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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要不要有文字责任感?
[楼主] 作者:赵泽斌  发表时间:2003/09/24 07:24
点击:294次

 

  网络文学要不要有文字责任感?
    (杂感)

  作者/赵泽斌


  不得不申明,我从没有感觉自己是一个好写手,但一直自信我会成为一个合格读者。而一个想成为合格读者的人,有没有评论作家或者写手作品的资格呢?是不是自己写不出来,就没有权利评价别人的作品呢?也许确实有写手认为:有本事你自己写,自己没本事写就别胡言乱语。

  这个逻辑确实令真正的读者反感:难道作家或者写手的作品只是弄出来给同样高深莫测之小圈子里的少数人玩味而已?

  我想大多数作家写手还是希望读者各有主见的,还是希望真正合格的读者越多越好的。

  而一个合格的读者想来首先不要人云亦云。如果没有胆量表明自己的观点和阅读的感觉,那么大言不惭说自己合格就很可笑。一个合格的读者,也应该是一个有主见的鉴赏者。

  在真正的鉴赏者眼中,没有名人,只有名事;没有名家,只有名著。

  于是在网络文学风起云涌的时候,作为一个喜欢文字的人,我也赶了一次末班车,开始上网浏览铺天盖地的网络文字。然而读过许多“文学作品”之后,却不时产生一种想和网络说再见的欲望。

  网络的魅力,或许在于前无古人地降低了发表的门槛,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芸芸众生的发表欲。 然而也许正因如此,网络文学便有了一个通病,那就是大多仅仅满足于对精巧事物的把玩和矫情小我的倾诉,对生活大流和真正现实却缺乏关注与揭示的勇气。由此造成对读者不容忽视的阅读取向误导,造成读者对真实生活面目有意无意的虚幻误解,而作家写手却可以置身事外,甚至可能还在为愚弄了读者而沾沾自喜。

  网络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什么观点什么内容的文字都没有任何文责吗?我却以为,网络写手也是应该有文字责任感的,不是什么龌龊文字都可以拿出来作现世宝。

  本人这样说,当然是有感而发。那就是近日读到一篇名为《只爱陌生人》的小说,作者本来是我非常欣赏和喜欢的一位写手,谁知却忽然写出这么一篇推崇一夜情的文字,确实令我这样一个喜欢其文字的读者震惊和遗憾。《只爱陌生人》一文,推崇一夜情的理由很简单也似乎很合理:“如果我觉得好,就用不着去想别人觉得好不好。而最重要的是,我们两个都—很—享—受。”言下之意,是说只要没有伤害别人而且自己觉得舒服,那么文中的男女怎么做都不必干涉甚至应该赞许。

  确实也没人想干涉他们。他们怎么做确实是他们自己的事。然而我想问的是,把这样的事写出来不奇怪,但是作者赞许的态度很奇怪,是想要告诉读者什么呢?写作的价值取向倒底在哪里呢?我注意到作者在回复中一再声称文中的“我”不是我,实际的我不会那样做。那么“如果我觉得好就用不着去想别人觉得好不好。而最重要的是我们两个都—很—享—受。”——这是自欺,还是欺人呢?自欺没什么关系,欺人就不怎么地道了吧?自己不想做,却想让谁去那么做呢?

  网络文学写作的取向,不可否认是在越来越流俗了,连标题都越来越特意要让人大跌眼镜。没有人想起问一问,从什么时候开始,崇高成为了一种令人侧目的笑谈?什么时候,深沉被许多作家写手“玩一把”的时髦才会停止?在一个失落了信仰的时代,只留下赤裸裸的欲望和无病呻吟的滥情流窜于现实与网络,这一刻,《只爱陌生人》又为这种恶俗的趋势添了一把火。那也本来没什么大不了,我遗憾的,只是作者曾经是我这样一个自称“喜读美妙文想做鉴赏家”的认真读者喜欢和尊敬的写手,所以特别不好受,便忍不住要写这么一篇砖文。其实只算是给自己一个最终可能离开网络的交代罢了。

  在铺天盖地的婚外恋、网恋、一夜情等等现代主义者或称先锋队员的“浪漫”之举泛滥网络的时候,本人不敢公开反对也不愿意暗地跟随,只是早就大声骂过那么一下子:你喜欢风骚,但是不要寻找任何看似无奈的借口;你要浪荡,但是不要用浪漫来装模作样;你准备和丈夫或妻子以外的人性交,但是不要那么理直气壮!

