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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等效原理的三个角度的描述,其中的一个是错误的认识。
[楼主]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2009/10/13 20:32
点击:1754次

在爱因斯坦注意了“落体失重”经验事实后,产生了三个角度的描述,

1、在没有引力场(牛顿的空间背景)空间里,上升的加速升降机内的人感觉有重的,等效于站在地面上的人感觉有重的。这是应该是对的描述。

2、在没有引力场的空间里,做惯性运动的物体(感觉失重),等效于地面上的“自由落体加速运动”(感觉失重)。这也应该是对的描述。

3、但是,如此的一个描述是错误的认识。其中的一个表述就是:在没有引力场(远离引力场)的加速上升的升降机(加速系)里观察者,观察从升降机顶上“落下的物体”是加速的,于是,就等效于在地面上观察自由落体加速运动的加速运动。(都是失重的)。表述是对的,但是认识是错误的。因为认为落体失重加速运动还是由于引力正在作用,从而,就认为在没有引力场的加速系里的观察者,观察其中的“自由”加速运动的物体,也是由于一个外力(虚构的惯性力)在作用(实际上,此物体的加速系的描述变换回确定加速系的基准参考系后,还是牛顿的惯性运动状态,应该在性质上与上面的第二条是一样的),与引力一样是“虚构的”。就是说,错误认识就是都有个虚构的外力。而实际上,此“等效”是没有任何外力在作用。于是,有此爱因斯坦的思维实验:光线横向射入没有引力场空间背景内的加速上升的升降机内的被升降机里的观察者观察到的“光线弯曲”,以此等效为引力场内的光线也会弯曲,于是,就有了太阳附近星光线弯曲的结论。其中的“猫腻”,就是“加速系”问题。这就是“思维的魔术”造成的结果(不是故意的魔术)。所以,参考系(坐标系空间)的本质不应该有物理性质。这就是造成今天的理论认识混乱的一个原因。这也就是造成广义相对论没有人真正的“懂”的一个原因。所以,必须取消“惯性系与非惯性系”(有物理性质的参考系空间)的概念。就是如此的根源。

但是,爱因斯坦用引力场内的“局域惯性系”来代替失重(所谓的变换掉引力场),也应该是引起混乱的根源,错误的实质就是参考系还是有物理性质。实际上此问题,有物理性质的空间背景还是引力场。如此的思维魔术,就带来了广义相对论的相应的数学描述工具(度规、黎曼几何)。问题的关键是爱因斯坦也不知道自己再变思维魔术,从而,给他的继承者们带来的如此的错误理解:引力效应是由于时空的弯曲(也就是那些主流的广义相对论的专家们常说的:引力由于几何性质)。

 

最后。我的总结:

1、把局域惯性系归于物体本身的内部的空间状态(失重),就没有了思维的魔术了。

2、物体的内部的空间也有“不是局域惯性系”的状态,(有重的标志)

3、所以,我们就可以从此角度来说了,物体内部的此有重与失重的空间状态,才是判断物体本身是否是在惯性运动状态与否的标准(广义惯性了----牛顿惯性与重性)(重性的体现有两种,一个是失重,一个是有重,缺一不可。而爱因斯坦仅是关于“失重”的描述,而缺乏有重的描述。而光的短程线运动仅是“失重”,但是没有有重情况,当然,光没有重量,所以,光的角度的引力问题是个“玄”问题,所以广义相对论绝大部分的内容都是“玄”问题。)

4、所以,相对论用观察角度来说事,就是容易把问题弄混的操作问题。还不如用我们的自身的感觉(有重于失重)角度来的“准”点。因为我们自身也是物体。而观察就不好说了。

 所以。我最近就写了一篇文章,就说了此方面的问题。做了若干的“约定”。见:http://lwcool.com/jx/newsfile/2009/10/6/2009106172211_lwcool_25593.html>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07104.html[复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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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10/13 22:23 

接主楼:

