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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反对者: ※※※※※※ 当用加速度计测量地球加速度的实验出现零结果后,无人惊呼:难道地球的加速度是零?!难道地球是宇宙中心?!当mkex-ml实验测量地球速度是实验出现零结果后,人们又何必惊呼:难道地球静止在绝对空间里?难道地球是宇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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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保留意见者: ※※※※※※ 当用加速度计测量地球加速度的实验出现零结果后,无人惊呼:难道地球的加速度是零?!难道地球是宇宙中心?!当mkex-ml实验测量地球速度是实验出现零结果后,人们又何必惊呼:难道地球静止在绝对空间里?难道地球是宇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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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充分展示相对论的丑陋才可能团结更多的人,只要反对相对论【】内观点的,都是我们团结的对象。 ※※※※※※ 当用加速度计测量地球加速度的实验出现零结果后,无人惊呼:难道地球的加速度是零?!难道地球是宇宙中心?!当mkex-ml实验测量地球速度是实验出现零结果后,人们又何必惊呼:难道地球静止在绝对空间里?难道地球是宇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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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至四条是物理本质属性,这种东西即不可测也不可证,近乎于信仰。
一旦确定了前四条,第五条的就是多余的,第五条是第一、二两条的导出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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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8楼】说: . 不过,既然我们都是“以太论”者,在使用这些名词概念时都应给“真空”二字加引号。另外,第四条是错误的,至少电磁力以恒定的光速传递,不同参照系之间的电与磁现象会表现出互换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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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是否可以为:光速是相对于赋予物理性质空间的(爱因斯坦在1920年也说过,依据广义相对论,空间赋予了一些物理性质)。——这就否定了光速对所有惯性参考系不变的假设(此假设就有光速对地面观察者、对相对与地面匀速行驶的列车上的观察者都是c的结果)。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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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我认为我没有变糊涂,比方某人走路的速度是每小时5公里,这5公里是相对路面的,不是相对于任意在路面散步的观察者的;又如,汽艇的速度是每小时50公里,这50公里是相对水面的,不是相对于小木划船上的观察者的,也不是相对于在何岸的行人的(还有,声速是相对空气的——无论是相对地面静止的空气或密封在车厢内的空气)。 光速是相对空间的,太阳距离地球1.5亿公里,月球距离地球38万公里,是L/c=t;在静止于地面的观察者与运动的汽车重合时,由3千公里远处发一个闪光,所发闪光在百分之一秒后能被地面观察者看到、但不能被车上的观察者看到,设这汽车是特别快车,待闪光到达快车时、快车距离地面观察者有30公里了,在这3030距离,闪光就要走百分之一秒又万分之一秒。闪光的速度对光程是c、对静止于地面的观察者也是c,但对快车上的观察者就小于c了。 说空间赋予物理性质,这3000公里赋予物理性质的空间或许能相对地面静止,但这3030公里的赋予物理性质的空间肯定就不会又是相对快车静止的,肯定还是闪光的速度对快车小于c——这与你的观点是不矛盾的。相信爱因斯坦也无话可说——他在那个同时性的相对性的理想实验中就是这么搞的。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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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9楼】说: 难道不同参照系的“真空”也不同吗? ----------------------------- 真空中可以有俩运动速度不同的观测者呀!相对论认为这俩观测者相对光的速度都是C,这是绝对错误的。 ※※※※※※ 当用加速度计测量地球加速度的实验出现零结果后,无人惊呼:难道地球的加速度是零?!难道地球是宇宙中心?!当mkex-ml实验测量地球速度是实验出现零结果后,人们又何必惊呼:难道地球静止在绝对空间里?难道地球是宇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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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基础理论的研究、创新,不是靠大兵团作战,不是靠集体写作而成功的。搞这么一个决议也只是说明一些人9几个人或几十个人对这些问题的大的方向有统一的认识,详尽的观点及其写作还是要靠个人完成的。
即使几十人、上百人达成了共识,能形成一个简明的决议,也不是这就可以让科学界承认了,可以行文进入国家科研机构了,实际效果可能只是在网上亮亮这些人的看法。 决议的形成应当是网友的松散自由组合,不要棣属于什么会、什么团体,因为那样并不能提升决议的说服力,相反,签字人与团体领导人任一方受到攻击就会波及无辜的另一方。 我在董先生的前一篇和这一篇、都发表了几个帖子,这仅是参与而已,并不要求董先生修改什么、充实什么、改变什么初衷。董先生集思广益、征求意见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必过于认真,不必和稀泥,自己认准了就照自己的观点办,搞科研不能违心从人,哪怕没有别人签字也不是丢人的事,只当是在西陆论坛发一篇个人观点的主题帖吸引大家辩论,有如此观念的话、这个目标就已经达到了。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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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6楼】说: “宣言”之说有理!类似说法,可否用“反相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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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27楼陈诚先生和28楼qstt先生的观点。
我之所以认为搞个宣言,是借鉴在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为主流的时代,马克思、恩克斯就搞过共产主义宣言,如果是共产主义决议、就似乎有些强制性了。反相者是有共识的,如时空问题、质量问题、光速是否对所有惯性系不变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和持相者和改相者格格不入的,如果有人反对我们的这些观点、那不是我们的同路人,我们可以不理睬他们。能达成这些大方向的共识、就可以参与宣言、就可以对宣言承当责任,至于一些细节问题,不,是一些解决实质性问题的个人独特见解、那就个人分头去做文章,在统一大方向的共识中去求全责备是形不成大方向的共识的。 曾云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