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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民科两会全体代表悼念钱学森的唁电 下一主题:深刻理解郭峰君变换在理论物理学...
敬请各位高手不吝赐教、欢迎豪赌!赌注:10000元。 朱大侠又横扫天下啦!不服者,请冲上来豪赌一场!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08/06/28 07:14
点击:1223次

我所说的“雷电”就是指闪光事件,即闪光的光源。这束闪光是由是由固结在列车头部的荷电绝缘球与路基上的荷电异号的绝缘球相摩擦而放电所致。那么这束闪光的光源是相对于路基静止还是相对于列车静止?
我的观点:依据“惯性系的完全等价性、对称性、平权性”,可断言,这束闪光的光源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表现为静止。
敬请各位高手不吝赐教、欢迎豪赌!赌注:10000元。

昨天我与赵凯华老师又讨论了这个话题,赵老师强调必须指明相对于哪个惯性系,他们同时对齐,即同时性具有相对性。
他对这束闪光的光源是相对于路基静止还是相对于列车静止拒绝回答。我问他几次,都被他严词拒绝。

因为这个闪光并不是由固结在列车上的闪光灯发出的;也不是路基上的闪光灯发出的;而是由固结在列车头部的绝缘荷电球与路基上的绝缘荷电球相摩擦而放电所致的。这种情况所迸发的闪光,它的光源究竟相对于列车静止?还是相对于路基静止?这个提问着实让相对论信仰者以及反相对论者都瞠目结舌!? 此乃诺贝尔奖级的课题,时空理论的突破口。
天下唯有朱大侠对此问题从容不迫: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表现为静止!敬请各位高手不吝赐教或豪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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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6/28 09:32 

        我下赌注:10000元

光是如何产生的?光是在哪产生的?请朱大侠先给大家说清楚,讲明白,然后我们再对你提出的“这束闪光的光源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表现为静止”的观点进行学术辩论。

[楼主]  [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6/28 11:33 

该问题在昨天惨遭赵凯华老师的一再拒绝、搪塞,他批评我不要咄咄逼人。
今天即2008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6’始,与中山大学罗蔚茵博导进行了长达50分钟的热烈讨论。最终还是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无法确定这光源相对谁静止。
我有问了邵理堂博士,他也无从作答,容他琢磨一番再说。
万般无奈之下,也来捉弄一下你等不知趣的疯狂者!

[jqsphy]沉住气;故作庄重,自以为对此问题不屑一顾、小菜一叠、早有答案。其实,[jqsphy]等维相者早已瑟瑟缩缩、龟缩于洞穴、不敢吭声——瞠目结舌、无言以对。这就是颠覆相对论的突破口!诺贝尔奖级的新课题!

董银力很知趣:已经公开称颂朱大侠天下无敌——横扫天下!

郭峰君不知趣,自不量力、螳臂当车、以卵击石、飞蛾扑火、自讨没趣!

你既然敢于下注,那你就立即亮牌——干脆果断、直截了当回答该光源相对于路基静止、或相对于列车静止。但不允许回答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表现为静止;因为这样回答已经不构成对峙、不构成赌斗!

不允许乱扯淡——乱提问,如果我回答了你哪些小儿科的问题,那你就会明白这光源相对于谁静止了!

光的多普勒效应导致红移、紫移,就是要首先确定光源与观察者之间的相对运动速度。火车头上的照明灯就是一个光源,这光源的速度就是火车的速度,路基旁路标上信号灯也是一种光源,这个光源相对于地球的速度等于零。那么固定于疾驰列车上的绝缘荷电体与路基上的绝缘荷异号电擦肩而过时放电,辐射出电磁波、电火花,那么其源相对于路基静止还是相对于列车静止。这光源不是火车头上的灯泡,也不是路基上的灯泡,而是由相向运动着的两部分荷电体对称、平等共同合作所构成的。那么究竟如何确定其源速呢? 赵凯华、罗蔚茵、邵理堂等博导们都无言以对!只有在郭峰君的眼里是小儿科的一个傻问。可见郭峰君何等地不知趣、何等地自不量力!
 [4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6/28 11:46 

