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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流行的几种恶习(6) 文/六月六日 恶习六 失诚信 有关诚信的话题,近年来一直是大家所关注的。是啊,不讲诚信,的确给我们带来了诸多麻烦,甚至还给一些地方带来了灾难! 有人会说,这不都是改革开放带来的吗?不都是市场经济带来的吗?以前哪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呀。这话表面看好象有点道理,其实不然。 中国传统观念中就有“无奸不商,无商不奸”的说法,似乎“商”总是与“奸”划等号的。加上我们以前搞计划经济时,总是在批判“资本”的邪恶,认为其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肮脏与欺诈。在这样人文背景熏陶下的国人,一下子就“摸着石头过河”走向了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肯定会出问题的。 其实,市场经济的祖师爷亚当•斯密早就说过,真正的商人应当是最讲道德的,应该做到“童叟无欺”的。第一个买怀表的就是商人,因为时间对他来说就是金钱;第一个通过信用结算的也是商人,因为这样有利于他的资金周转;第一个订立书面合同的还是商人,因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下来对他最有利。 一个从事工艺品加工出口的工厂老板对我说,国外客商与他们签定贸易合同前,最关心的并不是产品的价格和质量,而是对他们工厂进行实地考察,过问他们是否遵守《劳动法》,工人的待遇如何,有没有雇用童工,甚至连工人宿舍、卫生间都仔细察看,条件差的要立即整改,真是比社会主义还社会主义!合同一旦签定后都很放心,不会出现赖账现象。相反做国内贸易就得打醒十二分精神,常常是“不见兔子不撒鹰”,搞得大家都难做! 我们许多贫困人家的子女考上了大学,但苦于没钱上不了。国家因此而开设了助学贷款,但金融机构却不愿意放贷。金融机构不愿意放贷的原因是贷出去的款往往收不回,而且贷款者常常是能还都不还。已经就业有了收入的大学毕业生不还款的理由是:不还钱没有任何惩罚,还钱也没有任何好处,还有哪个傻瓜会去还钱呢?终于,一条好路就这样被堵死了。 什么时候,我们能够在相互信任的环境下工作、生活,人们都将诚信视为自己性命攸关的东西,想必这才是我们社会的正常状态吧? 失诚信的恶习应该休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