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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能加无赖的百度相对论吧几个吧主
[楼主]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2008/09/02 11:19
点击:1469次

无能加无赖的百度相对论吧几个吧主


我是百度相对论吧比较早的吧友,我一般只参与我的杠杆问题的讨论,有时候转发一些有关相对论的文章。我一般并不关注别人的文章和问题,因为精力有限,这点很多人都知道。至于吧主和其他吧友的身份,我更不关心。

今年4月30日到7月24日,我一直没有在相对论吧发言,因为我没有新的观点。直到最近,我写了一篇新文章,《迈克尔逊实验能证明光速不变原理吗?》,详见http://tieba.baidu.com/f?kz=471843638。

7月24日,我在相对论吧把文章刚发出来,马上就不见了。怎么回事?请看小吧主Schrodinger自述:


http://tieba.baidu.com/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4498708908&z=447162590&pn=0&rn=50&lm=0&word=%CF%E0%B6%D4%C2%DB#4498708908

14 回复:怎么前面的帖子都删了?   
"光纤"是黄新卫发的帖子。前段时间民科5卫锋挖了许多垃圾帖,其中就包括黄新卫的。为了删起来省事,我把黄新卫加入到了系统自动删除的名单里,后来忘记去掉了......


原来是小吧主Schrodinger把我加入了系统自动删除的名单里!

这是一时误操作,还是有意?现在Schrodinger已经想起来了,那么为什么不纠正?

不仅如此,我后面的所有帖子,如给出《迈克尔逊实验能证明光速不变原理吗?》一文的链接,他都二话不说地删掉!

还有一个小吧主Ландау,也多次删我地帖子,并劝我离开相对论吧。这是与Ландау的对话,其中我的回复已经被他删除了。
http://tieba.baidu.com/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4510211143&z=447165629&pn=0&rn=50&lm=0&word=%CF%E0%B6%D4%C2%DB#4510211143


原因是什么?他们感受到我的问题的厉害性,是他们过去没有思考过的,是他们没有办法回答的,是能够使广大学生认识到相对论的伪科学性的!所以他们顾左右而言他,始终避而不答!


吧主 fishwoodok指责我强迫其他人解答我的问题,请大家看看,是我强迫Schrodinger、Ландау解答我的问题,还是他们自己跑进来凑热闹?


后来我才注意到,据熟悉Schrodinger、Ландау的吧友介绍,Schrodinger是复旦大学的教师,Ландау是复旦大学的教授。从Ландау发的帖子和他懂俄语判断,Ландау应该是老教授。


Schrodinger、Ландау无理删除我的帖子,不仅是针对我一个人,请看其他人对他们的控诉

http://tieba.baidu.com/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4735640858&z=469670406&pn=0&rn=50&lm=0&word=%CC%F9%B0%C9%CD%B6%CB%DF#4735640858


根据百度以下吧规
 
吧主必须履行以下职责:(1)不得因个人好恶删除网友所发的贴子或封禁用户和ip。恶意删贴或封ip的吧主将予以撤销。
 
3、因个人倾向删贴严重,经网友反映激烈。将考虑撤销吧主身份。

因此我决定发起吧友投诉他们。


在众多吧友的谴责下,Schrodinger几天不敢露面。我决定再把《迈克尔逊实验能证明光速不变原理吗?》一文发一次,同时声明:"请大家看看,这样的帖子为什么要删掉? 我这是第二此发这个帖子,谁删掉,我一定要把他赶下台!"
  
南澳洲是另一个小吧主,他说:"你是明着来挑衅。这个帖子留一天,明天我要删除上述言之无物的帖子。有本事你把我赶下来!" 
 
我说:"我是来挑衅的?看来我没有预料错,这个问题对你们很有威胁啊?难怪你们要赶紧删贴!"
 
这时候,有一个相对论顽固分子骂我,我说:"这样的帖子不删,却要删我的帖子?"

于是,南澳洲马上删除了我第二次发的《迈克尔逊实验能证明光速不变原理吗?》一文。详细过程请看http://tieba.baidu.com/f?kz=470139470


后来我看了别人对南澳洲的介绍,原来他是中科大教授。

这位中科大教授反复向我指出,光速不变原理不能【证明】,只能【验证】,是我不懂物理学基本概念。我反复问他:两光束能不能同时回到起点?为什么?他自始至终,用"光速不变原理不能【证明】,只能【验证】"作为挡箭牌,顾左右而言他,避而不答。


fishwoodok是吧主,此时跳出来假作主持公道,说只要有证据,小吧主乱删贴,就解除小吧主职务。于是我把Schrodinger自己招供的言论拿出来,fishwoodok怎么说?说Schrodinger是笔误。如果是笔误,知道了为什么不改正?

fishwoodok又污蔑我散布虚假信息,我请她拿出证据。于是她把前几个月我在相对论吧转发的宋健院士通过《前沿科学》编辑曹先生与吴水清会长联系一事拿出来,说我散布虚假信息,慌称科技界高层关注相对论问题。当我举出更多证据,证明确有其事,不是我捏造。fishwoodok竟然说,宋健已经退休,不能算是科技界高层!

fishwoodok还污蔑我匿名谩骂吧主,我请她拿出证据。她拿出的证据竟然是Schrodinger和Ландау无理删除我的帖子之后,我对他们的愤怒指控!而且,我匿名了吗?

