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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宇宙概论》之核心部分《力论》
[楼主] 作者:dyn2000  发表时间:2002/04/15 22:57
点击:279次

         写在前面的话   我不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我感到我的生命受到严重威协,为了不让我一生心血付之流水,现将我研究一生的《新宇宙概论》之核心部分《力论》写出来,希望能得到所有热爱科学的朋友们的帮助,让本文尽可能的散发到世界每一个角落。本文版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允许任何人任意张贴,但正式出版物任何形式的刊登、引用,都必须注明为本人作品及出处,最好能通知我本人。个人张贴只须注明本人作品就行了。   本人网站:http://dyn2000.topcool.net   本人邮箱:dyn2000@163.com         力 论   力是什么?牛顿下过定义,他的前辈们也下过定义,以牛顿的定义更客观。 由此,世界上的物理研究者一直以为牛顿的概念已经没有更改的必要了,它没有任何一点点的毛病。但本人经过详细研究,得出结论它并不是正解答案,应该说其与正确的答案相去有一段距离,可以说是半对!说半对是因为他的定义接近正解,但不是正解。   牛顿对力的定义是:物体与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很多的人并没有留意发现他的概念里存在错误,而是舍本求末地在他的其它定律中寻找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问题的发现   牛顿至死也没有解开万有引力之迷,这成为牛顿一生的最大的遗憾,我高中毕业之后,非常努力地希望能找出万有引力产生之迷,在解释万有引力的时候, 我想过无数的答案,无不失败。终于有一天,我想到一种系统总结的办法,虽然还是没有结果,但发现了牛顿对力的概念可能存在问题,它错在什么地方?它不能够说明力作用的本质、根源、内在联系,它仅仅表明了物体产生力的表面现象。   何以说是表面现象而不是实质?因为我发现牛顿定律不能定义所有的力,在解释、确定上出现了问题。如:牛顿无法用此定律解释万有引力就是最有力的证据。从以往的物理实验与事实说明,对力的准确定义应该能够准确地解释所有的力,其中包括万有引力。   二.重新定义力   要想准确定义力,我们就必须了解所有的力吗?不!我们可以简化这一推理过程,从简单的力着手,然后再衍生开去,对所有的力进行比对。我们选择万有引力?这个力是最不好理解的,还是把它放在最后吧!   我认为最简单的力莫过于我打一个人一拳,如果我打着了,那么我所作用的遇到了反作用,于是产生力,如果我作用不到那个人,便产生不了力,这种解释当然合理,但就此结束,问题就回到了原点处。问题是当我停止作用拳头之后,拳头只要不停止运动,依然还会产生力。这时的力产生于我拳头的运动,而非我的作用,而我对拳头的作用无非是让它运动,所以我有理由说力产生于运动,而对于被打的人来说,无论他是向左运动,还是向右运动;向上运动,还是向下运动;向前运动,还是向后运动,只要他妨碍我拳头的运动,就会产生力。当然,它的运动方式会直接影响产生力的大小与方向。反过来,我们也可以理解成是我的拳头妨碍了被打人的运动状态,也能成立。   所以,力用运动来解释比用作用解释更符合客观、更准确。我是这样定义力的:力是运动的(或是运动趋势的)物体与运动的(或是运动趋势的)物体关于运动的相互阻碍(我将其定义为丁一宁定理,以下简称丁氏定理)。   有人说这不一样吗?应该说表面好象没有多大的区别,非常相似,而实质的区别不言而预。一个将力用作用来定义,一个将力用运动来定义,在反过来解释力的时候,更能体现其实质,比如它能解释万有引力,而前一种定义是不能解释的。   三.对力的解释   1.对万有引力的解释。我们先假设万有引力符合丁氏定理,那么万有引力的两物体之间就存在相互妨碍的运动形式,也就是说在某物体与地球之间的万有引力是该物体所具有的运动形式与地球所具有的运动形式存在着运动的相互阻碍。这种形式我们看不见也摸不着,但我们知道它一定存在。如果我们找到了,就证明万有引力符合丁氏定律。我找到一个,那就是被爱因斯坦视为能量=质量的物质运动形式。当一物体失去能量之后,其物体内部的总运动量减小是事实,正是由于这种物体内部的运动量的减小,打破了原先该物体与地球之间的运动量的阻碍值,因此该物体的运动对地球运动的阻碍相应减小,于是反映出的应该是地球的引力的减小,因为地球的引力受地球经纬度的影响,所以我们测到的是该物体质量的减小。   为了谋求支持以上的证据,我查阅资料显示,在物质核反应中,我原来估算的核反应质量减少小于1%也是大大地宽松了。因为物质的核反应其质子数不会减少,中子数不会减小,甚至电子数也不会减少。   用爱因斯坦物质质量=能量的理论虽然能够进行物理学计算,但无法解释这一现象中质量为什么只仅仅能够减少这么一点点的原因。而这一事例就可用丁氏定律进行解释,我认为这种解释非常的圆满。   丁氏定律认为物体之间的万有引力是物体间内在的运动量相互阻碍而形成,而某一物体在核反应中释放能量,仅仅说明这一物体内在的运动量的减少,而要此物体将内部的全部运动量减少到零是不可能的,因为核反应也仅仅只是释放原子核内部的部分核能与核外部的部分电子能量。一方面核反应中不可能全部释放核内的全部能量,另一方面,原子并不是物质的最小单位,更小的物质单位所具有的能量应该占物质的绝大多数,第三方面,在物质内部,还可能存在好几种形成万有引力的运动形式,物质所具有的能量可能不是物质具有的全部运动量。所以物质核反应即使将核能全部释放完全,其万有引力的减少也会是有限的。而不会出现象爱因斯坦所说的物质质量完全转化成能量的情况的发生。   通过上述事例,我们还不难发现一个事实,那就是牛顿万有引力定律所存在的问题。因为万有引力定律并没有体现两物体内部的运动量,而是以两物体的质量来表述的,质量也只是反映物体单位数中所包含的质子、中子、电子等数量,还因为质量不等于能量,所以,同一物体因其质量不变,所具有的内部运动量的不同而影响万有引力的不同,就是问题之一(当然通常情况下是不存在这一问题的,因为我们计算用的质量是用重量换算得来,并且要求也并不需要非常的精确)。   2.对冲撞力的解释:这种力是宇宙中最常见的力,这种力也是我们开始所讲述的力,是总结出丁氏定律的力,因此与丁氏定律不矛盾。   3.磨擦力的解释:磨擦力本身就是丁氏定律的一种体现,与丁氏定律不矛盾。   4.弹力的解释:弹力一般存在于内力,而丁氏定律解释主要体现于外力。如果内力通过外力作用,当然也与丁氏定律不矛盾;当内力不对外作用时,我们可以选择更小的参照系,将内力定义成外力,从而用丁氏定律进行解释,因此也与丁氏定律不矛盾。   四.重新定义力的意义   重新定义的力概念可以说改变了现阶段物理学的思维方式,它能证明现阶段的很多物理理论错误,推进物理学的新革命。   新力概念可以证明《量子物理学》是错误的。   新力概念可以证明《相对论》是错误的。   新力概念可以证明现代宇宙学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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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02/04/16 10:32 

