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主法律體系內找不到《主權民事道義債務自我豁免》支持條列 壕門政客 C.M.Insanity 劍指衛國軍魂! 在古老的民族道德良知歷史正義面前臺灣墮落了嗎?誰能告訴我!? 謹以此文獻給抗擊日寇侵略.捍衛民族尊嚴的戰地國軍軍魂遺族們 懷著崇高的敬意和發自肺腑的感激緬懷奉獻鮮血乃至生命的衛國軍魂 二戰盟軍遠東中國戰區抗戰國軍第十二戰區{綏遠省戰區} 告全球中華民族戰地軍魂遺族同胞書 主政者对《前方陣亡軍人》的傷害和褻瀆.是否宣示了對"忠貞信念" "武德教育"普世民主法律.道德.信仰.國家道義責任的顛覆,摧毀,及至背叛? 公權對這一群體殘忍冷酷的殺戮而言.操縱泯滅了民族大義和良知公權承諾的道義責任. 嗜血的無良政客旋渦... 並且希望每個有良心的中國人永遠深刻的記住這個詞 戰地軍魂遺族們固有的人權被侵犯. 至誠的期盼能够引起海牙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路易士.莫雷諾-奧坎波先生特别的关注! 不同意識形態執政者.不論是以國家.地區.託管地為主體. 一個嚴肅的國際事務參與者.你必需是國際關係不變的秩序基石---國際法律體系楷模性的維持者 國家的價值觀應該符合傳統的普世公認得國際法.國家的基本價值觀應該是法律高於一切.國家應該依法治國. 康得說過:有兩種東西我對它們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們在我心靈中喚起的驚奇和敬畏就會越來越曆久彌新,一個是浩瀚的星空,另一個是心中的道德律令。一些公權力機關對於從政的道德律令,還缺乏基本的認知,更談不上對生命抱以虔誠和敬畏,因而在行使權力時對人權毫無戒懼... 陳水扁下達了在這人權超越主權時代.挑戰人類文明極限令理性法律驚秫駭然的惡法令《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華總公三字第09400021910號令》.對前同胞為中華民國而戰,陣亡的將士遺族實施冷漠的生存基金---《撫恤金》最為卑劣無恥掠奪! 民粹壕門政客們在國家正義和道德面前他們同時瞬間患了"失忆"和"弱智"症?國家機器淪為民粹黨人跨越政黨界限.構成的尷尬邪惡軸心.成為民粹政客謀求私利專制政治環境下的狩獵場?! 此次出征能有幾人歸?以為出征前將士們所熟知. " 戰壕托孤"列行儀式. 將士們明知自己踏上的將是一條不歸之路...卻依然義無反顧!民族危難沖上去時沒有獎金的激勵和榮譽的光環!迎面等待他們的只有敵人的子彈和刺刀!... 他們也留戀人生也有父母兄弟家中也有妻兒老小... 因他們的犧牲而有倖存活下來的後人.非但没有給他們公正的評價!反而斷絕了他們後人的生存權!如此無情的冷漠.即使不是一種國恥,也是我們中華民族的不幸,先烈們能否在九泉之下瞑目?!... 他們唯有用痛苦的沉默來考驗等待我們民族最後的良知與民族大義的覺醒... 《 國際法院條約 》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把國際條約列為各國國法際淵源之首。"約定必須遵守"的國家法原則,各項國際法條約對國家有約束力。國家必須遵守條約。條約作為國家之間明示的協議是在國際法院裁判案件時所應首選的依據。直到今天還沒有哪一個國家敢於公開宣稱不遵守國家法規! 國際法:是我們全世界擁有的全部社會行為準則! 國際法:是我們全世界擁有的最完美的法典聖經! 是全世界公權擁有的全部施政行為準則! 法學者深知.憑藉公權力的濫用. 