在我一一戳穿fishwoodok的谎言,要求她遵守诺言,对Schrodinger滥用职权随意删贴进行处理时,自知理亏的fishwoodok竟然要我自己向百度投诉。

fishwoodok说我攻击/辱骂本巴吧友/斑竹,说我不尊重吧主。

没有任何道理就删除我的文章,这就是对我的尊重?fishwoodok你也配要求别人尊重你?

拉普拉斯、姑苏寒士、科技部部长对我的恶毒辱骂,你为什么就视而不见,不加制止?你也配当吧主?

据说fishwoodok是某校的博士,我不知道是否准确。拉普拉斯应该是北大物理系的,7年前我在北大物理系质疑相对论的时候,有个学生对我破口大骂,拉普拉斯骂我的话和那个学生骂我的话几乎一样。姑苏寒士也是北大物理系的,难怪对我如此痛恨!

可以理解你们阴暗的内心世界:学物理的被不学物理的难倒,这是奇耻大辱,一定要把黄新卫赶走!

这就可以阻止更多人知道你们的无能和无赖吗?

我还是奉劝你们那句话:别让人知道你们是谁,否则等相对论垮台了,你们将是后人耻笑的对象!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118409-1.html[复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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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youngler  发表时间: 2008/09/03 08:16 
 [3楼]  作者:123.120.5.*  发表时间: 2008/09/03 08:52 

我一般并不关注别人的文章和问题,
===============================

你他妈的不关注别人的,别人凭什么关注你?瞧你那德行,一条丧家狗!
 [4楼]  作者:qstt  发表时间: 2008/09/03 10:01 
[楼主]  [5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09/03 10:10 

对【3楼】说:
我知道你是谁,拉普拉斯,北大物理学院的低能儿,被我这个非物理专业的问题难倒,没有真本事,只有作*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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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6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09/03 10:12 

[3楼] 作者:123.120.5.* 发表时间: 2008/09/03 08:52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我一般并不关注别人的文章和问题,
===============================

你他妈的不关注别人的,别人凭什么关注你?瞧你那德行,一条丧家狗!

请保留这个帖子,这是相对论顽固分子丑恶嘴脸的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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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作者:douniwan0  发表时间: 2008/09/03 11:45 

你有本事到百度相对论吧贴去,贴这里干什么?好好一个论坛,被你搞得乌烟瘴气!民科的形象就是被你这种人败坏的!建议版主把这种人清理出去,维护论坛的纯洁。
[楼主]  [8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09/03 14:04 

douniwan0,你是什么人?这时候跳出来指责我?你是民科?那你去百度相对论吧,看Schrodinger、Ландау怎么对待你!
很显然,你是假冒民科的无能加无赖的那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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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作者:douniwan0  发表时间: 2008/09/03 15:04 

8楼,你放GP,我不是民科,但我尊重真正的民科。你这种鸟人让我恶心!
[楼主]  [10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09/03 19:04 

我没有说错,你就是我鄙视的那种人。
douniwan0 很可能是拉普拉斯的马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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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1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09/03 19:19 

哦,这个无赖还有一个马甲窦泥丸,经常躲在几个论坛放暗箭。
除此以外,你还有什么本事?
你就眼睁睁看着我怎么把一个个被你毒害的学生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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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  作者:58.37.90.*  发表时间: 2008/09/03 19:48 

【吧务专用】宣布黄新卫为本巴不受欢迎的人
鉴于黄新卫吧友近期在本巴“大闹天宫”,不断隐讳地发主题/帖子攻击吧友/斑竹,并且在其他场合“鸣冤叫屈”,攻击/辱骂本巴吧友/斑竹。

经本巴众多吧友多次苦心婆口地劝告,仍无悔改表现,继续不断地骚扰吧友/斑竹的正常“工作”。

因此,我们很遗憾地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加入黑名单。


作者: fishwoodok 封 2008-9-1 22:3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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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吧务专用】宣布黄新卫为本巴不受欢迎的人
该吧友曾经是这里的元老级吧友,对本巴的管理政策了然于胸。

然该吧友“利令智昏”,在他人不愿回答他的帖子时,不断发贴强行要求他人回复。

如果你不回复,就说你被吓得不敢回复。

如果你不接受他的理论,就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他在质疑相对论时,念念不忘对爱因斯坦进行人身攻击,这是巴规不允许,也是作为一个科学爱好者所不应该具有的行为。


作者: fishwoodok 封 2008-9-1 22:45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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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吧务专用】宣布黄新卫为本巴不受欢迎的人
本吧希望吧友们从中吸取教训,不要步其后尘。