  否则,就别怪大多数人说你其实有病。

  也不要大言不惭地把这么多人都称为伪君子从而以为可以轻松开脱自己恶臭的动机与腐烂的内心世界。而且,有勇气做,也有勇气写,虽然照样不令人佩服,至少还算磊落。没勇气做,却有勇气写,那实在不是太地道罢?想意淫自己一回,还是只想意淫读者?

  或许只有天知道了。既如此,我也就此打住,不必再废话。


  2003/9/24凌晨急草

备注:此文其实是本人以前《浪漫还是浪荡》与《想和网络说再见》两篇文字里面的观点整理汇总。只发情感四十与竹林听海,不管反应如何本人不会再发别处,因此情感四十版主们可以随意处理。另外,这篇帖子用真名发(赵云将军和马桑泡是我常用网名),是希望各位耐心读完此帖的网友明白,我只是反感《只爱陌生人》同类的文字本身,而不是想就此否定哪些人或者哪位写手——我也没那本事否定得了。你有权写,我有权读也有权评,这是我的网络行为准则,而不管作者是小女孩还是名作家。落指无尘写手也不必仇恨竹林听海论坛,该论坛不是我的“地盘”,正如情感四十论坛一样是一个向所有人开放的地方。我个人的行为和观点无法代表竹林论坛。



※※※※※※
我眼里没有名人,只有名事;没有名家,只有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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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故乡风云  发表时间: 2003/09/24 07:47 

回复:常说文如其人
文章从某种意义上说能够隐约地折射出一个人的思想境界

※※※※※※
踏踏实实做人
 [3楼]  作者:非主动1  发表时间: 2003/09/24 07:57 

但是有时候文章

也仅只是代表一个人可能会执的观点或者从他人的角度写的。

不一定非要和什么境界或者人格之类的挂上钩。



※※※※※※
看看,只是看看
 [4楼]  作者:故乡风云  发表时间: 2003/09/24 08:15 

回复:我的观点应该和你差不多
纵观作家、作者而论,有时候是这样。引用他人名义也好,总有个中心思想吧?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文眼”,不是吗?

※※※※※※
踏踏实实做人
 [5楼]  作者:落指无尘  发表时间: 2003/09/24 09:36 

回复:恭喜你~

我要上课去,没时间。只能说几句。

我在《只爱陌生人》的回帖里说得很明白:我只是尝试各种写法,这不允许?并且的确!我并不反对某些一夜情。那也许是我无知,我以为我写的,像《罗马假日》和《廊桥遗梦》里的那样纯洁。当我看到社会上那么多的婚外恋,就觉得,这样的一夜情同婚外恋比起来,危害小得多。当然,的确我没尝试过,所以写得那么开心,看来你了解一夜情比我多得多。如果你一定认为我试过,那么只能说明我写得逼真。难道每个人写起文章来都是写自己?那么说世界上没有小说?当然我连写手也称不上,但是我坚持自己可以尝试各种写法。

“然而也许正因如此,网络文学便有了一个通病,那就是大多仅仅满足于对精巧事物的把玩和矫情小我的倾诉,对生活大流和真正现实却缺乏关注与揭示的勇气。由此造成对读者不容忽视的阅读取向误导,造成读者对真实生活面目有意无意的虚幻误解,而作家写手却可以置身事外,甚至可能还在为愚弄了读者而沾沾自喜。”

愚弄了谁?为什么不可以兼容?你可以不看嘛!难道每个人都必须写现实吗?现实已经如此痛苦,不可以回避一点点?当然,我也喜欢看现实的,并且一直积极跟帖支持。但是我写不来。你就不能容忍?网络里个个是像你这样的高手?

“网络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什么观点什么内容的文字都没有任何文责吗?我却以为,网络写手也是应该有文字责任感的,不是什么龌龊文字都可以拿出来作现世宝。”

文字很脏吗?比你转来的帖子如何?

“《只爱陌生人》一文,推崇一夜情的理由很简单也似乎很合理:“如果我觉得好,就用不着去想别人觉得好不好。而最重要的是,我们两个都—很—享—受。”言下之意,是说只要没有伤害别人而且自己觉得舒服,那么文中的男女怎么做都不必干涉甚至应该赞许。”

我并不说推崇和赞许,但是,我始终认为,中国人的隐私,实在是不必大加谴责的。你是说你可以干涉文中的男女?厉害!