在第一条与第二条里,实际上针对的都是物体,是物体本身的运动状态,比如第一条里的自己(物体)就是跟着加速系运动的,就是说自己也是在做加速运动。所以,此加速系与“自己”没有关系。第二条里,自由落体加速运动,不是什么参考系的加速运动。

但是在第三条里,作为物体的运动状态,就依赖加速参考系了,所以,就在这里出现了“猫腻”(思维就不清楚了)。所以,广义相对论的许多书里,说加速系等效问题(惯性系与非惯性系角度),就是“混乱的根源”。

所以,要想最终的缕清思维,就是必须把惯性与重力问题回归到物体本身的运动状态上来。同时必须约定其有物理性质的空间背景问题。而坐标系参考系等内的空间必须没有物理性质(仅是几何性质,仅是描述工具)。这才会清晰的思维。
[楼主]  [3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10/13 22:34 

感觉广义相对论有点自相矛盾,一方面他认为引力场是和非惯性系等价,也就是说引力根本不是实在的力, 是类似非惯性系里因加速产生的“虚假的力”,一方面认为存在什么“引力波”,如果有引力波,那引力就是实在的力了。。。自相矛盾。
……………………………………………………………………………………
我之所以是发此贴,是由于上面的话是在相对论吧里的帖子《大家说说广义相对论》。而引发我发了此独立贴的感想。本来可以发在相对论吧,但是由于,凡是我发的帖子都会被删掉。所以,我就发在了本论坛了。由此,我感想,本来我在08年前,根本就没有注意相对论吧(虽然我早就知道有个相对论吧),我仅是在此吧发言,但是,当我第一次在08年初在相对论吧第一次发言时(本来当初就是由于另个吧主邀请我去发言的,我才去的),就遇到了被删帖的遭遇。我想,如果是原来的吧主(08年以前的的)肯定不会删我的帖子的。

 

对于上面的复制过来的帖子里的第一个方面,我在此主楼里的第三条里说了我的看法。而他的第二个“方面”,与第一个方面是没有关系的。不能对比。因为引力波不是实在的“引力”。我不承认有引力波的。至于为什么我就不多说了。

[楼主]  [4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10/13 23:41 

引力场是和非惯性系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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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非惯性系,是针对惯性系而言的。一般的说是加速系(包括旋转系)。这个提法本身就是让人糊涂的。因为在引力场内,也用什么如此的惯性系与否,就会把问题更加的搞糊涂了。

所以,最根本的做法,就是重新约定“前提”,其前提就是,有两个对等的有物理性质的空间背景:牛顿的没有引力场的各项同性的空间背景与引力场。而引力场本身不能当做非惯性系。再就是加速系就是加速系,就是坐标系的运动状态,仅是几何性质,没有物理性质。所以,必须取消惯性系与否的概念。

如此的定价的清晰的解决办法,就是分别在不同的这两个空间背景里,针对其中的物体的运动状态来说明。涉及到坐标系,就是有个代表其中的背景空间的物理性质的基准参考系来描述物体的运动状态及其有重与失重的问题。否则,都是一锅粥的表述,这也是引起争论不休的根源。
 [5楼]  作者:谁反相最成功  发表时间: 2009/10/14 21:04 

相对论为什么有这么多错误呢?
 [6楼]  作者:魏恩庆  发表时间: 2009/10/15 11:44 

 [7楼]  作者:吴沂光  发表时间: 2009/10/16 10:40 

马先生的质疑仅停滞在哲学上.其观点不能升华为物理学,所在是无效的.理由如下:

物理学与哲学的主要区别在于——概念判断原则:任何一个概念和见解只有当在现象世界中存在有能为相应的测量所证实的某种事物时,它才具有物理实在性。阐明一个概念的测量可以用夸大的理想实验,因为它总有为尔后科学实践所检验之时。

若马先生在没有引力场的加速上升的升降机(封闭)里,此时此刻,先生用什么样的实验方法来区别究竟是在加速系还是引力场中?若是连假想实验都想不出,那么只能说二者是等效的,因此,升降机里人手中小球下落等效于引力场中的自由落体。

