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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头”:看是谁在胡扯?
[楼主] 作者:ccxdl  发表时间:2002/09/24 09:52
点击:321次

 

“猪头”:

 

你想要讨论具体问题的话,就谈具体的内容,包括你认为我不知道的内容都行。如果是我不知道的东西,你可以先讲出来看看,用虚张声势的方式吓唬人,那才真的是弱智表现!

 

我是不知道你说的“cow”是什么玩艺?“cow”的英语意思是“母牛、大型母兽”,所以,你最好把真正想要说的东西介绍出来,否则可有耍流氓嫌疑!

 

关于“引力红移”,我不知你想要说的是什么样的内容,我相信它不会与我提出的“背景参照系”(应该说不是我一个人的见解)在针对极大质量物体存在时的情况发生抵触。

 

至于你说的“以太拖动”,那是菲涅尔在1817年的预言:

在运动媒质中,光要部分受到曳引。菲涅尔将“以太”中的光速与弹性媒质中的声速做类比,他假设介质中的光速与弹性“以太”密度的平方根成反比,并由此得到光在运动介质中的传播速度为:

u=c/+fv ,f=1-1/nn ,c/=c/n

其中,f称为菲涅尔牵引系数;n是介质的折射系数;c/是静止介质中的光速;v是介质在“以太”中的运动速度。上式表明,介质在“以太”中以速度v运动时,将沿运动方向带走“以太”,带走系数为f。光在介质中被介质沿运动方向牵引的速度为fv,按伽利略速度相加定理,光的速度为静止介质中的光速c/与“以太”牵引速度fv的矢量和。

为了检验菲涅尔“以太”牵引理论,斐索于1851年第一个完成了运动介质中的光速实验,证明了菲涅尔牵引速度公式的正确性。35年后,迈克尔逊和莫雷用类似的装置重做了流水实验,光束仍然为白光,水管总长10米,水流速度是1米/秒,观察到的条纹移动量是0.184,折算的牵引系数为0.434±0.002,而理论预言的流水的牵引系数为0.437,实验结果和理论预言非常吻合,证明了菲涅尔牵引速度公式的正确性。以后,又有不少人重复了与斐索流水实验相类似的实验,也有人用流动的干燥空气、运动的石英棒等做了类似的实验,这些实验都证实运动介质确实能拖动内部的光,从而使其部分具有运动介质的速度。

 

菲涅尔提出的“以太拖动”与我提出的背景参照系并无矛盾,而且不是一码事。

 

(注:我可能在前面的贴子中说错一个内容,即光在实物体中传播时,光媒介参照系并不是简单地建立在实物体之上。我一时疏忽大意,特表示认错!马有失蹄之时,错了就应该纠正。)

 

你应该说,当从地球外面的光线射入地球大气层内时,才会涉及到“以太拖动”现象,可是别忘了还有个逐步过度消隐的间段,最后将完全不保留有射入地球大气层之前的相对速度痕迹。关于这方面的内容,黄得民先生写有专门的论述。我只是不赞同他引入新的有别于大家原本都知道的非实物粒子的“光介子”来代替光传播媒介物质。

 

 “猪头”说:“没有一个做物理的会把工科学校的大学物理教材看成物理学的入门教材.一个工科的大学教授,一般来说除非他的方向非常接近物理学,否则几乎不可能在物理方面达到综合性大学物理本科三年级以上的水平.”我真的不想骂你,因为你已经太多次在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胡说八道了。尤其是你说我仍然纠缠的是“弱智”问题,没错,那确实是弱智问题,而且属于缺乏基本的线性代数和群论知识的“胡扯”。问题是,胡扯的是你呀!连高中生应该弄清楚的惯性系都总是弄不清楚,显然是太“弱智”的表现!

 

学工科的人同样也会学习线性代数和群论,只是看要学到什么程度,需要多少的就学多少,必要时还可以临时找来参考。如果从一开始就说明“相对论”研究是“群论”问题,不要赋予那些莫须有的物理意义,我连过问都不过问它。我早就与沈建其在这个论题上说的很清楚,我从来就没有怀疑过“彭加勒变换”。关键在于,人们应该赋予它们何种物理意义。

 

11年前,程实平博士就和他的同学一起,只用几天时间研究后得出结论,所谓的“洛伦兹变换”仅仅是一个数学上的“游戏”!人们只要假定时间、长度都会随着臆想的参照系运动速度不同而改变,只要把爱因斯坦创作“狭义相对论”所用的“光速”改成“超声波”速度,并认为“超声波”是用来传递时间信息和测量长度的媒介,自然界中一种会飞的小动物蝙蝠就是靠“超声波”来传递时间信息和测量长度距离的,人们只要涉身处地的站在蝙蝠的立场上,假定“超声波”在任何惯性参照系中都具有相同的传播速度,马上就可以推导得出一套在数学形式上与爱因斯坦创作的“狭义相对论”完全一样的属于蝙蝠专用的“狭义相对论”。显然,蝙蝠所能够发觉到的物体运动速度都不会超过超声波的传播速度,于是它可以宣布:自然界中的物体运动速度永远小于超声波的传播速度。按照被霍金滥用的“时证论”说法,这套属于蝙蝠专用的“狭义相对论”对蝙蝠来说似乎完全“正确”。然而自然界中的物体运动速度真的都小于超声波的传播速度了吗?当一粒飞速而来的子弹打到了蝙蝠的小脑袋上之时,它所信奉的“狭义相对论”就得与它一起“见鬼”去了。同样道理,当爱因斯坦假定光线的传播速度在任何惯性参照系中都保持相同,并规定只能按照他给予的方法用光线来传递时间信息和测量物体空间长度之时,在逻辑上不过是把人们当成了另外一种特殊类型的“大蝙蝠”而已。

