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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郭火腿并非基础物理内行,还是在拿《相对论》那一套来批我的文章,他以为好象完全符合逻辑。这种办法如果说用于老师改学生的作业是完全可以的,没有人会认为有什么错误。但用在物理论证上面却是犯了逻辑错误。很简单:甲用B判断A结论错误,而乙却用A结论判断B的判断错误,这当中到底谁错谁对?无疑乙应该运用另一种方式作为论证,这当中无论它判断A正确,还是B错误都应该使用别的办法,这就是逻辑。因为在论证当中,首先不应该确认A正确,只有重新论证才能确认;不过却可以先确认A为错误,如果得出错误的结论才能得出B的错误,而A为正确。
郭火腿只拿我这篇文章来评,显然是一个初级者,他完全不知道要否认我这篇文章中的引证,需要否定的不是本文,而是关于光的论证,他却见都没有见识过我的《光非粒子论》,就在此胡说八道。他的论证中用四个假设好象真成为了假设,却不知道我已经在《光非粒子论》中做过论证,他完全不知道此文是以光不是粒子为前提而得出光速变的错误。而非光粒子论的论证! ※※※※※※ 欢迎访问丁一宁网站 http://dyn2000.topcool.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