:“可能”、“也许”、“应该”、“吗”…………之类模棱两可的词语!任何环节所有措辞都必须言之有据论之有理!必须有确凿的证据!严谨的逻辑,决不允许存在松动的环节!措辞必须振振有词、铁骨铮铮、铿锵有力、据理力争、言辞恳切!
你怎么知道 圆盘的反冲平动的动量与子弹的平动动量不等值的?你精确测量过?!没有?!那你就不能在莫须有的罪名下枪毙动量守恒定律!

法院对你判决书上说 那18岁少女难道不是浏阳河所奸杀的吗?这个措辞;你的辩护律师是会抓住不放的!

作用等于反作用定律你也反对吗?那你就试一试?一根弹簧被拉伸,那你说那一头所遭受的拉力应该更大一些? 因为 弹簧是对称的 两头的拉力也是对称的,你就毫无理由说那一头的拉力应该更大一些,因为两头的力学结构形式完全对称(一致);作用等于反作用定律乃一条普适的力学定律! 动量守恒定律就是作用等于反作用定律的推论!
[楼主]  [6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1/05 10:49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30370.html?PHPSESSID=3ff94277c730ec1ba3a40d8a9246b757

的内容我浏览过了!

那里没有学术价值!没有给出 动量守恒定律的违例!

结构对称的弹簧两端遭到拉力,因而弹簧伸长了一段;两端的拉力必然是一样的数值!因为弹簧的结构是对称的,所以即使交换弹簧两端的施力结构形式,弹簧的伸长依旧!所以弹簧并不知晓两端的具体施力结构形式,而且不改变伸长效果,同时弹簧的伸长只与受力有关,这就充分肯定两端施力等效(等值)!因为弹簧结构两端完全对称,弹簧的相对伸长与受到的拉力一一对应!单值函数!如果,弹簧两端所遭受到的拉力并不相等,那么弹簧的相对伸长究竟应该与哪一端所遭受到的拉力一一对应呢?这就要求,作用力在数值上必须严格等于反作用力!否则弹簧形变方程就不是唯一的了!而物体的状态在同一时刻是唯一的!

即著名的“物态唯一性定律”!

 [65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11/05 12:34 

——“作用等于反作用定律你也反对吗?”——
=============
早有声明:
对于接触力而言,牛顿第三定律正确或基本正确。但有一个前提:满足超距作用。
对于非接触力来说就不一定了:洛伦茨力与它的反作用力在一条直线上么?


[楼主]  [6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1/05 13:49 

即使是超距力也永远满足任何时刻作用力都等于反作用力!这里包括场波所携带的动量!譬如说,你用锤子打击棒子的一端,另一端必须在晚些时候 才会知晓,因为要以声波的速度传递这个打击信号!对于无限长平行直导线,其中一根载有稳恒电流,而另一根则载有线性增加的电流,虽然变化着的电流的导线的安培力数值总是大于那根稳恒电流所受到的安培力的数值,但若再注意到电磁波所携带的动量,具有轴对称性,所以这就意味着电磁场具有刚性,即以无穷大的速度进行布局!安培环路定理也要求电流所激发的涡旋磁场以无穷大的速度进行布局!对于线性变化的电流并不发送电磁波!并无附加的位移电流!所以安培环路定要求电流周围无穷元处的磁感应强度也必须与激发电流同步增长!不能滞后!这里是在同一个参照系!没有相对运动!
 [67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11/05 14:42 

你根本就没弄清楚超距作用的本质意义。

一根1000米长,直径10厘米的封闭管道M,A端盖的内侧有一把枪,向B端发射一颗子弹m,速度v是100米/秒;子弹需要10秒钟才抵达B端,嵌入端盖。那么管道的反冲后退的速度就是V=mv/M,

在0到10秒的这一段时间之内:你的惯性定律难道睡着了吗?

如果子弹的质量无限小而速度是无穷大,即超距作用:那么惯性定律没有毛病;

事实并非如此,10秒钟后管道才重新静止,惯性定律又醒了。

[楼主]  [6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1/05 15:06 

虽然 在10秒之内 管道在子弹的反冲左右下作后退运动,但体系的质心(即子弹与管道两部分的联合质心)一直未动!