遵守巴规,认真参与讨论,不要攻击/辱骂他人。


作者: fishwoodok 封 2008-9-1 22:48  
[楼主]  [13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09/03 20:02 
[楼主]  [14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09/03 20:08 

Ландау和Schrodinger没有任何理由就要删我的帖子,我当然要问问他们,我的问题你们能解答吗?
fishwoodok说我强行要求他人回复,这说明fishwoodok是蓄意包庇他们!
fishwoodok说我不断隐讳地发主题/帖子攻击吧友/斑竹,还曾经说我匿名辱骂吧主,我要她拿出证据,竟然是我的帖子被无理删除后对他们的控诉。
没有任何道理就删除我的文章,这就是对我的尊重?fishwoodok也配要求别人尊重你?
拉普拉斯、姑苏寒士、科技部部长对我的恶毒辱骂,fishwoodok为什么就视而不见,不加制止?fishwoodok也配当吧主?
我要继续揭露这几个无能加无赖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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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  作者:58.37.90.*  发表时间: 2008/09/03 20:11 

哈哈,去吧!别忘记带好换洗衣服。
[楼主]  [16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09/03 20:46 
[楼主]  [17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09/03 20:49 

http://tieba.baidu.com/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4438425722&z=432264853&pn=0&rn=50&lm=0&word=%CF%E0%B6%D4%C2%DB#4438425722
126 回复:回复5:方舟子:民间科学家已成社会公害不值得提倡
其它的都懒得回。
另外, Ландау=Schrodinger.
作者: Ландау 2008-7-18 13:25   回复此发言

原来网友没有说错,Ландау和Schrodinger确实是一个人!Ландау自己承认的!

那个骂我的姑苏寒士,有人说和fishwoodok是一个人,现在看来,很有可能!
卑鄙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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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楼]  作者:douniwan0  发表时间: 2008/09/03 21:02 

这个黄自慰真是一条可怜的丧家狗,被赶出百度相对论吧,跑到这里撒野来了!既可悲又可怜!
[楼主]  [19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09/03 21:33 

你们对我的痛恨,我很理解,但是没办法,谁叫你们被我的问题难倒?就这水平还想冒充很懂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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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楼]  作者:qstt  发表时间: 2008/09/03 22:06 

看来这个论坛照样有“科技”恶魔把持!
理由是:跑来对黄新卫大骂的帖子保持得很好,却删除了我对百度相对论吧几个吧主有既往事实的点批!
请此论坛的班竹说说为什么?也请大家评评理!
[楼主]  [21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09/03 22:08 
 [22楼]  作者:znk123456  发表时间: 2008/09/03 22:37 

唉,在科学方面追问是美德,但在对待他人的问题或错误上穷追猛打只是得理不让人,黄新卫需要心平气和地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要像现在这样,感觉像是贴大字报。
去和吧主耐心的谈谈。
我知道黄新卫一看见那些**教授就总希望让他们原形毕露,但他们如果言左右而顾其他,说明他们自己默认了不能回答你的问题,这就无形的向大家展示了你理论的正确性,如果一味穷追猛打只能让他人感到反感。
[楼主]  [23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09/03 22:52 

错了,我开始并不知道Ландау和Schrodinger还有南澳洲是什么人,他们要删我的帖子,那我只有问他们,为什么?我的问题能解答吗?是不是害怕我的问题而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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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4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09/03 22:55 

Schrodinger就是想赶我走,不光是想赶我,还有其他民科。你查查他和Ландау的帖子就知道。
心平气和地主张自己的权利根本不可能,我一发贴就被删。fishwoodok和Schrodinger是一党,蓄意包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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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楼]  作者:123.120.5.*  发表时间: 2008/09/04 08:36 

这个黄**走到哪里臭到那里,被人痛打落水狗一般追打,每天靠自慰和意淫活着,真够可怜的!
[楼主]  [26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09/04 08:53 

你们对我的痛恨,正说明我对你们构成了威胁。我不在的场合,你们可以向学生宣讲相对论,学生好忽悠。而我一来,你们就忽悠不下去,因为我的问题是教科书上没有的,是你们过去没有思考过的,是你们没有办法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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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楼]  作者:123.120.5.*  发表时间: 2008/09/04 12:02 

26楼,你就不要自慰和意淫了,就凭你?你能对谁构成威胁?还是头次见识这么不知羞耻的!
[楼主]  [28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08/09/04 13:20 

123.120.5.*,你继续吠,我不再理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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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楼]  作者:222.82.147.*  发表时间: 2008/09/08 00:52 

相对论被证明有错误之时,没有人会是尴尬的,他们会恍然大悟.啊!原来是这样,连爱因斯坦一生都没有真正搞懂相对论啊!爱因斯坦怎么把这么简单的问题搞得那么晦涩难懂啊!
 [30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8/09/29 12:53 

123.120.5.*,:
你敢把你老婆或男人的E-mail公开出来吗?让她(他)看看你的下流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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