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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unroom (wind), 信区: Science 标 题: 关于四维波矢量变换问题的两点说明——与spacel先生讨论 发信站: 本站 (Sun Mar 14 01:43:58 1999) WWW-POST
很感谢spacel先生看过我的文章,实在因为其公式多而复杂,所以无法把它放在bbs上请教。spacel先生如果写一个详细的逻辑论述回函给我,那太好了。但是我不能够按照曾被告诉的方法打开postscript文件,我的windows95中没有gostview software,我所在之处玩计算机的人很少,无处讨教。我用两个硬盘,一个装windows98和中文office97一个装windows95和office95,还希望多指点。关于我的文章,我想sapcel先生可能有一点误会,概念上我并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 1.Galilean变换下相位不变可以用Galilean变换不附加任何主观论断而证明,我最初作的工作是试图不附加任何主观论断用Lorentz变换证明电磁波的相位也是不变的,因为专著上所述只是一个变相的主观论断,而《大学物理》上发表的几个证明,实质上是关于这一变相主观论断的牵强附会的解释。当我寻求严格的证明时,结果得到了完全相反的结论:在Lorentz变换下电磁波的相位不再是不变的,一共9页内容。为此我换用了一个观点比较隐蔽的标题撰文,四处奔波,最后去了北师大找赵铮教授,赵先生将我介绍给裴铸镛教授,裴先生过去在Letter上发表过狭义相对论方面的一些论文,并赠送了两篇文章给我。我回家半个月后给裴先生通电话,裴先生说将我的文章推荐给《物理学报》,我则希望能够在《中国科学》上发表,以改变恶劣的环境。再过一段时间后,裴教授又说让我自己投稿,并告诉我讨论的问题在Rosser后面某章中已有结论,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而是裴先生发觉我在跟Einstein他老人家作对,开始见面时裴先生就申明了Einstein是不会犯错误的,而最后一次裴先生就否定了我,说我概念上有问题。我对概念错误这类批评很反感,因为我的文章全部都是逻辑,而不概念,即使在我石沉大海的书稿中也是如此。即使概念有错误,那么后文与被认为发生概念错误现象也并没有什么必然联系。但我尊重裴先生,也不再打扰他。在我的原标题为《相对论四维波矢量变换的错误》一文中,并不是用相位变与不变一问题作论据,我以为其他人看到这观点就会自己用Lorentz变换去证明,因为我按论文的格式写文章,十几年以来一直指望相关的文章被发表,寄给spacel先生时没有删掉那段与主题无关的内容。 2.文章中我意在强调经典速度定义的完备性,而不是重新定义,我曾把各种情形下的非相对论与相对论变换都罗列出来加以比较过,文章所列只是备用,然后针对普遍情形的波进行了四维波矢量变换,最后转化到光速的情形,意在揭示:只对电磁波进行四维波矢量变换,是发现不了其逻辑中包含着一个根本就不成立的相对论速度变换的,因为一旦将普遍变换的结果用于光,由于光速不变的特殊性,这一矛盾就被掩盖起来了。spacel先生可以注意到文章中的公式(4.11),那是一个在认定相对论相位不变前提下的必然推论,没有任何专著讨论过,它显然是一个在Lorentz变换下不成立的速度变换式,但它同样符合光速不变原理。spacel先生再回过头去看看,是相对论人犯了概念错误,还是sunroom犯了概念错误?但我的文章的确写得很哆嗦,但愿spacel先生不要在那些并无因果关系的修辞上计较。 另外,认定相对论相位不变,就会得到同一实验原理下相互否定的两种相对论推论。因此我曾宣扬了同一实验数据可以构成真理与谬论的双重论据这一观点,包括spacel曾提到过的迈氏实验,我在1985报考当年的大连理工学院的研究生时在答卷上写下了这个观点,不过我并不是要跟spacel先生争论什么样的人才能发现什么的问题,当时意在准备鼓吹什么自然科学理论必须接受逻辑的检验。当然所有学物理的人都将群起而攻之,因为人们认为没有一个逻辑标准可以检验某个理论是否有问题,但实际上是有的。我说这些,并不是又要掀起波澜,以换取咒骂,而是想spacel先生闲时能够自己推一 遍。正如康普顿散射一样,我因为当年推过,所以我不认为黄鹏辉先生犯有概念上的错误,而他的后文我则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如果有时间,不知spacel先生是否愿意做两个推导: 1.用Lorentz变换不加主观论断地去寻求相位变还是不变的结论,这样就得出了一个跟专著上不完全同的Doppler效应公式,其中并不需要新的概念,因此也无概念上争论。谁是谁非,便自有公断。 2.用四维波矢量变换讨论声波等媒质波的相对论Doppler效应,从中再追寻其速度变换,最后用于光。我这个人智商比较低,加上实验分析,这一问题搞了三个月时间才把一团乱麻理清,共写了九个方面彼此独立的文章,全部都是专著上没有的。而无论从那一方面讲,已有的相对论四维波矢量变换存在的逻辑问题是肯定的。我寄给spacel先生的文章前3节都是做准备工作,主题则在最后一节,如果spacel先生仍觉得我因为概念上犯了错误,所以论证不成立,那就请把前面三节全部删掉,只对后一节的逻辑提出批评。有些话只是写文章的一种修饰而已,大可不必计较。另外,我并不是一个固执已见的人,但无论老幼,我向任何一位知识渊博的人请教,希望得到的就是逻辑批评,而不是哲学评论。我搞了15年的《物理学基本原理》,已经够凄惨的了,本没有打算继续搞下去,只是一直期待着得到一个自然科学的逻辑批评,以使我不再迷恋那些文字游戏罢了。如果不能够圆此一梦,我总难得安宁。
※来源:·本站 bbs.net.tsinghua.edu.cn·[FROM: 202.103.47.151] 发信人: space1 (排骨教主), 信区: Science 标 题: Re: 关于四维波矢量变换问题的两点说明——与spacel先生讨论 发信站: 本站 (Sun Mar 14 05:11:00 1999) 谢谢这篇长文.
