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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么话讲……尴尬中…… 我自己都知道自己要被揍了,久违以后发上来的第一篇文章居然是……这个样子的。呜呜,先别打我,可不可以容我小小的辩解一下呢?哈……哈…… 嗯嗯,咋地说呐?咳咳,反正就是各位看见的这个样子啦!至于为什么会写成这个样子,我也不知道?真的真的真的不知道嘛!!!反正就信手胡编下来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咪,我真的无辜哦!相信我啦! 哎哎,毫不负责任的话。 至于为什么会写这篇故事呢?我是真的真的不知道,米有说谎哦。最最初的设想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可是真的动手写了,从第一个字起就完全脱离了轨道,脑子中不断回想的情节全部被推翻了,甚至连性别都不对了。咋地变成了两个男生了咧?脑袋一歪,手一摊,我自己也不懂……可是我知道,被K是活该。 颜和桐,怎么说呢?其实我并不喜欢颜。我不喜欢颜的优柔寡断,和犹豫不决。明明喜欢的要死却硬做出一副不喜欢的模样,我很瞧不起。哈哈,我想大伙儿此刻一定在翻我白眼吧?肯定在议论我,既然不喜欢,干嘛还写。嘻嘻,无所谓啦,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捉摸不定的,然而最最难捉摸的就是人的心思。人的心思中,最最难懂的,恐怕就属自己咯。 嗯,我想既然已经写了,不发上来就太可惜了,所以冒着枪林弹雨,顶着钢盔上了。这篇文章我最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假使世界上有一百万个人需要我,但是如果我爱的那个人不要我……我想,我可以不要我自己……”大家以为呢?呵,我知道一定一定有很多人反对哦。不过没关系啦,纯属个人观点。 哈哈,再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吧,这篇文章的题目本来叫做《执子之手》,不过我想既然自己不能让他们“与子偕老”么,还是算了,对不对? 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能做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呢?这样的境界,太诗情画意了……所以不真实。 咳咳,我再问一句废话哦,你们看懂了我的《童颜》了吗?……唉,又要被揍了,我明白,我溜就是了。 啊啊啊,说最后一句废话,《童颜》未完,暂先推荐行不? ※※※※※※ 朋友说她不相信永远,我说我信……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也是不相信永远的,但相信爱情;可是如今,我相信了永远却再也不相信爱情…… 得与失只在寸尺之间,或许错过一时就等于错过了一世…… |
| 摇叶 | 218 | 12-18 14: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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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么话讲……尴尬中……[2楼] | 摇叶 | 38 | 12-18 14:35 | |
| 回复:不可思议!![3楼] | 仿佛有风 | 56 | 12-18 15:18 | |
| 最后一句话[4楼] | 鹰男 | 48 | 12-18 20:10 | |
| 丫头[5楼] | 单纯女人 | 34 | 12-18 21: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