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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大家加深对此事之理解,仅廖举数例以略作说明: 三、《系列无量寿诸经》之大愿数目为什么会不同?!1、弥陀大愿之开合不同 众所周知,汉、吴二泽之“诸佛称叹愿”与“弥陀本愿”,乃至其“光明无量愿”与“弥陀本愿”都是合二为一、结为一愿的,而魏、唐二译之中却都将其分为两愿。又比如,吴译之第十七愿将“洞视”、“彻听”、“神足飞行”等数愿合一,而在其它诸经之之中却都将其分为“数个”各自独立之大愿…… 类似之情况,其例非一,繁不赘举,有兴趣之同修可自行寻例以证之。 以上这种由于大愿“开合之不同”而造成的大愿数目之不同,当是法尔自然之事,有什么可奇怪,甚至是大惊小怪的呢?!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并明确指出的是: 魏、唐二译之中的“诸佛称叹愿”和“光明无量愿”与其“法门根本愿”表面虽分,然其意却决不能分!!!且不仅是汉、吴、魏、唐等四本经典如此,系列无量寿经的其它各种译本亦无不如此!这一点我们以后将在释尊的“释文(成就文!)”之中给出可靠之证明! 2、弥陀大愿之存没(取舍)不同 由于重要程度之不同故,一些比较重要的大愿,弥陀在每次宣说之时可能都会重复提及之,而有些不太重要的大愿则只需提及一次,在其它场合之下则往往将其省而略之。比如“国无女人愿”和“莲华化生愿”都只曾出现于《吴译》之中,而其它各种译本之中则悉皆略之。 然而,却决不能由于其它各种译本之中都没有明确给出以上两愿,就可以认为该种译本所介绍的极乐净土不是莲花化生,或其国中尚有女人。 又比如,“诸佛称叹愿”和“光明无量愿”虽然都极为重要,但在多次重复开示之后也有将其“省略”之可能。例如宋译之中就没有直接而明确地给出以上两愿。 但这并不能说明,宋译本中诸佛就不称叹彼佛功德、不赞叹彼佛光明,更不能说明诸佛不称叹弘扬该经(指《宋译》!)所介绍的净土法门之“正行”——“行正信行”! 这一点,在释尊之成就文中同样可以得到可靠之证明!!! 还有,比如宋译第31愿的“‘行正信行得生我刹’之‘大愿’”,乃是《系列无量寿经》和《净土诸经》所共尊的“修行总纲领”,“往生之总宗旨”和“法门之总方向”!!!然而,正是由于其太重要了,所以也就变得太普通了。重要到《净土诸经》都要接受其指导!普通到《净土诸经》的任一角落,乃至“净宗法义”的全体之内容都无一不是其注脚!!!而如此重要之“大愿”,却仅在《宋译本》中出现过一次!而在现存的《系列无量寿其他大经》之中则一次都没有出现过!!! 同样道理: 以“善根回向(“善根”即是“善心”!)而发愿”,同时又以“善根回向而得生”的“大愿”,也仅在《唐译本》中出现过一次(详见唐译之‘摄生三愿’),而在《系列无量寿其他大经》之中,则一次都没有出现过!!! 而“以此世所作善行(包括念佛)回向而得生”的“大愿”,即弥陀的真正的“念佛往生愿”——亦仅在《吴译经》中出现过一次(详见吴译本第6愿),而在其他《系列大经》之中也从来没有其身影!!! 然而,以上这些事实能够说明《其它大经》不遵从“行正信行”之原则,不符合“善根回向”之精神,不存在“念佛往生”之事实吗?! 不能!不能!!绝对不能!!! 以此道理推知:【以下为重要结论,必须时刻牢记!】 凡在《无量寿系列大经》的任一经本之中已曾出现过的任意一愿,都必将完全通用于其它任一译本,而不管此愿在该译本中是否明确出现之。这种由于大愿的“存没”之不同而造成的大愿数目之不同,亦是法尔自然之事矣! 而这一事实又再一次警示我们,欲解净宗之真意者必须做到: 《系列无量寿经》乃至《净土全经》一定要互参、互显、互引、互验、互证,方可确保证如来之真意万无一失!!! 3、法门的结构形式不同 从大的方向来说,《系列无量寿经》所开示的净土法门之宗旨绝对是一以贯之的,然其契入之方向和视角(乃至各经所示之“重点”)和法门的结构与形式却是显著不同的。若以弥陀的“法门根本愿 ”为例,则大体上可分为三大类。 其中之第一大类是以“‘行正信行’的‘具体之过程’”作为切入之重点,而专门介绍“行正信行”的“详细之步骤”的。 “这一类大愿”以宋、汉二译为代表,而将其“行正信行”的“全过程”划分成了若干之步骤,而每一步骤的“所生之结果”——即每个步骤所产生的信愿层次之差别以及每个信愿层次的具体表达之形式——则不在“此类大愿”的关注之列。 