“那么“如果我觉得好就用不着去想别人觉得好不好。而最重要的是我们两个都—很—享—受。”——这是自欺,还是欺人呢?自欺没什么关系,欺人就不怎么地道了吧?自己不想做,却想让谁去那么做呢?”

哈,你的眼里只有这句话么?我欺骗你了?我叫大家去做了?对,在网上我的确很个性,我不必为如何崇高而隐藏自己的观点。

“网络文学写作的取向,不可否认是在越来越流俗了,连标题都越来越特意要让人大跌眼镜。”

文章的题目,仅仅是一首歌名。我绝对不相信,网络写作的取向,会越来越恶俗,因为有你这样高尚的人。我只想说,为什么小题大作呢?为什么不能有一点异音呢?

“否则,就别怪大多数人说你其实有病。”

请问:大多数人认为我有病了么?你可以看看回帖,只是一种讨论,而且,多数人,并不认为我写得过分。除了你,没人认为我有病。“清者视之以为圣,浊者阅之以为淫。”你看出门道来了,嘿嘿~文章如你说的那么淫荡,西陆怎么没有删除我的帖子呢?

“在铺天盖地的婚外恋、网恋、一夜情等等现代主义者或称先锋队员的“浪漫”之举泛滥网络的时候,本人不敢公开反对也不愿意暗地跟随,只是早就大声骂过那么一下子:你喜欢风骚,但是不要寻找任何看似无奈的借口;你要浪荡,但是不要用浪漫来装模作样;你准备和丈夫或妻子以外的人性交,但是不要那么理直气壮! ”

这一段最妙,最能体现你的高素质。

“落指无尘写手也不必仇恨竹林听海论坛。”

哈,请别以己推人,怎么可能仇恨?说得太可笑。我倒是觉得很对不起文轩姐姐等朋友。

可惜我没时间,我要上课去。您请继续~~



※※※※※※
 [6楼]  作者:落指无尘  发表时间: 2003/09/24 09:45 

回复:你说得非常好!谢谢理解:)
 

“也仅只是代表一个人可能会执的观点或者从他人的角度写的。


不一定非要和什么境界或者人格之类的挂上钩。”





※※※※※※
 [7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3/09/24 10:13 

欣赏你的磊落~~~

不愧为[赵云将军]!

由于我很少串门,没有读过你的其它文字。就此篇评论来看,你确实可以算个合格的读者。不光认真读,而且能为一个自己所关注的写手写出如此观点鲜明的评论,你这种敢于说出真实观点的认真态度,确实令人佩服,相信[落指无尘]完全能够理解,因为你不是针对某一个写手,而是针对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

处于当今这个变革剧烈社会,许多传统的观念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猛烈冲击,而“一夜情”便是这种观念变革中的产物。甚至许多网站为了点击率,都特设了这种“拉皮条”的业务。因此,无论你我多么反感这种现象,它仍然是一种客观的存在。

网络也是这个时代的新事物。BBS的存在,给许多爱业余涂鸦的朋友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我认识[落指无尘]的时间不长,感觉她文字最大的特点是真实与自然。我曾被她写给母亲的那帖感动得落泪,另一篇给我留下较深映象的帖子是描写同性恋的,这是一个和一夜情同样敏感的话题,作为一个颇有潜质的写手,我相信她写这样的题材也是在对反映现实的社会现象的一种探索。

我是一个婚姻失败并独身多年的人,我虽然绝对不会接受一夜情,但我理解一夜情之所以会产生,必定是有它一定的社会基础的。因此读此帖我或许会持比[赵云将军]较为客观与宽容的态度,因为客观存在并不会因为你的不喜欢而消失。

我认为[落指无尘]的此帖,是在探索“一夜情”之所以会产生的原因,帖中写的那句“如果我觉得好就用不着去想别人觉得好不好。而最重要的是我们两个都—很—享—受。”只是揭示了一夜情之所以会发生的一种思想基础。

对于[赵云将军]最后的这句话“有勇气做,也有勇气写,虽然照样不令人佩服,至少还算磊落。没勇气做,却有勇气写,那实在不是太地道罢?想意淫自己一回,还是只想意淫读者?”我持反对的观点,我认为[赵云将军]是混淆了文学与现实的界限,那么按此观点,所有作家写的都必须是自己的经历?感觉中此话也有点自己没本事写就别胡言乱语。”相类似的意思,本人以为,该句是此帖之败笔。

