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的其他乘客,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或者公平责任,他们不承担这个责任的后果,就是车翻人亡!
关于人与人之间的责任,发展了几千年,经历了很多过程和阶段!以有没有救济为标准,可以划分为
1.有救济的可能和救济公权。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这位女司机是要被谴责的,她应当尊重并保护其他乘客的生命健康身体权,并在条件合适的时候,寻求公权救济!
2.没有公权救济
中国的生活环境从整体上来说是非常不健康的!女性被强奸从生理上来说没有什么大的损害,但是精神迫害非常强大,女性往往以生殖关系维系一生,而且社会提供给女性的所有一切往往也维系于两性贞洁关系,女性被污辱往往意味着民事救济的全部丧失。第二中国的公权救济存在很大的问题,比如在文章描述的情况下,女司机能否得到有效的救济,看来是个难度很高的难题,近似于没有公权救济权!
在缺少公权救济的条件下,女司机和乘客构成了一个很小的社会,而且这个社会是一个不公正公平的社会!在这样的环境里,如何寻求自我保护和追究责任,建议参考美国和苏联两个国家发生核武器战争前两过应该遵守的游戏规则,以共同死亡为游戏规则!!!实际上,自然界中存在大量的这种情形,各位对动物世界熟悉吗?
所以,我认同那位女司机的做法,并提倡中国任何人在没有公权救济的条件下,都要采取这样的共同死亡的游戏规则!这个悲剧的发生,根源在于国家和公权的不作为,从当事人中很难找到让人信服的观点!
当然,月霜使用有公权救济条件下的理论,来处理这样的问题,是游刃有余的,能够支持他理论的论据很多很多!我只是从这个微小的角度来发出一个声音,提供一个观点,望大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