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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mayinzuo先生,关于“重性”的探讨。
[楼主] 作者:逆子  发表时间:2002/05/21 19:03
点击:275次

mayinzuo先生好: 对于相对论的荒谬性我们基本上已达到共识。看来你也没有讨论的兴趣了。你可能又投身于物质”重性“的研究中。对于重性的论点,逆子是抱怀疑态度的。原来我也谈过我的看法,多听一下网友的看法也许能从中获益。 马先生的看法是用物体具有重性的论点来取代万有引力,也就是说,万有引力是空间属性的定义,而重性真接定义于物体本身,既然物体皆的重性,也就无需万有引力来解释苹果下落的问题了,它是物体的重性的决定的。 场是空间属性的定义,场的定义是否有它的必要性。或者说是否能揭示事物的本质。也就是说我们原来所讲的,一个物体在场中会受到场的作用而运动,还是由于物体自身就有这种运动的属性并非场的作用。两种观点哪种解释最能事物本质揭示呢? 马先生认为完全可以把场的属性赋予物体来身。逆子认为,万有引力场所具有的属性我们可以赋与物体本身,可称为物质的重性。可是,场不仅是一种场,也不仅是一种万有引力场,诸如电场,磁场,它都是空间属性的定义。也就是说,想否定场的存在,不仅否定万有引力场就够了。想牵一发,必连其全身。对于电场中的电荷,它以是具有何种的属性呢?再比如,运动的电荷进入磁场后,它会作圆周运动,这又以何种属性来解释。所以说,当人们初看到你的观点时,首先联想到电场与磁场,对电磁场没法作出解释,万有引力场的否定就不太完整。 电场与磁场是势场,它属于场源所有。场源的变动可以产生电磁波,电磁波可以脱离场源需存在。从这一点看,场还具有独立存在的性质。如我们把场的属性完全赋予物质的话,电磁波的存在就不好解释了。所以说,马先生不能只有万有引力的身上大动干戈,电磁场还在后面看着你,打其后援(电磁场)为上策。没有足够的能力打其后援,前期所作的努力是最终是徒劳一场。 马生生是否定场的存在,而逆子是走入另一个极端,想从场中了解电磁波与光的传播问题。马先生想否定场,而逆子热衷于场属性的研究。也许我们多切磋切磋会走到一起的。

※※※※※※
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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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mayinzuo  发表时间: 2002/05/22 01:02 

回复:抱歉。
逆子先生: 你好! 由于我在此前一阵子有点闲时间,所以,我才上此讨论区聊聊。最近,我有其它的事情(不是搞理论研究),就不能在此聊了。 我与你在许多地方有共同之处,我由于在此讨论区遇到了你这样的一个“知音”,我也感到是一个“幸事”。 关于“重性”的问题,我来不及与你商榷了。很抱歉。实际上,在我已发表的文章里已经对“重性”方面叙述得很多了。如果你还是对什么“重性”感兴趣,你可以再看看。 如果我以后有闲时间,我也许还会在来此讨论区聊的。 你不要以为相对论有什么“势力”。这不是什么社会的东西。是思想的东西。如果是错误的,不会长久的。之不过作为既得利益的科学共同体,暂时为了面子,不好直接在“嘴”上承认错误罢了。随着时间的推移,真理是会战胜一切的。 再会,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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