本人在BBS以灌水为主,很少写字。胡乱涂之,请别见笑。



※※※※※※
 [8楼]  作者:落指无尘  发表时间: 2003/09/24 11:08 

回复:非常感谢摇滚妈妈的理解,但是

对于赵泽斌的帖子,我绝不苟同。摇滚妈妈,你是一个四十八岁的长者,这样客观地看问题,能这样理解我,我非常开心。

但对于赵泽斌的帖子,特别是他的转帖,我重复:绝不苟同!!呵呵,也许这是代沟问题?允许我引用一下他的转帖支持我自己:

“白流苏 2003-6-30 12:27:56回复:


因为人性,男欢女爱就一定是悲剧?


认可人性,为何不认可情爱之美?


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就是文明?


打着人性的旗号,宣扬礼教观念,就是进步?


牺牲自己的欲望,压抑自己的天性,女性就一定得到尊重?


到今天,我们还要为烈女立牌坊?


享受生活就是放纵,寻求精神理解就因为空虚麻木?


那么,社会进步得不可理喻!”


“白流苏 2003-7-1 11:04:02回复:


安娜死了,合了你们的意。


苔丝不该苟活,她不干净。


查太莱夫人是千夫所指的禽兽。


爱情一定会被冠以通奸的美名。


是不是,鲁四老爷们。”

特别不能苟同的是:他将我与文章中的“我”一定要看作一个人!!!真是奇怪!



※※※※※※
 [9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3/09/24 11:18 

这个白流苏姓赵吗?

看来确实是俺孤陋寡闻,无尘MM请原谅:)

谁也不会以为你的帖子写的就是自己,除非是别有用心。呵呵~~:))



※※※※※※
 [10楼]  作者:乱弹  发表时间: 2003/09/24 11:39 

刚去楼下看了那个的转帖

主帖观点太偏激,跟帖里面口水太多,哗众取宠的元素占主流。

明确地表态,不喜欢此类帖子。



※※※※※※
 [11楼]  作者:落指无尘  发表时间: 2003/09/24 11:57 

回复:但是,这正是赵泽斌转来的帖子

他既然把我同我文中的人物非等同起来不可,那么照他的理论,他和那个写帖子的观点完全一致了。

很遗憾,我眼中的赵云将军并不是这样的。但是现在,他非要暴露出他的狭隘他的丑陋人性,嘿嘿~我能有什么办法呢?



※※※※※※
 [12楼]  作者:落指无尘  发表时间: 2003/09/24 12:02 

回复:不不,摇滚妈妈

你说什么啊?叫我原谅你什么:)你什么也没说错!你说得很好。

非常高兴今天更进一步地让我领略到你的人格魅力!

哈,我每天中午进教室,和孩子们呆一起,今天却还在办公室,为自己辩护,呵呵,算了。我要去教室了。

谢谢摇滚妈妈:)



※※※※※※
[楼主]  [13楼]  作者:赵泽斌  发表时间: 2003/09/24 12:35 

仔细读了楼下各位的回复

我想补充几点说明:

1、我想我帖子里并没有哪一句话认定《只爱陌生人》中的“我”就是作者本人,请冷静读完。虽然我使用了这段话:“你喜欢风骚,但是不要寻找任何看似无奈的借口;你要浪荡,但是不要用浪漫来装模作样;你准备和丈夫或妻子以外的人性交,但是不要那么理直气壮!”这段话的意思是针对一种写作的价值取向而言,仔细读帖子应该不会产生误会。简单说这里的“你”不是特指《只爱陌生人》的作者,正如《只爱陌生人》中的“我”也非作者本人一样。或许我在竹林的回复是有一点点讽刺挖苦的味道,但是这篇《网络文学要不要有文字责任感》却是认真负责决无挖苦个人之意。我为我用马桑泡网名在竹林对《只爱陌生人》的回复语气向作者郑重道歉,但是发这里这篇主帖请作者冷静,只是《只爱陌生人》所引起写这帖的冲动,但这帖针对的却是一种普遍现象而已,并非特指何人。当然不得不承认我无法阻止别人硬要对号入座。

2、转贴那篇讨论当然也是读了《只爱陌生人》之后才决定所为,但请注意那是全文包括回复全部转贴,两种观点针锋相对,见仁见智,很正常。那篇转贴文章的作者黑色传奇当然不是为《只爱陌生人》而写,那帖子发的很早很早。

