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该这样测量才得到光速不变:一。光必须在参考系的影响范围之内,但这种影响是一种新的因素,不是力学影响。二。发射和接受装置对光不施加影响。三。发射和接受装置相对参考系有无运动均可,但所用时间和距离(坐标)应用相对本系静止的仪器测量。也即时间和距离必须具有本系的运动属性。最后说明一点,光运动若与参考系无关,其测量的相对速度是符合伽氏变换的。这一点和炮弹测速性质相同。以上也反映了伽氏变换和爱氏变换的不同。若要不区分,就永远找不到真理。 |
| 应该这样测量才得到光速不变:一。光必须在参考系的影响范围之内,但这种影响是一种新的因素,不是力学影响。二。发射和接受装置对光不施加影响。三。发射和接受装置相对参考系有无运动均可,但所用时间和距离(坐标)应用相对本系静止的仪器测量。也即时间和距离必须具有本系的运动属性。最后说明一点,光运动若与参考系无关,其测量的相对速度是符合伽氏变换的。这一点和炮弹测速性质相同。以上也反映了伽氏变换和爱氏变换的不同。若要不区分,就永远找不到真理。 |
==================================== 我对第二点发表个人看法,由于光与设备间的相互作用,实验设备对光没有影响是不可能的。我甚至认为,靠任何仪器都不可能直接观察到光速变化的现象。 对第三点基本同意。正象我们讨论火车上导体中的电场传导速度实验一样,虽然本参考系上速度不变,但从地面看来,他必定符合伽利略变换。光速也与电体中的电场传导速度一样。当然,炮弹也一样。所以我说,只有硬对硬的距离时间测量实验能显示光速的伽利略变换,问题是,相对论者同意这种测量结果吗? ※※※※※※ 黄氏时空由光频多普勒红移定义可变时间单位秒t'=tsquart[(C-V)/(C+V)].时间秒的变化导致了可变光速C'=Csquart[(C-V)/(C+V)].光速的变化导致了可变距离单位米l'=lsquart[(C-V)/(C+V)].黄氏自旋衰变相互作用模型:引力=动量变化率,电磁力=角动量变化率.超光速C=2ZM/r [宇观系统论在2007年12月19日 23时25分21秒做了满意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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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观测者以自身为基准,无论怎么测量,都能且只能得到‘光速不变’。
如果有一天观测者能够以光源或运动物体为基准测量光速了,就可以直接检测到‘光速可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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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所说的光速,其实是一个有些模糊的概念。
很多人其实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 只有将自己对光速的理解讲清楚,主要是如何测到的光速才是标准的光速,然后再继续讨论才有意义。 否则大家争了半天,说的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则毫无意义。 如何测到的光速才是标准的光速。说的越细越好。 |
| 希望大家提出新的测速实验来证明光速的可变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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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5楼】说: 似乎大家首先应该确定光速的定义,因为这里本来就隐藏了一些容易被混淆的概念。 不能澄清这些概念,讨论半天也不会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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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本来就是不变的,自然界中的波的速度本来就都是不变的。光在玻璃中、在水中、在水晶中等等一切导光材料中的速度都是恒定不变的。所以,光速不变假设想通过实验直接确定其速度可变是不可能的! ※※※※※※ 中国挑战相对论网 http://www.xdlbj.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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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7楼】说: 首先应该搞清楚什么是速度,什么是光速,然后才可以讨论变不变的问题。 牛顿虽然给出了速度定义,但在更高的精度要求下,和接近光速的情况下,牛顿的速度定义就出现问题了。原来似乎明确的定义会变得不清晰起来。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有相对论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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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的定义是:光在单位时间内传播的距离。这没什么问题。
现在大家理解不一致的地方是‘光速的基准和性质’。 ‘光速’有一个重要的性质:决定于观测者,相对观测者恒为常数C不变。也就是说:只要观测者以自身为基准测量,则所测得的光速数值就恒为常数C不变;如果观测者以相对自身运动的物体为基准测量光速,那就能分别检测到各种不同的数值。 例如本论坛有人介绍的‘王汝勇运动光纤实验’,就检测到了:光速相对光纤是变化的。 《相对论》推导洛伦兹变换时,实际应用的‘光速不变原理’符合光速的这种性质,所以是正确的。 但是‘光速相对观测者不变’这种性质,与至今还流行的《光波说》、《发射说》、《波粒二象说》等都矛盾,因此人们都自然地抵制光速的这种性质,从而自然地造成无法理解多种光速检测实验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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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的定义是:光在单位时间内传播的距离。这没什么问题。】】