马先生必须清楚认识到这点:谈到力就要谈惯性系,谈惯性系又要先谈力,这本身就是一个逻辑反复的大问题,等效原理就是为解决了这个问题而产生的。

 [8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10/16 10:47 

 [5楼]“相对论为什么有这么多错误呢”?
一个要指导反相阵营的人怎么会不知道呢?不会是相对论科盲吧?
 [9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10/16 23:24 

广相实即引力场中的狭相,所以,未有新式子澄清狭相,就没资格谈论广相,否则都是废话。
[楼主]  [10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10/17 00:14 

对【8楼】说:

马先生必须清楚认识到这点:谈到力就要谈惯性系,谈惯性系又要先谈力,这本身就是一个逻辑反复的大问题,等效原理就是为解决了这个问题而产生的。

^^^^^^^^^^^^^^^^^^^^^^^^^^^^

1、惯性系问题,这在许多的主流方面已经都认为是有逻辑循环的意义。这是我也认为的,所以,我才在我的文章里“约定”背景空间与参考系的关系。这是解决的唯一的办法,这是既符合事实的方面,有符合逻辑的方面。(参考系是人为规定性质的)

2、等效原理不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产生的,等效原理来源于爱因斯坦,而爱因斯坦当初(专利局职员时想到的)注意了“自由落体加速运动的失重”的事实,而产生的等效原理的。爱因斯坦当初是的思想实际是“等同原理”(见爱因斯坦的原话-----物体的同一个性质在不同的情况下,或表现为惯性,或表现为重性),这也是我最集中注意的地方。所以我才如此的建立了相应的方程。而恰恰是因为惯性系的如此的逻辑问题,使相对论出现了困难,才出现了道了今天还弄不清楚的相对论。所以才不得不“用等效”。

 

最后,我所要说的是,在我写的文章里,有句话,就是说,当我建立了一个新的原理性质的定律公式后,那么再趟原来的不清楚的糊涂的理论,就没有必要了。就是说,你还在什么加速系什么等效等等原来的糊涂理论那里搅和,就是自己再折腾自己了。所以,我就没有必要再与浑水理论的代表者来辩论了。至于可能你会说,我不承认你的新原理公式,那是你自己的事。对于大多数的物理教师来说,解决了教学中的许多的麻烦,还是欢迎的。(不是哲学的,而是更加的符合实际的)

[楼主]  [11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10/17 00:25 

对【10楼】说:

广相实即引力场中的狭相,所以,未有新式子澄清狭相,就没资格谈论广相,否则都是废话

^^^^^^^^^^^^^^^^^^^^^^^^^^^^^^^^^^

1、说:“广相实即引力场中的狭相”。这是误解。就是在主流那里都是在说是“广义相对论”是关于引力的理论。而不是狭义相对论。就是说,广相与狭相在内容上是没有关系的,是相对独立的。问题就在这里,是爱因斯坦没有逻辑思维,把狭相等许多东西都一股脑的堆在广相里面。造成了谁也没有弄不懂广相的局面,所说的世界是有十二个半的人懂,也是瞎话。就是现在许多的专业广相的书,也是如此。都不知道广相到底是说明了什么。引力场中用狭相,本身就是没有意义。因为狭相的实质是“光信号的测量”问题,而广相的实质要涉及的是重力与惯性问题。这本来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给混在一起了。爱因斯坦的糊涂思维里,可能是想用狭相来作为描述广相的一个工具,但是,没有必要。这方面我已经说过多次了。

2、所以,你说:“未有新式子澄清狭相,就没资格谈论广相”,既然是狭相与广相的针对的问题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无所谓什么未有新式子澄清狭相,导致没有资格谈论广相的必然的逻辑联系。

 [12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10/17 00:35 

我的话是有新式子作依据的。你人云亦云,跟着相对论说话,如何反相。
[楼主]  [13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10/17 10:04 

对【12楼】说:

我的话是有新式子作依据的。你人云亦云,跟着相对论说话,如何反相。

^^^^^^^^^^^^^^^^^^^^^^^^^^^

 反相与维相不是目的,目的是把问题搞清楚。相对论糊涂,就是要搞清楚到底糊涂在什么地方。而你说是有新式子做依据,这与广相没有关系。你的新式子如果是新的,替代了狭相,这应该是狭相的进步。但是这与广相的进步没有关系。所以,说相对论一定是要分清是狭相还是广相。是对狭相人云亦云还是对广相人云亦云。所以,你在此方面(狭相与广相的关系)还是“糊涂”。

 [14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09/10/17 10:12 

关于楼主的“一方面爱因斯坦认为引力场是和非惯性系等价,也就是说引力根本不是实在的力, 是类似非惯性系里因加速产生的“虚假的力”,一方面认为存在什么“引力波”,如果有引力波,那引力就是实在的力了。。。自相矛盾。 ”

说明:首先,严格说,爱因斯坦不是说引力场是和非惯性系等价,而是说“等效”,即在数学上与描述上,引力场是和非惯性系可以纳入同一个框架(但两者有本质区别,如引力场是有源的,其强度与引力常数G有关,而加速场就与G无关了)。当然,扣除“是否与引力常数G有关”这一点,说成是“等价”也未尝不可。

其次,说到引力波,其实加速场(非惯性系内)也是可以有“等效的引力波”的。如考虑一个转动的转盘,当转动角速度急速变化的时候,以站在转动参考系中的观察者看来,转动参考系中的惯性离心力与Coriolis力所对应的势场具有波动形式(从原点传播开来),这可以称呼为“非惯性引力波”。论文几年前我写好,只是在投稿时,审稿人把它误解为“真实的引力波”,他产生了很多误解,所以没有被接受。后来也不再投了。
[楼主]  [15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10/17 11:12 

对【14楼】说:

关于楼主的"一方面爱因斯坦认为引力场是和非惯性系等价,也就是说引力根本不是实在的力, 是类似非惯性系里因加速产生的"虚假的力",一方面认为存在什么"引力波",如果有引力波,那引力就是实在的力了。。。自相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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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搞错,这是我引用别人的帖子。而我针对此贴来做评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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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首先,严格说,爱因斯坦不是说引力场是和非惯性系等价,而是说"等效",即在数学上与描述上,引力场是和非惯性系可以纳入同一个框架(但两者有本质区别,如引力场是有源的,其强度与引力常数G有关,而加速场就与G无关了)。当然,扣除"是否与引力常数G有关"这一点,说成是"等价"也未尝不可。

………………………………………………………………………………

所谓的等价与等效,仅是名词的不同而已。 所谓的引力场与非惯性系,

1、就是关键的就是惯性系与否的概念是否合理的问题。坐标系角度,把坐标系的空间看做有物理性质的空间,本身就是错误的,坐标系本来就是几何性质,没有物理性质。

2、而引力场的空间有物理性质。

3、所以不能把引力场与惯性系与否等同对待,这才是根本的问题。如此的等同对待,就是在概念上的理论性质的混乱。所以,不能把其纳入同一个框架。这是我的“研究”结果。你说的本质区别,有其我说的方面的道理(有源场角度),但是,你是用引力常数G角度,我可以如此的认为,常数G没有什么意义,仅是量纲的调整系数意义。牛顿的引力场公式是经验性质的公式。不是原理性质的。所以不能以G角度来作为区别的依据。所以,我才在我的文章里着重说了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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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说到引力波,其实加速场(非惯性系内)也是可以有"等效的引力波"的。如考虑一个转动的转盘,当转动角速度急速变化的时候,以站在转动参考系中的观察者看来,转动参考系中的惯性离心力与Coriolis力所对应的势场具有波动形式(从原点传播开来),这可以称呼为"非惯性引力波"。论文几年前我写好,只是在投稿时,审稿人把它误解为"真实的引力波",他产生了很多误解,所以没有被接受。后来也不再投了。

