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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无商不奸”!
[楼主] 作者:△红骆驼△  发表时间:2008/08/21 14:48
点击:1466次

 

 

    商,最通俗的理解就是买卖。用借用资本论里的词,大概就是交换。也就是交换。当然商人一般都是卖者,消费者一般都是买者。商人卖什么?卖产品。交换而已,交换而获得利益而已。做教师没有卖吗?有,卖的是知识。电影明星有卖吗?有。卖表演。就象导演卖电影一样。做官的就没有卖?有,卖权力。谁没有卖?就算是哲学家,够纯粹了,也在卖着思想。这是社会事实,至少也是文明社会本质的一种。所以,无商不奸一词,对商人实不公平。除非让社会都回到绝对意义上的,也是毫无意义上的公平的原始社会里,没有社会层级,没有权力,没有买卖交换,没有任何商,没有任何奸,谁知道搞不好动物,也很奸呢?何况我们祖宗原始人?所以,先对无商不奸一词思索一下,看词本身有没有问题。

 

    无商不奸缘何而起?农业社会里,从商的人,就是不务正业的。至少在那时候的老实巴交的象俺一样的农民后代里,意识里都存在着商人都是狡猾狡猾的。你只要去经商了,就是会奸猾。生活中常有的劝告是:你不要去经商,你不够奸。好象只有奸人才能经商,好象只有奸人才能赚钱。这是约定俗成的想法。这一想法,到今天你我都自然而然的会说起,而很少认真审视过词语本身的不足。就算是古代,从史记中仍能看到很多平等对待务农,从工,经商者之间的平等观点。但人们不管这些,只要是商,就是奸!不这样说,就不痛快了。

 

    有个反应19世纪欧洲的老电影里有一句台词:没有流通,就没有世界。话看着极端,但很有道理。没有流通,就没有了商业,没有了商业,就没有了交流。交流,从古至今都不只是局限于思想和语言,还有更多的就是物质。而没有商业,很难想象社会的物质文明,能走多到多远。商业从中的贡献,谁可以抹杀?但不,我们可以为了痛快,仍抱住农业社会里的主流观点,全不管社会今日走到哪一朝哪一代了,我们还是坚守我们的观点:无奸不商。呵呵~我们够忠贞刚烈吧?

 

    反之,即便是古代,很多我们而熟能详的词,其实都问题很多。无商不奸是一例,比如归心似箭也是一例。古代社会里,在相当长时间的冷兵器年代里,箭的速度,估计是眼睛能看到最快的速度了。所以人们会说,光阴似箭,所以想家的时候会说,归心似箭。今日我们总算开了眼界时,才发现,如果光阴象箭一样快,那实在不知光阴为何物了;如果归心的速度,只有箭一样快,这里有朋友去国外吧?在国外,飞机回来假设十小时,想家了,用箭的速度想家,就回不了家了。因为想想,就要想个十年八年了。客死他乡算了吧。还回什么家啊。

 

    我们最少都是可以讲道理的。啥叫道理?道理里包含着核心的东西,估计现代来说,可以勉称之为逻辑。逻辑和思维的基础是概念,假设概念本身有问题,那逻辑大厦估计不要说倒塌,而是事实上不存在。存在也是伪大厦,虚拟都虚拟不起来了。

 

   所以,还要无商不奸吗?还需要一定痛斥,或者报定无商不奸的见解见识,才可以让自己心安一点吗?与其如此,不如我们接着喊:无商不奸。不官不贪。无师不盗。无男不色。不女不娼。估计这样才能解恨,才能更痛快一点。不是要痛快?干脆痛快淋漓。不是吗?1949年后,谁要是搞买卖,就是投机倒把,谁要是交换,就是耗社会主义羊毛,谁要是不服气,就批斗。改革开放了,终于商业,统称之为的商业(所有的完全工商注册的公司利益组织),终于被邓爷爷摆在桌面上了,能堂而皇之的在神圣殿堂里有一席之地了,扬眉吐气了也。经济,都成为现代世界和中国社会的主流了。可不行,我们仍要痛斥一声:无商不奸。累不累啊?

 

    人的偏见,不因为知识不够,也不是心地善良与否,而往往因了内心价值,行为价值,和语言中包含的潜在价值之间相互冲突,而浑然不知。当然不知无所谓,又不影响自己快乐的生活,又不影响自己去想,去质疑甚至猜疑别人,甚至去骂别人。没关系,慢慢猜疑,慢慢骂,慢慢失望。您绝对有这个权力。呵呵~

 

    这样还不够。应该让我们高呼一声:无商不奸!---看,多痛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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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222.93.253.*  发表时间: 2008/08/21 15:28 

哈,真是痛快.说得确实痛快.
 [3楼]  作者:草原秋夜  发表时间: 2008/08/21 16:01 

“无奸不商”用在对现在商场的理解,应该是狭隘了。

我想“诚信”才是现在商业得以规模发展的前提吧?

 

 [4楼]  作者:222.93.253.*  发表时间: 2008/08/21 16:07 

社会向前跨进了一大步,有些人的思想没有跟上,还觉得社会不应该弃他(她)而进.
 [5楼]  作者:58.211.105.*  发表时间: 2008/08/21 16:34 

小题大作,添油加醋。

商人永远要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年轻人,富贵险中求,学学刘降呢,上海人就是精明。

你挺能折腾的,这个论坛现在都被你搞得乌烟弥漫啦。

[楼主]  [6楼]  作者:△红骆驼△  发表时间: 2008/08/21 16:38 

对【5楼】说:

哈哈哈。这样就是乌烟弥漫?

您确定?

 

 

 [7楼]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 2008/08/21 16:59 

对【5楼】说:

把论坛搞得乌烟弥漫?

非也!非也!我正看的饶有兴致呢,呵呵!~

对所有精彩的文字和话语辩论,相信广大网友都会和我一样,严重欣赏!

 [9楼]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 2008/08/22 18:29 

对【8楼】说:

论坛辩论,最大的受益者是全体网民

属主其实是最累的——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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