擺脫國際法律體系原則要件約束. 任何偏離了法律的公允善良正義原則,背棄承偌的"行政法規".典型的標準案列:臺灣《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華總公三字第09400021910號涵 》一份背棄對陣亡將士遺族國家道義責任承諾債務. 演變為違憲的民粹梟雄齷蹉命令!導致背離普世法則依據失掉道義公正的民粹式掠奪醜劇!實質上都是一種脫變的 "行政壟斷"最高級的腐敗! 是民粹弄權者直接向立法,司法,執法,作腐敗的滲透,披著合法外衣的利用公權侵犯民眾權益謀私利的腐敗!"合法性"只是假像。突破公法原則不受約束。個人意志曲解釋意歷史的特定時期的行政法規為己所用,擯棄曾經為國家最高利益,民族存亡而奮爭流血乃至陣亡的前方將士的權益。只維護政客們自身地緣政治既得利益,乃民主不復存在吏治復辟墮落而恥辱的時刻!所謂腐敗就是利用公權謀私利,不論謀的是個人還是集團利益。留下法理解析瑕疵滄痍,失去光明磊落社會責任感的,權術愚民冷漠的法律文字遊戲而已! 這一典型案列. 正是因為執政當局民粹政客們對法律缺乏敬畏,在立法時往往忽視不同社會主體在利益追求上具有自主性和多元性的特點,不能充分尊重這種多元的利益格局,充分照顧各方的利益訴求,而是以權入法.以部門利益代替社會利益,其結果使國家立法變成了部門立法、隨意制定出一些既無正當目的性,又沒得到廣泛社會認同的惡法。因此有人戲言,每通過一部民粹式"法規"的"立法". 實際上就是對公民權利的一次非法剝奪和對公民行為自由的又一次限制. 是民主法制又一次的遠去.民粹專制的又一次接近 我們不能容忍:身居高位的政客們以及那些贊櫻弟子.手握重權把法制道德祭壇日益變成一場隨心所欲的精緻的概念組裝遊戲場! 正是因為對法律缺乏敬畏,所以行政機關往往把法律僅僅看作是管理人的工具,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為了方便自己行政管理的需要。這樣的立法不過是對包括不合法行為在內的諸多行政行為披上了一件法律的外衣而已。實際上,政府部門由於掌握充足的國家機器,因而更容易因為自己的不謹慎或濫用權力而給私權主體造成侵害。因此公權主體更應該保持對法律的足夠敬畏,才能使自己的行為更加符合社會的公益目的。從某種意義上說,只有在權力敬畏法律的時候,民眾才能真正敬畏權力。 執政當局缺乏的是守法的精神和對法律的敬畏心理。敬畏心是產生崇敬感的前提,是產生法律信仰的基礎,也是法律得到自覺遵守的原動力。美國著名法學家伯爾曼曾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形同虛設。"並斷言法律只在受到信任,並且因而並不要求強制力制裁的時候,才是有效的。 對法律的敬畏是實現法治的前提,沒有對法律的敬畏意識,法律就不能得到有效遵守。從某種意義上說,對法律的敬畏實際上就是對公民權利與自由的敬畏,是對社會文明的敬畏,也是對國家合法性存在價值的敬畏。我們敬畏法律,不是因為我們的盲從和無知,而恰恰是因為我們的成熟和理性。 當正義.道義社會德化被公權刻意弱化時不再是社會支撐力量原生狀態時亦即公權沉淪墮落導致自身加速毀滅之時. 摘自國際公法:為了調整各種社會矛盾,調整被戰爭,經濟危機,和社會動亂弄的混亂不堪的社會經濟關係,立法者和法官將公平和誠實信用等道德規範引入法律,成為民法的重要原則,該原則又是一項極為重要的法律適用原則和司法原則,它彌補了民法的規定之不足。