在朱大侠的理想实验中,既然“这光源不是火车头上的灯泡,也不是路基上的灯泡,而是由相向运动着的两部分荷电体对称、平等共同合作所构成的”,朱大侠又有什么根据认为“这束闪光的光源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表现为静止”呢?
 [5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6/28 11:56 

物理学实验只能证明在常态真空条件下光速相对于任何惯性参照系为恒定值。如果在列车上测出来自该光源的光频率为f1,在路基上测出来自该光源的光频率为f2,凭什么断定“这束闪光的光源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表现为静止”呢?朱大侠,你不觉得你提出的问题本身就不具有逻辑严谨性吗?
[楼主]  [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6/28 13:46 

郭老弟,在列车上所测到的该闪光的频率肯定大于路基上所测到的闪光的频率,即必有f1>f2。但频率不足以确定该闪光的光源相对于路基的运动速度。但是可以确定该闪光光源的位置具有相对性,对于修道工而言,该闪光起步的位置就是路基上的那个荷电体;而对于列车上的乘客而言,该光源就是列车前部的那个荷电体。也就是说闪光光源的位置相对于(任何)观察者总是(表现为)静止着的!
 [7楼]  作者:yanghx  发表时间: 2008/06/28 15:21 

老朱又在拿人开心呢吧?先给老朱的玩笑泼点凉水,
持相与疑相者关心的并不是光源相对谁静止,
关心的是:闪光相对观察者的速度,
闪光发出后,光源相对谁运动都不重要了(只对下一次发出闪光的位置有影响)?

所以光源即可以在火车上,也可以在地面,没关系的?
“爱氏火车”选择的是把光源放在火车上,

类似的逻辑玩笑还有:
如果把物体A分成两半---A1和A2,
把A1放在地面,A2放在火车上,问:A相对于谁静止?相对于谁运动?


 [8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6/28 15:39 

在列车上所测到的该闪光的频率肯定大于路基上所测到的闪光的频率,即必有f1>f2
=====================================
根据是什么????????????????????????????????
 [9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6/28 15:50 

郭峰君不知趣,自不量力、螳臂当车、以卵击石、飞蛾扑火、自讨没趣!
================
郭峰君就想看一看朱顶余究竟是横扫天下学者,还是被郭峰君一脚踢到?
 [10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6/28 16:07 

朱顶余的悖论就好像朱顶余用自己的双手掐住自己的脖子想自杀一样荒唐。
[楼主]  [1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6/28 16:31 

杨老师,您好!
我只不过是企图引起爱好者们的思索。
发出闪光的物体被称为该闪光的“光源”;只有首先明确“光源”的运动状态即相对于路基或火车的速度,才能确定该束闪光是否叠加了“初速度”,发光体发出闪光时所在的位置(即在以观察者的眼球为坐标原点的坐标系中的坐标)被称为“源位”,这个源位(坐标)具有相对性、专有性以及一成不变性;即这个“源位”(坐标)是相对于特定的观察者而言的,对于不同的观察者具有不同的源位。这个源位与相应的观察者是永远相对静止着的,即一成不变的;但发光体相对于观察者的位置却可以是时间的函数。如夜空的飞机上的闪光灯就是发光体,它相对于观察者的位置就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着的。但他在发出闪光时相对于特定的立定在地面上的那个观察者的位置(源位)(方位与距离)却是一成不变的。闪光就是从它的诞生地(源位)出发的。如果这个源位与相应的观察者相距三十万公里,那就需要一秒钟的时间,才能抵达观察者。这与发光体在源位上的速度无关。这可由“光行差”得证。因为源位即为飞机的视位置,而飞机的速度只能影响光行差(实际位置与视位置的视角差),但不能影响飞机的视位置。
  源位与相应的观察者永远相对静止!闪光总是从它的诞生地源位起步的。闪光离开它的诞生地(源位)的速度,就是c.因为列车上前部的荷电体相对于乘客的位置就是闪光的诞生地(源位),所以乘客所接受到的闪光的源位总是与那个荷电体重合着;因为在荷电体罚出闪光后,并没有人去挪动那个荷电体。同样有,修道工所接受到的闪光的源位就是路基前方的那个荷电体所在的位置,也是因为没有人去挪动路基上的那个荷电体。修道工所接受到的闪光也总是从它的诞生地(源位)出发的,离开其源位的速度总是c。
闪光总是从它的诞生地(源位)出发的,离开源位的速度总是c.与发光体在发出闪光时的速度无关。
 [12楼]  作者:星际动力  发表时间: 2008/06/28 16:49 

