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与出汗
打小时起,做过许多出汗的营生:砍柴、喂猪、打谷、放牛、做砖、烧瓦、挖葛、犁田、耕地,甚至月黑风高偷人家地里的红薯、苞谷、花生,干些至今尚无法启齿的鸡鸣狗盗之徒的勾当。那些汗,出得凄惶而又无奈,狼狈而又涕怆。事隔多年,只要想起,仍是颤颤惊惊,浃背而至。及至汗不敢出,亦是要如狗一样的吐出长长的腥红的舌头,伸伸缩缩喘息半天,方能平静。
日头恍然照过二十多年的村落草垛,出汗的日子似乎一去不返。即便是在原本要出汗的季节,也大可呆在空调屋内,沁凉沁凉地与外在的燠热隔绝,与过去的那些凄惶隔绝,与欲望之外的欲望隔绝。
然而,出汗依然还是无可避免,且经常毫无来由地大汗淋漓。身体发肤的汗出得少了,灵魂遮蔽包裹的汗却层出不穷,且混合着殷红的血。现实与非现实,物质与非物质,割裂与孤岛,承传与变异,情感与智慧,都在不断地碰撞,汗血混杂,汩汩流淌。
于是想到小说,想到出汗的小说,想到能让人出汗的小说。
许多的小说,毫无例外地都会写到社会与自然,生命与死亡,爱恨与情仇,荣辱与恩怨,在一片人性的光辉背后,揪出一只只在阳光的背面蜇伏的蝎子。在冲突中平衡,围堵中突破,矛盾中交织,剌激中战栗。人、事、物,在规则与秩序中玩一把轰轰烈烈出汗的游戏。这样的小说,就象一位妙龄女子独自回家,特别是深夜一个人回家,让人捏着一把汗。时不时,你会觉着这个女子太胆大或是被逼无奈,只好一个人回家。在回家的途中,多多少少会发生一些惊险的事情。也许,真有一回,这个女子深夜回家,走在路上惊觉有一个男人在后面紧紧跟着她。她走一步,他也走一步。她跑,她也跟着跑。可是回家的路那么漫长,又是那么偏僻,无街灯也无半个行人,这个女子结果会怎样呢?可想而知。然而写小说的人不会这样顺着人们的思路去发展情节,他会笔峰一转。继而会出现一个新的局面。这个女子,没有办法,她深觉大事不妙。于是,当最后经过一个墓园时,女子没奈其何地加快脚步,往坟墓堆里走去。当然,那男的也跟了过去,到口的鸭子总不能就那样给轻而易举地飞了。女子突然在墓碑上坐下,深深的吐了一口气:终于到家了。结果,男子吓得魂飞魄散,飞也似地跑了。
这就是小说。
当然,更有高手,会这样写到:又一个深夜,这位妙龄女子又独自回家,经过前一次的机智脱险后,非常自信自己能够化险为夷。不凑巧的是,老天不长眼,还真让她发现又有一个男人跟在她身后。当然,这位女子已有经验,于是不慌不忙地如法炮制。在墓碑处躺下,深深地吐了一口气说道:终于到家了。这次,那位男子却没有跑,倒是在其旁边的墓碑躺下,开心地说:哈哈,原来你是我的邻居啊!结果是,这位妙龄女子吓得脸色煞白,当场拔腿就跑。
当然,这是听来的故事,不会是真的。不过,当事人真若遇着了这情形,出汗肯定会是真的,看的人,当然也会为这女子,恰若,这女子又偏偏是一绝色女子,定是会捏上好大一把的汗。
博尔赫斯曾说:“当我醒来,看到的是糟糕的事情。我还是我,这令我惊讶不已。”他醒了,这成了一件多么糟糕的事情。博尔赫斯不愿醒来,因为他把小说和梦结合得那么紧密,就像构成他本人的两股绞绳,有很多线,也能看得见分叉,你只是不知它们是从哪些地方分开的。那是一个梦中的游戏,在一个故事中,又不断地引出第二个故事,不断分叉,有可能在某个地方重合,但更多的时候是继续往前生成,它好像不打算结束,一个梦结束于一个平面的时间,但在跟读者连通了的别的空间和维度里,它还会在另外的地方发出新的枝桠来。读这样的小说,云里雾里,你想不出汗都难。
能让人出汗的小说,我想,当然应算是好的小说了,特别若是有幸能弄清这出汗的原由,那就更让人刮目相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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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第一,别人第二,我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