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的可能偏颇。 2、相对性原理,在伽利略那里,应该是属于动力学范畴(对比加速情况下的问题)。而在相对论这里,已经不应该是属于动力学范畴了。所以,相对性原理,在动力学里是一个概念,在相对论里是另一个含义的概念。这应该区分开。在相对论的思维模式里,按理,不应该有什么相对性原理。因为,没有动力学问题。仅是纯运动学的"测量"性质的小习题性质小"理论"。如果狭义相对论还有继续存在的价值,仅是其必须还有绝对参考系的前提下的"测量"的方法问题。 3、相对论的真正的前提是"光速不变",(在任何惯性系--本身就是不确定模糊的概念--里其速度恒定及光速与光源运动没有关系)。但是,由于光速本身也必须由参考系来确定,所以,没有参考系确定光速的相对论,就是没有根基的理论。而任何惯性系的说法本身就是"模糊"的。这是狭义相对论的软肋。 4、既然是狭义相对论仅是"纯运动学"的性质,那么,所"非法"推导出来(有逻辑上的错误)的什么与动力学的相关的推论,也都是错误的。比如什么质速等推论,都是如此的非法的结果。 最后,在参考系,坐标系还有什么空间,还有什么动量等等。都是在相对论的模糊地思维的范式的笼罩下,把现代的物理世界的认识与思维搞得乌烟瘴气,混乱不堪,科学没有了标准,科学没有了根基,科学没有了前途。相对论的思维范式必须扬弃,否则,科学的前进路线就充满了迷雾与不确定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