对【7楼】说:

这个道理我赞同。



※※※※※※
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研发出场动力飞行器。这不是某个专家教授的事业,这是全中国人民共同的伟大事业。
[楼主]  [1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6/28 16:49 

因为乘客相对于修道工在运动,并且乘客相对于修道工的运动方向是向右的,同时闪光的光源(源位)也在他们共同的右边。所以乘客时在作更快的迫近光源的运动, 假如修道工业在作迫近光源的运动。如果两者都是在作逃离光远的运动,则乘客逃离得较慢。总之,不论属于那种情况,乘客接受到的频率都大于修道工所接受到的频率。
以后别再提这些小儿科的傻问。
难道你还感觉不到朱大侠出手很重吗?你低档不了吧!还不快快跪下求饶!
朱大侠久经沙场、横扫天下、所向无敌、旷世奇才(盖世绝伦)!你别再螳臂当车、自讨没趣了吧!
[楼主]  [1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6/28 17:02 

你等还可以去请教[哲学黑洞]!我的这些新论点得到了光行差理论和观测资料的证实!
 [15楼]  作者:121.206.109.*  发表时间: 2008/06/28 17:13 

朱大侠疯了,搞相对论搞疯了
 [16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6/28 17:21 

朱顶余把列车上的电荷球和路基上的电荷球都看成是光源,就好比郭峰君的手撞击了朱顶余的脸,只听到“啪”的一声响。请问朱顶余:究竟郭峰君的手是声源还是朱顶余的脸是声源?
 [17楼]  作者:yanghx  发表时间: 2008/06/28 17:34 

呵呵,这头睡狮还满搞笑的,不知这一掌老朱是否消受得起,


朱兄言到:“源位与相应的观察者永远相对静止!”
这可有点问题了吧?怎么会做此先决假定呢?果真如此约定,当然相对论就无可非议了?
 [18楼]  作者:jiuguang  发表时间: 2008/06/28 21:10 

楼主:
此问题其实很简单。你只要考虑一下放电时间,答案就自然出来了。
虽然理论上,为了简单起见,通常假设发光持续时间为0。而实际上根本不存在这种情况,就算有也是测不到的。
明白这一点后,使你的问题更精确一点,就会发现答案非常简单。

从列车上,或从站台上看,发光点都是动的。
[楼主]  [1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6/28 21:29 

机上的闪光灯乃发射闪光的“光源”,这个光源随着飞机一起前进。汽车上的喇叭乃一种声源,这声源随着汽车一起前进。但飞机发出闪光时相对于特定的观察者的位置(方位、距离),乃观察者所接受到的闪光信号的诞生地(源位);这个位置(源位)相对于指定的观察者才具有确定意义。所以“源位”具有专有性。对于不同的观察者具有不同的源位,这个源位是一成不变的,即相对于观察者是永远静止着的!
在修道工看来闪光的源位就是固定在路基上的那个荷电体,而在乘客看来源位就是车头的那个荷电体。闪光总是从源位出发的,离开源位的速度总是c。

