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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TMD有病了!
[楼主] 作者:御风之翼  发表时间:2003/10/28 18:24
点击:247次

    怯懦与豪勇
    集体性的怯懦导致集体性的狂暴,温顺的群羊和狂怒的暴民只有一步之遥。暴民们总是向毫无反抗能力的人显示自己的豪勇来掩盖自己骨子里的怯懦。这是我昨天的遭遇给我的感悟;同时也难免有些牢骚,或者说是感慨:鲁迅穷其一生努力医治的国人看客的麻木的病症,不但没有销声匿迹,在这个世纪的今天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象极普遍的、感染特快的传染病,在人群里蔓延,这种麻木和冷漠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人的共性,或者说成了人的一种本性了。
    感觉很不爽,不爽的原因是因为昨天自己做了件很不爽的事情——打架了。我想我已经给很多人留下一种喜欢惹是生非的印象,打架对于我可以说是司空见惯,尤其是在网络上,我知道打架也并没有什么好张扬的,不就是谁打过谁挨吗,但是昨天打的很郁闷,甚至有些莫名其妙,简单的说我先和强盗打架,先打了强盗;然后我又转过头打那些打强盗的人。是不是有些拗口?真TNND莫名其妙,别说你不明白我的话,我自己都不明白,你甚至可以怀疑我这个人有病,因为我语无伦次。
    那就给你说个郁闷的故事——
    往常放学,学校的门口路边总是站满了接学生的家长,总是很安静很有秩序的等待,可是昨天却不同,因为我一出来就看到那些平时温文尔雅的家长们并没有象往常的站的那么有序,而是围成了一个很大的圈,极象以前街头看耍猴的那种大大的场子,我喜欢看热闹也喜欢凑热闹,更何况圈子里还有女人的哭叫声和男人的呵斥声。
    我把头挤进去而不是伸进去,看到的情景让我很难受,比刚才自己的脑袋被挤难受的多:一个衣着很精致的女人死死的抓住一个皮包倒在地上,皮包的另一头抓在一个坐在摩托车后面的看似很凶恶的男人手里,他正用力的用脚踹那女人抓包的手,那女人的衣服已经有了几处破损的痕迹,明显的是拖拽后的情形。
    就在太阳还没有完全落下的时候,在众目睽睽之下,那两个很明显是劫匪的人竟然那么毫无顾忌放肆的施暴,而那些围观的人,几乎所有的人都满脸的愤怒和谴责的神态,但是没有一个人说话,更没有人动,唯一有所动作的是因为拥挤而造成的被动的挪动,都在静静的看,都那么的冷静沉着好象在等待时机。
    我必须声明我不是想做英雄,更没有什么见义勇为的想法,那些高尚的思想火花在那时没有一丁点在我脑海或心灵里闪过,我只是感到心里发堵,感到有火往上冲,就是想扁那两个家伙而已,于是我在说话的同时也出脚了,(不是出手,因为我用脚比用手习惯,)在那家伙手里的钢丝锁挥出之前我已经把他踢到饿车下,我很少这么利落的使用“鞭腿”。
    以后的情形一直让我吃惊,首先是那个开摩托车的,象电影里的特技表演一样以极快的速度蹿出了人群,他甚至都没有回头看一眼他的同伴。而另外一个家伙却没有跑掉,因为我最讨厌打女人的男人,更何况是一个贼,打女人的贼,(再就是我也讨厌打架拿家伙的人,谁叫他用那种钢丝锁。)于是我就没让他站起来,我用我的脚帮他在地上打滚。就在这时,发生了让我吃惊的第二件事:我忽然感到周围的声音大了起来:打死他!打死他!忽然感到周围的人围紧了,我反而被挤到了一边,在人缝里我看到那个倒霉的家伙只会抱着头,被人用脚不分轻重的跺着踹着。
    那时我都惊呆了。我感到也许那个家伙真的会被打死——在这群几乎疯狂的暴民面前。我重新挤进去,抓起那个被扔到一边的钢丝锁,挥舞几下,赶开了人群,我问,你们为什么这么死命的打人?回答:他是贼,他打人,该打!又要一涌而上,冲的快的两个挨了我两下,捂着胳膊满脸不解的退后了,他们似乎惊诧于我的倒戈,于是再没有人上来,但是我清楚的听到了好多咒骂的声音,那当然是对我了。我踢了一脚趴在地上的贼,叫了声滚,我真正的看到了什么叫抱头鼠窜。
    大概是有人报了警,人还没散,警车就到了,几个很威严的警察拎着警棍拦住了要走的我,第一句竟然是:据说是你把劫匪放跑的?为什么放掉他?
    是我抓的,也是我放的。我只是那么说却没有回答理由。
    你抓的也没有权利放,为什么不报警不扭送派出所?
