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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陀法门的“总纲愿”云:“所有一切闻我名号之众生”,不但皆应、皆可、而且皆须“行正信行”,方可“得生我刹”!弥陀的这一大愿,只要是解决“得生”的问题,所以又叫做“得生行”!而“得生行”的问题又主要由“初发心之行”来解决,即“闻信即生”! 而其“再发心之行”的“总纲领”则是:“所有一切求生我刹之众生”,不但皆应、皆可、而且皆须“念吾名号”,方可“发至诚心坚固不退”!这一愿则主要是解决“摄满(求‘上辈’、生‘高品’)”的问题。 换句话说,“所有一切求生我刹之众生”——已获“得生之资格”者—— 皆须“发至诚心坚固不退”,方可“上品上生”!!! 以上两个大愿,皆有三个层次的深刻之含义,这就是上文所说的“皆应”、“皆可”和“皆须”。 其中之“皆应”者,其所反映的是弥陀之愿望,是指弥陀对一切“闻名之众生”的殷切之期望; “皆可”,是弥陀对一切“闻名之众生”所做的的庄严之保证(凡是如理如法、依教而修行者,不仅定可得生!而且定生上品!!!); 而“皆须”,则是弥陀对一切不能依教奉行之众生的严肃之告诫、之惩戒!!! 换句话说就是,凡依教奉行者皆可“得生”!!!不仅皆可“得生”,而且皆可入“实报庄严土”之“上辈”—— “上品上生”!!! 众所周知,“行正信行”的过程可分为“两大步”:“初发心之行”和“再发心之行”! 而在“初发心之行”之过程中,众生的“初发心层次之高低”只取决于其“宿世之修行”——取决于其有没有“宿世之善根”!而与行者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多大关系!!!但在其“再发心之行”之过程中,行者的“主观能动性”就成了“能否成功(能否发三种心,生上上品)”的决定性之因素!!!释迦世尊曾明确保证过: “然彼如来宿愿力(本愿力!)故,有忆想者,必得成就”!!! 此中之“忆想”者,“念吾名号”是也!“观想念佛”是也!!!它指的是能够如理如法地依教而奉行之者。 而此中之“必得成就”者,乃必定能“发至诚心坚固不退”者也!必定能“发三种心”者也!!! 事实上,如法依教而念佛者,不但必得成就!而且很容易成就——只需很短之时间即可圆满成就!例如: 19愿的平时初发之机:只需“下至十念顷,上至一日夜”地“专念无量寿佛”,便可“发三种心”; 20愿的平时初发之心者,只需“下至一日夜,上至十日夜”地“一向专念”即可“发至诚心坚固不退”; 第4愿的平时之机:最长也只需“十七个日夜(‘十日十夜’加上‘七日七夜’)”即已足矣!!! 以很短时间的精进修行,即可毕其功于一役,免除余生的一切后顾之忧——永离热恼,心得清凉!!! 众生何乐而不为呢?!众生为什么还不肯,或不能依教而修行呢,为什么还要放逸、懈怠,企图偷奸取巧呢?! 而面对这些唯欲“偷奸取巧”而不肯努力精进之徒,建立必要的综合惩戒之措施,不但是非常必要的,而且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不但无损于弥陀的慈悲心,而且恰恰是弥陀大慈大悲的具体之体现。 如来的惩戒措施的多方面的,是综合治理的!针对不同众生,弥陀有不同的惩戒之措施!比如对“五逆谤法”之徒,则不但增加其“往生之难度”——“乃至一念”不行!须“乃至十念”方可——而且,降低其“往生之果报”,包括延长其“花开见佛”之时间和“证果之时间”等! 