我所诉说的这些都是真理,即都是符合客观事实的。决不是猜想或假定;而是依据经典电磁理论推导出来的。

如果你等不相信,就与你们“豪赌”一场;赌注:八百元人民币;或者更少一些。但必须通过面谈,不过对方必须具备电磁学与波动理论基础。因为该网页的功能不便于展开讨论,即使用Word文档制作附件,也不能满足要求。用QQ对话窗也不足以满足争论的要求。最好是面讨。只要你们愿意面谈,如果讨论失败我最多赔偿你们八百元车船费。
如果你们觉得我的说法有点玄乎,不可思议,那么只要你们愿意与我面讨,我保证你们在三个小时内,发出惊呼,哦,原来是这样的,永远不再怀疑光速不变原理。
因为《相对论》也是老师与学生面对面地交流才被学生勉强接受的。

但只要你们当中有一个发出了惊呼,即领悟了我的思想,你们每个人都要向我缴纳八百元或者更少一点的“学费”!你们同意这个约定吗?因为你们都在竭力怀疑光速不变原理。而且现在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知道光速不变现象的物理机制,只不过作为一种猜想或假设而已。
 [20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6/28 22:39 

我向来认为“光速不变原理”有其物理学合理性,不过爱因斯坦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并且抛弃了光的传输介质——以太,废止了绝对时空观,改造了经典力学。我接受“相对性原理”和“光速不变原理”,也接受“洛仑兹变换”,但是我不接受爱因斯坦对“洛仑兹变换”的诠释及在其基础上得出的速度合成公式,尺缩公式,时延公式,质增公式。
朱大侠的赌资怎么突然降到800元了呢?不是10000元豪赌吗?
[楼主]  [2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6/28 23:05 

to【18楼】
不能钻这个牛角尖。必须注意:“这种光源既不是安装在火车头上的照明灯,也不是装配在路标上的信号灯,而是由相向运动着的两个异号荷电体对称、平等共同合作(放电)所形成的。”

那么这个闪光信号的源究竟是相对于路基静止着的,还是相对于列车静止着的?

我说这种源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表现为静止,至少“有相对性原理”来支持!因若这种源真的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表现为静止,那么对于任何惯性系,如列车上的一位乘客与列车头部的那个荷电体的距离为三十万公里,那么他将无疑地要等待一秒钟才能接受到闪光,因为依据相对性原理,无论在哪个惯性系光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都等于每秒
三十万公里;但要求光源与观察者相对静止。至于光源与观察者具有相对运动的情况,我们暂且不讨论。也就是说固结在列车头部的灯泡发出的闪光向列车尾部传布,假如列车的长度达到三十万公里,那么这束闪光就需要历时一秒钟才能抵达列车的尾部。
所以,只要我们能弄明白,同一个电火化(由一对异号荷电体放电所致),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表现为静止(即“‘源位’不变定理”);那么我们就不难接受光速不变原理;反之亦然,由光速不变原理可以立即得到推论:同一个电火化(由一对异号荷电体放电所致),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表现为静止(即“‘源位’不变定理”);所以“同一个电火化(由一对异号荷电体放电所致),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表现为静止。”(即“‘源位’不变定理”)这个结论乃光速不变原理的一个推论。也就是说:相对性原理与“同一个电火化(由一对异号荷电体放电所致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表现为静止。”)(即“‘源位’不变定理”)相结合便可得到“光速不变原理”;或曰将“光速不变原理”与“相对性原理”结合,便可得到“‘源位’不变定理”;所以“‘源位’不变定理”并非朱大侠杜撰的孤立的定理;而是可以由相对性原理和光速不变原理联合推导出来的。
“这种光源既不是安装在火车头上的照明灯,也不是装配在路标上的信号灯,而是由相向运动着的两个异号荷电体对称、平等共同合作(放电)所形成的。”这个理想实验可以得到结论:同一个电火化(由一对异号荷电体放电所致),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表现为静止。进而得到光速不变原理。
如果你们不赞成我的结论,那你们又如何面对“这种光源既不是安装在火车头上的照明灯,也不是装配在路标上的信号灯,而是由相向运动着的两个异号荷电体对称、平等共同合作(放电)所形成的。”这样的理想实验呢?
 [22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6/28 23:29 