    要是他在这里被打死我是不是就成了误杀的主犯了?你替我坐牢?
    有人说你打人了,打了抓贼的人?
    我倒,我靠,我CAO,我在心里把所有学到的最时尚的骂人的话都骂了一遍,但是没骂出声。
    失主呢?
    这时我才发现那位失主早已经不知了去向。她也许是消失最早的一个人吧,气堵。
    一直到天黑,我成了盘问的对象同时也成了众人观赏的对象。
    别人倒没说我我只是自己问自己:你秀抖啊,你图什么?
    警报解除,人们陆续的散去,我才发现自始至终竟然没有一个人为我说一句话。
    回去后我就有点后悔,不是后悔出脚,而是后悔没有留下和那个强盗的联系方法,想联系他不是为了抓他,而是为了可以向他讨教:因为我认为至少他们有一点比我高明——他们对人性的深刻的理解。
    我想这不是胆量的问题更不是力量的问题,如果说他们真的有胆量,就不会在同伴落水时不去拉一把;如果说他们真的有力量,也绝不会愚蠢到和众人的力量相抗。他们只是研究透了人的心理,看清楚了人们的人性。他们之所以敢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那么嚣张的殴打事主而不着急逃走,是因为他们清楚的知道,没有人会出来说话,没有人会出头,他知道人们都会在观望、等待、攀比,都会因为事不关己而明哲保身,他们抓住了人们的软肋,他们知道人们不会轻举妄动。
    我眼前至今还闪现着那些围观的人们的谴责和愤怒的神色,甚至还有仇恨,我想如果眼神可以杀人,当时那两个聪明的盗者肯定早就被那愤愤的眼神杀死了。但是眼神杀不死人,那种眼神没有任何的作用,没有吓阻没有丝毫影响他们的行动,但是这些人们似乎只擅长用眼神,而耻于使用武力哪怕是语言,于是罪恶就在阳光下很潇洒的进行了。
    鲁迅描写那些看客的场面我只能通过想象去理解,但是昨天我好象看到了那个场景的翻版,只是不是杀人而是抢人打人罢了。真的很悲哀,替鲁老爷子悲哀,当初他弃医从文就是想医治国人思想的痼疾,穷其一生事业未竟,他的后来者在高举着他的旗帜呐喊却没有丝毫的改变丁点的现状,这是否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悲哀?
    而当时最使我不得其解的是众人的瞬间的转变,那么有修养有涵养有风度有足够忍耐力的人们怎么会在顷刻之间变成了野兽一样的暴民?那种狂喊着拼命踢打盗贼的人们的脸都几乎病了形,他们是出于什么目的?是嫉恶如仇?是路见不平?在我看来是一种发泄,一种压抑太久的发泄。我宁愿相信在场的每个人都在心里是嫉恶如仇的,但是,但是什么啊?我想那是一种集体的怯懦。集体的怯懦来自人的自私的心理:观望——我没有必要出风头,先看看别人怎么样;等待——说不定会有人出手,其实根本用不着我;畏惧——万一我受了伤怎么办,她可是和我无关的人:心安理得——都不管我当然也没有必要管啊。于是,跟着看个热闹好了,尽管生气,但是我不能让人看出我没有涵养,他们在愤怒的同时努力的压抑自己。爆发了,爆发是需要导火索的,而导火索就是那个贼已经被人打了,已经有人把狗打下了水,那么跟着痛打一番就是最安全并且是最实惠的了:一是可以使自己压抑情绪有个宣泄的渠道,有益于身心健康;二是可以用此时的勇猛行为掩盖自己刚才的可耻的怯懦;三还可以表现自己的正义和不阿。于是,越是卖力气去打就越能显示出自己的愤怒越能更好的宣泄。于是刚才温顺的群羊就变成了可怕的群狼。
    其实我很抱歉的,今天我想过之后感到非常的抱歉,在此我对广大的围观群众致以最真诚的歉意:首先我并不想做振臂一呼的陈胜吴广,所以我卤莽的行为对我个人就毫无价值,直接导致一场精彩立体电影的流产使我诚惶诚恐,敬请各位原谅;其次我阻止了大家可以尽情的惩罚恶棍导致各位的英雄的行为的终止更使我深深不安,再次——TNND,我真的道起歉了,我惹谁了我?我到底怎么了?人们到底怎么了,是不是都有病了?我知道我不可能指责所有的人有病,那是怎么回事?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有病!我真TMD的有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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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御风之翼  发表时间: 2003/10/28 18:35 

