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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楼主: 综观你各楼的表述,一堆糊浆,说来又说去,各各自我否定。总算在25楼第5点看到你对广相“用很简单的数学来描述”,即20楼所列的?!!你用这“创新式子”去补广相?反广相?或护广相? 须知“广相”的goo、grr中的w,是引力中运动物体的由动能表出的各种瞬时速度的综合速度,其中包括该物体进入引力场前的初速v;如被引力场束缚形成封闭轨道,引力加速度在起消长作用,最终成为w .所以“广相”goo、grr,即“狭相”的γ (而且我已证实)。 须知,加速度是有量纲的,而goo、grr或γ是没量纲的,连这也分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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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你各楼的表述,一堆糊浆,说来又说去,各各自我否定。总算在25楼第5点看到你对广相“用很简单的数学来描述”,即20楼所列的? 比如我在此楼前面介绍的,单纯的运用牛顿的引力定律,就乱。而用我总结的定律“导出”引力定律就是有条件限制了。就是说,牛顿引力定律是在引力场内适用,且是在物体非平动状态下(加速度a = 0),才可以成立 。但是,目前如果没有此限制,就是说明理论有问题。而目前几乎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如此的限制。所以运用于理解牛顿引力公式都出现问题。特别的就是把已经是引力场空间背景内的问题,还当做原来牛顿力学的空间背景,所以,还必须理解为“超距的引力”. |
| 我在最近的文章里,特别强调了参考系的问题,也特别强调了物体内部的问题。在爱因斯坦的度规张量里,实际上,就是一个局域惯性系(失重),而我把此所谓的局域惯性系的问题归入了物体内部的小p = 0,这就标志了物体,是在“广义惯性运动”状态(矢量,没有外力了,当然也没有广义惯性力了---牛顿惯性力与重力---失重了)。物体还有非广义惯性运动状态,就是物体内部的“压强梯度”(具体性)的小p不等于零,这就有了惯性力与重力,也同时又外力作用之(没有虚构的外力----引力与惯性力)。于是把物体的内部的空间概念提出后,就解决了爱因斯坦仅是解决了“广义惯性运动定律”的描述问题,而没有牛顿惯性力与重力的缺陷的问题。所以用什么惯性系与否是引起理论混乱的根源“之一”。这不是脱离经验事实的问题,而是在经验事实基础上的新认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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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英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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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申报一个“发明专利”后,实质审查为不合格,因为没有实施的方案与方案的具体结构图形,而我以为发明专利(不是实用新型专利)仅是方法与工艺的发明内容,所以没有附上实施的图形。而审查员说,一个发明专利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所以,必须有实施的图形作为补充。
以此为例,也可以说是一个好理论也是一个完整的方案,其中包括观念、概念、原理、公式、描述工具等诸多因素的逻辑系统。所以,不能仅就其中的一个因素的“创新”就以为就是理论的创新了。在此贴的前面我针对陆道渊先生的对话里,就是如此的含义,不能仅是从数学描述工具角度来说事。这不构成完整的理论问题。而你说的我的空间背景问题,也是如此,没有创新意义,但是,在用此因素与其他因素结合的角度,作为整体的方案,这就有了创新意义。单纯的我说的原理公式,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配合”,仅是一个中学的数学式子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