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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与假洋鬼子 精神胜利法与“死敌克”
[楼主] 作者:七色之光  发表时间:2003/10/11 21:49
点击:329次

  《阿Q正传》我想这儿的每个人都读过,那时就算不想读也会被老师逼着一遍遍地读,很多人应该还有比较深的印象。另有一篇妙文《假如阿Q还活着》我在后面附上。
  阿Q、孔乙己,本为鲁迅笔下嘲笑哀怜怒骂的对象,如今却有许多人以之自居。阿Q的行为几无可取之处,但阿Q精神尤其是精神胜利法倒是在某种程度上值得学习运用的,精神胜利法使用得当,可以化解可有可无的矛盾,使周围的大多数人转怒为喜,但必须是自己内心分明而有目的地使用——内心分明,这是可有可无的无所谓的事情;有目的,就是在一些非原则性的问题上作让步而达到皆大欢喜。
  阿Q、孔乙己脑袋不清楚,眼睛不明亮,所以我们不能做阿Q、孔乙己;但精神胜利法却是要拿来的——无端的意气、虚拟的形象等等这些非原则性的东西争他作甚?!
  
阿Q与假洋鬼子的区别在于,只会用精神胜利法的就是阿Q,不肯用精神胜利法的就是假洋鬼子。造成这个区别的原因就在于有无“死敌克”。在小D面前,阿Q有他的“死敌克”,这时的阿Q是不肯用精神胜利法的,阿Q在小D面前就是假洋鬼子;阿Q在假洋鬼子面前没有“死敌克”,所以他总是用精神胜利法,假洋鬼子在阿Q面前则是只用“死敌克”不肯用精神胜利法的;而真洋鬼子或是洪哥的“死敌克”更厉害,假洋鬼子的那个“死敌克”就算不了什么了,假洋鬼子在真洋鬼子或是洪哥面前,就等于没有“死敌克”,而只能总是用精神胜利法了。
  新文化运动中留日过的成员总喜欢说一些“国民的劣根性”的话。小D长大之后就是又一个阿Q,阿Q如果有了“死敌克”便成为另一个假洋鬼子,这就是所谓的“国民的劣根性”。
  后半生成为大擦鞋仔的郭沫若写过一副对子:“孔子之前,无数孔子,孔子之后,一无孔子;鲁迅之前,一无鲁迅,鲁迅之后,无数鲁迅。”自郭氏起,有许多以鲁迅自命的,如今更多,仔细一看,却原来全是假洋鬼子。肯跟没有“死敌克”的人,哪怕是阿Q,去用精神胜利法,去使他们,包括阿Q,振奋精神,鼓起他们生活和前进的勇气,一起去扶弱御强;敢跟有“死敌克”的人,哪怕是真洋鬼子,来比“死敌克”,并且不断创新发展,造出更好的“死敌克”,使真洋鬼子不敢来对自己和同胞们用“死敌克”——这样才是真鲁迅,真汉子,真正的中国的脊梁!


  摘自[阿皮蛋]所作《优胜略纪——“罗卜头Vs阿黑”》之结束语)

  注:“死敌克”,“stick”之音译,文明杖也。


  附:假如阿Q还活着[徐晓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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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七色之光  发表时间: 2003/10/11 21:51 

回复:投案自首

  这几天本来是不敢过来的,因为有人追着要我陪玻璃:)
  但是,“窝里查书悲某累,网中索命算丫牛”(这个是不是玻璃对?),我知道逃是逃不了的,乔装改扮也没用,所以今天也算是投案自首来了,只求那谁谁再宽限宽限,等我有了钱(时间就是金钱),陪上一块水晶玻璃:)

  最近比较忙,只好抄抄了。还好这不是学术论文,我也不是搞学术的人,这个自我抄袭应该算不上是学术腐败吧。


  看到这些天的明月,想起了《天龙八部》中最后的阿碧。


  “碧海潮生按玉箫”。抄来此篇,送给仍在“辩”战中明着对阵的和暗中使劲的诸位。“辩”是术,“辨”是道。先明其道,再精其术。如果道不明,哪怕术再精,则充其量是个“砖家”,甚或只是个“砖匠”,成不了工程师、设计师,建不了高屋广宇。
  我总以为,善言者的最高境界,是帮助不能或不善说话的人说出他想说的话。
  对于自己,有时候“阿Q”一下又何妨?


