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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为什么测不准关系的公式是错误的 下一主题: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高级工...
某些人不敢直面官科
[楼主] 作者:李子丰  发表时间:2009/06/05 06:58
点击:14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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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6/05 07:21 

我不可能为了反对相而赶到北京去,让许多小生命饿死。你一天不吃饭试试看?我在网上反相,你又有几篇有说服力的反相文章?
您对自己的错误观点应该反省。当然您也可以驳掉我对您观点的批评。可是您从来没有驳过。
官科、民科只是身份上的区别。谈不上支持反对。对你这个官科反相我是支持的,对你乱反洛伦兹变换我是反对的。
你一向只摆观点,不摆道理,做出一副高人一等,不屑与他人理论的权威样子。实际上你与那些词穷理屈的维相教授一样,说不出理由,便装出不理睬的样子。
 [3楼]  作者:123.120.7.*  发表时间: 2009/06/05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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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作者:121.76.31.*  发表时间: 2009/06/05 09:24 

我在各学术吧一贯反对贬低民科的谬论。我不反对所谓官科或民科。我不搞唯成分论。但是对于主流科学、科学共同体宣传物理学唯心主义,我一贯给予最坚决的反对。这方面是我写的帖子多还是你写的帖子多?
 [5楼]  作者:魏恩庆  发表时间: 2009/06/05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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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作者:拜建军  发表时间: 2009/06/11 16:42 

并不是某些人不敢直面官科,而是必需用决定性的实验事实说话。从而避免那些无聊的口舌之争!
 [7楼]  作者:julia132  发表时间: 2009/06/11 21:37 

李教授,我支持你!
我想,我的步子会比你迈的更大,因为我要到北京做三件事:
一是宣传:
告知科学大众:
物理学在理论上是一条错误链
传统观点必须退出历史舞台
让认识革命之火从中国燃起 烧遍世界!
为此,我计划印三千份传单,到北大、清华等去散发。
二是:
要求《中国科学》、《前沿科学》的物理学家负点责任,对我两篇文章能作出公正的结论!(在他们门前)
三是:
向尊敬的路甬祥院长、郝柏林、何祚庥院士,以及持传统观点的大物理学家公开叫板:(在科学院门前)
经典波动理论、相对论、量子力学都不是真理,而是谬论!
你们相信它们是真理,那就挺身而出接受我的公开挑战、论个谁是谁非。若因我是小人物不予理睬,那就违背了公平,也会让科学大众失望。现在,他们正在注视着你们和我,切记!

官科对我们的打压和蒋春喧的例子为我们说明,官科是不会承认错误的。如果你坚信自己文章能经得住推敲,并认为对推动物理学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且又不想埋没在论坛的圈子里,一个好的出路就是行动起来,直接面对官科去抗争。人多了,官科(权威)不理睬也不行。
网友们,帮我判断一下结果如何?



 [8楼]  作者:123.115.251.*  发表时间: 2009/06/11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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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作者:122.139.119.*  发表时间: 2009/06/11 22:11 

对【7楼】说:

都是长春老乡,我还是劝你,别干此傻事。上北京干此三件事,都是傻事。是没有意义与结果的事。科学的问题,不是用此行为就可以做到的。我是好心劝你别做此事,劳民伤财。那些人不会理睬你的。他们是“吃皇粮”的,没有涉及到他们的饭碗,是不会理睬你的。科学观点问题,不能强求。

 

老马写。

 [10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6/11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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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  作者:122.139.119.*  发表时间: 2009/06/12 00:05 

对【7楼】说:

说实话。我在年轻时,当时还是wg的1969年的事,我才十九岁(那时我还是知青)。当时有个湖南的一位数学教师发的一个关于引力的问题的文章,在科学院有反应。我就针对此文章去了北京科学院(中关村),当时还是有个什么“爱因斯坦相对论”批判小组。我带了十元钱去了北京。跟他们谈了些此问题,结果一位科学院的有三四十岁的男人,对我说,“惯性力”是哪来的。我当时听了,就觉得科学院也是如此。因为当时我知道“惯性力”问题,(当时虽然还不像现在清楚,及在力学里的关系)。所以。我再也没有上什么科学院等地方去交涉什么科学问题了。我出科学院后,就到了颐和园里逛游,买了一角钱的一壶茶水。结果我舍不得扔掉,都喝了,肚子好涨。结果,回来的路费不够了,我就逃票回来了。所以,我知道如此的做法是没有什么结果与意义的。

还有一件事,我在当时的1967年,我在吉林大学的理化大楼大门口贴了一张大*字#报.关于科学的批判问题。不久后,我到了吉林大学的工作组,我与其中的一位估计是大学四年级的学生干部。我谈了我的关于科学的看法。他就对我说:你没有看大门口的大字报吗,那里说的已经很详细了。我当时想,此大字报就是我写的。这个事,给我一个认识,就是,你只要去写出来就得了,没有必要找人交谈。发表出来了,就达到了要人知道的目的了。

