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上大学时有一本高等学校教材——《普通物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1982年修订本,程守洙、江之永编,王志符、朱永春等修订,该教材的编写人员包括清华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大、上海交大等大学物理教研人员,该教材是各高等工业学校通用教材),书中第三册第20-4节《相对论中的长度、时间和同时性》第121页说:“凡是自一个惯性系观察是同时但在不同地点发生的事情,自另一惯性系观察就不会是同时发生的。” 我认为狭义相对论的这种结论是错误的! 狭义相对论的这种结论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推导出来的:某一参照系中,观测者甲向等距离两地发射两束光,用以校对两地的时钟,光线反射回来后同时到达观测者,所以他认为两地时钟是校准的,在光线到达两地的同时两地发生的事情是同时发生的。而在另一个相对运动的参照系中的观测者乙,在甲发射光线的同时是与甲位置重合的,当他接收到反射回来的光线时,他势必发现某地的光线先到,而另一地的光线后到,于是他将发现两地发生的事情是不同时的。 对此我要说的是:凭什么要按照爱因斯坦提出的前提和他的逻辑思路来分析问题才是正确的? 按照地球中心说的理论前提——“假定太阳是围着地球旋转的”来分析问题,我们可以分析推导出太阳从东方升起并且往西方落下,我们就会发现地球中心说是多么伟大、光荣和正确。 按照罗伯特的理论前提——“苍蝇是靠翅膀来听声音的”来分析问题,他可以分析推导出苍蝇失去翅膀所以就对外界声响无动于衷了,他的支持者也可以说他的理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如果按照我提出的前提和我的逻辑思路来分析问题,我们会得出结论:在一个参照系看来在两个不同地点同时发生的两件事情,在另一个相对运动的参照系看来也可能是同时发生的! 大家请看我的分析: 某一参照系中,观测者甲向等距离两地发射两束光,用以校对两地的时钟,光线反射回来后同时到达观测者,所以他认为两地时钟是校准的,在光线到达两地的同时两地发生的事情是同时发生的。 现在有另一个相对运动的参照系中的观测者乙,他在甲发射的两束光线同时返回的时刻,正好与甲的位置重合,那么乙将和甲一样发现两地发生的事情是同时发生的! 我的分析不对吗? 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