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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十月六号那一天 就从故事情节上说,男主人公是够不上这个光荣称号的,他的故事甚至不能与受到了冲动的惩罚的那位仁兄有竞争力。 如果说白狐是以她千年长的时间来取胜的话,这首歌里的主人公却是以祥林嫂式的叨叨取胜了。 与女朋友分手了,对她还念念不忘情有独衷,为了她的生日,费尽心机地准备生日礼物,无非就是想要她回心转意重修旧好。 只是不知道这位仁兄经心准备的是什么特殊礼物,以致让前女友打了回票? 我想不是会太贵重的吧,碰到我处于这样的特殊时期,如果要送贵重的礼物给前女友,我可是要三思又三思的,万一人家照单全收却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呢?现在这样的时代太有这个可能了,那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除非钱多得烧的。再说,这位仁兄的前女友也是个不简单的女子,贵重礼物她可能还怕烫手呢。 分手时她礼貌地说声“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这位仁兄也不知道是真傻还是假呆,居然会不明白这是客气的托辞?非得等此时你一遍遍的责问“你曾说过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我送你礼物你却不接受?”她不胜其烦终于明明白白地请你“从此不要再联络,让彼此都快乐”,他才感觉到真的是黄鹤一去不复返了?果真这样的话,看来这个女子倒聪明,她知道这位仁兄太幼稚,与她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上的人,看来他送她什么礼物她都不会收的。 况且,还有一个可能,他送的礼物根本不值几何,妄想以最小的代价换最大的胜利,那么他就错得不可救药了,因为聪明的她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思,在心里冷冷地一笑,不让你把礼物留给另一个她,你还想她怎样对你说? 他既然想保持这若即若离的关系以期更深层次的发展,在下不妨给这位仁兄出个馊主意:送一束鲜花吧,不要挑那有特别含义的。礼到时情也到了,鲜花过了几天自然凋谢,至少不会让人猜测你有想让她睹物思人的嫌疑。至于行不行得通,在下是没试验过,哈哈。 本来嘛,虽说分手也不能就此反目成仇,可分手了还做什么朋友啊!题外话,这里就不多说了。 [本帖已被临风槌鼓于2007年10月15日20时16分33秒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