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以为陈诚是真反“洛变式”的,才加入他组建的‘中国反相会’。直到我《相对论在电动力学中一处重大篡改行维的公告》所举证的材料(是“洛变式”在数学上不成立的自暴露的铁证)遭到维相者们的围剿,急需认证(由于‘举证’是法律性而非学术性,因而不须论证,仅须认证;凡正常的成人都有能力认证)支援之际,陈却不予理采,这才引起我的警觉。于是我认真看了他的“代表作”《狭义相对论速度变换的谬误性》主帖。不意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哪是‘论文’,简直是多种低级错误聚在一起的文句。天哪,我以前虽已觉得陈有不少不通,但我想他既然反“洛变式”,就是好,其它之错可通过交流改进,于是还草率地发帖为他叫过好呐!现在才知道,他最终支持‘空反相者’(我对一切不反“洛变式”的反相者的称谓)反对我的原因,是他不是真的反“洛变式”者;他在主帖中说了“洛论兹变换式是虚幻的数学”一句,就放过了它。虽然,我现在已不计较陈不反“洛变式”了(因为受相对论诡辩影响,一般人没能力反是可以谅解的),但这句中的“虚幻数学式”一语真叫人啼笑皆非——‘数式’只有悖不悖或错不错的,哪有虚幻不虚幻的!还有,我也不提陈在“论证”中的处处数理自相混乱而不通,因为相对论也因多悖而不通,这就不通对不通,不能让局外人知道谁才通;我只指出陈的“论证”中犯了凡是正常的人办一般事情所不会犯的最起吗的二点经验性的错误:1、陈“创新”的v、(n-1)v、nv,实即他所引所要否定的《普通物理学》的相对论资料中的v、u'、u(因为都沿x轴,为简,我省掉了脚标),这他还不知道。2、陈所引的相对论资料中,已明白表述着,“相对速度变换式”与“古典速度变换式”不相等,而陈主观地把它两等起来,得出“v=0或u=0”而“证明”了“相对论速度变换式”不成立;这是无效的。 依我的[逻辑]、实验双验证法,得知相对论所有其余式子全因有悖(命题自我否定的简称)而不成立,而只有这“相对速度变换式”仅错三个字,须改成‘绝对速度变化式’。这就是说,陈诚这“代表作”不仅没有损耗相对论一根毫毛,反而显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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