请丁先生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祝你你早日康复!
 [3楼]  作者:刘武青  发表时间: 2002/04/16 11:45 

回复:注意身体,要休息,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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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青
 [4楼]  作者:zerotom  发表时间: 2002/04/16 13:03 

请保重身体
[楼主]  [5楼]  作者:dyn2000  发表时间: 2002/04/16 13:11 

回复:谢谢朋友们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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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2/04/16 13:12 

身体是工作之本,一定要保重!
 [7楼]  作者:逆子  发表时间: 2002/04/16 16:35 

1、怀疑自已得到不治之症这种事是常有的事。有些人常把不治之症的先期表现与自已感觉相对照,噢!我与这种病对上号了,是否……?。抽烟多了,喉有不适,就会问医生,我是否得到喉癌……等等。对于科学界的问题你欲看出一二个问题来,到自已身上就犯糊了。最好应有一个健康的心态。 2、我不认同你的力论。按经典力学的解释,力有接触力与非接触力之分。你所谈到的力是运动的或是阻碍运动,这是接触力表现。比如力学中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冲量与动量的关系。动量守恒原理等。 而电场与万有引力、磁场它们是一种势场力,是一种保守力,它不表现运动的情况下可以对物体施加作用。人们是通过力场中物体的加速度来断定此力的存在的,并以加速度的大小来确立力的大小。场力是一种非接触力,它与物体之间的作用力是通过场来传递的。欲对非接触力有一个重新的认识,必对场的研究上有所突破才行。否则的话,是无意义的。并且,你对接触力的认识完全是牛顿力学框架中。与之并无矛盾,也无新意。只能把它作为你对牛顿力学的个人见解而已。 3、你对质能关系的见解逆子是认同的。是的,发生核反应的物体,它会有巨大的能量释放,但是,并不意味着该物体的质量可以完全转化成能量。因为,中子反应中,电子不会少,中子不会少。质子也不会少的情况下完成能量释放的。只能理解为原子内能的释放,就象一个被压强的弹簧一样,一旦绳子断了,弹簧就会把内能释放出来。找不到绳子弹到哪里,不能理解为系统质量亏损一个道理。难道说核反应中物体原子都变为光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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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子
 [8楼]  作者:ruimin  发表时间: 2002/04/16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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