怎么能没问题?单位时间是1s,如何测量光速? 单位时间是1ns,也是一样的。 牛顿到定义或你上面的说明都不够严谨。 光速相对光纤是变化的,是都知道的,否则光纤陀螺仪怎么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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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0楼】说: http://ndsys.xinwen365.net/cheguan1.html> 这里介绍的‘旋转棱镜法’,就是严格按照‘光速定义’检测的。能说明光速定义是合理的,没问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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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1楼】说: 光速定义本身就是问题。 那些实验精度太低,+-4km/s的误差意味着什么? 请再将你对光速定义的理解更详细的说一遍。怎么能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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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2楼】说: 光速定义本身就是问题。 那些实验精度太低,+-4km/s的误差意味着什么? 请再将你对光速定义的理解更详细的说一遍。怎么能没有问题? ================================= 这怎么说明‘光速定义’有问题了? 光速定义:光在单位时间内传播的路程,等于光的传播路程和传播时间的比值。 旋转棱镜法检测的光速数值及其可能‘变化范围’,都是根据这个定义计算确定的。 直接检测到的‘光速可能变化范围’,意味着可能有三方面的原因: 1、测量仪器的测量精度,即分辨率。 2、测量操作的失误。 3、光速在此范围内变化。 如果是第1、2种原因,就认定该变化范围是‘测量误差’;如果认定是第3种原因,则是一种客观规律,即光速在此范围内变化。
因为光干涉实验和星光速观测实验,都证明:光速数值是绝对唯一不变的常数。但这两类实验都只能证明‘光速不变’,却无法得到更加精确的数值,所以光速可能是该范围内的任意一个数值。
国际公认的光速数值,就是根据这个数值和来自电磁学的电磁波速数值确定的。
因为我认为:光不是电磁波,所以我觉得参考电磁波速数值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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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3楼】说: 简单说,如果测量误差+-4000km,则需要相对地球的速度超过此值才有可能测到不同的光速。但怎么可能在如此高的速度下测量。 可以在下面的例子中发现光速定义中会遇到的问题。换一种单位,光速300km/ms,根据定义可以在相距300km的两个点测光速,应该测到光通过两点用时1ms,当然还有计时精度问题。不过里面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相对论可以说就是为此而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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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4楼】说: 怀疑‘光速的定义’,就是怀疑‘速度的定义’。
如果怀疑‘速度的定义和概念’,则思考‘运动学’问题就困难了。
《相对论》推导洛伦兹变换时应用的‘光速不变假设’,来自爱因斯坦的理想追光实验。根据该理想实验的方法过程,光速不变假设的物理意义,应该是:光速决定于观测者,相对观测者恒为常数c不变。这完全符合所有的检测光速的实验结果。 显然在上述实验时,都没考虑‘时间单位’的‘可能变化’的问题。然而根据《相对论》的洛伦兹变换,反推出的‘光速不变’却是:光速同时决定于光源、任意运动物体、观测者,同时相对光源、任意运动物体、观测者都恒为常数c不变,即所谓的‘光速绝对不变’。这就是《光波粒二象说》的‘光传播方程’。 如果把《波粒二象说》的‘光传播方程’与我们的正常逻辑(伽利略变换)相比较,则可得出结论:光速不变,时空改变;即不同时空中的长度和时间单位改变,这种改变服从洛伦兹变换。
按照我们的正常逻辑判断:洛伦兹变换违犯了其导出即成立的前提条件——长度和时间单位不变。这充分证明:在推导洛伦兹变换过程中存在着逻辑性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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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你没有注意的相对论中说的同时性的相对性。
从爱因斯坦的论文中可以看出,爱因斯坦认为这很重要,其他相对论的书中也都给了其重要位置。 不知你对此是如何思考的?不能仅仅重复别人的观点,应该有真正透彻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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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6楼】说: 洛伦兹变换是错误的,‘同时的相对性’更是错误的,不存在的。
