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质速关系式的实验验证问题 绝大多数人都相信,带电粒子质荷比实验验证了质速关系式。我对这一说法有些疑问,请网友们解释。 该实验涉及三个可能变化的物理量,即带电粒子的电量、带电粒子的质量、带电粒子所受到的另一带电体的作用力。 当然,用带电粒子的质量随速度的增加而增加可以解释此实验,但是用带电粒子的电量随速度的增加而减小同样可以解释此实验。这两种解释方法是没法分出优劣的,为什么选用前者而不选用后者? 关于带电粒子所受到的另一带电体的作用力。 总众所周知,帆船所受到的固定风的风力与帆船的速度有关,当船速与风速相等时帆船所受到的固定风的风力为零。 大家都知道,电力的传递速度是有限值。带电粒子所受到的另一带电体的作用力与帆船所受到的固定风的风力的情况十分相似。由此,我们自然会想到,带电粒子所受到的另一带电体的作用力与带电粒子速度有关,当带电体速度与电力的传递速度相等时带电粒子所受到的另一带电体的作用力为零。由此可见,用带电粒子所受到的另一带电体的作用力与带电粒子的速度有关完全可以解释带电粒子质荷比实验 后一种解释带电粒子质荷比实验的方法有风力实验可以类比,而前两种解释带电粒子质荷比实验的方法不仅既没有任何实验基础也没有丝毫的理论根据而且违背因果律。显然,用后一种方法解释带电粒子质荷比实验比用前两种方法解释带电粒子质荷比实验有更强的说服力。为什么放弃好的方法不用而去用不好的方法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