回复:原来定的题目是《怯懦与豪勇》,可从昨天一直没顺过气来,

所以真的怀疑自己有病

感到还是先用这个题目吧

 

昨天闹了黄金

请诸位原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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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作者:纸月  发表时间: 2003/10/28 18:41 

回复:一气看完,只知道一点

这不爽的事要是不做会更不爽

 [4楼]  作者:鱼戏鱼戏  发表时间: 2003/10/28 19:02 

回复:长,先吃饭了
要不,胃该真他母亲地有病了:)
 [5楼]  作者:箫剑书原我  发表时间: 2003/10/28 19:13 

回复:好帖!

集体性的怯懦导致集体性的狂暴,温顺的群羊和狂怒的暴民只有一步之遥。___这是一种思想也是一个民族的劣根!

羊变为狼比狼更邪祟!

哈哈。。不要郁闷了,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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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
 [6楼]  作者:理性野性  发表时间: 2003/10/28 19:24 

回复:戴勋章!——要不?

倒不是你的英雄举动感染了我,

而是你在这种扑面而来的澎湃的情绪下,如何把什么什么地分析的一条条一套套。

冷!

[楼主]  [7楼]  作者:御风之翼  发表时间: 2003/10/28 19:35 

回复:你才英雄呢,我那是流氓打架——

勋章我十五年前就戴了

冷?

开空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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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8楼]  作者:御风之翼  发表时间: 2003/10/28 19:37 

回复:对对对——

面对狼我们尚可提高警戒

但是面对有可能变成狼的羊我们却疏于防范

谢谢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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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9楼]  作者:御风之翼  发表时间: 2003/10/28 19:39 

回复:把胃他**的喂饱再来:)

臭婆娘的裹脚带才长呢

你看了更吃不下去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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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0楼]  作者:御风之翼  发表时间: 2003/10/28 19:40 

回复:就那么一点点——

就足够了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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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  作者:理性野性  发表时间: 2003/10/28 19:50 

回复:后悔!我忘了给英雄二字加双引号
我真TMD有病了!
[楼主]  [12楼]  作者:御风之翼  发表时间: 2003/10/28 19:57 

回复:你怎么到现在还不知道为什么不招人喜欢——

就是你写文说话太拿腔拿调了

即使你努力使自己接近幽默

但是太刻意了

反而适得其反

 

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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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  作者:涣若凌泽  发表时间: 2003/10/28 20:27 

回复:没有理由郁闷!我看很爽嘛~~

按自己的意愿做了想做的事,就是爽!

打了!抓了!放了!又打了!......

就是爽!

别指望所有公道的事情都会受到公道的礼遇。

正如,别指望看客为你说句公道的话。

按自己确立的行为准则去做,并确定并坚守一个约定俗成的底线。足矣。

不管TNND那么多,就爽了!

呵呵,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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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行烟水涣于形,泽来释去谬无功。唉!无可奈何情!
[楼主]  [14楼]  作者:御风之翼  发表时间: 2003/10/28 20:33 

回复:是的是的——

不过总算按自己的意愿做的

谢谢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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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  作者:在梦中搁浅  发表时间: 2003/10/28 21:26 

回复:TNND,下次叫上我!

过瘾!

我最喜欢看打架了,

只是别太晚了,

太晚了我就睡了,

我帮你打,

不要报酬.

 [16楼]  作者:在梦中搁浅  发表时间: 2003/10/28 21:43 

回复:原来又是你!

原来昨夜扰我好梦是你呀,

怎么成天装神弄鬼的,

比女人还善变呢.

早知是这么回事

我就不睡了,

起来和你打架去!

 [17楼]  作者:写意青藤下  发表时间: 2003/10/28 21:50 

回复:看帖时

 我一边喝彩一边也为你捏了把汗。我首先声明自己是胆小鬼,每逢这样的场面从不敢上前,有时连围观的勇气也没有,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报警。但非常敬佩见义勇为者。

  看完帖后,良久无语,跟着你一起悲哀~~~~

 [18楼]  作者:在梦中搁浅  发表时间: 2003/10/28 22:07 

回复:你们俩,好烦!