这些修行步骤,若粗分可划归两步,若细分又可分为三步或四步(甚至五步!)。其正信行之方法和过程也有略不同。属于这一大类者,包括大经之宋译——《佛说大乘无量寿庄严经》、汉译《佛说无量清净平等觉经》。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吴、魏、唐三译之中虽然没有单独而明确地开出“行正信行”的详细之步骤,然其“摄生四愿的每一个信愿层次之产生”却不但全都符合“行正信行得生我刹”的根本之原则,而且也是“行正信行之过程”所得到的实际之结果。同样道理可知,汉、宋二译的“法门根本愿”中虽然没有详细而明确地给出“摄生四愿(‘果四愿’)”的四种不同的“信愿之层次”,然其“行正信行”的“过程”却又正是建立以上“四种不同层次信愿心”的具体之过程。这就是说,由“摄生四愿”所确定的法门之宗旨,不仅通用于吴、魏之二译,而且通用于大经之宋、汉二译和《极乐庄严经》。而“行正信行”的根本原则,也不仅仅只适用于《无量寿庄严经》、《无量清净平等觉经》和《极乐庄严经》,而同样也是完全适用于吴、魏之二译的。 其中之第二大类是从“往生正因(即行正信行的结果)”的“分类”上切入的,比如《吴译本》,就是将不同根性众生(指其善根深浅不同!)的“往生之因缘”分成了四种不同之层次,其中三种为“正信者”,但其信解之深浅又有不同,其典型之代表就是人们常说的“摄生三愿(即魏译本的18、19、20愿和与之一一对应的吴译本的4、7、5愿,此“三愿”属于净土之‘正门’,皆为“正信即生”!)”,这三愿又称为“摄化生愿”。与之不同的还有一愿,叫作“摄胎生愿”——即吴译本的第六愿!又叫做“行正信行念佛往生愿”!! “此愿”虽然仅见于《吴译本》,但它却通用于《系列无量寿全经》和《净土全经》之中的任意一经!!! 事实上,《系列无量寿经》的任一经中都有“边地胎生”之介绍,而各经之中所说的“边地胎生之因缘”,都是吴译本第六愿的“成就文”,即释迦牟尼世尊解释“吴译第六愿”之“文”。 需要指出的是,“胎生”虽是净土法门之一部分(次要的、过度的、辅助之部分!),但“胎生”者的“因果法则”,却根本不在“弥陀三愿(这三愿叫做‘行正信行正信即生愿’)”的所摄范围之内。 这是由于 胎生者疑惑佛智(“于此诸智疑惑不信”故!没有“弥陀三愿”的“至诚心”故!)故! 胎生者果报低下(释尊斥之为“下劣之辈”)故!! “胎生”非是二尊之所期,不被诸佛之所赞故!!! 以此之意故,弥陀并未将其“胎生愿”置之于其“诸佛称叹愿”的所赞之列,也没有将之开列于其“法门根本愿”之中(注意:吴译本是唯一之例外!),而是将其弃置于汉、吴二译的“三辈往生章”之后和其它各种译本的“边地疑城章”之中(宋译本是唯一之例外)! 为了保持净土法门的整体一致性,并使之与弥陀“摄生三愿”相对应故,姑且将之称为弥陀的“摄生第四愿”。此愿为“摄胎生”之“愿”,属净土之“异门”。 属于“果四愿”这一大类的,有吴、魏二种译本。 其中之第三大类则是唐译《无量寿如来会》的“摄生三愿”。 唐译之“摄生三愿”虽然没有直接点明“行正信行”和“正信即生”之原则,然而它却直接指出了“行正信行”和“建立正信”的根源之所在!它所告诉我们的是: “正信”只能出生于“善根”而不能直接出生于“善行”! “正信即生”的基础是“‘善根’之‘回向’”!而不是“‘此世所作善行’之‘回向’”!! 是故,“行正信行得生我刹”的本质是“行善根行(‘积集善根应持回向’!又叫‘作诸功德信心回向’!)”而决不仅仅是“修诸功德”! “正信即生”的本质是“善根回向即得生”,而不是“善行回向即得生”!!!
综上所述可知,魏、唐二译虽然“具足”了四十八愿,然而它却“没有”行正信行诸愿,“没有”摄生第四愿,也“没有”国无女人愿和莲华化生愿……而汉、吴二译愿数虽少,然而却照样“具足”摄生四愿,“具足”行正信行愿,“具足”国无女人愿和莲华化生愿,“具足”其它任一译本、任一原荚之中已曾出现过的任何一愿!!!由此完全可以看出,并非只有“四十八愿者”方为圆满,而不足“四十八”,或超过“四十八”愿者即为欠缺。古今大德又怎么能够仅仅因为各种译本的愿数不同,仅仅因为有些译本不足“四十八愿”,就断然认定《无量寿经》无善本、无完本呢?! |
上文之中我们已经说过,《无量寿系列大经》的大愿之数目本来就是不同的,这本来就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那么,其“大愿之数目”为什么会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