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高级研修班暨 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研修班 招生简章 为顺应社会主义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对高层次法律管理人才的需求、提升在职人员法律素养,南京大学法学院秉承南京大学"诚朴雄伟、励学敦行"的优良传统,发挥学院在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学科的优势,联合知行力公司举办法律硕士高级研修班暨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研修班,该课程集理论性与实用性为一体,通过老师系统讲解、案例分析、专题讨论、现场参观、出国考察等形式,以培养高层次、复合性、应用型法律人才。 一、培养目标 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法律硕士高级研修班暨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研修班,以适应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需要,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优化法律工作者的知识结构,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通过学习,学员能掌握较扎实和系统的法律基础理论,具备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管理工作。 二、课程特色 1.成功经验紧密嫁接,先进理念完整共享 2.真实案例现场教学,专项问题实地整治 3.顶级律师亲密接触,能力实力并驾提升 三、课程优势 ★强势师资 依托南京大学雄厚师资,充分实现资源共享。 ★交流平台 结交国内杰出法律人士,共建良好的友谊关系。 ★特色服务 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类讲座,共享丰富的学术信息。 四、报名对象 1.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者。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2.报考法律硕士、以同等学历申请法学硕士参加者,需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五、课程设置 根据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相应课程:法理学研究、民法学研究、商法学研究、刑法学研究、刑事诉讼法研究、民事诉讼法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研究、国际法研究、中国法律史、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具体课程以上课通知为准)。 六、师资力量  南京大学及其他学府知名教授、学者。  国际国内法学领域权威专家、著名律师兼课。  人大、法院和检察院等相关政府官员。 七、教学形式 通过老师系统讲解、案例分析、专题讨论、现场参观、出国短训等形式,以培养高层次、复合性、应用型法律人才。 八、学习费用 1.研修班学费、户外拓展、讲座、教材资料费、证书、聚餐等18000元(不含国外选修),报名费200元,正式开课前一次付清,一经录取,费用不退。出国学习与考察费用自理。 2.法律硕士阶段、申请法学硕士费用按南京大学相关收费标准交纳。 九、报名程序及方式 即日起接受报名! 1.研修班报名表在南京大学法学院http://law.nju.edu.cn、或http://www.zxli.com法律专业硕士高级研修班暨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研修班报名表下载 ,并填写→ 电邮到fsy@zxli.com或传真至025-86380299 2.正式开学前在南京大学法学院报到现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同底2寸照片4张及报名表原件,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3.报考法律硕士、以同等学历申请法学硕士报名办法同国家相关报名办法。 十、学制、证书 1.授课时间 2008年10月开学,采用在职自学与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全部课程一年半修完,每月集中上课1-2次,每次2天(双周六至周日)。 2.学位申请与证书 A.修完研修班规定的学分,经南京大学法学院审核并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B. 修满学分、符合申硕条件、通过国家相应考试和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C. 符合法律硕士研究生考试要求的学员可以参加每年1月份的法律硕士联考;如果符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要求的学员,可以参加每年10月份的在职法律硕士联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试通过并被录取后正式入学,已修学分予以认可,并申请学位。 十一、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法学院 报名电话:025-83804821 83594175 传 真:025-86380299 联 系 人:石老师 、曾老师 E-mail:fsy@zxli.com 十二、•交费方式• 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费,汇到: 开 户 行:南京银行江东北路支行 开户名称:南京知行力企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017 4012 021000 3582 请注明:法律研修 款项汇出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25-86380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