3、我这个主帖应该没有侮辱个体的人格,正如我至今为止并没有认为落指无尘写手或者别的哪位对我搞了人身攻击。我只是想提醒关注这个讨论的网友注意一种写作的价值取向,请只针对此点来讨论。情感四十的气氛很宽松,本人早有所知。

4、说“你不喜欢你可以不看”这样的话本人坚持认为是不合适的。你写了,你发了,那就是并不限制谁能看谁不能看,而看了之后有不同意见应该也允许说。只有一片叫好声对写手真的有益无害吗?我觉得恰恰相反。我坚持的就是:你写了,你发了,那么你想告诉读者什么呢?你希望读者读过之后造成对你自己、对生活、对社会的什么印象呢?这是一个写作道德把握吧?不承认这一点,我个人认为就是自欺欺人。《只爱陌生人》无他,确实是只在写一种现象而已,但是作者在赞许这种现象,这不能否认吧?我想我可以代表读者中的说“不”者表示对作者这种写作价值取向的不同意。

5、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写作要不要一种道德把握,也就是要不要有一种文字责任感,我再次提醒应该讨论的是这一点。这一点我的观点很简单,那就是不要自欺欺人。落指无尘我曾经厚颜称呼其“小妹妹”,作为读者我曾经很喜欢她的优美文笔,但是这一篇,确实出乎我意料,我确实在愤怒与难过中,但对她本人从未产生过恶意念头。我想是批评那篇文字太不客气,致使产生误会。这一点或许她并不相信,但我想我还是得说明一下,就算是一种为人原则吧。

谢谢大家认真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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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  作者:落指无尘  发表时间: 2003/09/24 12:57 

回复:相对应的五点:

1、在你竹林里的回帖里,你自己最清楚,其实你就是认定我写的是自己,笑话!但是既然这里你郑重道歉,那就一笔勾销!我绝不是个记仇之人。

2、你的转帖让我很失望,以前不了解你,只认定你是个率真的朋友。但是转帖很让人怀疑你的品位。你对我文章的不同意见,我想只是看法不同,虽然带有你自己的主观偏见。但是你的转帖使我很愤怒!!根本是两码事!这简直就是变相的侮辱人。

3、至今为止,我没有说你自己刻意侮辱了我的人格。

4、我坚持认为,自己并没有赞许所有的一夜情,但是我更坚持自己一贯的观点:(摇滚妈妈语):“我认为[落指无尘]的此帖,是在探索“一夜情”之所以会产生的原因,帖中写的那句“如果我觉得好就用不着去想别人觉得好不好。而最重要的是我们两个都—很—享—受。”只是揭示了一夜情之所以会发生的一种思想基础。”之所以尝试各种现象的写法,我只是希望自己的网络码字生活能增加一点难度而已。

5、很好!你是一个血性男子,但是请务必搞清楚!我绝对有尝试各种写法的自由。我坚信,如果我把这篇文字拿到杂志上发表,绝对、而且所有的杂志都同意发表,那么我错在哪里?

嘿嘿~~我知道你并无恶意。若是坏人,你会把你的这篇文字在西陆到处发,然后让人家看到:这个落指无尘是多么卑鄙无耻的人啊!哈~若说为人,那么你应该看过我别的很多文章,我的为人就只能是这篇能盖棺定论的吗?



※※※※※※
 [15楼]  作者:摇荡的秋千  发表时间: 2003/09/24 13:05 

回复:文如其人,文责自负。
真是喝醉了,刚才回错地方了。
[楼主]  [16楼]  作者:赵泽斌  发表时间: 2003/09/24 17:53 

这次讨论或者说特殊的交流终于有一些切合点了~:)

欣慰中~:)

尽管小妹妹似乎还有一些误会和心意难平的地方,但毕竟有了许多认识相同之处。我想这次特殊的讨论和交流可以就次打住了,见仁见智,如果不能理解,那就让我们都来一点宽容吧?这件事就此再会了好吗?——再会就是说俺还会再来情感四十。呵呵^_^

落指无尘以前的文字我作为你的读者一直很欣赏,但《只爱陌生人》我确实不喜欢。不过没有“盖棺定论”啊,谁敢有这权力?呵呵。我只不过是真诚希望你今后的文字越来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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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里没有名人,只有名事;没有名家,只有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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