“相对性原理”是指物理学定律的数学描述形式在所有惯性参照系中保持相同结构。
“光速不变原理”是指在真空中相对于任何惯性运动的光接收者,光速为一恒定值。
二者相结合可以推导出在洛仑兹变换下麦克斯韦方程组和波动方程在相互做匀速直线运动的两个参照系中,数学描述形式保持相同结构。
朱大侠即使利用了“相对性原理”和“光速不变原理”,只要能看到他的数学论证过程,就可以很容易地找出其中的错误或矛盾之处。
[楼主]  [2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6/29 00:55 

试图通过牵强、拼凑坐标系以实现描述物理规律的数学表达形式具有高度的对称性,并归结为“相对性原理”,这不仅歪曲了“相对性原理”,而且也做不到!并没有实现对所有物理规律都实现洛仑兹变换;而且做出的结论也很唐突。
“相对性原理”并不能保证所有物理规律的数学表达形式具有高度的对称性。
“相对性原理”的直观意义就是用任何手段包括力学的、电磁学的(含光学的)、化学的实验都不能在不参照外界信息的前提下确定一个封闭舱的运动速度;换言之就是不存在绝对静止的参照系(即没有独尊的参照系或曰没有以太);所有惯性系都完全等价、对称、平权。是指各自都在自己的惯性系(封闭舱内)描述自己惯性系内的同一种物理现象都具有相同的形式。而绝不是要求在甲惯性系来观察(描述)乙惯性系的物理现象与在物理现象自己的惯性系(即乙惯性系)所描述的数学形式完全一致。譬如说在匀速飞行的飞机上的观察者看来该飞机所丢下的炸弹是竖直下抛的直线加速运动,而在地面上的观察者看来炸弹却在作平抛运动——一种曲线(抛物线)运动。所以在两个惯性系对同一个物理现象的数学描述的形式是不一致的。那么你也可以通过修正时空观使得在两个惯性系对炸弹的运动轨迹的数学描述形式取得完全一致的形式,这谁都可以办得到。但这样的时空观不具有普适性,即对于别的物理事件又不灵了!甚至对于以不同的飞行速度下抛炸弹所需要的时空方案就不同了。
还好洛仑兹变换还能适用于所有电磁运动现象;只不过它不适用于力学现象。
“相对性原理”只能保证在各自都在自己的惯性系描述自己惯性系内同种物理现象所得到数学形式完全一致,实际上就是不承认绝对运动。
 [24楼]  作者:张崇安  发表时间: 2008/06/29 06:23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6/28 17:21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朱顶余把列车上的电荷球和路基上的电荷球都看成是光源,就好比郭峰君的手撞击了朱顶余的脸,只听到“啪”的一声响。请问朱顶余:究竟郭峰君的手是声源还是朱顶余的脸是声源?
==========================================
你不要在事先承认以太正确下、承认光本性为介质波动下回答这个问题。如果光不是介质波呢?你还能和声波类比吗?你无辜打人耳光,还侧耳听声!——这不地道吧?

杨红心也是事先承认以太下看热闹!

 [25楼]  作者:121.40.18.*  发表时间: 2008/06/29 06:58 

都自称大侠,如此辩论还不被人误解成.回到了幼儿园吧,怎么一点逻辑性都没有,横扫一片天我是相信的.
 [26楼]  作者:张崇安  发表时间: 2008/06/29 07:12 

“这种光源既不是安装在火车头上的照明灯,也不是装配在路标上的信号灯,而是由相向运动着的两个异号荷电体对称、平等共同合作(放电)所形成的”

难道两个异号荷电体如鬼魂一样可以在两个相对运动的参照系都表现为静止?——这也符合相对性原理?