还有一件事,我在当时到了“唐敖庆”的家里拜访(当时他已经从吉林化工厂回校了)。结果我说了关于科学的一些问题。结果,他鼓励我要继续学习科学知识,多思考等。并很客气的送出我。我感到很受鼓舞。所以,我以后一直没有间断搞研究。后来的1975年,我还到了吉林大学物理系旁听了量子力学一个阶段(没有学完全,囫囵吞枣,因为当时我的高等数学都是在当时的省机械工业学校学的,【“工农兵学员”机械制造专业】,当然,当时我在此中专学校里的外号就是“数学博士”,教微积分的老师病了,是我代替老师教的导数部分,后来wg后,恢复了高考。我考上了东北师范大学,我报的是物理系,结果给我分到了数学系,很恼火,当时也不让转系。我估计当时我的高考的一个试题是用高等数学答的,以为我有数学才能,就给我分到了数学系。实际上我的数学才能我自己知道,很笨。)。

以上说的,就是说一个道理,没有必要去直接找什么科学院与什么大学或什么头脑人物。是没有结果的。把自己的观点发出去了,就可以了,至于有没有什么反应,只能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态度了。我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老马写。

 [12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6/12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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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9/06/12 06:52 

发表“一石激起千层浪”的论文真的好难,关键在于一方面指则别人有错,另一方面自己也在犯错。

※※※※※※
平阳睡狮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590468423
 [14楼]  作者:lisanqing001  发表时间: 2009/06/12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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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  作者:lisanqing001  发表时间: 2009/06/12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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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9/06/12 08:49 

其实自然界的真相简单的令人无法相信!即:宇宙万物仅仅是由已知的质子构成!

http://club.xilu.com/chinasilin/msgview-135857-51984.html
 [17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6/12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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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楼]  作者:julia132  发表时间: 2009/06/12 10:26 

回10楼周宪先生,
万有引力定理、库仑定律都是静力学的规律,它们不含时间之义是具有场与源作用的同时性。用在动力学之中仅在低速下具有适用性,因为它们不是动力学的规律,依据它们去创建动力学理论就犯了概念性的错误。

安培环路定理是静稳场的规律,推广到变化磁场中并不是改变原规律,只能使稳恒磁场变为瞬时稳恒磁场,它不能产生电磁波。

麦克斯韦方程组是千疮百孔。



 [19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6/1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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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6/1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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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楼]  作者:余本鲲  发表时间: 2009/06/12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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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6/12 10:54 

若因我是小人物不予理睬,那就违背了公平,
=========================================================================
我认为您强迫他人与您讨论问题倒是不公平的。人家是否愿意与您讨论问题就像这里是否发帖一样,是有自己的自由的。他们有权不与您讨论任何问题。您有权向任何杂志投稿,如果他们阻止您,您可以告他们。您在绝大多数人眼里,是重点大学的物理老师,在西陆范围里绝对不是小人物。可是有几个人与您讨论您提出的物理问题呢?您应该找一找原因。
 [23楼]  作者:julia132  发表时间: 2009/06/1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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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6/12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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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楼]  作者:julia132  发表时间: 2009/06/12 12:07 

对19楼的周宪先生说,
我说的是在理论上是条错误链,是指起因质点动力学、由推广已知规律形成的错误链。看看文章的内容就知道,我不否定它们获得现象上的成就,也不否定任何人在物理学方面取得的成就,而只是把经典波动理论、相对论、量子力学定位在方法上,而否定它们是正确的理论。
我通俗地说,“人是无法对未知世界讲道理的,要想认识未知世界就得先把未知世界已知化,即想方设法去获得未知现象。”如果您承认这条常识,我就没有什么错误。
 [26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6/12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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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楼]  作者:julia132  发表时间: 2009/06/1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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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楼]  作者:58.61.25.*  发表时间: 2009/06/12 12:37 

,“人是无法对未知世界讲道理的,要想认识未知世界就得先把未知世界已知化,即想方设法去获得未知现象。”如果您承认这条常识,我就没有什么错误。
=================================
看看,谁理解?

先把未知现象已知化?怎么已知?
不还是靠假设或者公设或者总结(定律)吗?

您总结了什么?



是我们这些同病相连的人,才仔细一字一句的分析,结果,还是不明白.要是用这面旗帜给官科,人家看都不会看!





仔细问问:这里有哪个吧友真正认真读完了您的全部文章?人家只挑点,然后扩大到面.
 [29楼]  作者:julia132  发表时间: 2009/06/12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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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楼]  作者:58.61.25.*  发表时间: 2009/06/12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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