……………………………………………………………………

关键就是你把惯性离心力看做了“外力”,此外力是“无形”的没有来源的虚构力。这就是理论(思维)角度的问题了。就是这么看了,你把“幻觉”看做了真实。所以,你的势场是针此虚构外力的(就像力学里的重力势能看做外力性质的引力的势一样)。实际上,此问题就是观念或是脑筋转弯的事。实际上,惯性力或惯性离心力,都可以看做做此非惯性运动的物体有对外力的反作用力,就可以了。这方面我在我的许多的文章里,已经连篇累牍的说过了。

至于你说的非惯性引力波问题,最好别用“观察者”的角度,而用客观的物体角度。否则还是越描越黑。实际上转动加速度急剧变化的时候,作为体现此非惯性运动情况的物体,不仅有惯性离心力分量还有转动的切线方向的惯性力的分量。其合矢量方向可以计算出来。此矢量是物体本身对外力的反作用力,不是无形的外力。这是我最基本的出发点。重力也是如此。因为重力也是广义惯性在非惯性运动状态下出现物体的对外力的反作用力。

当你把非惯性运动的惯性力当做了无形的“外力”时,才会有“惯性力波”(你把此说是非惯性引力波,实际上是概念不明确,其一是非惯性与非惯性运动没有分清楚,非惯性是没有惯性的意思,惯性有两个体现:一是惯性运动,没有外力;二是非惯性运动,有外力,(非惯性运动状态,在此已经不是牛顿力学里的片面的意义了,因为在引力场里的物体的非惯性运动状态反而是静止或直线匀速运动状态)而且有物体对外力的反作用力。而你说的非惯性引力波的名词,应该按你的想要表达的含义,应该是“惯性力波”称谓。就说明已经把惯性力波与引力波等价了,你在此的思维还是不严密)。所以关键的就是“惯性力与引力”当做了物体惯性与重性的外在的力(作用)了,所以才有“波的问题”。如果取消了如此的理解,就无所谓什么‘里’的波了。如此的取消,仅是观念问题(这正是我强调的最根本的出发点,不违背经验事实,也不违背爱因斯坦的真实的本意)。不是物理的经验事实问题,因为它们的经验事实是同一个。就像我以前总说的:可以把夜晚的坟堆里的飘忽的萤火当做鬼理论里的鬼火,也可以看做科学化学里的“磷火”。但是,磷火才是科学。

 

[楼主]  [16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10/17 11:12 
[楼主]  [17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10/17 14:45 

对【14楼】说:
实际上,对于广相来说,最根本的就是出发点的改变,而且如此的改变是如此的“简单”,就是把物体的惯性与重性合一,重性的理解去掉引力的理解(说什么不理解,这是观念转变问题)。然后,在两个不同性质的物理空间背景里,物体的惯性运动与非惯性运动基本都是相反的。而非惯性运动有物体对外力的反作用力,此力就是广义惯性力(包括牛顿的惯性力与重力)。取消外力是造成惯性力及重力的的理解,因为此外力的都是虚构的,或是有的人说的是“伪力”。所以,就以此为出发点,牛顿力学里的所有的不清楚的物理意义,都统一了。都清晰了。比如超重与失重的问题,都理解为什么“视重”,这实在是混乱的物理意义。就是广义惯性力,只不过是此超重是标准重力mg与引力场内由于附加了牛顿的惯性力而已。应该是合一的问题。而把重力mg当做特殊的情况下的广义惯性力而已。在实践上,无论是航天设计师们还是飞机设计师们,都没有把此问题分开,都说飞机的急转弯造成的飞行员超重的问题称谓重力的多少倍。已经都合一了。

 

最后,关键是无论是多少的观念的改革与概念的改革,都不是最后的完成结果,最终的结果得把原理的性质的定律方程给“找出来”。这是理论的“硬件”升级问题。我之所以不参与什么相对论的讨论,就是因为我已经由于把原理性质的方程给规定了出来,就已经是理论进步的结果了,没有必要再躺过去的理论的浑水了。此原理方程的建立,标志了牛顿理论的进化,也标志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作为过渡理论的结束。牛顿的原来力学理论里的若干公式定律都是此两个方程(广义惯性力定律与广义惯性运动定律)在其中物理量的特殊情况下的推论公式,这就已经意味“统一了”,(物理意义的统一)。如此还有必要去探讨什么弯曲时空等没有意义的问题吗?