吵来吵去的,

有什么意思嘛!

总不成大家都关着门朝天过吧?

走了.

 [19楼]  作者:理性野性  发表时间: 2003/10/28 23:56 

回复:我在半夜听到鬼叫

我刚刚学会从那些五花八门、眼花缭乱的网络符号网络术语中找到表达情绪放松情感的意趣,就被某者恶意的讥讽为刻意制造幽默。

感谢某人对我文字的关注,拜托下次不要用你的眼睛侮辱我“拿腔拿调”的文字。

至于是我否“讨人喜欢”,请别操此闲心。如果还有第二第三或无数人恨我不讨尔等喜欢,请象某者站出来说好了,我恭候。

俺嘛(不好意思,才学会的网络幽默又用一次),回答某人鲁迅的一句话:“随他们怨恨去吧,我一个也不饶恕。”当然,没有谁值得我饶恕的,正如我不值得谁谁“喜欢”一样。因为,彼此不过——小人物一个!

曾经某者警告过我:在黄金不消半年,我就会得神经病,或者会被拍砖拍死。当时以为是善意的告诫。此时想来,是背后一刀的演习。

但仍然感谢这样的警告,至少给了我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我欣赏由里而外的君子作风,讨厌表面的君子内在的……。

想来到黄金的这些天,每天回帖跟贴其乐融融,感受文字交流的痛快,不想此时撞进来,碰到扫兴败兴之事。

此贴如给黄金带来负面影响,不是我本意。只是对某人回帖的反应。请原谅。

理性野性又书卷女人

 [20楼]  作者:梦马  发表时间: 2003/10/29 00:03 

回复:支持你,好样的!

公道自在人心。

相信你下次碰到,该出手还是会出手,或脚

分析了,就知道其实谁也没病。:))

 [21楼]  作者:理性野性  发表时间: 2003/10/29 00:06 

回复:不好意思,此贴应在某者的贴下,跟错了
我真TMD有病了!
 [22楼]  作者:黄金护院  发表时间: 2003/10/29 00:23 

回复:何必遮掩着说话,只是希望这是和你在论坛的最后一次交流,你可以在长河闹,那是我的地方,但是希望你

在长河是你自己闹自己走的

来这里我也没有任何招惹你的地方

不曾要求你跟贴不曾主动的跟过你的贴

即使在聊天室我也没有一次主动打搅

今天你跟了贴

既然你开玩笑就要开的起

别半路上就恶语相向

 

自己既然没那个修养就别学着别人去开那不适合自己的玩笑,免得伤了自己。

至于今天到底是谁惹起了开端,我想大家的眼睛是亮的,只是希望你别象在长河把自己的帖子都删了就好。

我不会婉转,喜欢实话实说。说的所有的话我都负责,包括以前说过的和刚才帖子上说的。

这是我对书卷女人也好,理性野性也好的最后一贴。以后不论你有过分或者不过分的言辞,御风一律不做回复。

希望你开心。

 

 

 [23楼]  作者:黄金护院  发表时间: 2003/10/29 00:25 

回复:需要申明的一点,我的眼睛没有去侮辱你的文字,是你把你的文字送到我的眼睛跟前了,并且就跟在我的帖
很少主动去打开你的帖子,本人的毛病就是自己不感兴趣的帖子从来不看。拜托啊,大姐!
 [24楼]  作者:柴文  发表时间: 2003/10/29 00:26 

回复:要打架回长河吧!!!
我有黑白哨
 [25楼]  作者:理性野性  发表时间: 2003/10/29 00:37 

回复:记得你说过“管制”一词。原来如此!

在黄金闹?

没这个想法。

除非别人闹我!

 [26楼]  作者:我思故你在  发表时间: 2003/10/29 00:47 

回复:可惜啊!!

这病不能传染,幸好可以感染,呵呵

翅膀好样儿的!!

 [27楼]  作者:飞梦锁烟波  发表时间: 2003/10/29 10:01 

回复:从正面想想

其一:让小偷明白了公开抢夺不是百分之百的安全。

其二:小偷为他自己的行为负出了代价。

其三:老百姓也通过踢打消了口气,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其四:起码你你享受过了作为一个公众人物的的待遇。

咱们应该高兴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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