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博士基于相对论观点的“观察”诡辩术,使得两实验小球之间的速度和距离“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西陆陈诚的话题(主题)原文: 在直角坐标系第一象限中设计一长方形实验桌,桌上有m1和m2两个同规格小球,同时分别以每分钟1米和每分钟2米的速度,从始边y轴向x轴的正方向运动。经过1分钟后的瞬时,m1与y轴的距离是1米,m2与y轴的距离是2米,显然,m1与m2之间在x轴方向上的距离是(2-1)米。因为m1和m2在运动过程中同时经历的时间都是1分钟,所以在x轴正方向上有结论:m2相对m1的速度为(2-1)米/分!! 沈博士为了在“实验桌问题”上给其所谓的“Lorentz变换”寻找立锥之地,应用其相对论观点的“观察”诡辩术,强词夺理无中生有,硬说存在另外一种速度,即所谓的“m2观察到的m1相对m2的速度”,这个速度不是(2-1)米/分,而是[(2-1)/(1-2/c2)]米/分!!! 分析、讨论 设实验桌平行于y轴的x轴上距原点1米处的直线为a、2米处的直线为b,甲乙两个观察者分别站在y轴和b处。 显然,a、b之间的距离是1米。因为甲乙两个观察者都相对实验桌静止,所以,m1和m2未开始运动时,甲乙两个观察者观察到的a、b之间的距离都是1米!! m1和m2从零时刻开始沿x轴正方向运动,经过1分钟后的瞬时,m1到达a处,m2到达b处。由于甲乙两个观察者都相对实验桌静止,所以,他们观察到的a、b之间的距离(经过1分钟后的瞬时等于m1和m2之间的距离)还是1米!!! 谁都知道简单公式x=vt。因为m1和m2运动的时间都是1分钟,假设“m2观察到的m1相对m2的速度”是[(2-1)/(1-2/c2)]米/分,那就必有数理规律(x=vt):1米=[(2-1)/(1-2/c2)]米/分×1分,即必有矛盾结果1=[1/(1-2/c2)]出现!!! 这个矛盾结果表明,沈博士基于相对论观点的“观察”诡辩术结果,即所谓的“m2观察到的m1相对m2的速度”为“[(2-1)/(1-2/c2)]米/分”并不成立!!! 这种不成立结果客观上意味着沈博士的“Lorentz变换”存在根本性的谬误,所以,认真研究上述“实验桌问题”,将可能会在某角度澄清变了相的“Lorentz变换”谬误!希望朋友们能积极参与本话题的讨论。 谢谢!(西陆陈诚)2008年 3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