 [18楼]  作者:麻雀啊麻雀  发表时间: 2009/10/17 15:51 

深奥!
 [19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10/17 18:41 

接12楼。
我12楼所说的新式子,实质完全是狭相的式子,我只不过揭开它的画皮,并由它即可得到中心引力场的表达惯性的行星轨道方程,与广相的形式完全一样,但比广相的更精确,因为推导中没有相对论那种改写或取近似值等。而且整个推导高中生就可看懂,很直观,很浅简。
现在楼主把广相“研究”得这么玄,有过之无不及,表明了你确实中了很深的相毒。
[楼主]  [20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10/17 22:04 

这是我在反相吧针对一个帖子的回复帖子。其中说下面的物理意义的问题。

F=ma F=GM1M2/rr
就有ma=GM1N2/rr ,此时有M1=m;还是M2=m ,都行。
就有a2=GM1/rr 还是a1=GM2/rr
^^^^^^^^^^^^^^^^^^^^^^^^^^^^^^^^^^
F=ma 是在没有“引力场”的牛顿的各项同性的背景空间里适用的公式,而F=GM1M2/rr最好用“场的角度”来认识其物理意义。就是F = GM1/rr(场强)乘M2.所以,
1、按理,是不应该如此ma=GM1N2/rr ,因为,这是不同空间背景的适用的公式。不能直接“相等”的。这应该是广义相对论的没有“法规”的结果,就是说,不能随便使其“相等”的。
2、“此时有M1=m;还是M2=m ,都行”的物理含义应该是错误的。因为首先不能“相等”,所以也就没有什么M1 = m的问题,这在广义相对论里是用所谓的惯性质量与引力质量相等的物理意义。
3、另外,既然用场强角度,那么其中的一个M,就仅是具有产生引力场的意义,另个M就是所谓的引力质量。不能“都行”。
4、我的角度(个人观点),其中的大的质量仅是具有引力场的场强初始量的意义,而另个M,仅是质量(不分什么惯性质量与引力质量)其中的所谓的引力也是“惯性力”(重力)。其物理意义是表示质量在引力场的背景空间内,物体M有主动作用力作用在支撑它不进行自由落体运动的外力上。(比如,你手里拿的球的重力作用在你的手上,而不是引力)。

这在我总结的两个定律公式里,有明确的物理意义。
老马写。

在我总结的定律中,可以看出是不能如此的认识的。
1、我总结的广义惯性力定律是f = pm,广义惯性运动定律是P - p = ka。其中大P是引力场强度;小p 是物体内部的物理量(详细情况我在我的网上的文章里有说明,在此不赘述);f是物体m的广义惯性力(包括牛顿惯性力也包括重力);m是物体的质量;a是物体的加速度。
2、所以,当大P = 0 时,就是没有引力场的牛顿空间背景,所以,这两个公式的消元p(p不定于零),得f = -am,其物理意义,就是在牛顿空间背景下的惯性力。而其中的负号,就是表示惯性力,由于牛顿第三定律,F(外力) = - f。所以F = am,就是牛顿第二定律。就是说,牛顿第二定律仅适用于牛顿的背景空间,不适用于引力场的空间。所以不能使ma=GM1N2/rr 。如此的“相等是没有依据的”。
3、在看牛顿引力定律公式的适用问题。其中P = GM1/rr(引力场强),只有在引力场内M2物体在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的情况下,也将是广义惯性运动定律中的物体的加速度是a = 0 的情况下,其公式就变为 P - p = 0 了。消元p(小p不等于零)带入广义惯性力定律。,得 f = PM2,得f = GM1/RR 乘M2.将是牛顿引力定律。不过,此f是重力,不是外力,是对外力的反作用力。