一般认为‘同时的相对性’是根据洛伦兹变换导出的,其实即使根据洛伦兹变换也得不出,即在根据洛伦兹变换推导‘同时的相对性’的过程中,也存在逻辑‘断层’。如果根据洛伦兹变换和正常逻辑,则‘同时’和‘不同时’都是绝对的,没有什么‘相对性’。这是洛伦兹反对《相对论》的根源。
推导洛伦兹变换的‘数学逻辑断层’是:两个‘光球面方程’分别表示的静系的x点,和动系的x'点是不可能重合(同时同地)的,然而却硬认定x和x'重合。 《相对论》推导洛伦兹变换所描述的情景,与观测恒星光行差的方法过程完全一致,但恒星光行差的规律性表明:x和x'不重合,即存在光行差。由此可见:忽略光行差是洛伦兹变换错误的根源,是推导出洛伦兹变换的根源。
推导洛伦兹变换的‘物理学逻辑断层’是:任何两个观测者都不可能‘接收到’同一光子,而且根据光速不变原理推理两个以速度v相对运动的观测者,分别接收到的两个光子之间的相对速度也必然是v(恒星光行差的规律性可直接证明这一点);然而《相对论》却认为(假设):两个相对运动的观测者分别接收到的是‘同一光子’,而且该光子同时相对两个观测者的光速都恒为常数c不变。这显然没任何事实证明,又不符合正常逻辑。
在运用爱因斯坦火车理想实验解释‘同时的相对性’时,不仅利用了‘物理学逻辑断层’,而且还认为(假设):两个相对运动的观测者分别接收到同一光子的‘时刻’,是既‘同时’,又‘不同时’,即所谓的‘同时的相对性’。这种既‘同时’,又‘不同时’,显然是不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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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7楼】说: 请先思考一下我提出的问题,测量光速的方法。 然后再讨论同时性问题。你所说的同时性,完全是你理解错了。 你做错了题,不等于题目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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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爱氐涉嫌学术犯罪,望受害者出庭指证。
http://club.xilu.com/chinasilin/msgview-135857-1331.html 【罪名三:欺诈拐骗罪】 铁证六:混淆恒量与定律的区别,误导儿童与学者的认知 在物理学中几乎没有比真空中光的传播定律更简单的定律了,学校里的每个儿童都知道,或者相信他知道,光在真空中沿直线以速度c=300,000公里/秒传播。无论如何我们非常精确地知道,这个速度对于所有各色光线都是一样的。因为如果不是这样,则当一颗恒星为其邻近的黑暗星体所掩食时,其各色光线的最小发射值就下会同时被看到。荷兰天文学家德西特根据对双星的观察,也以相似的理由指出,光的传播速度不能依赖于发光物体的运动速度。关于光的传播速度与其"在空间中"的方向有关的假定即就其本身而言也是难以成立的。 总之,我们可以假定关于光(在真空中)的"速度= c"是恒定的这一简单的定律已有充分的理由为学校里的儿童所确信。谁会想到这个简单的定律竞会使思想周密的物理学家陷入智力上的极大的困难呢?让我们来看看这些困难是怎样产生的。 当然我们必须参照一个坐标系来描述光的传播过程。我们再次选取我们的路基作为这种参考系。如果沿着路基发出一道光线,根据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这道光线的前端将相对于路基以速度c传播,现在我们假定我们的车厢仍然以速度v在路轨上行驶,其方向与光线的方向同,不过车厢的速度当然要比光的速度小得多。我们来研究一下这光线相对于车厢的传播速度问题。显然我们在这里可以应用前一节的推论,因为光线在这里就充当了相对于车厢走动的人。人相对于路基的速度W在这里由光相对于路基的速度c代替。W是所求的光相对于车厢的速度。我们得到: W=c-v 于是光线相对于车厢的传播速度就出现了小于的情况。 ...... (摘自《浅说》第7节、光的传播定律与相对性原理的表面抵触的第一、二、三段). 但事实是:因为"在校儿童"所知的是在光波与参考系之间没有相对运动时观测到的自然恒量,而的"专家学者"所知的是在光波与参考系之间有相对运动时猜想到的物理定律,至于使物理学者陷入困境的原因除了是将以太漂移和双星观测的实验零结果,错误的理解成因速度相加不变而使光速为恒量,再就是将光谱频移的实验结果错误的猜想成因速度相加不变而使光速为恒量(即:将与光速c无速度相加关系的地球和光源、以及与光速c有速度相加关系的参考系或观察者的的运动速度u都错误的理解成是速度相加不变c+u=c的光的传播定律了),所以爱因斯坦在此故意的只绐出其"在物理学中几乎没有比真空中光的传播定律更简单的定律了"非常笼统的假设,而不绐出其"假定关于光在真空中的速度= c是恒定的这一简单的定律"的具体公式(即当u≠0时c+u=c成立),至于其目的自然是怕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一最简单的光速不变定律,仅仅由于最简单的错误而根本不成立,因此爱氏就先用"在校儿童"都知到的谎言欺诈人们不要怀疑这一定律,再借助"思维周密的物理学者"在此都陷入困境的事实拐骗人们不要研究这一定律,然后再设计"光的传播定律与相对性原理的表面抵触"的骗局让人们不要放弃这一定律。那么爱氏明知其"光速不变假设"的公式不成立(否则绝不会给出个不伦不类的公式"光速= c"来代替绝对不对的公式"当u≠0时c+u=c",),却不思纠正这一使物理学家陷入困境的简单得不能简单了的错误,分明是用谎言欺诈在先、用事实拐骗在后其目的无非是怕纠正了这一错误,相对论就变成一无是处的谬论,由此其至高无上的荣耀就化为乌有了。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的最基本观念与方法及理论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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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8楼】说: 我知道的测光速的方法就那些,已经说了,难道你有更好的‘测光速的方法’?请说说看。
