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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问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自86年颁布以来,已经经过了近20年。九年义务教育的各项指标也在不断的达标验收,每次验收的结果基本都是“达标”的,可是,这么多年来,真正“普九达标”的有多少呢? 看看这样的一则消息:河北省威县是个“普九达标县”,按照达标要求,其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率不应超过3%。但事实是,该县每年初一入学学生保持在10000多人,在初三中考时,参加考试的只剩下4000来人,三年里流失了6000多名学生。而更令人沉重的是,威县并不是一个特殊的典型,它不过是记者随意抽查的一个县,也许比它的辍学情况更严重,更触目惊心的县还很多。 据调查:农村有许多学校,初一学生入学的时候,每班都是70多人,等到中考的时候,每班剩下的就不足50人,剩下仅有的50人,还不是原有的基础学生,有的为凑巩固率从其他学校挖来的,有的是中途转学转来的,原来很大的一部分学生都辍学了。 这些辍学的孩子,其中肯定不乏聪明优秀者。他们原本该是我们民族八九点种的太阳,本该在教室里寒窗苦读,为什么却选择放弃学业,宁愿早早地出外打工或在家务农呢?一位今年刚上初一就退学的女孩子说:“学习不好,读书没意思”。听听孩子的声音,他们说“读书没意思,”这不正说明他们在“厌学”吗?“厌学”——这就是大批孩子辍学的原因。我们再来看看家长对于孩子的厌学持什么态度呢?家长不反对孩子辍学,家长认为读书无用。其实在孩子厌学和家长认为读书无用的背后隐含着巨大的辛酸和无奈。他们都存在这样一种思想:“念也考不上,考得上也供不起,供得起也找不到工作”。这才是家长读书无用观念的真正意思。2005年,威县中考时,在35所乡镇中学中,只有一所学校的上线率在29%。有25所学校的上线率在10%以下,其中有三所的上线率为零,有18所学校经过中考得以升学的幸运学生,每校只有1——3名。如此低的升学率,对许多孩子来说,在考试之前就注定了被淘汰的命运。升学没有了希望,这就是许多孩子厌学的原因。 我们不妨来算一笔帐, 假如一个幸运的孩子考上了高中,那么在未来的几年里,带给其父母的除了快乐,还会有一张沉甸甸的帐单,一年学费要1000元,加上其他的花消,一年大约3000元,三年下来就是10000元,如果是择校生,三年要花4万多元。这样的支出对对于一个每年收入仅数千元的农民来家庭来说是很难承受的。假如孩子成功地读完了大学,就业问题却是其面临的最大一道坎。根据调查威县籍的大专毕业生已经有连续5年没有人找到如意的工作。只有回家种地或者外出打工,而这样的工作是最不需要读书也可以作到的。花了那么多的钱念书,得不到预期的回报,这样的结果对农民产生了非常消极的影响。 种种原因使孩子厌学,使家长不愿意孩子读书,这就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达标下的实际情况。到底我们的义务教育普及谁,谁又在普及义务教育中达了标?是不是我们的义务教育值得考问呢? 前不久,我们这儿还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一位小学毕业升初中的学生,在升学考试时,语文、数学满分240分仅考了25分,(虽然我们不能只凭分数来判断一个学生的优劣,但是在现条件下,也只能这样检验学生的知识。)学校鉴于这位学生的情况,想让他重读一年小学,这位家长找到学校和校长大吵大闹,说:“你们不让我的孩子来上中学就是犯法,就是剥夺了我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乍一听这话,似乎有道理。是的,谁都没有权利剥夺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细分析起来就不以为然了。 什么是义务教育?很多老百姓都知道义务教育这个词,但是却不知道义务教育的真正涵义,除了一些对法律知识精通的人士,大部分的人都不清楚义务教育到底指的是公民有义务接受教育,还是国家有义务让公民接受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五条规定,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也就是说公民有接受教育的义务,国家有义务让公民接受教,再来分析那位家长的话,他只强调了国家学校对公民的义务教育,却忽视了公民有义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完成义务教育所规定的内容,应该掌握的知识没有掌握,同样也是没有完成一个公民的义务,在没有完成义务的情况下,强迫你去完成,怎么能是剥夺你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呢?孩子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国家、学校和家庭都有责保障孩子接受义务教育,而接受义务教育的个体同样有责任完成义务教育。 如果都像那位学生那样,小学六年里基本没有学到什么知识,如果都像威县那样,入学10000,升学时只剩下4000,那么我们的普及会制造出多少文盲啊?我们国人的文化水平怎么提高?我们的科学技术如何进步?我们的国家如何繁荣?我们的中华民族又如何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鉴于此种情况,我们的义务教育不值得考问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