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妖表演偷了春晚的招 老早就听说过人妖表演,传说的人总是说得神气活现神乎其神神秘兮兮,很有一股子大开眼界大长见识大书特书之感。前年去了云南转道到缅甸,据说也有人妖表演,因随团而行没看成。这次又是随团前往港澳观光,却因组团的旅行社非要列作必看节目,总算是亲眼目睹。对于工薪阶层的俺来说,虽多掏了百来元银子,充其量也只是拔了根粗汗毛,心没痛,最多也只是有点肉痛。何况,俺也随添了谈资,至少整出个帖来。 这世上有不少的景观,没看特后悔,看了,更后悔。人妖表演也不过如此,就其表演形式而说,只是一些很蹩脚且庸俗的歌舞组合。稀奇的只是表演者,一些因生活所迫,人为炮制的一半质变一半量变的特殊人。外表看上去虽然光彩照人艳丽无比,但想想却心有悸悸。而让俺最为感慨的是:所有的演唱都是俺们内地演艺界惯用的招数——假唱。据历年不断地披露,春节联欢晚会使用的最多。当然,区别还是有的,春晚是事先录好的,现场放CD真人假唱;人妖表演则是纯属借他人之音假唱。如果说还有区别的话,那就是一个免费收看的,一个是得掏腰包观看的。换言之,一个是带有政治性的,而另一个是经济性的。但面子上都是拿着麦子装腔作势装模作样,动嘴不吱声。骨子里都是为了捞钱,人妖表演捞的是现钱,春晚捞的是招牌名份钱。 据报道披露:鸡年的春晚除了王莹、莫华伦、廖昌永、关牧村的《难忘今宵》外,其他歌曲全是假唱!而在此之前的即1月22日的媒体通气会上,总导演郎昆曾信心十足信誓旦旦地表示:今年肯定会真唱!然事与愿违,郎导的胳膊没拧过众腕的大腿,临了玩真的还是对口型假唱,同出一辙地继承着假唱的“衣钵”。对此,众说纷纭,是非难定。俺也懒得参与其口水之争,姑且以中国特色盖棺暂论好了。 国民一方面对制假贩假深恶痛绝,一方面却又乐此不疲。在对待春晚和人妖表演就是这样泾渭分明且矛盾着的。比如说春晚,从前并不知道是假唱,成为百姓春节生活里的一道文化盛宴,几乎是家家户户的首选项目。后来经披露春晚搞了假唱,可国人在痛骂之余,依旧照看不误。这有点象大家都知道购买走私货假货盗版货非君子之为,可为了贪小利图便宜仍设法购买。此次,在返回途经珠海时,那里的导游搞促销的亮点招术就是言明珠海的走私货特别的多。而在现实的利益面前,常人是不会计较许多的,只要是腰包还有银子,那就会无所顾及争相购买。至于以后发觉受骗上当,那也只好怪奸商太狡猾,痛骂一通罢了。而看人妖表演,本就是冲着看人的,明知那些都是男身女相,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美女,却趋之若鹜争相观看。所担心的就只有这些表演的是不是真的人妖,其他的也就没当多大回事,决不会去计较真唱假唱。 人们常念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句话反用之便是市场经济的通俗版:什么法子能赚钱,就用什么招。如此,人妖表演借用了春晚假唱的招术,也没什么不对,只要人是正宗的人妖就行。虽说去年七月,国务院通过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演员在营业性演出中不得假唱,可人妖表演是一种特殊的表演形式,尚可理解。因而照此反推,只要春晚的那些明星大腕是真的,所唱的也是本人唱的,既是非营业性的演出,搞些技术上的小动作,也似乎没什么不对。入情入理,似可成为春晚假唱的挡箭牌。然如今的春晚撇开潜在的商业利益不说,单是作了那么多的广告和短信业务,究竟算不算是变相的营业性演出,这倒是可以值得好好推敲的。 200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