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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美长得真丑
[楼主] 作者:武士99999  发表时间:2003/11/18 09:41
点击:557次

看新浪论坛里到处有关木子美的帖子,也没看,不就是女人写肚脐下的事情吗?懒得看。有个同事说:“木子美长得真丑,你看过她照片吗?”这个问话激起我的好奇心,就用搜索引擎把木子美照片搜了出来,同事一看,说:“这张还算好看点,有的照片比这还要又老又丑。”真奇怪,这么又老又丑的女人还有男人愿意干,后来看了一下木子美的介绍,终于找到了有人愿意上她的原因。

 

首先上她不要花钱。有些找性的男人要是上妻子以外女人看来也计算成本,碰到这样不要钱的货色,不上白不上,所以木子美有市场。

 

第二木子美勇敢。有一天我在聊天室里与一个英国女人聊天,抱着练习英语的企图,和她聊了一个通宵,她说自己在英国也有一个好工作,但是现在丈夫来中国了,她就放弃工作跟他来中国了,原因是中国妓女特别勇敢,能在街上拉男人,象他丈夫这样男人,让他自己上妓院嫖娼可能性不大,但是要是有女人主动拉,也许禁不起诱惑,所以她得跟着。说木子美勇敢,是有根据的,你看她能一丝不挂地写自己性交,这不是勇敢是什么?要是妓女有木子美这样勇敢,一定一丝不挂地上大街找男人,那样营业收入一定会增加不少,因为点击率高呀。

 

第三木子美这样丑女喜欢作贱自己,这样能迎合变态者的需要,所以回头客多,你看她日记里能写“兽交”,活下贱的女人,糟蹋自己哦。

 

木子美揭开精神的遮羞布,灵魂与长相一样丑陋,听说现在有些中学生整天上网看木子美日记,木子美真是个害人的妖孽,这样丑女怎么不得艾兹病早死掉呀?早死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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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沈阳过客  发表时间: 2003/11/18 10:17 

作者文章里的"木子美真是个害人的妖孽,这样丑女怎么不得艾兹病早死掉呀?"说得好!赞同!
 [3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3/11/18 10:40 

反对骂人

对木子美的暴露癖,我没有兴趣,没看过也不想看。但我相信既然有这么多人骂她,那她自然有该骂的地方。

木子美怎么活是她的自由,可自由的权利是平等的,她一旦把隐私拿出来公开炫耀污染孩子们童真的眼睛,当然也就挡不住大众的各种评议包括漫骂。

该尊重的公共道德还得讲,否则,你就别因遭到了谩骂而感到很受伤。

对象木子美这样自己找骂的,也就只能说句活该了。嘿嘿



※※※※※※
 [4楼]  作者:小雅无尘  发表时间: 2003/11/18 10:49 

回复:楼上的两位
稍刻薄了点。

※※※※※※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诗情画意文学论坛:http://www.sqing.net/lt/index.asp 诗情画意:http://sqing.xilubbs.com
 [5楼]  作者:原始人  发表时间: 2003/11/18 11:01 

一个寡廉鲜耻的女人,跑到道德地线以下呆着,能有何作为?
呵呵,没什么可说的!心理变态!

※※※※※※
老婆说:就那几个酸文醋字,除了我看看,你还能哄谁? 被老婆不屑的【原始人文集】在此留言或发表读后感
 [6楼]  作者:清浅如溪  发表时间: 2003/11/18 12:32 

岂只稍微?!

简直刻薄透了哈哈!:))

嘿嘿,就是就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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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浅 我快乐如溪
 [7楼]  作者:清浅如溪  发表时间: 2003/11/18 12:44 

坚决反对骂人!!!

我坚信,鲜花的敌人就是臭草!敌人反对的,俺们不敢说支持,但坚决也是一定要反对地!!!

挖哈哈 妈妈,咱什么时候也来严厉抨击一下这些个臭草?:)))

不管木子美再怎么地,毕竟是咱姐妹,让他们这么践踏,我是于心不忍地!  :)可惜我肤浅,又没时间,否则,非狠狠狠狠狠狠地拍他们到头破血流!!

