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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兰从小喜欢一个人静静的读书,不喜欢与人交往,所以朋友很少,她信奉人生得一知已足矣。她性格文静,不但学习成绩好,又会写一手好字和好文,上学时难免令人嘱目,喜欢她的男孩子也不少,她一点儿也不动心,同学们给她起了一个外号叫"冷玫瑰"。 其实芷兰也并不是冷血动物,只是看书看多了,觉得爱情离她太遥远,跟在她影子后面的男孩子没有书里的浪漫,她想象中的白马王子一定要会写情诗,那长长的诗行,没有标点。另外,她的白马王子一定要最帅最帅的那种,有一天他会从广阔的草原上骑着一匹白马急驰而来,在她身边一闪而过的刹那,飘给一条红红的丝巾。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芷兰的梦想,生活是实实在的,在她身边陪她三年的男孩子,也只是苦苦地追随着她的影子,分手的时候,芷兰第一次感到有些恋恋不舍,回到家,她大哭了一场,然后把他所有的情书付之以炬。自此以后,一个人时总爱发呆,也许现实中的爱情就是这么平平淡淡的吧,默默的守候与关心,也是爱情的一种。 转眼之间,芷兰大学毕业了,她和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有了自已男朋友,她和她在一起依然是平平淡淡的日子,他象她的影子一样跟随着她,照顾着她,芷兰和他在一起,感觉很安全。 芷兰越来越现实,几乎很少想起以前的爱情梦,当她躺在这个男人怀中的瞬间,一些失落感从她眼中一晃而过,他无从察觉。 芷兰结婚了。婚后的生活很幸福,下班后两个人都不急着做饭,先亲热一会儿,然后老公开始忙,芷兰的任务就是等着吃饭。可是这样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一年以后,单位安排老公出去学习一年,征求芷兰的意见时,芷兰没有做更多的考虑就同意了,她觉得男人应志在四方。 一年的时间过得很快,芷兰一个人没有感到寂寞,她把时间都放在工作上,业余时间学着织毛衣,就在那一年,芷兰成功地为老公织了第一件衣服,厚厚的暖暖的,她想象着自已终于可以为老公做点儿事,别提心里多高兴了。 芷兰结婚后一直没有看过文学方面的书,她觉得文学就是一个陷井,走在那里很危险,她害怕自已以前不切实际的梦想重新复活,毁了这个安定平静的小家。偶尔她也会拿出毕业留言册看一看,那里有她中学时同学的留言,这是她唯一的纪念了,以前所有的日记结婚前都烧掉了。 只有一个习惯芷兰一直没有改掉,就是喜欢对着窗口坐着,有的时候呆呆的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她什么都不去想,目光游移不定,时而会有两只麻雀,落在窗前的柳枝上,说着芷兰听不懂的方言,欢快地笑着闹着嬉戏,她觉得这就是幸福了,抬起翅膀,带动双脚,阳光铺满它们周围,还有什么奢侈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