就是说,牛顿引力定律是在物体所在的空间背景是引力场情况下成立的。而且是在物体相对引力场来说是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a = 0 的情况)成立的。如果是自由落体运动状态。就“f = 0”了。就是说,没有外力在作用了,所以就“失重”了。

老马写


就是说,我上面说的物理意义,或牛顿惯性力及重力,已经不是目前教科书里的含义了,已经是物体本身由于“广义惯性”的原因是物体本身对外力的反作用力了物理意义了。已经取消了牛顿超距作用的“引力”与牛顿的虚构的惯性力了,都是真正的存在的广义惯性力了。这在实际的方面的例子到处可以见到。所以,我们不能随便的推翻什么爱因斯坦的理论,也不能局限在爱因斯坦的理论框架里。
[楼主]  [21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10/17 22:12 

对【19楼】说:

我不想与你辩论。

我现在对此讨论区已经没有兴趣了,虽然我怀念我在此讨论吧多年前的讨论过程。我不会再在此讨论区逗留了,因为现在的讨论区里的人都换新的了。我怀念当初的李可先生。也怀念以前的许多的此讨论区的网友。没有不散的宴席。

 

 [22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10/17 22:28 

楼主须知,广相里的“度规张量的分量g00、grr”实即狭相里的γ .这也证明了广相就是狭相,你中了相毒的创新是死胡同。
 [23楼]  作者:麻雀啊麻雀  发表时间: 2009/10/18 11:19 

麻雀啊,麻雀啊,你飞吧,飞上蓝天!
 [24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10/20 10:32 

尊敬的英卓先生,我敬重你的诚实,但你的话是反相的难得的反面活教材。——还有几个专反广相的先生。
[楼主]  [25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10/20 12:06 

对【24楼】说:

广相里的"度规张量G00、Grr"实即狭相里的γ .这也证明了广相就是狭相,你中了相毒的创新是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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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相的无法推翻的经验事实基础就是“落体失重”。

2、而由此引发了“等效原理”(弱),(不是理论原理,是经验层次的没有真正认识到“实质’的命题)----这也不能推翻。

3、 但是在没有认识到理论层次上的原理(或不明确的情况下)下,广相就开始了“描述”。就走了太多的弯路。

4、在所谓的局域惯性系角度(这是广相走偏路的源头),爱因斯坦就用了“度规”,来代表了如此的局域惯性系。但是,这是有一定道理的数学工具的描述。问题是没有明确的原理性质前提下的描述,所以物理意义不清楚。用了微分几何(黎曼几何)复杂数学工具。所以把应该很简单的理论问题搞的很复杂。问题的关键就是“用光的角度的度规”(四维时空),这有增加了理论的偏离原来的基本意义(弱等效原理)。我在前面已经说明了爱因斯坦此数学工具仅是“近似的描述了广义惯性运动”问题,关键是缺“惯性力与重力”方面的描述与认识。

5、我建立了“弱”角度的原理,就已经基本上可以说,淘汰了广相的大部分的“累赘”的方面。而可以用很简单的数学工具描述出来。这怎么是中了毒?这正是因为我长期的考察广相的“实质”而做的事。怎么就中了毒?你不能否认“落体失重”的事实吧,你抛开了此事实,而在广相的“描述工具”上,来所谓的反相,实质不还是“维相”。到底是谁在反相与维相。?

 6、仅用度规的数学工具角度(而不是问题的实质内容),弄了个所谓的证明广相就是狭相,这样的结论不是太“主观”与“轻率”了吗?这怎么是研究科学的态度?