你的文章我是粗看, 所以不敢下结论. 主要是目前在考试期间, 而我又无法把它打印出来(不支持中文), 在gsview上看的效果很差.
但是你的大意我是知道的. 最关键的一点, 你认为如果承认位相的坐标系无关, 那么在相对论情形下会得到矛盾. 那矛盾的表现就是你你得到一个具有速度量纲的量, 他的变换和相对论速度变换不一样.
在本周考完试之前, 我无法从头推导你的文章. 但是这里可以现说几点看法, 以及我认为会出问题的几点:
1. 相对论情形, 承认相位不变假设下, 波矢量大小方向都会发生改变. 而在非相对论情形下, 波矢量方向是不变的. 于是在相对论情形下, 你公式中的角度在两个参考系中有不同(我没细看, 也许你已经考虑了这个问题); 2. 相位不变性, 是源自相位的(counting)意义. 所以相位不变性于参考系的变换没有关系. 不知道你以前知道这点不? 不可能通过坐标系的变换来推导相位的对坐标系的依赖关系. 相位的不变性是它自身的性质; 3. 如果让相位Phi=w*t-<k,x>. <>代表波矢量k和位置矢量x的点乘, 那么这平面波的相速度方向就是k的方向, 它的大小就是w/|k|. 在以后的讨论中, 我将全部采取这样的矢量运算, 这样就不用引入那些角度关系, 更为普遍, 并且更适合在这里表达. 4. 相对论Doppler效应在相位不变条件下的到K系和K'系的波矢量, 频率变换关系后, 根据三, 也就完全决定了两个参考系中观察到的平面波相速度大小和相速度方向. 你同意上面四条的话, 我将给出一个严格推导在这里. 考完试在回头重复你的角度推导, 看看是何处出问题.
【 在 sunroom (wind) 的大作中提到: 】 1.Galilean变换下相位不变可以用Galilean变换不附加任何主观论断而证明,我最初 作的工作是试图不附加任何主观论断用Lorentz变换证明电磁波的相位也是不变的,因为 专著上所述只是一个变相的主观论断,而《大学物理》上发表的几个证明,实质上是关于 这一变相主观论断的牵强附会的解释。当我寻求严格的证明时,结果得到了完全相反的结论:在Lorentz变换下电磁波的相位不再是不变的,一共9页内容。为此我换用了一个观点比较隐蔽的标题撰文,四处奔波,最后去了北师大找赵铮教授,赵先生将我介绍给裴铸镛教授,裴先生过去在Letter上发表过狭义相对论方面的一些论文,并赠送了两篇文章给我。我回家半个月后给裴先生通电话,裴先生说将我的文章推荐给《物理学报》,我则希望能够在《中国科学》上发表,以改变恶劣的环境。再过一段时间后,裴教授又说让我自己投稿,并告诉我讨论的问题在Rosser后面某章中已有结论,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而是裴先生发觉我在跟Einstein他老人家作对,开始见面时裴先生就申明了Einstein是不会犯错误的,而最后一次裴先生就否定了我,说我概念上有问题。我对概念错误这类批评很反感,因为我的文章全部都是逻辑,而不概念,即使在我石沉大海的书稿中也是如此。即使概念有错误,那么后文与被认为发生概念错误现象也并没有什么必然联系。但我尊重裴先生,也不再打扰他。在我的原标题为《相对论四维波矢量变换的错误》一文中,并不是用相位变与不变一问题作论据,我以为其他人看到这观点就会自己用Lorentz变换去证明,因为我按论文的格式写文章,十几年以来一直指望相关的文章被发表,寄给spacel先生时没有删掉那段与主题无关的内容。 2.文章中我意在强调经典速度定义的完备性,而不是重新定义,我曾把各种情形下的非相对论与相对论变换都罗列出来加以比较过,文章所列只是备用,然后针对普遍情形的波进行了四维波矢量变换,最后转化到光速的情形,意在揭示:只对电磁波进行四维波矢量变换,是发现不了其逻辑中包含着一个根本就不成立的相对论速度变换的,因为一旦将普遍变换的结果用于光,由于光速不变的特殊性,这一矛盾就被掩盖起来了。spacel先生可以注意到文章中的公式(4.11),那是一个在认定相对论相位不变前提下的必然推论,没有任何专著讨论过,它显然是一个在Lorentz变换下不成立的速度变换式,但它同样符合光速不变原理。spacel先生再回过头去看看,是相对论人犯了概念错误,还是sunroom犯了概念错误?