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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用光观察正负电子的运动,前提条件就是正负电子必须发射或/和反射大量光子。正负电子湮灭后,如果只产生2个光子,我们就很难观察到这2个光子了。因为这2个光子不一定非要飞入你的眼睛。最大的可能是,正负电子湮灭后,产生2个其它粒子,2个其它粒子(不是光子)继续发射或/和反射大量光子。 |
| to[8楼]“湮灭”的原义应该是“埋没磨灭”,“湮灭”一词专用在“正反物质粒子相遇”时,不知是不是特指“磨灭(逐渐消失)”?总之,“正反粒子相遇湮灭”一说,似乎有点不清不楚的感觉,如“1个正电子与1个负电子相遇”,结果除了光子而外,总不至于就消失得什么都没有了吧(即此时的“湮灭”一说,其意义似乎有些不清不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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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丰先生9楼说的有些意思。
没资料不好评说;也许那2个光子比别的光子能量高,被仪器测出? 13楼陈诚先生说的湮灭一词解释确实是那样,我也可以解释为埋没消失的意思,直接说就是类同于灭亡! 正确地说为:正、反粒子对(同类之意)相遇相互都解体了,它们不存在了,当然就是变成其它物质了,其它正、反粒子对不是仅变成在真空传播的光子,目前暂时只能如此看待。不是如同氧原子与氢原子结合为水或双氧水之意,氧原子与氢原子照样存在。 正、反粒子对(同类之意)相遇相互都解体的问题不能轻易否定,但是解体后变成什么些种类物质都需要查资料才好进一步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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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光子不同于实物粒子!它只不过是真空(以太)传播能量的一种表现,包括所有电磁波、引力波,或者有些人所说波场之粒子。只有波才能既可解释吸引力,也可解释斥力。
否则,粒子被抛来抛去如何解释引力、斥力也漏洞百出。 |
| to[21楼]:熊先生,“光子不同于实物粒子” 一说,是不是意味着存在“光子不是物质”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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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26楼]有人把光子称为‘能量子’(出处记不清了),大致意思即光子是一种‘纯能量微区域’… 我认为任意形式的能量都是物质的属性,任意能量都不可能脱离物质而单独存在,故光子首先也必定是物质粒子,只不过“光子不是普通物质粒子”而已! 我认为任意物质粒子都是无限可分的,光子也不能例外【当前已经有‘亚光子’等理论表明光子是可分割的,童正荣先生描述的WG(实际上就是历史上人们说的‘引力子’)也表明了光子是可分割的】,因此‘物质一定是粒子就谈不上无限可分’观点似乎不是很恰当(当然这只是我这么看,未必正确)… 参考:我在讨论童先生的“当电子和它的反粒子正电子相互作用时,将全部转化为光能(e-+e+→g)”中,还曾经把‘全部转化为光能g’理解成“正负电子湮灭后变成纯能量”的结果了(后经与童先生探讨,我认为童先生的‘光能g’应该含有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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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童正荣先生的“当电子和它的反粒子正电子相互作用时,将全部转化为光能(e-+e+→g)”一说,我总感觉还缺少什么,比如: 当然,这些都只是我个人这么猜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