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3楼】说回复童先生:《暗物质物理学》涵盖面较宽,才看了前面几章就发言,似乎有点断章取义味道,前言不搭后语时请童先生见谅。 我比较欣赏“暗物质的发现证明了现行的宇宙并不存在相对论概念下的真空”之说!拙文《再议物质守恒律》中,关于“并不存在相对论概念下的真空”之说是直接描述成“不空定理”,此定理即是说宇宙中并不存在空无一物的“绝对真空环境”!! 由“不空定理”,便导出了“物质无限可分”结论,由此又导出了物质“以太”的存在性。张崇安朋友对“物质无限可分”导出“以太”问题较敏感,为此他还与我发生过争论。 此外,直接经验表明任意环境都不可能是某种纯净物质环境(即任意环境都是由多种物质填充的),因此,传统意识中的“以太”客观上就应该是多成分多层次物质而不可能是某种纯净物质!! 我的另一文“《相对论原理》的谬误”则由“不空定理”导出了“光速不变原理”的谬误,此外,《“大爆炸宇宙论”的谬误性》则由“不空定理”导出了“世界上不存在绝对最大的东西”、“世界上不存在绝对最小的东西”两结论,从而论证了宇宙的无边界性,并进一步论证了毛泽东主席“物质无限可分”观点的成立性,最后则论证了“宇宙由大爆炸产生”之说的谬误性!! 既然光速不可能不变,那么与光速C有关的“瞬时能量”便不可能是恒定值,或者说,假设E=mc2成立的话,则与光速C相关的“某时段能量值”也只可能是某种平均值!由于“物质无限可分”且任意环境都是由多种物质填充的,所以WG也不能例外,或者说,WG应该是由更细微多层次物质构成的(这或许就是童先生“WG以下应该还存在更细微物质微粒”观点的另一角度解释)!! 童先生《暗物质物理学》的2.3 物质总能量质能关系在WG理论下的直接导出中,关于E=mc2,童先生有这样一句话:“当然,这比相对论的解释要本质,简明得多,因为它是客观的事实”。所以,童先生似乎认为E=mc2在“相对论”中的导出存在一种合理性,即似乎是在说,“只不过相对论对E=mc2的解释没有那么本质、那么简明而已”! 个人认为相对论关于E=mc2的相关推导过程是有问题的(点击查看:质能关系式E=mc2 的谬误),现在童先生认为E=mc2成立时,这至多只能表明童先生的推导成立,而不能表明相对论的推导成立!!我之所以认为童先生关于E=mc2的推导存在磋商余地,这并不是怀疑相应数学意义而是怀疑相应物理意义(客观上洛变换也是谬误在物理意义上)!! 就能量而言,我认为“高能”和“低能”并没有内在物理规律的差别,进一步认为,微观能量与宏观能量也并没有内在物理规律的差别,电磁波能量同样不能例外。由于能量具有守恒规律,所以,动能和势能之间只可能具有相互转化关系而不可能具有相互派生关系,讲得直白一点就是,如果与外界无能量交换的某系统存在动能和势能两种能量的话,则动能增加时一定是相应势能减少了,反之,势能增加时则一定是相应动能减少了,总能量则只可能是动能为零时的势能或势能为零时的动能,或者说,总能量只可能是(动能+势能)/2,特殊情况下,势能将会完全转化为动能,这时总能量就是E=mc2/2而不是E=mc2!! 应该说,任意环境都不可能存在绝对纯净的某种“光物质WG”,所以,至少正反物质湮灭后将不可能完全变成某能量,因此,即使E=mc2成立,也不可能由此导出正负电子对完全湮灭变成纯光能情况,何况传统所说的“光子”并不是“光物质WG”。 综上所述,我认为由“电磁波的动能等于势能”并不能导出“物质总能量为E=mc2”的结果。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不当之处童先生勿见笑,感觉文章涵盖面宽时比较难于把握,很希望童先生的观点是正确的…(西陆陈诚)08.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