但我的文章的确写得很哆嗦,但愿spacel先生不要在那些并无因果关系的修辞上计较。 另外,认定相对论相位不变,就会得到同一实验原理下相互否定的两种相对论推论。 因此我曾宣扬了同一实验数据可以构成真理与谬论的双重论据这一观点,包括spacel曾提 到过的迈氏实验,我在1985报考当年的大连理工学院的研究生时在答卷上写下了这个观点,不过我并不是要跟spacel先生争论什么样的人才能发现什么的问题,当时意在准备鼓吹什么自然科学理论必须接受逻辑的检验。当然所有学物理的人都将群起而攻之,因为人们认为没有一个逻辑标准可以检验某个理论是否有问题,但实际上是有的。我说这些,并不是又要掀起波澜,以换取咒骂,而是想spacel先生闲时能够自己推一遍。正如康普顿散射一样,我因为当年推过,所以我不认为黄鹏辉先生犯有概念上的错误,而他的后文我则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如果有时间,不知spacel先生是否愿意做两个推导: 1.用Lorentz变换不加主观论断地去寻求相位变还是不变的结论,这样就得出了一个跟专著上不完全同的Doppler效应公式,其中并不需要新的概念,因此也无概念上争论。谁是谁非,便自有公断。 2.用四维波矢量变换讨论声波等媒质波的相对论Doppler效应,从中再追寻其速度变换,最后用于光我这个人智商比较低,加上实验分析,这一问题搞了三个月时间才把一团乱麻理清共写了九个方面彼此独立的文章,全部都是专著上没有的。而无论从那一方面讲,已有的相对论四维波矢量变换存在的逻辑问题是肯定的。我寄给spacel先生的文章前3节都是做准备工作,主题则在最后一节,如果spacel先生仍觉得我因为概念上犯了错误,所以论证不成立,那就请把前面三节全部删掉,只对后一节的逻辑提出批评。有些话只是写文章的一种修饰而已,大可不必计较。另外,我并不是一个固执已见的人,但无论老幼,我向任何一位知识渊博的人请教,希望得到的就是逻辑批评,而不是哲学评论。我搞了15年的《物理学基本原理》,已经够凄惨的了,本没有打算继续搞下去,只是一直期待着得到一个自然科学的逻辑批评,以使我不再迷恋那些文字游戏罢了。如果不能够圆此一梦,我总难得安宁。 -- 1.通常专著上只给出了相对论自由粒子速度变换的分量形式即矢量形式,现在把模变换形式写出来(有的书上有)。称这一公式为A。(如果写得不对,那一定有一个正确的公式 ,称之为A'。) 2.通常专著上没有给出平面波波速的相对论变换结果,现在补充推出平面波波速的相对论变换。称这一公式为B。(如果补充得不对,或有的著作上已有结论,称此正确的结果为B'。) 3.将四维波矢量变换用于声波等媒质波,就得到了一个关于声波等媒质波的相对论Doppler效应公式,其逻辑中蕴含着波速的一个鲜为人知的相对论变换,其中的速度u从头到尾本身就是波速,而决不是sunroom推出来的一个具有速度量纲的物理量。将这个蕴藏的相对论速度变换称为C。(如果推得不对,那一定有一个正确的必然推论,称之为C'。) 4.比较上述三个相对论速度变换,结果是:A≠B≠C。(或A'≠B'≠C'?) 5.如果只研究电磁波,即波速u=c,再比较上述三个相对论速度变换,则结果是: A=B=C(这一步好象被误删). 结论是:通常著作中所给出的四维波矢量变换隐含着错误的思想,而只讨论电磁波,其逻辑上的错误就会永远被严严实实掩盖起来。因此,人们所学如果仅仅为了维护Eisnstein理论的声誉,那就不能提媒质波的四维波矢量变换这个问题,但自然规律必然存在。sunroom在这篇文章中没有给出他所所认为的正确的四维波矢量变换结果,而所希望得到的逻辑批驳就是: 1.究竟sunroom把A推错了,还是把B推错了,或还是把C推错了? 2.如果sunroom搞错了,则只需推出正确公式A'≠B'=C',自然就证明了sunroom所想甚为荒唐。向spacel先生表示真诚的谢意!下周末再见! 上一篇 返回上一页 回到目录 回到页首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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