在法律缺少具體規定的情況下,法官可以根據公平原則作出裁斷,它可以突破成文法的僵化局限性,直接追求公平和正義----- 對於將地緣政治既得利益淩駕在國家在國際社會的國際尊嚴之上,淡化國家的道義責任,任何否定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對民眾承偌的民事債權主張,屈服政治壓力違反司法正義與獨立。讓人們對司法的獨立性產生懷疑,妨礙司法獨立的政治性偏割,其實質為脫離司法獨立的政治判決!本項判決及裁定明顯具有公權滲透的痕跡。法官應不受行政權力及政客意識影響,回避政爭。 法律代表正義,公允,善良。法官是法律尊嚴的捍衛者,是民眾的公僕,不應是公權的僕人。首先應該維護的是主權國家的國際尊嚴及國際信義及國格! 維護有關各項國際法律對主權國家的約束,尤其是以國家名義向國際社會所作的應有的"作為"和"不作為"的承偌。以彰顯國家的國際信義 其中含有撫恤金全額。撫恤金一經簽署,就已經完成了這筆財產民事關係的自然流轉和確認,它已經從國庫轉化為將士家族的私有財產。確定了撫恤金債務的民事法律關係,以債權人---將士遺族,債務人-政府間平等的債務民事法律關係. 全球原有住在國的領事館建築不動產.國有對外商業利益. 國有對外商業利益. 民眾對行政行為的公信力是政權的基石! 政府背棄對民眾道義責任的承偌:是公權對民眾人權的蔑視! 富含公權道義責任的將士撫恤金《國家主權債務》提存臨時性行政法規演化為地緣政治民粹公權赤裸裸略奪的遮羞布!為這種世界觀準備了最肥沃的土壤,當西方已擺脫夢魘,走上文明正軌時,這裏卻還在掙扎中。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 要有全面承認歷史的勇氣.和承擔道義責任的良心. 幫助每一個人治癒創傷.戰後德國對歷史作了正確的選擇,得到世界的諒解. 今日臺灣公權你將何去何從? 假如執政當局公權強力部門遠離善良和正義,那民間的道德價值體系會否轟然崩潰?! 承偌原則是法律的確定性的最明顯的例證,若法律失去確定性,人們將無所適從。確定性還意味著法律是一種不可朝令夕改的規則體系,一旦法律設定了一種權利義務關係的方案,就盡可能的避免對該方案進行修改和破壞。否則法律將失去權威性。法律將喪失信用。一種道德母體的觀念昇華為法律規則,這些來自道德觀念就是法律的誠實信用原則和權力不得濫用原則。 政治家應該是 ;純潔無暇.越是純潔越是無暇! 國際通約:撫恤金是《國家主權債務》.國家對為國家利益作出特殊貢獻的.軍人的不可撤銷的給付性賠償。是以國家的名義給予特殊群體的法定補償,其目的在於體現國家對公務國防行為的鼓勵與撫慰,保障上述犧牲人員家廳與親屬的基本生活需求,.是一種特別生存保障.是以國家名義實施的道義責任體現.普世公認的民主法律原則 掀開歷史記載,美國南北戰爭,法國共和,共和第二,法藍西第三共和。沒有發現公權對職業軍人權利侵犯的記載. 二戰結束時瑞士銀行有大筆無人認領的猶太人存款,銀行家通過各種途徑尋找合法繼承人,其中有連家族自己均不知情的存款,銀行家尚且知道商業道德責任的重要性,何以個別地區執政當局這般的短視?... 更多的要靠平民凡人效應,它往往遠遠的比偉人效應更能使國家的形象豐滿. 所以公共外交才是現代國家進入國際社會構建並改變國際輿論的過程。公權需要有符合國際社會的基本價值觀的;博愛,平等,善良,正義等,這些道德品質的施政. ========================== 全球華人抗日職業軍人及其遺族同胞合法權益的法律依據 國際法是幾代自由世界政治家,社會學家,法學家,道德學者;共同字斟句酌制定的幾乎沒有瑕疵的完美法律! 譬如我們讀到的普世公認的: 法律的道德原則...法律是道德精華的提升.首先民主法律核心是公允善良正義的...民法之魂乃保護私權.. 國際法律體系: 世界民主法律體系 1.