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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怎么敢铤而走险 古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指的是当奖励足够高的时候,会有人愿意做一些难度非常大、常人难以承担的事情,这道理基于一个心理因素,就是强烈的欲望能够让人克服恐惧。 最让人恐惧的是他们为了达到那点贪欲,竟以无辜百姓之身家性命来换起,人性在他们身上哪还有点滴体现? 临洮公安局副局长张文卓和缉毒队队长边伟宏就为上级给予的10万元奖金挑战了法律,炮制了一起“特大运毒案”。他们因此成了“缉毒英雄”,因为帮局里完成了当年的缉毒任务,还得到全局上下的赞誉。 不过,相比案发后他们受到的惩处,这些奖励恐怕并不值当,10万元分发给相应人员,落到他们本人的手里恐怕不会有多少,而英雄与赞誉也不过是些虚名,一般人不会为这样一点小利铤而走险,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做?了解了整个案件的经过,我们终于知道,他们这样做的原因是他们并不“险”。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马进孝不被抓获,如果他不以交待“8·11”的案情来换取减轻惩罚,这个案子能否最终真相大白?仅靠公安机关提供的毒品鉴定和供述能够给一个人定死罪,办案人左右的鉴定竟然无需经过进一步的核查。张文卓、边伟宏甚至连造假的手段都不太讲究,他们在石灰表面抹上一点海洛因,找人花5000元雇个司机“带货”,就完成了一个“大案”的制作,而且没有人,没有该对一个人的无辜与否负责的部门提出半点异议。当一个人、一个部门的权力大到如此地步的时候,我们怎么能够寄希望于他们不办冤案和错案呢?当一个人、一个部门的行为没有监督,我们怎么能够知道他是否公正、是否称职呢? 对于涉案的各个部门来说,司机荆爱国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而张、边却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拥有着左右前者命运的力量。为了防备一种力量过于强大而随意使用,我们设置了检察院、法院来作为对上一级权力的监督与核查,这使得每一级都不致被滥用。而当他们纷纷放弃了宪法赋予的这种责任时,作为小民的我们,靠什么来保证我们的清白呢? ※※※※※※ 瞧瞧,再瞧瞧...... |
| 沈阳过客 | 1019 | 06-17 16: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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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反映了法制国度的特色...[2楼] | 书竹 | 31 | 06-17 19:04 | |
| 把酒询天 | 193 | 06-18 09:21 | ||
| 他们怎么敢铤而走险[4楼] | 把酒询天 | 55 | 06-18 09:27 | |
| 这有什么不好理解的[5楼] | 水秀山青 | 35 | 06-18 09:32 | |
瞧瞧,再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