但须注意:这个联合质心并不是该管道的几何中心!!!


愚蠢啦!愚蠢!不值一答!小儿科的傻问!快回去扫地抹桌子干点有用的家务事!别在这儿费寿命!丢人现眼的啦! 关于力学基础理论的发展与完善的问题都由本大侠独揽啦!用不着你与刘武清、云也鹤、王飞、增云海、和满 张崇安 拉方 等等 再来浪费寿命啦!你们统统给我睡觉去!这没你们的事儿啦!部用劳驾你们啦!你们都去捡垃圾去吧!或者干脆都去殡仪馆火化去吧…………哈哈哈哈…………
 [69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11/05 18:04 

不错,你还知道质心这棵偶尔管用的救命稻草。

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V只与m与M的比值有关,而质心是由相对材质与形状决定的,可以事先通过调节配重而按需改变;
如果m=M,V=v,质心确实不变,你的答案正确。但这只是无数情形中的一种而已。
其它情形下,既然10秒钟前与10秒钟后管道的质心发生了改变,从O1变到O2。
那么请问:
管道的平均速度就是位移O1→O2除以10秒。
这么说来,你就等于承认了在外力为零的情况下,非对称的空心物体可以自主变速啰?

祖师爷的两件传世之宝:动量守恒定律与角动量守恒定律天天在打架。
你还好意思笑得出来?
赶紧苦思冥想吧,没准儿还真能为祖师爷觅得一块遮羞布呢!

搬一搬救兵也是不错的选择哟。反正现在电话费也不贵,总比输掉几千块钱要好吧?
[楼主]  [7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1/05 18:53 

“你的答案正确”,这是老师评判学生的口吻!你以老师自居!你以为你是我的力学老师,你在对我进行课堂提问?我的回答正确!你小子,这他妈本末倒置!狗杂种!
你去向你老爸提问去,你再告诉你老爸:你的回答正确!灭绝人性的狗杂种!好像你真理在握!我的陈述正确与否由你来裁决!你既然已经知道什么叫正确,你又何必来这里向我提问?你是来考核我?是来教训我?是来检查我的力学概念?滚你妈的蛋!就是我们的教育局长也不敢来考核我!我倒来接受你的考核与批评!你到底是来向我求教?还是来考核我?你知道怎么说才对!你就别来缠着向我提问!对的总是你!错的总是别人!只有你的说法才符合事实!别人的说法都是在盲目尾随祖师爷!我的说法与教科书一致也不对!那么究竟以什么为裁决准则呢?以实验现象为准?那么究竟以谁的实验现象为准呢?教科书上的每一个结论都经过古今中外无数的物理实验室的演示实验所反复证实!怎么也不对的呢?难道就不如你一个人的实验了么?小混蛋,狗杂种!偏执狂,自迷心窍 自以为是!与王飞一样都属于一种精神病!


[楼主]  [7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1/05 19:14 

无论具体情形如何,在内力的作用下都不会改变体系的(联合)质心!虽然各部分的质心可以变动,但其联合质心一直未动。

你可以去做具体计算!绝不会有意外!至于筒状体和子弹的速度只是在子弹(从一端)发出时和在另一端被吸收(嵌入筒底壁)时发生突变,其余时间(10秒之内)都处于匀速运动状态。

当我将你教会了(讲明白了、使你醒悟了)你就说: 你回答正确! 好一个不凭天良的狗杂种!不说一句良心话!
正如 曾云海 所说 当你将他讲明白了,云野鹤 就说 你终于也听明白了!
[楼主]  [72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1/05 19:29 

“动量守恒定律与角动量守恒定律天天在打架。”这是你自己在作多情!是你自己在自我矛盾!动量守恒定律与角动量守恒定律 井水不犯河水 各管一行!动量守恒定律揭示了线运动规律!植根于作用等与反作用定律!而角动量守恒定律 则是揭示角运动规律的!植根于 作用力矩等于反作用力矩!凡是不在同一条直线上运动的两个物体都具有特定的动量矩!所以不在同一条直线上运动的质点组不仅具有一定的动量矩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动量!