老朱为了给现代物理学遮羞,绞尽了脑汁了!

[楼主]  [27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6/29 09:07 

不是两个荷电体在两个相对运动的惯性系都表现为静止,而是由这两个异号荷电体以平等、对称的地位(关系)共同合作(放电)所形成的光源分别相对于乘客、修道工的位置一成不变——即都表现为“静止”。一成不变,就是指闪光诞生地分别相对于乘客、修道工的位置与时间无关。当然也就表现为“静止”了!

这可以想象一下夜空的飞机,飞机在你的正上方发出一束闪光,那么该闪光的诞生地相对于你的位置(方位、距离)是一成不变的,但其光源(发光体)即飞机上的闪光灯却在跟随飞机一起前进,即随时间而变动着与观察者的相对位置。发光体(光源的载体)的运动与否并不重要,因为它并不影响闪光的行为。闪光总是从它的诞生地出发的。闪光离开其诞生地(源位)的速度总是等于常数!“源位”就是指闪光诞生时发光体相对于指定观察者的位置(方位、距离),所以对于不同的观察者将拥有不同的相对位置。所以两个相向运动着的荷电体相遇而发生放电时刻相对于乘客的位置(方位、距离)是一成不变的,即相对于乘客静止;同理这两个相向运动着的荷电体相遇而发生放电时刻相对于修道工的位置(方位、距离)也是一成不变的,即相对于修道工静止;至于这两个荷电体在发出闪光后的情况就与闪光的行为无关了!就像飞机发出闪光后,飞机爆炸了,也不能影响闪光的行为。地面上的观察者同样可以接收到飞机在正上方发生爆炸的火光。闪光总是从它的诞生地出发的,与其母体发光体以后的情况无关。我们不必追究荷电体发出闪光后的情况,乘客与修道工只能借助闪光来判断闪光诞生地(源位)的情况。就像我们只能借助闪光判断飞机的方位(视位置、曾经的位置、发出闪光时的位置)。至于飞机是继续前进还是爆炸了都不知道。这就是“源位不变性”的由来。那么两个异号荷电体相向运动相遇时放电发出闪光分别相对于乘客、修道工各自的位置也是一成不变的即相对静止的,所以这闪光的光源(诞生地)对于两个惯性系都表现为静止,都将在一秒钟后接收到闪光。
[楼主]  [28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8/06/29 09:35 

我和张崇安的分歧点:就是对光本性的认识不一致,针锋相对,水火不容;其余观点都不谋而合。
我和郭峰君的共同点就是:不接受爱因斯坦对“洛仑兹变换”的诠释及在其基础上得出的速度合成公式,尺缩公式,时延公式,质增公式。在对光速不变原理的态度上也接近一致;对相对性原理的认识有所区别,对洛仑兹变换的态度大相径庭。

光速不变原理是指光子离开其源位的速度,而这源位总是与观察者相对静止着的!这就是光速不变现象的真谛!
 [29楼]  作者:zeng6304  发表时间: 2008/06/29 13:46 
 [30楼]  作者:张崇安  发表时间: 2008/06/29 16:24 

发射说认为:闪光是光源发射的粒子流,粒子流离开光源的速度是常数,如果光源运动,闪光的速度自然要迭加光源的速度,即C+V
以太说认为:闪光是光源激发周围的以太形成的波,以太不能被光源拖曳,自然,光速与源速无关。
朱顶余先生实质上是以太观——可是,他不承认以太。如果光速与源速无关,就是否定相对性原理。众所周知,麦克斯韦方程组不符合相对性原理,原因是:麦克斯韦方程组建立在以太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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