综合弥陀法门的主要惩戒之措施,可以归结为以下的“五大戒”: (一)、贼胆包天,妄自改经者(如道绰、善道,直至会集本、节校本的作者等)戒——不能往生,必入地狱! (二)、违逆经教,背离佛说,不行“正信行”,反行“灭信行(打着‘灭妄念’之旗号,而实行‘灭信灭愿’之行者)”者戒——不能往生,必入地狱! (三)、得小为足,不求大果——平时不精进,修行不彻底者——戒! (四)、不但平时不精进,修行不彻底,而且临终还信心摇摆而信心不坚者戒! (五)、平时造恶业,而欲“临终抱佛脚”者戒! 今仅对后三种惩戒措施略作说明如下: 比如第(三)种,是指平时“已得小果”而不肯再精进修行,或虽修行而不彻底者。主要包括:第2土(实报庄严土)的“中辈五品”,第3土(实报殊胜土)的“上、中两辈(共六品)”和第4土(实报方便土)的“‘上辈(一品)’与‘下劣之辈(七品)’”等。 为什么其“第2土”只含“中辈五品”而不包括其“上辈一品”呢?!这是因为,只有该品(“上辈一品”!),方为“果报最高”者和“平时再发心之行”的精进圆满之者。所以,只有“实报庄严土的上辈一品”为“获如来褒奖”之者!而其以下诸品,则皆为“修行不理想”者——皆在如来的“惩戒范围”之内!!! 在所有的“‘再发心’之‘行者’”中,只有“该土一品(上品上生)”能够做到“往生即花开见佛”,且其所获“果报”最高! (注:“第1土(实报圆满土)”的“中辈五品”则应更高于此!!!) 而其以下的“中辈五品”则皆不能“立即花开见佛”,且其果报亦依次而下降!!!由此可见: “胎生”与“化生”之判,决不能以“莲花是否闭合”为标准!更不能以是否“闭合五百岁为标准”!!! 第3土的“上、中两辈(共六品)”,其往生果报理应明显低于第2土的“上、中两辈(六品)”,而其“花开见佛之时间”亦应明显长于第2土的“与之对应之各品”,但其最长者,也显然要少于“胎生者”的“五百岁”!!! 而第四和第五,这两种惩戒措施,则主要针对“临终信心不坚定者”,或“平时造诸恶业”者,由经意可知:如来对这两种众生的惩戒措施要明显严格于那些平时修行虽“不彻底”,但其临终却可保持“信心稳定”之者。 由此可见,“平时不精进,修行不彻底,临终信心摇摆而不坚定”者为如来之大戒也! “平时造恶业,而欲临终抱佛脚”者,亦为如来之大戒也!!! 《观经》后四品的“花开见佛”之时间,突然大大延长,甚至明显超过第4土的“胎生之者”,即是明证! 当然了,这只是“本土(2土)”之“下三品”与其“前六品”相较之结果,若与后“两土(3、4两土)”相比,则当然是第“2土”居上,第“三土”居中,而第“4土”最差!!! 宗上所述,可得如下之结论: 1、极乐世界只有化生,没有胎生!不能以“莲花是否闭合”以及“莲花闭合时间之长短”作为判断胎、化之标准。 2、“上、中两辈”与“下辈往生”、“下辈生想”的惩戒标准完全不同! 3、离佛远(比如第四土胎生者)者未必花晚开,离佛近(比如第二、第三土之“下辈”、“下辈生想”)者未必早见佛! 4、一切众生皆应于其“平时”主动向佛,积极求法! 宁可主动人找法,不可被动等待法找人! 如能有幸而闻法之后,则更应努力精进,将正法进行到底。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以短时之“苦”以换终身之“乐”,其实是占了大便宜。而平时放逸、懈怠,偷奸、耍滑、取巧者,则表面上似乎安逸,而实则是吃了大亏!!!比如,摄生三愿的“临终摄受初发之机”,他们本来是有善根的,只不过没有“闻法之缘”而已。其人平时若能主动向善,积极求法,则是有可能于“平时”而“闻法”的,闻法之后也是有可能生起正信,甚至是圆满正信的。 |