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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女人走在鬼门关口
[楼主] 作者:纸月  发表时间:2003/10/30 16:11
点击:318次

        产房里,产妇在痛苦地挣扎,产房外,亲人们在焦急地张望,这时,手术室的门打开了,医生出来问:“谁是病人的家属?”
  “是我!”回答的通常是产妇的丈夫。
  “病人难产,要大人还是要小孩?”医生冷漠而急促的口气。
           ......

      这是电视里常见的镜头,这时一般都有两种情况,一是丈夫嗫嗫嚅嚅地回答都要,另一种是在犹豫不决时,产房里传来“哇”地一声婴儿的哭声,宣告母子平安,反正最后的结局一般都是两个都保住了,皆大欢喜。

      而我,在看这个电视的人,却每每为此愤怒了,不是为电视情节安排的可信与否,而是为里面的一句台词----“要大人还是要小孩?”

      几千年来,女人一直作为男人的附属品,传宗接代的工具,担负着繁衍后代的重任,几乎每个女人在她正当盛年时会经历一次鬼门关的考验,随着医学的发展,生育的危险系数越来越低了,但是每年还有或多或少的妇女死于难产,我不知道在她们的最后一刻,究竟有多少是医生的回天乏力终止了她的生命,又有多少是她们的亲人选择了让她离开人世。

      如果是亲人的选择,真不知道会是怎样的观念驱使他们作出这残忍的抉择,扼杀一个鲜活的生命不说,让一个婴儿刚刚来到人世就失去母爱,难道是明智的选择?也许他们看多了电视里母子平安的范例,还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可他们忘了电视毕竟是电视,现实往往不如人计算;或许他们根深蒂固的观念里就是认为女人如衣服,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个人认为这种可能性更大些;我甚至认为这不啻是他们和医生合谋谋杀了她们,反正一方不算医疗事故,一方也不用负法律责任。

“要大人还是要小孩?”这句台词真的让我义愤填膺。我想我们的法律是应该保障妇女自主生命的权力的,虽然说如果失去十月辛苦怀胎的孩子,也会暂时让一个准母亲痛不欲生,但是事实证明大多数的女子能承担这样的意外,她会把这当作自己多遭受的一次磨难,而当她有了第二个孩子时,创痛会慢慢消失,然后会带着她全心全意的母爱去抚育她的孩子。可是为什么当她在面临危难的时刻,作抉择的不是她?

“要大人还是要小孩?”是谁允许这样轻视女人的生命?当女人走在鬼门关口 ,谁主宰女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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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鲁原  发表时间: 2003/10/30 16:39 

回复:看来那句台词是要改一改了
当女人走在鬼门关口
 [3楼]  作者:青罂粟  发表时间: 2003/10/30 17:54 

回复:极度赞成!!!
当女人走在鬼门关口
 [4楼]  作者:蚂蚱之秋天  发表时间: 2003/10/30 19:16 

回复:俺问俺妈去

单位一青年,妻子待产,坐胎。医生问他是保大人还是孩子,他脱口而出:俺去问问俺妈。

在单位传为笑柄



※※※※※※
 [5楼]  作者:muliyan  发表时间: 2003/10/30 20:37 

乖乖~~~~~~~
都是导演的错
[楼主]  [6楼]  作者:纸月  发表时间: 2003/10/30 21:10 

回复:姐姐哎~~~
别把俺的奶名也叫出来啊
 [7楼]  作者:迴风舞雪  发表时间: 2003/10/30 21:48 

回复:应该在产前与产妇签下协议.
只有产妇自己才有选择的权力!
 [8楼]  作者:tilapril  发表时间: 2003/10/30 22:35 

回复:从法律上说,未出世的小孩算不算一条生命?

好眼光,其实他们不如把那个女人摇醒,问她这个问题。

选择是肯定的,还省了旁人做丑人

 [9楼]  作者:muliyan  发表时间: 2003/10/30 22:40 

嘻嘻^_^
俺就是喜欢!
 [10楼]  作者:涣若凌泽  发表时间: 2003/10/30 22:46 

回复:没办法,这是个有法律界定的问题

法律有规定,当胎儿危及母体生命时要对其父母明示。

虽然残酷,国际惯例也如此。

正因为都是生命。



※※※※※※
凌行烟水涣于形,泽来释去谬无功。唉!无可奈何情!
 [11楼]  作者:影子草图  发表时间: 2003/10/30 23:01 

回复:哈哈,还躲着一个新妹妹啊:)

欢迎你来黄金!