  “阿Q”一下吧!我希望从黄金分割的版主们开始,从明月共潮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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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色令人盲,何况七色。
 [3楼]  作者:梦马  发表时间: 2003/10/11 22:00 

回复:恩。他也配?
Q哥就这么说,挺管用!
 [4楼]  作者:村夫草民  发表时间: 2003/10/11 22:02 

回复:呵呵,善哉,善哉,这个加金!
村夫先“阿Q”一下!
 [5楼]  作者:飞梦锁烟波  发表时间: 2003/10/11 22:11 

回复:Q就吧Q
大家都QQ去,呵呵,好意心领。
 [6楼]  作者:依必  发表时间: 2003/10/11 22:27 

回复:阿Q的精神胜利了吗

阿Q精神胜利了吗?   

将精神胜利法的专利权,予以阿 Q,绝对是对阿 Q的过份抬举。可是,显见的错误就这样几十年地被沿用着,弄得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精神胜利法是“阿 Q”的,从而不想精神胜利法,从而谬种流传。人们就这样曲解着阿 Q精神胜利法,当然偶尔也会有人考据着将阿 Q精神胜利法,试着由贬义纳入褒义,甚至试着将阿 Q精神胜利法作为一种心理疗法,这实在让人忍俊,真有阿 Q其人,活到现今,恐怕会被人延聘为精神病院的顾问或心理学会的理事。就像有人说:“而在我看来,撇开阿 Q身上其它落后、无知的部分不谈,单就‘阿 Q精神’——精神胜利法而言,有其深刻的人生哲理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光辉,在世为人,需要有点阿 Q精神。”“阿 Q精神胜利法其实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旷达乐天的具体表现,在今天仍有其现实意义。”。甚至有一位很知名的现代哲学家说:“如果有人嘲笑我阿 Q精神,我乐意承认。试想,对于人生中种种不可避免的失去,小至破财,大至死亡,没有一点阿 Q精神行吗?”。

这些其实都是不够的。为着人人都能理直气壮地去精神胜利法,而不是虽敢于精神胜利法,但精神胜利法时,却往往因为联想到阿 Q,而心里稍欠踏实,或是搞得常常有人会因你的良好心态于世无争仿佛阿 Q而嘲弄你,因为他们实在搞不清楚真正的精神胜利法是否存在、可否施行。为此有必要让阿 Q一边去,从此剥夺他的专利权,试想谁愿意拈那个又土又俗的阿 Q的边?

鲁迅创造出阿 Q以及所谓的“阿 Q精神胜利法”,是杰出的。然而,如果他能创造出“鲁迅精神胜利法”,他会变得更有说服力,从而更加杰出。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他能创造出一个彻底精神高贵的形象,而不是这么一个歧义纷呈的阿 Q形象,就将尽美矣又尽善矣。这倒不是因为阿 Q地位卑微、衣衫破烂,就不该精神胜利法,高人的形象有时也是这样的,不拘形骸。貌似强硬的鲁迅,本来顺着想也应是精神胜利法的代表,但他的坏脾气以及动不动冷嘲热讽的个性,使人还不敢贸然加之以精神胜利法,也就是说白,怎么看都不像一个高人。以此推理,不高人而想写高人,还要写精神胜利,难矣。

说到底,阿 Q,只不过是一个拥有低级精神胜利法的庸人,他的所谓精神胜利法,确实是自欺欺人的,虚妄的,暂时的,表层的,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精神胜利法,至于他那种所谓的胜利法该叫什么,不去管它。他与那种能够真正精神胜利的人相较,乃是本质的不同,天壤之别。而这种分别,说起来很简单,那就是德性。品德的高下,裁定了精神的高下。那种人,他看透了较多的道道,所以他就德,就是道德了,只有不道的人,才敢于不德,他不敢,他只顺着自然的牛身,去“解牛”,去获取自己的那一份蛋糕,不敢存太多的非分之想,就像疱丁,不敢向刀大骨,一旦不慎刀偏大骨,他也能随之迂回游刀取肉,而不会因大骨之不入而心生沮丧
。这种人,不精神胜利法又怎能做到呢,不提,单来复习一下鲁迅的《阿 Q正传》,看看阿 Q的所谓精神胜利法。

