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社区文学社区游戏中心西陆现代城论坛申请论坛导航西陆空间帮助中心
 [2楼]  作者:月霜影里  发表时间: 2003/09/30 01:16

很好的普法宣传

一、我文中的“妓女挣来的钱,远比贪官污吏私囊里的钞票干净得多 ”。此话不是在法律的层面上对两者进行比较的,而是在讨论珠海事件中提及。它与上下文的语境是紧密联系的,不看语境,只挑一句话来“批驳”,虽然有趣儿,却站不住脚。如果也按你的方式来做的话,同样可以挑出你文中的一句,如:“可见,受贿比卖淫判的重,属于危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并以此来证明你的观点和我那句话一致,这不同样是很荒谬吗?

二、关于妓女与贪官哪个更可恨的问题,可能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的。要我说,后者的危害远大于前者。有兴趣的话,欢迎就这个话题讨论一二。

三、我觉得,你提到的卖淫与组织他人卖淫是两个概念,入罪的话也是两种情形。你在文中把它们弄成一个了。虽然你举了可能既卖淫又组织的情形,成立的话也不是一个罪名,要数罪并罚才行。何况单纯犯前条的话,不受刑事处分,只有后者才以刑法论罪。

感谢开山鼻祖网友发帖“批驳”:))



※※※※※※
准风月谈

开山鼻祖44309-30 00:49
  月霜影里 5309-30 01:16
  故乡风云 4909-30 07:22
  开山鼻祖 3909-30 08:20
  苗翠花。 4209-30 11:35
  f5232 4009-30 14:55
  风声雨意 4310-01 20:53
  风声雨意 4310-01 21:00
  开山鼻祖 4310-02 00:22

精彩推荐>>

  简捷回复 [点此进入编辑器回帖页]  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
签  名:
作  者:
密  码:
游客来访 
注册用户提 交
西陆网(www.xilu.com )版权所有 点击拥有西陆免费论坛  联系西陆小精灵

0.09703016281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