國家機關的行為,經授權的國家機關以國家的名義從事的行為應視為國家行為。 引自國際法:1983年4月8日定於維也納的{關於國家對國家財產,檔案和債務繼承的維也納公約};國家債務的繼承對債權人的權利不發生影響。在國家發生分裂,合併,繼承等情況時,國家的繼承包括這項債務 國家領土變更前根據被繼承國法律獲得的個人財產,即使領土國被取代也應予以保護, 長設國際法廳多次確認了遵守既得權的原則. 長設國際法院多次確認了遵守既得權利的原則。繼承國要承擔作為一個國家的國際義務。{國際人權}違反時要負國際責任。 摘自國際公法:為了調整各種社會矛盾,調整被戰爭,經濟危機,和社會動亂弄的混亂不堪的社會經濟關係,立法者和法官將公平和誠實信用等道德規範引入法律,成為民法的重要原則,該原則又是一項極為重要的法律適用原則和司法原則,它彌補了民法的規定之不足。在法律缺少具體規定的情況下,法官可以根據公平原則作出裁斷,它可以突破成文法的僵化局限性,直接追求公平和正義----- 加上臺灣的憲法: 在自由世界民主法律體系內找不到免責條列的支持 《人權宣言公約》第四條規定了締約國的"克減"權。允許締約國在"社會緊急狀態威脅到國家的生命"時克減其依公約所承擔的保護人權的義務。但克減的程度以緊急情勢所嚴格需要者為限。 但公約所規定的所有權中7種最基本的權利是不得克減的。兩約第一條第二款都規定:《所有人民得為他們自己的目地處置他們的財富,》 《公約的任何部分不得解釋為有損所有人民充分地和自由地享有他們財富的固有的權利》。 因為國際社會慎重的宣稱:撫恤金是《國家主權債務》.國家對為國家利益作出特殊貢獻的.軍人的不可撤銷的給付性賠償。是以國家的名義給予特殊群體的法定補償,其目的在於體現國家對公務國防行為的鼓勵與撫慰,保障上述犧牲人員家廳與親屬的基本生活需求,是一種特別生存保障.是以國家名義實施的道義責任體現. 憑藉長期權力意識培養出來的自我超越法律的情態。以其固執的傲慢淡化法律和道德規範的習慣行為,可以憑藉手中的權利把道德規範系統弱化,將自己按排在道德和法律之上,法制更降到次要的從屬的低一級的甚至破壞法制的理論基礎。 國人心靈深處還有那種愛國情緒?時間會告訴我們曾經的凝聚力及同步的愛國熱情,會否逐漸消退?一旦我們叛離了我們的民主原則,讓曾經的將士的血和生命作可怕的無代價的付出,犧牲我們核心的價值標準哪怕是暫時的,但以後重新樹立這種有良心的價值標準,將要付出多大的代價誰能告訴我們?! ...人權觀察家...他們是被歷史自然遺忘的? 臺灣公權力《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華總公三字第09400021910號涵 》吞齧戰地軍魂遺族賴以生存的《撫恤金》! 自由世界民主法律核心是:公允.善良.正義 何以要忠心的維護執行;當年一紙違憲.違法.違背公權道義責任的齷蹉掠奪戰地軍魂遺族賴以生存的《撫恤金》的惡法令?!《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華總公三字第09400021910號涵 》其乃是對為國家獻身的國軍陣亡將士英靈的背棄民族歷史良知和正義.卑劣的傷害和褻瀆! 國際通約:撫恤金是《國家主權債務》.國家對為國家利益作出特殊貢獻的.軍人的不可撤銷的給付性賠償。是以國家的名義給予特殊群體的法定補償,其目的在於體現國家對公務國防行為的鼓勵與撫慰,保障上述犧牲人員家廳與親屬的基本生活需求,是一種特別生存保障.是以國家名義實施的道義責任體現. 國際法是幾代自由世界政治家,社會學家,法學家,道德學者;共同字斟句酌制定的幾乎沒有瑕疵的完美法律! 關注當今主政者民粹政客們編制的美麗謊言...謊言基礎上的對文化缺位的民眾實施欺騙和壓迫...