这个阿 Q,其行径实在是古古怪怪的,而且,迹近小人。就以其素质,真能做到坦然面对别人的凌辱?你看,面对强者的挑衅,他是心有不服的,他说“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这是虚荣地斗嘴,哪能“精神胜利”?或自想:“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这是一种自我安慰,境界很不高。有人骂曰“癞头疮”,回曰:“你还不配……”,这就更是一只无赖的嘴脸,还有什么“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之类,乃是在心中骂人,还是不服气,能够精神胜利什么呢?

面对弱者如小 D、吴妈、小尼姑,这个阿 Q,就愈发显出其小人的本色,赢不过“强者”而得来的怨气,就撒到了弱者的身上,“估量了对手,口讷的他便骂,气力小的他便打”,这是一种怒气转移,更说明他是无法精神胜利从而心理平衡的,说他精神胜利,不是误会太深吗?

其实,鲁迅在文中是这样写的:“所以凡是和阿 Q玩笑的人们,几乎全知道他有这一种精神上的胜利法,”“这一种”是哪一种呢?可见这只是“某一种”,而非“全部的”,结合鲁迅的调笑口吻,可知鲁迅也认为,这只是“所谓的”精神胜利法罢了。如果鲁迅居然认为这就是真正的精神胜利法,那就是鲁迅太浑了。

精神胜利,实在与阿 Q无关。 我们要精神胜利法。 而不要:阿 Q精神胜利法。

此篇文字可和先生的这篇文章相映成趣。

[楼主]  [7楼]  作者:七色之光  发表时间: 2003/10/11 22:49 

回复: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我这篇是摘抄于去年发的一个帖子,刚才去“情感四十”看了一下,跟[丝雨]那个帖的发帖日期竟然相同,都是10月9日。

——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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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色令人盲,何况七色。
 [8楼]  作者:紫朱绿青  发表时间: 2003/10/11 23:48 

回复:Q哥的“死敌克”不是从假洋鬼子那里借用来的并且只能在想象中挥舞?

    虽然,想有个“死敌克”挥舞一下,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他就是阿Q(当然不是绝对意义上),找不到“死敌克”,又喜欢用精神胜利法,而且还不蹩在街角的暗处,偏要踱到假洋鬼子的面前来说MMD,那可不就是找打么?

    阿Q在小D面前就是假洋鬼子;假洋鬼子在真洋鬼子或是洪哥面前就是阿Q——Q和假洋鬼子本是一家,这即太阳所谓“国民之劣根性”。太阳不仅指出问题,也指出出路——没有“死敌克”的人,给他个“死敌克”让他振作;有“死敌克”的人,去追求更新更好的“死敌克”。话说的是不错,可问题就在这了,“死敌克”是太阳派发的么?“去使他们,包括阿Q,振奋精神,鼓起他们生活和前进的勇气”,俨然新救世主了。“我是太阳”,“上帝死了”,这些似乎都发生在上个世纪初了。不想当也不能当救世主的人们,自己又没拿着“死敌克”指戳别人,偏还要背负历史使命——给老Q一个“死敌克”,这可如何是好,该怎么办呢?

[楼主]  [9楼]  作者:七色之光  发表时间: 2003/10/12 00:10 

回复:……不断创新发展,造出更好的“死敌克”……

也是在上世纪初,中国人听说了“德先生”和“赛先生”。但是至今未能深入地了解他们,也未普遍地接受他们。

让“德先生”指导“死敌克”的使用。

让“赛先生”指导“死敌克”的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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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色令人盲,何况七色。
 [10楼]  作者:残影剪蝶舞  发表时间: 2003/10/12 09:48 

回复:欢迎!欢迎!

态度较好,从宽发落!(我累您牛)嘻嘻~~~~~

有幸又见七君:)))问安!哈哈~~~我可贪,水晶玻璃,我可一定不会放过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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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  作者:青罂粟  发表时间: 2003/10/12 09:52 

回复:全篇抄袭
以后就卖给我的学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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