这些你都不懂,你考虑片面!一知半解!顾此失彼,自我矛盾,你还侮辱道 : “动量守恒定律与角动量守恒定律天天在打架。”那只是你的个人感觉而已!是你的幻觉!是你的精神出了问题!你患有癔病!提醒你尽快去精神病院做心理咨询!切不可误了最佳治疗期!真的!
 [73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11/05 20:22 

怎么,才一个回合就开始咬人啦? 一会儿装模作样像个人,转眼立马就丑态复萌原形毕露。

你这特级教师莫非就是靠这套骂术评上的么?你每个月几千块钱的退休金就是对你天天在课堂上满嘴污言秽语的奖赏么?老夫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传到你朱家祠堂这儿怎么却变成了“今能骂,明死可以”的祖训了呢?——到死你都是个龌龊的糊涂鬼。

一个高中水平的小问题就让你露出了马脚,还好意思动不动就胡吹“横扫天下”,你父母是靠卖脸皮把你养大的吧?几十岁的人了居然跑到网上被后生晚辈鄙视。连自己先人的脸都护不住还想替牛顿遮羞,下辈子吧。
[楼主]  [7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1/05 22:20 

“一个高中水平的小问题就让你露出了马脚”
我露出了什么马脚?

我的观点错啦?那一句说错啦?指出来,赏你八百万美金!

你不要再向我提问题了!你的所有问题都没有学术价值!动量守恒定律都不理解,还来这里干啥?
挑战《相对论》有情可原!你居然挑战动量守恒定律?你何时再挑战杠杆原理呢?

小笨蛋!别再来烦我!

电流元的安培力不在一条直线上,但对整个闭合电路进行积分就会发现体系的内力矢量和总是严格等于零!内力所构成的力矩也严格等于零。对于谐振子就必须连同其位移电流一并考虑!
总之动量守恒定律乃颠扑不破的自然定律!
谁反对谁就是理盲兼疯子!
你没有资格给任何人下学术评语!因为你是理盲!就像理盲不能充当审稿人一样!你居然对我下了学术评语?如同狗屁!无稽之谈!
 [75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11/05 23:38 

输不起就别硬撑,让人笑掉大牙。八千人民币你都耍赖,还美金呢。

动?还是不动?
帖子跟了近十个,二者必居其一的问题你都装聋作哑,拒不作答。一味自吹自擂。
一会儿借口对方杜撰;一会儿借口没有学术价值——瞎了眼的人才会漠视动量守恒这一根擎天柱。这么一点眼光都不具备的话,教小学都不够格。一会儿转移话题,扯什么第三定律。

你妈生你的时候咋就没把脸给你一起生下来呢?——还不赶紧回去找!晚完了就来不及了——直接进棺材吧。
让阎王爷给你安一个猪脸,丢人现眼的东西。
[楼主]  [7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0/11/06 09:28 

动与不动,你自己早有定论!只是来考考我而已!只是来寻找共同的声音!如果我的结论与你不一致,你就说错!狗屁不通!我又没有教师资格证书,与你无关!你认为不应该有!可是我们的教育局长不听你的话!我的资格证书并不有你来决定!你也没有资格来决定!所以我不需要回答你的提问!因为我没有义务!也不愿意搭理你这些狗杂种!一切都以你自己说得了算!一切都等你来评判!

动与不动,这个小儿科的问题,连小学生都一眼就看得出来!还来这里问这问那,你永远不要来烦我!我永远不会再搭理你半句!狗杂种!滚你妈的蛋!你妈被疯狗强奸了生下你这个狗杂种!
 [77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11/06 10:38 

小学生都能答得上来的问题,一个中学特级教师却不敢回话。你还好意思说。你打算把你的脸藏在哪里去呢?

谁都知道容器会向X方向运动,只是你不敢表态而已。明哲保身本无可厚非。但一个教师在课堂上明目张胆地指鹿为马,你有何资格摆特级教师的谱?

为了维护自己的脸面和教科书的尊严,你不惜掩盖真相:告诉学生,动量守恒是绝对真理:所以它不动!

你就一辈子做教科书的奴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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