以及建立在民粹嗜血謊言基礎上的;"山賽版本民粹法規"的欺騙,愚弄和壓迫... 公然宣按照生存地域劃分族群宣揚仇恨與暴力. 如果說世界上最污穢,醜陋的語言是什麼,當今主政者和他的幕僚們編制的.公然宣按照生存地域劃分族群宣揚仇恨與暴力... 2011.2.10《中國時報》軍隊是個非常重視榮譽,傳統,犧牲,倫理等形而上學價值觀念的群體,但是過去曾有一段時間,執政者不但否定,更鄙視"國軍的歷史"和傳統.這是政客們出於私利使得臺灣當前的紊亂的價值觀.又能讓軍人如何堅守信念? 今日臺灣《聯合報》指出:在那樣一個總統:陳水扁時代帶頭毀憲,貪瀆的年代.軍人不知向誰效忠.因而喪志,逐利.叛國這是大家讀有過的憂慮.現在是惡夢成真! 彼蒼者天•曷有其極...蒼天可鑒! 責任,《尤其是國家以法律形式承諾的道義責任》是通向誠信與偉大公權必須付出的代價! 政治家沒有這種恢弘的自信,那來得朝氣蓬勃的發展...以及民眾發自內心的擁載? 1970年12.月7日當時的西德總理勃藍特造訪波蘭,在憑弔二戰期間被納粹屠殺的幾百萬猶太人的紀念碑時,在幾百萬無辜的亡靈前,站立的身軀出人意料的跪了下來。一襲長衣的勃藍特雙手叉前,面色黯然深邃的雙眼低垂著嘴角緊抿,身形蒼勁如樹,猶如一尊歷史上的塑像。據說全世界都為勃藍特之跪而動容。以纖悔而跪,這也許是世人下跪行為中最為可貴的一份人文內涵。世人之所以欣賞勃藍特之跪,是因為他讓人們窺到了蘊含其中的釺悔之意,一個沒有忘記歷史的民族,及其領袖人物的真誠的反思,及反思後自覺的理性選擇。那張西德總理勃藍特之跪的照片,顯現在世人面前時令人凝視深思良久,感慨唏噓,世界一角再現磊落的政治家的胸懷。這種政治家及軍事家的胸懷,何時能顯現在此間政治軍事家行列? 假如,真的期望成為嚴肅的國際事務參與者.避免公權無限擴大.以地緣政治既得利益挑戰國際法律體系,諸如: 不是說只把民主.法制.人權.作為一個標籤.隨意的貼在以維護緣政治既得利益為唯一目地杜撰出的行政法規上。而是任何一部法律法規或制度都要和國際法律體系:民主,法制,人權相聯繫。並且民主法制人權應當是每一個行政法規的出發點和歸宿.才能獲得國際社會的認可接納. 啟動國家的國際形象需要民眾的自然人效應,任何一個國家首先要融入國際體系,為全世界話語體系所認同後,才能順利的進入這個體系,實現國家形象最大價值的放大,自然人的真實感受所能夠帶來的國家形象效應,遠比政治精英們自我標榜口號式的呐喊更能為輿論接受。觀察家不會忽略個人的遭遇。它給國家帶來的國家形象效應會使我們的對外交流增多更加多得令世界輿論的困惑。 國際交流的主體不再是以國家政府為主體的自我標榜,及傳統的社會精英外交的公共外交形象塑造。輿論動員,個案人權記錄等等更能吸引人們的關注。 心靈的透視...身居高位的民粹政客們長期權力意識培養出來的自我超越法律的情態。以其固執的傲慢淡化法律和道德規範的習慣行為,可以憑藉手中的權利把道德規範系統弱化,將自己按排在道德和法律之上,法制更降到次要的從屬的低一級的甚至破壞法制的理論基礎。在他們面前何談法律及道德規範? 一旦執政當局的民粹嗜血謊言基礎上的壓迫.形成某一個支援墮落系統...問題在於這個系統是建立在政府內部?國家內部?還是已經完成了對文化缺位民眾全社會內部的"蠱惑凝聚"!?... 執政當局為其黨派及自身私利.淡化社會主流意識:正義.道義的價值觀.使其喪失支撐社會原生狀態力量時.使千年來民族的萬物潤物細無聲的教化.禮儀廉恥國之四圍.毀於既得利益集團.黨派之爭掩蓋那邪教似的蠱惑.最終將導致其自身主導的公權的加速毀滅步伐... 一篇偉大的繳文誕生了 1906年7月12日法藍西最高法院對德雷福司判決無效,蒙冤的德雷福司終於獲得公正 臺灣政府 . 