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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要不要有文字责任感? 作者/赵泽斌
这个逻辑确实令真正的读者反感:难道作家或者写手的作品只是弄出来给同样高深莫测之小圈子里的少数人玩味而已? 我想大多数作家写手还是希望读者各有主见的,还是希望真正合格的读者越多越好的。 而一个合格的读者想来首先不要人云亦云。如果没有胆量表明自己的观点和阅读的感觉,那么大言不惭说自己合格就很可笑。一个合格的读者,也应该是一个有主见的鉴赏者。 在真正的鉴赏者眼中,没有名人,只有名事;没有名家,只有名著。 于是在网络文学风起云涌的时候,作为一个喜欢文字的人,我也赶了一次末班车,开始上网浏览铺天盖地的网络文字。然而读过许多“文学作品”之后,却不时产生一种想和网络说再见的欲望。 网络的魅力,或许在于前无古人地降低了发表的门槛,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芸芸众生的发表欲。 然而也许正因如此,网络文学便有了一个通病,那就是大多仅仅满足于对精巧事物的把玩和矫情小我的倾诉,对生活大流和真正现实却缺乏关注与揭示的勇气。由此造成对读者不容忽视的阅读取向误导,造成读者对真实生活面目有意无意的虚幻误解,而作家写手却可以置身事外,甚至可能还在为愚弄了读者而沾沾自喜。 网络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什么观点什么内容的文字都没有任何文责吗?我却以为,网络写手也是应该有文字责任感的,不是什么龌龊文字都可以拿出来作现世宝。 本人这样说,当然是有感而发。那就是近日读到一篇名为《只爱陌生人》的小说,作者本来是我非常欣赏和喜欢的一位写手,谁知却忽然写出这么一篇推崇一夜情的文字,确实令我这样一个喜欢其文字的读者震惊和遗憾。《只爱陌生人》一文,推崇一夜情的理由很简单也似乎很合理:“如果我觉得好,就用不着去想别人觉得好不好。而最重要的是,我们两个都—很—享—受。”言下之意,是说只要没有伤害别人而且自己觉得舒服,那么文中的男女怎么做都不必干涉甚至应该赞许。 确实也没人想干涉他们。他们怎么做确实是他们自己的事。然而我想问的是,把这样的事写出来不奇怪,但是作者赞许的态度很奇怪,是想要告诉读者什么呢?写作的价值取向倒底在哪里呢?我注意到作者在回复中一再声称文中的“我”不是我,实际的我不会那样做。那么“如果我觉得好就用不着去想别人觉得好不好。而最重要的是我们两个都—很—享—受。”——这是自欺,还是欺人呢?自欺没什么关系,欺人就不怎么地道了吧?自己不想做,却想让谁去那么做呢? 网络文学写作的取向,不可否认是在越来越流俗了,连标题都越来越特意要让人大跌眼镜。没有人想起问一问,从什么时候开始,崇高成为了一种令人侧目的笑谈?什么时候,深沉被许多作家写手“玩一把”的时髦才会停止?在一个失落了信仰的时代,只留下赤裸裸的欲望和无病呻吟的滥情流窜于现实与网络,这一刻,《只爱陌生人》又为这种恶俗的趋势添了一把火。那也本来没什么大不了,我遗憾的,只是作者曾经是我这样一个自称“喜读美妙文想做鉴赏家”的认真读者喜欢和尊敬的写手,所以特别不好受,便忍不住要写这么一篇砖文。其实只算是给自己一个最终可能离开网络的交代罢了。 在铺天盖地的婚外恋、网恋、一夜情等等现代主义者或称先锋队员的“浪漫”之举泛滥网络的时候,本人不敢公开反对也不愿意暗地跟随,只是早就大声骂过那么一下子:你喜欢风骚,但是不要寻找任何看似无奈的借口;你要浪荡,但是不要用浪漫来装模作样;你准备和丈夫或妻子以外的人性交,但是不要那么理直气壮! 否则,就别怪大多数人说你其实有病。 也不要大言不惭地把这么多人都称为伪君子从而以为可以轻松开脱自己恶臭的动机与腐烂的内心世界。而且,有勇气做,也有勇气写,虽然照样不令人佩服,至少还算磊落。没勇气做,却有勇气写,那实在不是太地道罢?想意淫自己一回,还是只想意淫读者? 或许只有天知道了。既如此,我也就此打住,不必再废话。
备注:此文其实是本人以前《浪漫还是浪荡》与《想和网络说再见》两篇文字里面的观点整理汇总。只发情感四十与竹林听海,不管反应如何本人不会再发别处,因此情感四十版主们可以随意处理。另外,这篇帖子用真名发(赵云将军和马桑泡是我常用网名),是希望各位耐心读完此帖的网友明白,我只是反感《只爱陌生人》同类的文字本身,而不是想就此否定哪些人或者哪位写手——我也没那本事否定得了。你有权写,我有权读也有权评,这是我的网络行为准则,而不管作者是小女孩还是名作家。落指无尘写手也不必仇恨竹林听海论坛,该论坛不是我的“地盘”,正如情感四十论坛一样是一个向所有人开放的地方。我个人的行为和观点无法代表竹林论坛。 ※※※※※※ 我眼里没有名人,只有名事;没有名家,只有名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