7、至于广相的大部分都是所谓的“强等效原理”的内容。因为没有“经验事实’基础。所以我根本就不沾边这方面的东西。比如什么“黑洞”等的推论。

所以最后,你还是在“度规”角度,这正是中了广相的“毒”的反映。所以,这是我不愿意与你辩论的原因。

 [26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10/20 15:08 

英卓先生,落体没真的失重,而是转化为加速度。这加速度愈大,累积的速度愈快,于是‘惯性因子γ‘就愈大,我揭露了“广相”把‘惯性因子γ‘忽悠为“度规张量g”,我怎护相?这是一。
更重要的是,你仅证出广相的错(命题互相否定简称错)而没证其悖(命题自我否定简称悖),这是无效的。
还有……
[楼主]  [27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10/20 20:35 

落体没真的失重,而是转化为加速度。
^^^^^^^^^^^^^^^^^^^^^^^^^^^^^^^^^^^^^^^^^
那么到底什么东西是真的“失重”?,连日常的如此的明显的“失重”都没有。那么,都不是真正的失重,那么“有重”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是什么“理论”?


我揭露了“广相”把‘惯性因子γ‘忽悠为“度规张量g”,
…………………………………………………………………………
即使忽悠为度规张量,也不能就有狭相错误广义相对论必错误的结论。因为这是数学工具,各个学科都可以运用。不能说都必错误吧?所以此认识的错误的实质是把工具的问题当做了“根本”的东西。把形式的东西当做了内容的东西。
[楼主]  [2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10/20 20:53 

这是在物理吧里的一个名为“初三物理:运动和力,(填空题)急急急@!! ”的帖子里的一个问题:

请问大家知道这个问题为什么?
有一辆物理实验的小车,小车的顶部放着一个试管,试管里装有水,注意:试管的水没有装满,放出一个类是水泡。问为什么小车当用力推的时候,小车的水泡不是往后走,而是往前走呢???
拜托大家帮帮我!!!
¥¥¥¥¥¥¥¥¥¥¥¥¥¥¥¥¥¥¥¥¥
有人这样回答的:

把小车和试管看成一个整体,当这个整体受到向前的推力时,在那一瞬间,由于惯性(这里不论是小车还是试管,原本是静止的,所以这里的惯性就是保持原来的静止状态),那个整体当然想要保持原来的静止状态,因此,试管里的水还是想要留在原来静止状态时的位置,也就有了里面的气体被挤到试管的前面。当然你会问,里面的气体为什么没有保持原来的惯性呢。因为一个物体的惯性的大小取决于这个物体的质量,质量越大的惯性也越大,所以,里面的空气打不过水,只能退缩了。

%%%%%%%%%%%%%%%%%%%%%%%%%%%%%%%%%%%%%%%%%
我是这样回答的;
这个物理现象的原因,应该是简化为试管水平加速运动,(试管是竖直放的。)于是试管里的水的压强梯度方向就有个角度了,(方向与前进的水平方向有个小于90度的角度,)所以,浮力的方向也是此方向,于是,水泡就以此方向上升,此上升的方向就是向前的方向,所以,就水泡向前了。
&&&&&&&&&&&&&&&&&&&&&&&&&&&&&&&&&&&&&&&&
我的理论依据是,就是我说的物体内部的问题,而且是惯性与重性合一的问题。此试管的整体(包括水质量)的重力与其惯性力的和矢量就是合一的实质。于是就造成了其中的水面与水平面有个夹角,其中的压强梯度方向就是如此方向。如果没有如此的认识,而在牛顿力学教材里,就不会如此的清晰的物理意义的认识。这就是我总结的两个定律的含义。其中小p就是代表此压强梯度----可以建立相关的经验关系式(实验确定)既:p =f( kp‘)。其中的小f是函数的意义,p‘是具体的物体的压强梯度,k是量纲系数。这就是说,以后我们可以有个如此的原因的解释。

[楼主]  [29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09/10/20 21:17 

为什么在重力场里照样有“惯性力”,因为在重力等势面是牛顿的背景空间。在地面上的水平方向也可以是牛顿的空间背景(因为重力场强度方向是垂直地面的)。
 [30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10/21 09:54 

回27、28、29楼:
你必须首先回答,“广相的度规分量goo、grr”是不是“狭相的γ ”?或者拿出你的创新式子来也可以。
不用千言万语(这是逻辑法不容许的),有了式子,才可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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