哈哈妈妈,你说我的砖有这么厉害吗?:)))挖哈哈偶闪啊~~~



※※※※※※
我清浅 我快乐如溪
 [8楼]  作者:非主动1  发表时间: 2003/11/18 13:18 

你的观点代表了

一种极端。

就事论事但也不必出口成“章”。



※※※※※※
看看,只是看看 非主动文集>
 [9楼]  作者:清浅如溪  发表时间: 2003/11/18 14:45 

妈妈看这个是不是更理性一些:专家解读“木子美现象”

楼下的话纯属胡闹:),汗颜~~~

 

专家解读“木子美现象”(图)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3日04:01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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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分析“木子美”

  社会学专家:互相玩弄不是男女平等

  我们不难想象,假如木子美“风波”发生在十年前,情形会如何。记者就此采访了暨南大学从事社会学研究的马秋枫教授——

  多元价值观是生存土壤

  在分析木子美“风波”时,马秋枫教授说:“这种情况的出现本来很正常,这是价值多元化的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马教授认为,这是社会性观念越来越开放的结果。在这样一个具有包容性的社会中,只要没有深层问题,如犯罪,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活法,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而无需担忧受到生存威胁。“正是如此,木子美才能这么做,也敢这么做。如果这些事发生在十年前,她就会受到很大的社会压力。”

  男女平等应是互相尊重

  在性面前,男女平等。木子美多次这样解释自己开放的性行为。正因为如此,许多女性也正是从这个角度对她表示理解和肯定,包括著名性学家李银河。恰恰相反的是,男性却多数对她嗤之以鼻。

  在对待木子美的态度上,男人之所以感到愤怒,是因为他们的权威受到挑战。马秋枫教授说,“在人类历史上,纵欲往往是男性的特权。但是,木子美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来追求平等,但利用身体来追求男女平等并不值得提倡。”马教授认为,木子美和男人的性只是一种互相玩弄的关系,而男女平等的概念应该是互相尊重。

  “实名制”造成不良影响

  木子美之所以迅速成名且备受争议,原因之一是她的日记不但大胆直白,还公开使用对方真实姓名。马秋枫教授认为,一方面,木子美公开性爱对象姓名也有其社会积极性的一面,她打破了一部分人的阴暗心理,也就是那种表面正义、实际上男盗女娼的遮遮掩掩的男女关系,对于某种社会关系会产生冲击。但另一方面,性爱是一种双方自愿的隐私行为,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是具有约定俗成的契约关系。这种不顾别人需要和感受,单方面随意公开的的行为,将引发个人信任危机。如果这种行为扩展开来,也会对社会中契约和合作关系造成不良的影响。

  这是一种时尚文化

  “木子美现象是一种时尚文化”,马秋枫教授最后指出,时尚文化总是变着花样来,以标新立异、离经叛道的行为通过炒作后来吸引社会关注。木子美通过写“性”引起年轻人的关注已非创举,她之所以再次成为焦点,只是因为她更加直白,没有文学包装,并利用了网络媒体,满足了年轻人的好奇心。她的“实名制”也满足了一定人群的窥私欲。

  时尚文化一定要炒作、包装,因此一定时期内会成为关注点。但她始终不会成为一种主流文化,更不可能成为一种思潮。(方夷敏 夏令)

  法律专家:公布他人姓名侵犯隐私权

  许多读者对木子美的行为提出了疑问:她与多位男士发生性关系,将性爱的详细过程公布在网络上,并对一些人指名道姓,她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吗?记者特别采访了有关法学界人士。

  和多名异性发生关系不违法

  广东商学院的法学副教授魏秀玲说,目前我国的法律对和多位异性发生性关系并没有禁止性规定,木子美的行为属于个人的私生活,不构成违法犯罪。虽然有一些男性是有家室的,但是《婚姻法》规定构成重婚罪必须是明知他人已经结婚,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据媒体报道的情况,木子美并没有和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多是一夜情,所以并不构成重婚罪。

  公布他人姓名侵犯了隐私权

  广州伯方律师事务所的陈敏律师认为,根据《刑法》和《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规定,作者在互联网上指名道姓地将其与他人之间的性生活的细节公布于众,如果其公布的情节是不真实的,且情节严重,将构成诽谤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其公布的情节是真实的,则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为按照正常人的理解,性生活属于个人隐私,人们一般不愿意将其公开。

  网站的经营者也应负相应责任

  魏副教授说,网站的经营管理者负有审查传播内容的合法性的责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所以其允许如此明显违法、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文章在网上传播,肯定是违法的。而且网站有牟利的性质,所以网站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魏教授还告诉记者,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对淫秽物品的范围做了界定:具体描写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淫荡形象的录像带、书籍、报刊、抄本等。木子美对做爱过程的具体描写,以性爱日记的形式在网上传播,并且多次、经常性传播,传播对象人数众多,对社会影响面大,有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杜宇轩)

  心理专家:是猎奇还是报复?