也请说说‘同时的相对性’怎样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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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楼】说: 速度是通过一段距离所用的时间,如果精度要求不是太高,可以说没什么问题。或者说我们不需要考虑其中的问题。 测量光速的要求就完全不同了。例如,用相距300km两个时钟测量光速,首先需要保证两个时钟指示的时刻正确,例如精度的us或ns。通常这是根本不须考虑的,我们可以用报时信号,而根本不考虑信号从发射到我们这里走了多少路程。 只是涉及光速问题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此问题是否已经想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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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2楼】说: 这有什么想不通的,你不就是想测定‘光速的精确数值’吗?
但‘光速的精确数值’对我们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光速是否变化,以及怎么变化’!
利用你‘间隔300公里’的方法,测定‘光速的精确数值’确实需要‘精确对钟’;测定‘光速是否变化’不需要精确对钟,只要连续多测几次,多测几条光脉冲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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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3楼】说: 不对钟可以测光速吗?除非假设光速不变。 请介绍一下,你有什么高明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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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4楼】说: 布拉得雷的‘恒星光行差’法和罗默的‘木星食’法,根本就没用时钟,就测定了光速的数值;当然精度上还有些问题。
利用你的‘间隔300公里,两端各用一个时钟’的方法,不精确校对时钟,也可以测定光速‘变或不变’,如图设:A点有一能发射光脉冲并测定发射时刻的钟;B点有一能接收光脉冲并测定接收时刻的钟;从A点每间隔时间T发射一个光脉冲,共发射n=3个光脉冲;B点接收到第二个光脉冲和接收到第一个的时间间隔为t1,接收到第三个光脉冲和接收到第二个的时间间隔为t2,…………
----A---------------------------------B-----
则如果t1=t2,就证明‘光速不变’;如果t1≠t2,就证明光速‘变化’;如果t1=t2=T,则既能证明光速‘不变’,又能证明A、B两时钟的计时速度均匀一致,否则就证明‘两时钟的计时速度不一致’。
这种方法既可令AB的方向不变,也可以令AB的方向变化,还可以采用太阳等运动光源。
除了可用‘光脉冲’外,如果把B改为‘光干涉仪’,还可采用普通连续光源,这样就用不着时钟B了,而且能提高检测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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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5楼】说: 一个方向光速不变不说明问题。例如一个方向的光速为c+v,反方向则可能是c-v。 你的方法解决不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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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怎样测量光速才得到光速不变?
答:观察者不动测量的光速都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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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6楼】说: 可通过综合比较‘各个方向的实验结果’,来分析确定你说的问题。
对于某种观点或理论是可否定的,但不承认事实是不行的,不符合事实的任何观点或理论都必然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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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8楼】说: 结果一个方向光速“不变”是c+v。另一个方向光速也“不变”是c-v。那又有什么用? 不能从字面上理解“不变”。光速不变有其固有的含义,不能等同于几个中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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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7楼】说: 只所以测到的光速不变,是有了某种前提条件的。 迈-盖实验早就证明了光速不是常数。虽然物理界都说实验符合相对论,但没有人说实验符合光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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