立法院 . 總統府 敬啟: 假如,臺灣當局能夠拿出: 就憑藉民粹公權非法吞齧戰地軍魂遺族《撫恤金》《國家主權債務》.歷史事件的沉腚回憶.假如你無法取得國際權威的法學機構.對你掠奪陣亡將士遺族的《撫恤金》行經的"合法認定書"!如果你同樣得不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合法認定書"... 理性告訴我們應該趕快將掠奪來得陣亡將士遺族的《撫恤金》《國家主權債務》歸還給人家! 德治:是自由民主世界為政者追求的目標,古代政治家尚懂得要教導它的民眾"有恥且格"失掉道義公正.偏離法律的行為.是為政者所忌 現時風潮執政當局黨政要員奔赴大陸只剩下高级做秀的能力?! 兒時的我清晰記得;1949年前每一個小學生在禮拜一早周會上 挑戰國際法律體系是將中華民族引向一條國際孤立的不歸之路... 行為主體的道德自覺自律卻失,道德無法再保持那種與生俱來的神聖的一面,而成為熙熙攘攘追名逐勢之流的一員,那將是弱勢民眾的災難。只有能夠在法律理念之上,並接受人格理念且能很好的運用為知人論世的最高標準,極力宏揚道德和法律主體思想並融入為個人人格理念時,才是民眾的福音。 當正義道義不再是原生狀態社會支撐力量時.公權沉淪墮落導致自身的毀滅! 當民粹政客們為其黨派及自身私利.淡化社會主流意識正義.道義的價值觀.使千年來民族的萬物潤物細無聲的教化.禮儀廉恥國之四圍.毀於既得利益集團.黨派之爭掩蓋那邪教似的蠱惑.最終將導致其自身主導的公權的加速毀滅步伐...
中國至尊孔子在{論語為政}篇中有,"為政以德"即道德的政治化,以德政的高下權衡政治的好壞. 誡石銘 ============================= 對那些在戰爭中失去親人的人們,不會因了時間的推移而淡忘了對亡魂的思念,如果能夠沿著時間的軌跡去探討戰場事時的悲壯,和那種捨身為國陣亡疆場的慘烈- --令人痛心的是,曾堅持長期英勇抗戰的國軍官兵們,雖然戰死者已矣,對家族或者自身所正在,或曾經受到的不公可以默然無語,但他們很難在自譽實施民主法律尊重人權的,臺灣中華民國政府民粹權貴的,法律文字遊戲的敷衍和愚弄面前保持沉默... 戰地軍魂遺族固有的合法權益的訴求: 只有生命逝去時我們才意識到,她彌足珍貴對所有逝者而言,他們將成為留世的親人永生的懷念,對因病而逝者人們懷念親人臨終前的遺言,對為國家利益血灑疆場的前方陣亡將士,我們無法瞭解到他們生命終結時的心態,但是那戰場的悲壯讓每一個有良心的人難以忘懷---- 國軍抗戰將士遺族經歷了國土被日寇侵略者踐踏的悲慘時日;昨日的苦難. 今日的惆悵.在苦難中沉浮了一個甲子之後...他們還只能唯有用痛苦的沉默來考驗等待我們民族最後的良知與民族大義的覺醒...期盼著公權能夠擺脫民粹激進暴力嗜血意識蠱惑.實施修復性的歷史正義指導下的公權正義作為與不作為! 蔣經國晚年深思後決定還政於民.國民黨中央會議決定公告全民.恰此時民進黨發動臺北民眾上街遊行訴求民權...習慣威權統治的政府幕僚謂應該鎮壓.此時經國說:"....使用權力很容易...難得在於有權不濫用...既然我們已經決定還政於民..."否定了動用警員憲兵鎮壓的主張....幕僚謂經國:那樣我們會失掉政權... 經國凝重而緩慢動容的說:"世界上沒有永遠的執政黨...民眾是智慧的...他們自會選擇優秀者...只要我們做的好..."...這是否是經國辭世,臺北市民動哭於接頭的真諦?!... 希望每個有良心的中國人.深刻的永遠記住這個詞: 作者真誠期望聲明:本文希望全球:中文.英文報刊.期刊.網路.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