  乐于跟男人一夜情,乐于把一夜情的经过甚至细节公之于众。木子美的这些行为的确“另类”。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另类”?性学专家和临床心理医生对木子美各有见解。

  可能跟生理有关

  广东省性学会副会长,著名性学专家朱嘉铭教授在看完本报有关木子美的报道和网上相关资料后说:“木子美现象可以透过两个层面来分析,其一是她并不乐于这样做,只是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其二是她乐于这样做,这可能与生理有关。”

  朱教授说,如果木子美是第一种情况,那么她的行为实际是为了出名,为了引起媒体的关注,只不过她所选择的玩世不恭的手段比较“酷”,但这种“酷”的背后却是深层次的痛苦。相反,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即木子美很享受这样的生活,那么有两点值得怀疑:一是她体内很可能雄性激素分泌水平过高,导致性亢奋;二是她有一股强烈的猎奇心理,这种欲望可以冲破一切。

  “但无论如何,木子美现象是不值得提倡的,它违背了这个社会的性文明。”朱教授说。

  为了报复自己?

  “我认为她的行为与性格障碍有点类似,背负着一定的社会报复心理。”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心理咨询门诊黄医生说。

  黄认为,木子美的行为不同于露阴癖、偷窥癖等性变态疾病,从她的表现来看不能归入疾病一类,因为她的行为有很明显的动机。但从现象来分析,木子美的行为带有一定的发泄,从临床心理学上说,这种心理是希望那自身经历对社会造成报复,通过这种报复来平衡自己的心理。而在报复社会的时候,她同时在报复自己。从精神健康角度来说她是异于常人的。(林靖峻)



※※※※※※
我清浅 我快乐如溪
 [10楼]  作者:安安鼠  发表时间: 2003/11/18 15:08 

长的丑不是你的错~~~

跑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11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3/11/18 15:09 

谢谢如溪

无法理解木子美这样的人,感觉很变态。

更无法理解狂加炒作的网站,难道这种现象是代表了社会的进步吗?

看来俺是真的落伍了,嘿嘿

 



※※※※※※
 [12楼]  作者:清浅如溪  发表时间: 2003/11/18 15:26 

妈妈是最青春的妈妈呢

妈妈我倒不是说她的做法如何,毒害少年自然是大错!但我就是看不惯男性们对出现一个木子美就要大加鞭笞,一个个都说有多么恶心,好象他们都有多么纯洁:)害羞

男性社会几前年了,你说这世界木子美这样的男人会少吗?男人三妻四妾72妃嫔大家可以接受,为什么一个木子美就那么不能容忍?!

刚看过月大班的大作,觉得就分析很理性吧。作为女性,应该向月大班这样伟大的男性致敬嚯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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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浅 我快乐如溪
 [13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3/11/18 17:02 

矫往过正

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我更认同飞龙挚红的观点。

作为个体,木子美是有支配自己身体的自由,但把这种有违社会大众的道德取向的隐私公开化,那么就不再是个体的事而是牵涉到社会大众的事了,我相信没有哪个为人父母者愿意自己的孩子享受木子的这种自由。那么木子也该有面对各种不同评议的思想准备和心理承受能力。

凡是恶心人的作法,无论男女,都应该有批评的自由,这与性别无关。当然,希望能说出让人信服理由,而不是粗俗的漫骂。

如果需要用随意糟蹋自己的身体形式来表现男女平等的话,那本身就是对女性的不尊重。木子的所谓权利,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心理不正常人所做出的不正常的事。一些网站对此大肆炒作的做法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P>

※※※※※※

 [14楼]  作者:摇滚丫丫  发表时间: 2003/11/18 19:03 

哗哗妈妈说得好~~~

丫丫乖乖,听妈妈话话:)))

妈妈说的从来就是对!就是不喜欢他们骂人!说的什么什么呀!

如果都象妈妈这样通达,培养出来的还不都是我这样乖乖的丫丫:)))

嘻嘻,我汗死!大笑大笑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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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妈妈
 [15楼]  作者:cclsddhx  发表时间: 2003/11/18 19:20 

无聊!
敢于描写倒比那些满肚子男盗女娼道貌岸然的家伙强的多了!

※※※※※※
 [16楼]  作者:风声雨意  发表时间: 2003/11/19 08:32 

回复:支持

写的好 同意你的观点 完全支持

不过 对这些无聊的货色 不说也吧

木子美大约就希望人们骂他吧 以此产生效应 书就更好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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