 



※※※※※※

根深不怕风摇动 树正何愁月影斜 >
 [12楼]  作者:影子草图  发表时间: 2003/10/30 23:04 

回复:是啊,台词够冷酷
不过,女人生孩子,应该没那么可怕,那个时候就个明白什么叫听天由命了

※※※※※※

根深不怕风摇动 树正何愁月影斜 >
 [13楼]  作者:独语黄昏  发表时间: 2003/10/30 23:41 

回复:这是一个很尖锐的问题,
提得好!为什么从来就没想到过?“要大人还是要小孩”?生死关头,抉择权竟然就不在女人自己手上。女人,真的就永远是弱者吗?,好一句台词,可悲可叹可气可恨!

※※※※※※
落日熔金,暮云合壁,人在何处?
 [14楼]  作者:独语黄昏  发表时间: 2003/10/30 23:46 

回复:虽然都是生命,可是,
一个生命尚未开始生活,还没有与更多的生命建立起割舍不下的感情,而另一个却已经是鲜活的生命了,她的逝去会引起很多生命的心痛、不舍、难过……而且,她已经开始为社会创造价值。该保谁,不是很明显的么?

※※※※※※
落日熔金,暮云合壁,人在何处?
 [15楼]  作者:独语黄昏  发表时间: 2003/10/30 23:48 

回复:这个办法好!
对生命最有选择权利的应该是产妇自己,而不是任何其他人!

※※※※※※
落日熔金,暮云合壁,人在何处?
 [16楼]  作者:涣若凌泽  发表时间: 2003/10/31 00:08 

回复:当无法两全的时候——

主治医生须向当事或当事者监护人明示,并征求当事人的抉择。

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选择如“保留”的危险不是明显大于另一种选择的危险,也规定尊重其选择。

残酷,但医生只能如此。

这是法定的。国际上叫“人权”

我国也有相应法律条款。

这超出了文学和情感的范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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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行烟水涣于形,泽来释去谬无功。唉!无可奈何情!
[楼主]  [17楼]  作者:纸月  发表时间: 2003/10/31 10:36 

回复:假如我是男人-------兼答楼下各位

由于昨日网速奇慢,每刷新一次要等一个世纪之久,我没有耐心就下了,没及时回复各位,见谅!

假如我是男人,我一定回答:“要孩子!”接着要面对的是岳父母家的责难,那我会理直气壮地说那是尊重妻子的选择,说她曾经说过如果没有孩子她会怎么怎么的,尽力说得严重点,反正死无对证。如果有心的话还可以制造一点证据,譬如预先给妻子注册个电子邮箱,然后留几封“她”寄来的信等等。当然以后相当一段时间我会表现得悲痛欲绝,还要经常跑到岳父母家睹物思人,引得旁人唏嘘不已,时间会治疗一切,他们会比我更早接受丧女之痛的,再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现在还换个儿子回来,不亏,(谁知道这儿子能做多久)。

假如“不幸”母子平安,妻子这关估计不好过,那就使出浑身解数哄呗,哄得过最好,哄不过就把《老公岗位制度规范》给妻子每天背上一遍,反正时下流行的......

还有,绝对不可以忘记早先给妻子买份人寿保险,免得人财两空。

我说上面那些并不是要对立男人的女人的关系,一直以为这个世界不应该是男人和女人互争长短的战场,而应是携手共建的家园。纯粹是针对这句台词折射出的人性和法制的空白点而胡诌。

昨天写这个帖子前正好看到《激情燃烧的岁月》中诸琴生孩子那集,气愤之中草就。在此谢谢各位的关注!

[楼主]  [18楼]  作者:纸月  发表时间: 2003/10/31 10:41 

回复:俺这个姐姐呀----------
说是来看妹妹们的,可你看她,总拽着哥哥们的衣襟紧跟不放。
 [19楼]  作者:muliyan  发表时间: 2003/10/31 12:28 

从雪山下来的雪人^_^
我是妹妹们的影子!!
 [20楼]  作者:独语黄昏  发表时间: 2003/10/31 12:37 

回复:谢谢阐述!
大概你是学法律的,界定明了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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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熔金,暮云合壁,人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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