 

所以呢,“猪头”自己才是太弱智了一点!真以为学工科人不懂线性代数和群论是怎么回事,可笑之极。很多学工科的人是不想把时间花在制造数学游戏上面,同时也不想招惹像“猪头”这样的死书呆子。如果你是负责任的物理学研究者,就应该承认那些采用拼凑方式制造出来的所谓“数学推导”就是错误,并主动将那些打着“相对论”旗帜制造的“垃圾教材”和“伪科普宣传”铲除掉,还相对论以真正的面目。其实,这项工作已经在悄悄进行,为什么相对论鼓吹者回避谈以前的事情?“猪头”并不很明白其中的道理。原因好简单,就是为了不丢面子,家丑不外扬。只要没人来揭露,“老百姓”总是很好糊弄的。

 

最后,我也来给你介绍jqsphy在不就前给大家“普及”的小知识。沈建其在关于“考生问题”写给我的回帖(帖号:21821)中,有如下一段内容:

4。对于研究转动惯量不对称的物体(匀速圆周运动的物体转动惯量对称),那位考生的第一定律又应该如何修改呢?对于弹簧振子作为整体,对于一桶气体作为整体,对于非平方反比力,又如何呢?????这些都是导出定律要研究的东西,是非基本定律。”

 

沈建其在这段问话里面扯了许多离题太远的内容,不过是在制造混乱,不值得讨论。但是,“对于研究转动惯量不对称的物体(匀速圆周运动的物体转动惯量对称)”这句话,可大意不得!按照沈建其的问话,他的意思是说:“不手外力作用的物体,如果转动惯量不对称,它就可能作的是非匀转速运动,同时物体的质心有可能不是保持直线运动状态”。

 

我几乎被吓了一大跳!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问题可就太严重了。但怎么也想不出来,不受外力作用的物体(当然指的是刚体),它从那里得到改变自转速度的力偶?难道因为转动惯量不对称,它的质心就不保持着匀速直线运动状态了吗?假如不受外力作用的“刚体”物体可以从内部得到改变自转速度的力偶,人们不就找到发明“永动机”的途径了吗?尤其是如果因为转动惯量不对称,它的质心就不保持着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话,物理学可就要进行大改写了。可幸的是,我经过再次数学推导,没有发现这些担心会发生。后来沈建其再三表示要探讨牛顿定律,我才约请他给我们谈谈牛顿定律的来历和相关的数学推导。很遗憾,他到现在也没有兑现自己的话。

 

关于“洛伦兹变换”,我自己就会推导,而且还可以根据它制造出成百上千种的变化“花样”出来,每一种“花样”都可以够成所谓的“群”。许少之说他可以变化出比我更多的花样出来!许先生可能是第一个发现“洛伦兹变换”具有这个“万能”特点的人。所以,不用给我谈“洛伦兹变换”的其它合法来历。你如果不明白我们想干嘛的话,我这样告诉你吧,就如同找钱的方式有多种,钱本身的功能都一样,但有的找钱方式合法,有的方式不合法。违规偷盗来的钱就必须没收,还要对做案者进行处罚。在如何对待“洛伦兹变换”的推导问题上,那些违反运算规则拼凑出来的数学推导方式,就是必须清楚掉的“相对论垃圾”。至于如何发展真正的相对论,大家完全可以继续去研究。我之所以使用“铲除相对论”的语言,是因为“相对论”这个名称已经被爱因斯坦给弄臭了名声。就如同“以太”在100年前被弄臭了名声,现在想恢复使用都总难免要产生误解一样。一旦还“相对论”以正确的物理意义,我也就会使用新的代号,而不再使用ccxdl(铲除相对论)这个旧代号了。

 

Ccxdl  200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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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超级猪头  发表时间: 2002/09/24 10:18 

对你的三句话

1.学点基础物理.

2.看点50年代之后的文献

3.从头学数学.

 [3楼]  作者:明日重现  发表时间: 2002/09/24 17:19 

还是说具体点好,用三句话“枪毙”数个几十K的贴子太残忍了吧?
ccxdl没功劳也有苦劳,既然您有回复就证明您愿意回复且有时间,但还希望猪头说具体点。您不觉得这么空泛的几句话是对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尊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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